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史难就
——从《容斋随笔》所载宋人史学谈起
2022-02-19范泽龙
范泽龙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上海 200234)
一、引 言
天水一朝,统治者大兴文治,广开科举之门,使得文人的规模空前。这些文人多具有忧患意识,乐于总结历史。当时印刷术的广泛使用使得书籍流布胜于前朝,这使当时的文人群体有了更多修史的材料。且宋政多主宽容,反映在史学上便是史家和史著的增多,体裁上则是史学出现在笔记中。当时的笔记既关乎社会大事,亦描摹微观生活,同时也有作者构思的志怪异闻和读书所得。这些笔记,后人据其内容分为三类,即小说故事类、历史琐闻类和考据辩证类。且宋人重考据,至南宋而精博,故考据辨证类笔记又在其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宋代的考据笔记中,以《梦溪笔谈》《容斋随笔》《困学纪闻》分量尤重,[1](P270)其中《容斋随笔》为洪迈的笔记型著作。洪迈,字景庐,号容斋,又号野处,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其父洪皓,其兄洪遵、洪适俱为宋代重臣,洪迈本人绍兴十五年(1145)进士及第,释褐两浙转运司干办公事,多次辗转于地方和中央,多次出使金国,曾因自称“陪臣”而获罪,但对金持强硬态度。光宗绍熙元年(1190)进官焕章阁学士、知绍兴府。次年,进龙图阁学士。嘉泰二年(1202)以端明殿学士致仕,卒赠光禄大夫,谥号文敏。洪迈自身颇俱史才识,也曾多次参与南宋修史,一生著述繁多,涵盖经史子集四部(1)根据《宋史·洪迈传》(中华书局1977版)、《容斋随笔》(大象出版社2012年版)点校说明、《洪文敏欧公年谱》(凤凰出版社2016年版)整理。。在其众多的著作中,《容斋随笔》和《夷坚志》作为洪迈的私人笔记,有着不同于正史的史料价值。
《容斋随笔》又有“南宋说部之首”的名号,包罗“经史诸子百家以及医卜星算之属”[2](卷一一八,P1020),内容丰富。其中的史学内容记事与考辨并存,而所载历代故事、人物又以宋最多,达352则,占全书29%,均胜于其他朝代(最多者为隋唐五代,凡254则,占全书20.9%)[3](P102),故成为后人研究宋代相关领域的重要凭借。但前贤时哲研究主题多为是书所涉前朝史料及其价值,或作者史学思想(2)如王胤颍《〈容斋随笔〉两汉史初探》(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一文,从史实评论、史实考证、史书评价以及洪迈与苏轼两汉史研究的对比四个方面,研究了《容斋随笔》中的两汉史;程佳佳《〈容斋随笔〉所录隋唐五代史料之研究》(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一文,从史料来源、内容和价值三方面,研究了该书中所录隋唐五代史料。单晓娜《洪迈〈容斋随笔〉的史料价值》(郑州大学硕士论文,2019年)一文,从洪迈的生平与著述、《容斋随笔》中史料的价值和《容斋随笔》的历史局限性展开了研究。施丁《从容斋随笔看洪迈的史学》(《史学史研究》1982年第2期)一文,认为该书中透露了洪迈以史为鉴、不可知论的思想,同时他的历史思想又是矛盾的;马艳《〈容斋随笔〉史学成就研究》(安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第四章《〈容斋随笔〉的历史思想和史学思想》,认为《容斋随笔》的史学思想包括天人关系思想和民本思想,史学思想包括借鉴史观、怀疑批判精神、通变思想和实录直书精神;顾娟在《洪迈史学综论》(山东大学硕士论文,2008年)中,进一步将洪迈的以史为鉴划分为四部分——史学自觉时代的通鉴意识、理学的取鉴标准、“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的评价面向,以及注重人物风杰的“潜德幽光”说,并注意到了洪迈对非正统史料的辩证看法。