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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门诊适宜的建设规模分析

2022-02-22夏书娟贺磊丁慧玲王超亮

中国工程咨询 2022年2期
关键词:用房建筑面积门诊

文/夏书娟 贺磊 丁慧玲 王超亮

一、前言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并在全国蔓延。目前,我国已经用较快的速度使疫情得到了控制,但同时也体现出在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救助及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当前,国际疫情开始肆虐并快速蔓延,我国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仍将面临一定的疫情风险挑战。为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水平,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国家、地区均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发热门诊建设的相关要求,但未提出明确的建设标准。本文结合国家、地区相关政策及医院实际需求,对发热门诊适宜的建设规模进行测算、分析。

二、发热“哨点”体系和布局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综合组关于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6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设置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67号)及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发热“哨点”主要包括发热哨站、发热门诊,并提出“乡镇卫生院、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乡镇卫生院应当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立临时隔离病房留观发热患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要在门急诊设置预检分诊点”等。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山东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规范(试行)》,提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必须设置发热门诊”“未设置发热门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置预检分诊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要设置临时预检分诊点”;广东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标准(试行)》提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三级中医医院必须设置发热门诊”。

根据以上国家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要求,二级以上的综合医院需设置发热门诊,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需根据各省市卫健委相关要求设置发热哨站或发热门诊。

三、发热门诊建设依据文件

(一)国家相关规定

2020年6月,我国卫生健康委颁布了《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07号),提出了规范发热门诊建设的具体标准,应以“平战结合”为标准,尽量设置为独立的建筑或者位于院区内相对独立的位置,应有方便快捷的交通流线,且与院区内的普通门诊等其他区域进行物理隔离,并远离儿科等特殊区域,设计独立的出入口。发热门诊的建设要按照“三区两通道”原则进行设计,其中“三区”是指清洁区域、缓冲区域及污染区域,清洁区域主要为医护休息区,需设置独立的出入口;缓冲区域主要为污染防护用品的脱卸区,可布置物资储备库房、治疗准备室等用房;污染区域主要包括挂号室、收费室、药房、候诊区、各诊室、治疗间、抢救室、输液室、检验用房、隔离观察用房、放射科室、卫生间、污物杂货间等功能区;“两通道”主要指医生通道和患者通道。设备配置方面要配置病床、CT、DR等。

2020年7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04号),提出要加强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的实验室建设,应能够具备独立的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加强其他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医学检验实验室建设,使其逐步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

2020年5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及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发改社会〔2020〕0735号),提出县级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可参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城市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要求参照《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二)省市相关规定

《上海市发热门诊基本设置标准(试行)》提出,市级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床位数≥10张,区级医院的发热门诊应设置不小于5张的隔离留观床,建筑面积应≥60平方米/床,病房净使用面积需≥6平方米/床;诊室建议2-4间,每间一般大于10平方米。江苏省印发的《发热门诊建设标准(试行)》提出,三级综合性医院至少设置3间诊室,二级综合医院至少2间,一般大于10平方米;三级综合性医院至少设置3间留观室,二级综合性医院至少设置2间。《山东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规范(试行)》中提出,发热门诊的建筑面积一般应不小于200平方米,层高不低于2.6米。《青岛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中提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三级医院发热门诊留观室不少于15间,二级医院留观室不少于10间。

根据以上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均对发热门诊建设要求给出了明确意见,如“三区两通道”“设置在相对独立区域”等,同时,国家文件中对发热门诊建设参考标准给出了明确答案,参照《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73-2016)、《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21)等标准,省市文件中大多对诊室面积给出了下限值,对留观室数量要求不一。

