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理解和把握义务教育劳动课程的性质、理念和目标
2022-02-18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周兴国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周兴国
2022 年4 月,教育部发布《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 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对劳动课程的性质、理念、目标、内容、劳动素养及实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有效实施劳动课程,培养学生的劳动核心素养,不仅需要教师准确把握劳动课程的内容及实施要求,更需要教师理解和把握劳动课程的性质、理念和目标。
一、准确理解和把握劳动课程的性质
对劳动课程性质的准确理解,是有效实施劳动课程的前提。然而,中小学有关劳动教育活动安排及关于劳动教育的观点,往往把劳动等同于劳动教育,把劳动教育等同于劳动课程,没有在劳动、劳动教育、劳动课程之间做出应有的区分,表现出对劳动课程性质理解的偏颇或错误。准确理解劳动课程的性质,就是要准确把握劳动、劳动教育、劳动课程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
实际上,《课程标准》对劳动、劳动教育、劳动课程三个概念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做出了明确的说明,只是并没有引起中小学劳动课程实施者特别的关注。关于劳动,《课程标准》指出:“劳动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过程,是人类特有的基本社会实践活动。”这一关于劳动内涵的界定,明确了劳动的价值以及劳动的基本特征。劳动的价值在于它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劳动的基本特征在于它是人类特有的、也是最基本的社会实践活动。“基本的”一词表明了劳动之于人类社会的不可或缺性,是个体生活与生存得以持存的基本条件,也是人类生存的前提条件。在形态上,《课程标准》将劳动分为日常生活劳动、服务性劳动和生产劳动。但在学校劳动教育实践中,一些管理者常常感叹开展劳动教育面临师资、设施、场地等困境。之所以有这样的感叹,关键在于学校的管理者只是把生产片面地理解为生产劳动,如农业生产劳动、工业生产劳动,等等,并没有意识到,学校展开的劳动活动,不仅指生产劳动,而且还包括服务性劳动和日常生活劳动。在小学阶段,劳动活动主要是日常生活劳动以及力所能及的服务性劳动和有限的生产劳动。所以,《课程标准》围绕日常生活劳动、服务性劳动和生产劳动,分学段设置劳动课程目标、劳动任务群和劳动项目。
劳动教育有三个方面的含义。首先,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发展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发展教育,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劳动教育是促进个体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最有效的教育手段,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样对于个体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其次,劳动教育是一种育人活动,是“对学生进行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教育活动”。一方面,劳动发挥着综合的育人功能,“具有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另一方面又有其独特的育人功能,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劳动教育能够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劳动精神。
劳动课程是实施劳动教育的重要载体,在劳动教育中发挥主导作用。劳动课程以丰富开放的劳动项目为载体,重点是“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劳动课程不同于其他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具有鲜明的思想性、突出的社会性和显著的实践性。劳动课程的思想性,表现为劳动作为极其重要的教育手段,有其独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及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无论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还是改革开放时期,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时期,劳动课程的思想教育作用作为一种传统一直被承继下来,并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党的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而作出相应的调适。劳动课程的社会性,既表现为劳动内容的社会性,即劳动始终在广阔的社会生活领域展开,体现出突出的社会劳动特征;也表现为在劳动活动本身的展开上,即表现为劳动是作为集体性的有目的的努力。劳动课程的社会性,要求学校在组织开展劳动教育时,必须要“加强学校教育与社会生活、生产实践的直接联系,发挥劳动在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纽带作用,引导学生认识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劳动课程的实践性,主要表现为在劳动过程中,中小学生必须要借助劳动工具,以自己的身体活动来作用于客观世界,从而达到改变客观世界、改变物质形式的目的。因此,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必须要面向真实的生活世界和职业世界。
劳动、劳动教育和劳动课程,三者之间关系可概括为:劳动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发挥劳动的育人功能,是劳动教育的根本目标和任务;劳动教育具有多方面的载体,劳动课程则是劳动教育的重要载体之一,也是学校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劳动教育的重要途径。通过劳动课程的实施,学校发挥其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地位,从而最终实现劳动的育人功能。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劳动课程的理念
《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提出了六大课程理念,即坚持育人导向、构建以实践为主线的课程结构、加强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际的联系、倡导丰富多样的实践方式、注重综合评价以及强化课程实施的安全保障。劳动课程的六大理念涉及课程价值、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保障等,勾画出劳动课程的应有样态,为劳动课程的有效实施明确了可参照标准。
劳动课程价值突出以育人为导向。《课程标准》关于坚持育人导向,明确了劳动与教育的关系,即在劳动教育中,劳动既是教育的手段,同时也是教育的内容和目标。前者突出劳动的综合育人价值,即劳动对于学生的道德、智力、体质、审美方面的教育价值;后者则将劳动本身作为目标,意味着劳动教育旨在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精神、劳动品质以及劳动能力。坚持育人导向,要求学校和教师在实施劳动课程时,需要多维度地审视劳动的教育意义,不能孤立地或片面地理解劳动课程的教育意义。