,而该书中所含的信史问题尚有研究空间。故笔者欲通过梳理该书中宋人当代史的相关内容,探究这一问题,以期助力相关研究。如有不周之处,祈请方家指正。
二、宋人所修前史
宋代史学的兴盛离不开最高统治者的推崇,自宋初便极为重视史学的鉴证和教化作用。如宋太宗曾宣称“他无所爱,但喜读书,多见古今成败,善者从之,不善者改之”[4](卷三二,P713),故宋代重视编修前史,其中尤以《新唐书》《新五代史》及《资治通鉴》为要。
(一)断代史
宋人所修断代史中,因唐五代尽在咫尺,又因唐末离乱,赵宋鼎定,故深刻吸取此时教训,因此唐代和五代时期的历史便尤为重要,《新唐书》和《新五代史》就是这一思想的产物。
《新唐书》是北宋的官修正史之一,由曾公亮监修,宋祁和欧阳修奉敕编撰,由欧阳修“总汇裁定”[5](卷一七,P964)。相比于《旧唐书》,《新唐书》“废传六十一,增传三百三十一,志三,表四”[4](卷四,P103),故有自身的史料价值,但其“增事省文”为弊端所在,因此后世学者研究颇多。洪迈便是其中之一,而其研究成果的载体便是《容斋随笔》。
洪迈首先是介绍该书,所涉包括文法、史源及其内容。文法上,洪氏认为其所效《前汉书·赞》的文法实源于《荀子·成相》篇[6](卷九,P307)。史源研究以列传为主,如常何与李密二传吸收了刘仁轨《行年河洛记》的相关内容[7](卷六,P325),《杜甫传》中严武与杜甫的关系则与当时小说有关[8](卷六,P285)。其次,引用该书内容反映宋代现实。如《秀才之名》引用《杜正伦传》,反衬宋人因“习于恬玩”,而轻视原为“贡举科目之最”的秀才科[9](卷二,P31)。或借相关记载批评当下,如《曾太皇太后》批评有司不知故事,妄下定论,两《唐书》皆载德宗母亲沈太后在宪宗时被尊为“曾太皇太后”,宁宗时却不尊崇高宗吴皇后[6](卷三,P234)。洪迈的引用,说明欧史中所记史实与宋朝当下接近,这不失为一种肯定。
不过,相对于肯定,洪迈对该书的否定更多。史官审用史料不严谨,王玙罢相“乃承《旧史》之误”[6](卷四P245-246),表明撰写王玙相关事迹时,并未辩证《旧唐书》中的相关内容,而这有悖于《新唐书》“黜正伪谬”[10](进表,P6471)的撰修宗旨。文法上虽主张“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11](卷一,P18),但洪迈通过对比新旧史中所载“杨虞卿兄弟怙李宗闵势”和李德裕《赐河北三镇诏》,认为新史分别去“先”和“欲”字,使得“两者意义为不铿锵激越,此务省文之失也”[6](卷二,P412)。通过对比《通鉴》和《新唐书》中唐太宗斩杀高德儒事,洪迈认为后者过于简略,而不能载因何杀之[7](卷一六,P405)。对此,洪迈认为当“文贵于达”[11](卷一,P18),不应过分减省。
史实上疏于考证。如“库路真”一词,《新唐书·地理志》有名无意,洪迈只能通过《于頔传》和《旧唐书·职官志》的记载推测其意[6](卷八,P288);泛言史实,张鷟讽刺武则天滥封官爵一事[6](卷一一,P331);前后矛盾,房玄龄本传载“房玄龄字乔”,《宰相世系表》则是“玄龄字乔松”[6](卷一三,P347),洪迈认为其原因或是“《新唐·宰相世系表》皆承用逐家谱牒,故多有谬误”[11](卷六八,P88);查找资料不足而致史实错误,如温大雅名彦弘,但为避李弘讳而以字行,《大唐创业起居注》为大雅作,实是后人追改,但《新唐书》中沿用此说,则修撰时未做到“悉发秘府之藏”[10](进表,P6472);或自行删改而失原意,韩愈的《进学解》即是明证[6](卷五,P447)。