四、发热门诊适宜的建设规模测算及分析

目前,国家、省市出台的发热门诊相关设置标准中,未对建设规模给出明确的计算方法,笔者认为,可结合规定的设置要求及实际需求,对建设规模的测算进行分析。

(一)根据实际需求设置

1.主要功能用房面积

参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发热门诊原则上需设置在独立区域,并按照“三区两通道”进行设计,主要功能用房主要包括门厅、分诊区、挂号室、收费室、取药间、候诊区域、门诊诊室、检验用房、抢救室、治疗间、输液区、隔离观察室、穿脱隔离衣及防护服区域(“二穿二脱”)、留观护士站、卫生间、消毒室、值班室、污物室、污洗室、清洁库房等。结合实际需求,并参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2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2009〕257号)等建设要求,测算主要用房建筑面积需求约在1233平方米左右。其中,由于国家仅规定了留观室数量不少于1间,各省市对留观室数量要求也多少不一,本文主要参照上海市、江苏省、青岛市等规定,暂按10间考虑,可根据省市区具体要求进行数量调整。具体测算如表1所示。

表1 发热门诊主要用房建筑面积需求测算表(单位:平方米)

2.专用CT室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推广上海市发热门诊建设管理工作经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25号),提出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学习借鉴上海市发热门诊建设管理工作经验,逐步增加发热门诊CT配置。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发热门诊建筑装备技术导则(试行)》中提出“受条件限制不能配置独立CT时,可按照放射防护标准配置DR室”。青岛市在《青岛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设置CT”。2020年10月份,青岛市因为共用CT室导致病毒在院内感染事件,更加证明了发热门诊设置专用CT的必要性。专用CT室使用面积可根据实际设备需求进行计列,使用面积一般在65平方米。

3.PCR实验室(基因扩增实验室)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04号),需提高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增强新冠病毒检测能力。PCR实验室面积主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2009〕257号),包括试剂配置室、样品处理室、核酸扩增室、产物分析室,建筑面积为125平方米。另外,需考虑内走廊、缓冲区、医护走道等空间布置,建筑面积考虑在175平方米。具体测算如表2所示。

表2 PCR实验室用房明细表(单位:平方米)

综上,考虑设置专用CT室及PCR实验室后,总建筑面积为1233+65/0.6+175=1517平方米。以上面积测算表中平面利用系数(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参照学校项目,暂按照0.6进行计算,考虑发热门诊整体体量不大,且需考虑医生通道、患者通道,公共走廊、楼梯间等公共空间设置较多,平面利用系数可适当调低,且以上用房主要为实现基本功能用房,可根据各医院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同时,发热门诊的规模与占地面积也具有一定的关系,如占地面积较小,需设置层数较多,则将因每层均需设置医生通道、患者通道等卫生通过空间,导致总建筑面积的增加。

(二)按照《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等标准进行测算

部分地区发热门诊与肠道门诊等感染科整合建设,根据《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73-2016)总则中提出的“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传染病医院的新建工程,传染病医院的改建、扩建以及综合医院传染病区的建设可参照执行”,同时在建筑面积指标章节中提出“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床均建筑面积指标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执行”。

根据2021年最新下发的《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21),200床以下床均建筑面积为110平方米/床。

根据《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21)第二十条,“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等大型医用设备的房屋建筑面积可参照表4的面积指标增加相应建筑面积”,根据该标准,专用CT室建筑面积可按260平方米/台计列。

表4 综合医院大型医用设备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台)

表3 综合医院七项用房床均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床)

PCR实验室仍主要参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2009〕257号)计列相应面积。根据以上分析,如留观室按照15间测算,则建筑面积至 少 为15×110+260+175=2085平方米,如设置液氧站、地下车库等,面积相应增加。

五、结束语

当前,新冠疫情在全球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国内局部也不断出现不同程度的风险区,因此疫情防控已经成为常态化,发热门诊作为守在医院的第一道关卡,“哨点”作用愈加凸显,只有发热门诊实现规范化建设,才能真正满足我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需求。但也要考虑到非疫情期间,发热门诊工作量不会很大,存在闲置的可能性,因此在建设时不要贪多、贪大,要以“数量适当、布局合理、条件合格、工作规范”为主要建设原则,并充分考虑“平疫结合”设计原则,如将CT、检验等科室独立设置在发热门诊外部或设置成可移动式,病房设置上充分考虑与普通病房可随时切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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