记事疏忽。一是阙载某人的重要事迹,张蕴古凭借《大宝箴》在唐太宗时升至大理丞,相对于《旧唐书》全载此文,洪迈不满于《新唐书》的删削[6](卷七,P467-468)。二是阙载当时大事,如《平南蛮碑》中记载了唐玄宗派内侍高守信领兵征讨杨盛颠,表明此时宦官已染指兵权,但《新唐书》阙而不载[11](卷一,P13)。因此,《新唐书》实省所不当省,尚未能“补辑阙亡”[10](进表,P6741)。但有些内容却重复记载,如《高志周传》和《来济传》仅相差一卷,但内容存在重复。且二传皆本于韩琬《御史台记》,但据洪迈考察,韩书记载本就失实,由此洪迈批评“史氏又失于不考”[6](卷一三,P352)。
《新五代史》亦是当时重要史著,为欧阳修私修。然与薛居正的《旧五代史》自宋时论者即互有所主[2](卷四六,P411),洪迈便是其中之一。对于薛史,洪迈或以之批评前代。如批评后梁“以亲王而阶将仕郎,仍试衔初品”,实是制度混乱[6](卷一六,383)。借古讽今,如引用唐明宗与范延光关于当时马数的对话,讥讽当下马匹众多却难建尺寸之功,亦以之批评当下纯用步卒[7](卷五,P278-279)。
但批评更多。如范质的科举名次,洪迈以《登科记》考之,认为《和凝传》为非。文法上则“虽简而非史法”[5](卷六二,P1075),如张全义治理洛阳,并非乏善可陈,却于其本传“书之甚略”[11](卷一四,P180)。当时无论《通鉴》,还是《洛阳搢绅旧闻纪》《五代诗话》等,均载有张全义的善迹,故欧阳修当能看到相关史料,但选择了删削。同样被删削的还有周世宗的好杀,洪迈言“《旧史》记载其事甚备,而欧阳公多芟去”[9](卷九,P111)。考虑到薛史自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后渐微[2](卷四六,P411),欧阳修此举对于后人全面了解张全义及五代时期的历史,必然有所阻碍。
以上便是《容斋随笔》中的断代史著。其中,《新唐书》虽存在自身的史料和鉴世价值,但并非如进表中所写完美。《新五代史》也是缺陷较多,如史官编修时的史观、文法、史实上的考证不足和记事的疏忽,均成为欧阳修所修两史的不足之处。
(二)通史
相较于上述二史,《资治通鉴》的编撰受到宋神宗的大力支持,后元祐史学勃兴[1](P119),司马光作为元祐宰相,《通鉴》的地位也随之升高。于是研究者渐多,洪迈曾三次手书[12](卷三七三,P11574),并在《容斋随笔》中大量引用和研究。
首先,洪氏借此言彼,如通过唐代部分的史源,认为不当尽废杂史、琐说、家传[6](卷一一,P328)。也肯定了一些选材,如其中虽只有柳宗元《梓人》《郭橐驼》等文章,但在取舍上却高于“皆尚韩、柳古文”[6](卷五,P381)的欧阳修和宋祁[6](卷五,P447)。
其次,《通鉴》虽“多采善言”[11](卷一八,P392),但洪迈不乏批评,而批评最多的便是阙载忠义之事[13](P9)。武则天接回李显,狄仁杰和王方庆的解梦发挥了重要作用,且狄仁杰“前后匡复奏对凡数万言”[14](八九,P2985),是复唐的重要功臣,但《通鉴》不载此事[6](卷八,P294)。张全义治洛,《通鉴》虽详于《五代史》,但还是简略。这其中的原因或与编修目的有关,司马光认为自司马迁、班固以来,所修史书卷帙冗长,难以卒读,因此他“删削冗长,举撮机要,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为编年一书”[15](进表,P9607),司马光或认为上述事件与“生民休戚”无关。但书中却有“无关于社稷治乱”之事,“晋、宋诸胡僭国,所封建王国及除拜卿相”则是纤悉必书,但洪迈不满于此[7](卷四,P265)。
再者,《通鉴》中的年号正朔问题存在缺失。一是不解事实,钱镠三次改元,“天宝、宝大、宝正三名”,司马光只知其一[6](卷五,P261)。二是体例有缺,洪迈认为“凡年号皆以后来者为定”有不通之处[7](卷四,P264),不当在继位的整年皆以新君年号为准,但洪迈也为之做了辩解,认为只是“姑籍其年以纪事,无所抑扬也”[11](卷九,P117)。
综上,洪迈眼中的宋修前史劣多于优,尤其是欧阳修所参修者,其他宋人也有相似看法,如王珪认为“近修唐书,褒贬亦甚无法”。对此,宋神宗指示“不若实录事迹,以待贤人去取褒贬尔”[4](卷三一五,P7619),但《新唐书》“甫颁行,吴缜纠谬及踪之而出”[2](卷四六,P410),这表明《新唐书》与实录事迹的要求仍有差距,故吴著才会接踵而至。另外,司马光修“《通鉴》,胡三省作《通鉴注》,皆专据薛史,而不取欧史”[2](卷四六,P411)。因此,欧阳修所(参)修二史在当时的接受相对有限。
三、宋人官修当代史
鉴于洪迈的史官身份,《容斋随笔》所记札记中,当代史的编修占据了较多篇幅,内容上则涉及其中的编纂思想、官修史书本身及其反映的社会现实等方面。
(一)编纂思想
宋代出于对祖宗之道的存续,当代史的撰述蔚然成风[1](P370)。宋真宗时编修《册府元龟》,真宗欲“所编事迹,盖欲垂为典法”[6](卷一一,P327)。《册府元龟》所载皆前代事,而前代之事被选入其中的方法和准则,在后世难免不会成为祖宗之道之一。
既为垂范,则非人人皆可留名。当时认为“终于庶僚,史不立传”,但现状却是庶僚后人若得官显要,便会将先人抬入史册,如沈季长“子铢为侍从,恨不获附见之,故表出于是”[6](卷七,P282)。对于一些危害国家者,官史会选择性忽略,如张元和吴昊,“其事本末,国史不书”[9](卷一一,P129)。洪迈认为二人之名合起来正应“元昊”,“非偶然也”[9](卷一一,P130)。表明当时史官碍于朝廷颜面,未将此事载于其中。而田昼《承君集》和沈括《梦溪笔谈》均为私人著作,受国家意识形态影响较小,而皆载此事。
但洪迈有自己的入史标准,他认为即便是皇帝,若行为过于琐碎,于国无益,且“无岁无之,皆可省也”[7](卷四,P265)。若一些人地位虽微,但确是忠义之辈,则当载入史册。即便未入官史,洪迈、沈括等士大夫亦会载入私史,使之流传久远。由此也可说明,在沈括和洪迈等私人史家心中,忠义之事与地位无关,人人皆可行之。既行,便应垂于青史,而不能因其地位而有所选择。
(二)官史著作
洪迈作为南宋史官,曾参与修撰神宗至钦宗四朝的国史,《容斋随笔》作为笔记,其中所记当时官史的札记占据了较多篇幅,主要涉及宋代所修《实录》《会要》《国史》《起居注》和《四朝志》。
《会要》,当权者严重影响了其修撰与保存。宣和年间(1119—1125)《会要》虽已修成,但只进一百一十卷,剩下四百多卷史臣想节次进奉以邀赏。但王黼想矫正蔡京所为,故罢免编修机构,导致史官散去,史稿皆成弃物。建炎三年(1129)张渊道向宰相进言,希望到东京搜求故事以备掌故,但宰相不予采纳,导致刘豫尽数焚毁相关典籍,洪迈对此深表惋惜[11](卷一三,P175-176)。
《实录》,史官的主观原因会导致失真。《真宗实录》由王钦若监修和提纲,王钦若是真宗朝天书运动的主谋之一,因此“不能尽载”孙奭谏止封禅事,乃至于“后人罕称之”[9](卷七,P82)。说明除了皇帝,监修官也会影响具体执笔者的直书记事,使之存在缺陷。而正因为天书事件,洪迈怀疑《实录》是否为信史,认为监修者尽载当时造神之事,“遂为信史之累”[11](卷四,P61)。记载内容也有简略之处,《张咏传》便是其一,故洪迈以韩琦所作神道碑、王安石所作书跋、富弼和黄皓的口述,来批评《实录》不能光大张咏的事迹[9](卷五,P59)。
《国史》,洪迈介绍了成书过程、诸朝合订情况、史官斗争、修史机构的沿革、史书的流传等内容[9](卷四,P48-49)。当时认为应该为尊者讳,对于宋真宗修昭应宫而发现雁荡山,《国史》“欲以为夸”,但洪迈认为“不若掩之为愈也”[9](卷一一,P131)。以之揭露当时社会现状,如引用《许仲宣传》中太宗朝吕蒙正弟蒙衡、李昉子宗谔落第,宋太宗欲以此展示取士公平,但感叹到“斯并势家,与孤寒竞进,纵以艺升,人亦谓朕有失也”[6](卷一三,P345-346),此语暗含了当时人们怀疑科举的公平性。也用以明晰官僚制度,如台谏官的职责[6](卷一四,P262-263)。考课内容包括修缮官舍,地方官、幕职州县官皆可为之,但后人视为贪墨[6](卷一二,P338-339)。除以上史书,《起居注》中的一些内容,史官自它书“随即修入,显为文具”[6](卷一一,P331),而不细致审查。对于《四朝志》,洪迈引用以证实蔡京为相时的文忌[6](卷一四,P163)。
另外不可否认的是,作为当时人,他们也敬畏官修史书,并为之回护。曾巩认为“五朝旧史”,“既已勒成大典”,不赞同轻易议论增删;洪迈认为《国史》乃前代名臣所修,“是非褒贬,皆有依据,不容妄加笔削”,反对“无或辄将成书擅行删改”[9](卷四,P48)。同时,洪迈认为官史的疏漏出于“文书广博,于理固然”[9](卷一三,P158)。
四、宋人私修当代史
相对于官修正史,私修当代史因为关注角度不同,史实记载的轻重便有偏差,因此后者会以不同的方式和角度书写当时历史。这一类著作也是洪迈认识“国朝”的重要法门,《容斋随笔》中就有其对于当时史家及其私修史著的感悟,涉及到了史家、史学思想及著作等内容。
(一)史家及其思想
《容斋随笔》中不乏点评当时的重要史家。苏辙作《古史》缘于自认为司马迁“浅近而不学,疏略而轻信”,但洪迈怀疑是书价值,认为后之学者亦不敢谓然[6](卷一一,P324)。苏轼“作文,引用史传,必详述本末”[9](卷一一,P135)。但也有失严谨,如认为“春秋以来莫识”石砮,实则《晋书》《唐书》都有记载,且洪迈家中也有此物[11](卷八,P107),故苏轼对于《晋书》和《唐书》的内容还有待了解。有些史家作史存在地域性,如司马光《序赙礼》所载皆陕州夏县人,吕南公《不欺述》只书建昌南城人[11](卷七,P95-96)。
史观上,洪迈与司马光的忠义观存在差异。司马光批判不能殉国者,但洪迈表现了对这些人的理解,认为“亦可恕也”[9](卷六,P77)。对于冯道,欧阳修、司马光“尝诋诮之,以为无廉耻矣”,但王溥所作“颇与《长乐叙》相类”的诗序存于《三朝史》本传,而诗却不传[9](卷九,P104),洪迈认为这种情况有待考量。若回头看《宋史》,王溥被放到了宗戚之外的列传第一卷。笔者推测,王溥以二臣的身份受到如此礼遇,或与宋王朝对王溥的优待有关,故宋人鲜少议论。
对于正统问题,洪迈反对因为歌颂当代而过度抹黑前朝。前如司马光,虽反对正统论[19](P258),但处理前代仍有私心。如对于后梁轻赋,“旧史取之,而《新书》不为拈出……《资治通鉴》亦不载此一节”[9](卷一〇,P117)。此时薛史仍在流布,但欧阳修和司马光仍忽略之,无疑二人都在“舍成说而诟前人”[16](卷六,P138)。欧阳修虽不主张称“伪梁”,但此事表明他确是“恶梁者”。又或因“以张全义为乱世贼臣,深合《春秋》之义”[3](P209),而不载张全义治理洛阳的善绩。对于后唐,宋代史家也没能平心而论,后唐明宗的“仁心之举”,“见《旧五代史》,《新书》去之”[7](卷七,P88)。
二史如此做法的原因,或可从当时最高统治者的言论中有所发现。鉴于五代礼崩乐坏,且作为宋之前朝,为维护正统,皇帝自不会过高评价。宋真宗认为“朱梁而下,王风寖微”[12](卷二八七,P9664)。宋仁宗认为“五代乱离,事不足法”[4](卷二〇五,P2437)。皇帝已然如此,欧阳修、司马光等政治型史家自会对前代心存偏见。在此背景下,他们自会“携自私之心而溺于非圣之学”[17](卷七二九,P350)。同时,历史是政治的延续,他们这样也是为验证“大宋之行为,统一天下,与尧舜三代无异”[17](卷七二九,P348)服务。
袭统上,当时史家未成定论,《通鉴》“取南朝承晋讫于陈亡,然后系之隋开皇九年”,皇甫湜认为“唐受之隋,隋得之周,周取之梁,推梁而上至尧、舜……陈僭于南,元闰于北”。对于上述两种说法,洪迈认为司马光只是借年纪事,无所谓褒贬。皇甫湜虽有理,但灭后梁者乃西魏,周难承梁统,故当时并无统一的袭统谱系[11](卷九,P117)。
对于当时其他史家,洪迈认为“魏泰无足论,沈存中不应尔也”[11](卷四,P61)。因为《碧云騢》并非信史,故魏泰也非良史,洪迈此语表明沈括也难免有误。范祖禹佐修《资治通鉴》,且自身作有《唐鉴》,在北宋众多史家中占有一席之地,但洪迈既认为“其审取可谓详尽”,但也承认因为其采野史而产生错误,且《唐鉴》也只记其高德儒被杀,而不载具体原因[7](卷一六,P405)。所以洪迈感叹“信史,修史之难也”[11](卷六,P87)。
(二)笔记型史著
入宋之后,笔记“不拘一格随笔记事的文体深受宋人的喜好,上至宰相,下至僧侣、布衣,都撰写有笔记”[18](P1)。这些作者可畅所欲言,故宋人笔记中史事众多,而这些私人所著史事足以“补正史之阙失”。洪迈注意到了这一点,并在《容斋随笔》中大量涉及,加以研究。
对于这类史著,洪迈会用之描写当时境况。如借助《梦溪笔谈》表明国初州县小官俸禄微薄[9](卷七),也用之揭示莆田荔枝在宋代的情况[6](卷八,293)。用辛怡显《云南录》,表达云南人对诸葛亮的崇拜[11](卷四,P62-63)。但也不讳言其中过失,田昼虽然记载了张元、吴昊之事,但所记二人作“反”诗的时间有误。洪迈也会改正其中错误,《石林燕语》中记载蓝尾“谓酒巡匝,未坐者连饮三杯”[6](卷九,P302),但洪迈认为只是晏饮时的巡数。《石林燕语》引用侯白的《酒律》证实自身观点,洪迈则通过《唐·艺文志》所载侯白的著述无《酒律》加以反驳。梁灏八十二岁为状元一事,载于陈正敏《遯斋闲览》,但洪迈考察国史,其人四十二岁便已辞世[6](卷一四,P359-360)。对于一些著作,洪迈则直接贬斥,如直言《孔氏野史》“盖魏泰《碧云騢》之流耳”[11](卷一五,P196),洪迈一语双关,二书质量立显。
这些著作或选材有阙。如沈括不当记载有亏圣德之事,“温州雁荡山,前世人所不见……因昭应宫采木,深入穷山,此境始露于外”[9](卷一一,P131)。《笔谈》主旨在于正因真宗大兴土木,所以雁荡山才被世人重新发现,而洪迈认为此事有损真宗形象,当为尊者隐。《蒋魏公逸史》中所载典章文物,远少于蒋公在世时所知,“蒋公在熙宁、元祐、崇宁时,名为博闻强识,然阅其论述,颇有可议,恨不及丞相在日与之言”[6](卷九,P299),表明在著书时,蒋氏只是选择部分内容形成文字,而导致该书内容少于作者在世时的讲述,由此使得一些重要的典章文物不为后人所知。
从这些著作的内容,也能反映出宋人对时人时事缺乏了解,如“沈括《笔谈》谓有司以(曹)佾新命,言自来不曾有活中书令请俸例则,盖妄也”[9](卷一二,P145)。说明沈括虽离这一任命稍近,但其编书时对此事业已模糊,故记载有误。相比于钱惟演的《笔录》,《涑水记闻》《龙川志》《东斋记事》诸书,记事准确性亦有欠缺。且《笔录》作于天禧四年(1020),对于真宗末年的大除拜,详于作于真宗之后的以上诸书,而李焘参考了洪迈所送的《笔录》,但又错认为召见晏殊在寇准被罢前夕[11](卷八,P113)。因此,伴随着时间推移,宋人对一些重要的时事日渐模糊。
碑志诗文作为重要文献,是书亦有研究。欧阳修为刘敞所作墓志,阙劝谏“洗儿钱”一事,洪迈则记于国史中[6](卷六,P272)。所作王旦神道碑,对其参与的造神事件“悉隐而不书”,而其原因则是“不可书也”[11](卷四,P62)。欧阳修为王旦所作墓志铭的来源是王旦子王素的《遗行录》[4](卷八四,P1928),因此出于材料来源与王旦家声势,没有直书其所参与的造神事件。故欧阳修所作铭文虽有自身的历史价值,但却有违直笔的作史原则。因此,欧阳修所撰碑志,是一种隐讳的态度和处理方式,并非真正的全书、直书。另外,对于当时碑志诗文的文风,洪迈认为“自唐及本朝名人文集所志,往往只称君讳某字某,至于记叙之文亦然”,但洪迈惋惜于一些贤者“不书其名”[9](卷一一,P126)。洪迈的惋惜,表明当时人作碑志文章仍袭古风,对名字隐而不书。对于志文长度,洪迈认为不宜过长,过长则使读者厌倦[6](卷二,P223)。
洪迈也修正了自己的作品。对于县尉的别称,他用杜甫《野望因过常少仙》中的记载,补充和修正《初笔》中的说法[6](卷七,P276)。秦少游与义倡一事,《夷坚己志》记载潭州义倡为秦观而死,但洪迈在《五笔》中以国史所记绍圣时旧党被贬至地方,便遭到了当地官长的立刻驱离,以证明秦观当没有时间眷恋倡女[6](卷九,P305)。对于双胞胎何为兄长,用《西京杂记》修正《续笔》的记载[6](卷一,P400)。关于祭祀,洪迈在《四笔》中认为郊祀合祭、分祭的论断苏轼最佳,但在《五笔》中认为仍有不足,“似不必深攻合祭为王莽所行,庶几往复考颐,不至矛盾,当复俟知礼者折衷之焉”[6](卷七,P469)。洪迈也直言其父所著《松漠纪闻》阙载“北狩”时的宫人苦难一事[9](卷三,P34)。
综上所述,《容斋随笔》中包含众多宋代史家及私修宋代史,研究内容包括编修错误和史家史观。其中的难得之处是洪迈不讳言己过,径直承认与前辈史家的分歧。对于史著,洪迈肯定了正面和正确的记载,并借助这部分的内容反映和抨击当世,但也未对其缺陷隐而不书。
五、结 语
宋代史学繁荣,其表现之一便是宋代文人以笔记记载和评论历史,使得“在正史中为统治者所讳言或曲解的事情,常因笔记野史的记载而得以保存真相”[19](P304),而《容斋随笔》就是代表之作。是书通过点评宋人所修之史,展示了宋人的当代史观,但也展示了信史难成。其中,是书对所涉宋人所修前史,既肯定部分史实和史源及其当世价值,也如实指出不足,如审查史料粗糙、史实的失载或粗略、过于省文而得不偿失等。通过这些不足,洪氏揭示了其中的夷夏观、正统观及书写时的春秋笔法,而这些指导思想阻碍了后世准确了解其所书时代。这些弊病虽然宋人所修私史正可有所补正,但洪迈对存在于笔记小说中的史实比较谨慎,认为既不可废,也不可尽信。
不可否认,史著是史家思想的外化,史家会将当时的政治大局、个人思想和意识形态等反映其中。传主、当政者和所修史著体裁这些阻碍因素,也导致所记史实皆从其大,而失载一些小的要事,使一些忠义之人和事难以留存。正因为如上情况,使得洪迈等宋代士大夫有信史难成之叹。但伴随着笔记的勃兴,宋代士大夫扩大了史学的阵地,多在私作中秉笔直书,尝试突破正统论和春秋笔法的藩篱,如实书写当下。但又碍于史源和作者的主观因素,使其也有错讹和遗漏之处。另外,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的记忆会变得模糊,而这也会影响其他史著的产生。宋代如是,今亦如之,因此宋代的史料留存虽然丰富,但今人以之作史仍需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