劳动课程结构突出以实践为主线。这可以从劳动的维度和受教育者的维度来看。从劳动的维度来看,劳动课程围绕日常生活劳动、服务性劳动和生产劳动三大劳动类型,明确提出劳动任务群和劳动项目概念。其中,劳动任务群是劳动课程的基本单元,而劳动项目则是任务群的具体载体。劳动课程共有10 个任务群。其中,日常生活劳动有清洁与卫生、整理与收纳、烹饪与营养、家用电器使用与维护4 个任务群;生产劳动有农业生产劳动、传统工艺制作、工业生产劳动、新技术体验与应用4 个任务群;服务性劳动有现代服务业劳动、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2 个任务群。每个任务群都包括内容要求、素养表现和活动建议三个方面的内容。从受教育者的维度来看,劳动课程强调根据学生的身心规律和特点,对不同劳动项目、劳动任务群实现学段进阶安排,同时又强调各有侧重。
劳动课程内容选择突出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际相联系。劳动课程在内容选择上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强调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际的联系。三类劳动内容,又各有不同的目标指向。日常生活劳动在于培养学生的自理自立能力;生产劳动内容突出培养学生的劳动品质;服务性劳动内容选择强调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劳动的传统形态和现代形态上,既选择具有传统特色的手工劳动教育内容,又选择体现新形态、新技术、新工艺的现代劳动教育内容。
劳动课程实施强调学生直接体验和亲身参与。与传统的劳动课程不同,《课程标准》将学生的亲身参与作为劳动课程实施的基本原则,突出动手实践、手脑并用、知行合一,要求在劳动课程的教学中,从现实生活的真实需求出发,引导学生经历完整的劳动实践过程,避免单纯的劳动讲解或劳动机械训练,通过设计、制作、试验、淬炼、探究等方式,在具体的劳动实践过程中培养劳动知识和技能,体悟劳动价值,培育劳动精神。
劳动课程评价注重综合评价。一是评价内容多维。以劳动素养和课程目标为导向,关注劳动核心素养四个方面的发展状态,对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精神、劳动品质和劳动知识技能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价,既评价劳动成果,也评价劳动过程表现。二是评价方法多样,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平时表现评价和学段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表现评价主要采用劳动任务单、劳动记录清单、劳动档案袋等工具以了解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表现;学段综合评价是学期、学年或学段结束时的评价,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了解学生劳动素养的达成情况。三是评价主体多元。对学生的劳动素养评价,既有教师的评价,也有学生自我评价,此外还有家长参与对孩子的评价,并以教师评价为主。
劳动课程实施强化安全保障。让劳动安全有序开展,使不同学段的学生既接受劳动教育,又在劳动过程中得到安全保障,是劳动课程实施中的重要理念。这里劳动安全既是劳动教育的内容,同时也是劳动过程的要求。前者强调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后者强调对学生的安全保护。
三、准确理解和把握劳动课程的目标
在中小学有关劳动教育的项目报告中,我们经常能够看到要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或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之类的表述。这样的表述并不完全符合《课程标准》关于课程目标的要求。隐含在这一类表述背后的,实际上是对劳动课程目标的片面理解。劳动课程目标,是劳动课程教学内容选择、劳动课程实施、劳动课程评价的基本依据。如果不能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劳动课程目标,那么劳动教育的实施就会偏离应有的方向。就劳动课程目标的构成及其实践逻辑而言,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劳动课程目标,需要厘清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课程目标与劳动素养、课程理念、课程性质的关系。理解和把握劳动课程目标,不能孤立就课程目标而论课程目标,需要结合劳动素养、劳动课程理念及其性质。《课程标准》指出:“劳动课程围绕核心素养,体现课程性质,反映课程理念,确立课程目标。”可以说,劳动素养为课程目标的确立提供了导向,劳动课程性质及理念为劳动课程的目标体系确立提供了整体理论框架,劳动课程目标为课程的实施与评价提供了基本的准则和依据。
二是要准确把握劳动核心素养的内涵及其构成关系。根据《课程标准》,劳动核心素养是指通过劳动课程要培养的学生所应该具有的素养,简称劳动素养,是在劳动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包括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劳动精神四个方面的内容。由此可见,劳动教育,并不仅仅是劳动技能或劳动能力的培养,也不只是劳动习惯或劳动品质的培养。其中,劳动观念是劳动素养的认知基础,劳动能力是劳动素养形成的实践基础,劳动习惯和品质是劳动素养行为外化与品格内化的稳定体现,劳动精神则是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的升华。认为劳动教育就在于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或能力,或者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都是对劳动教育课程目标的片面理解。劳动素养的四个方面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既体现了劳动课程在劳动情感、态度、价值观,劳动知识与技能,劳动习惯与品质,劳动精神等方面的独特教育 作用,又体现了对学生设计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合作能力、实践能力以及社会责任感等综合性素养的培养。
三是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劳动课程总目标与学段具体目标的关系。《课程标准》提出的总目标是:形成基本的劳动意识,树立准确的劳动观念;发展初步的筹划思维,形成必备的劳动能力;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塑造基本的劳动品质;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课程标准》将义务教育学段划分为1—2 年级、3—4 年级、5—6 年级、7—9 年级四个学段。《课程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每个学段的具体目标,明确了各学段学生在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劳动精神等方面应实现的状态,回应了各学段劳动素养的培养要求,形成了自一年级至九年级连续性、顺序性、进阶式螺旋上升的目标体系。如,劳动观念维度的目标构建,从第一学段关注培养劳动意识,到第二、三学段体会劳动光荣、尊重普通劳动者,到第四学段养成劳动安全意识、增强公共服务意识和担当精神,体现了学生劳动观念的渐进发展与提升。又如,在劳动能力维度的目标构建上,从第一学段着重个人自理能力的初步养成,到第二、三学段生活自理能力和基本家政技能、家务劳动能力的进一步发展以及简单的服务性劳动能力的具备,到第四学段形成一定的家庭日常劳动能力、服务社会的劳动能力,体现了对不同学段学生劳动能力的递进式发展要求。
《课程标准》提出的课程性质、课程理念和课程目标,为劳动课程实施提供了整体理论框架。因此,在劳动课程实施中,学校和教师应准确理解《课程标准》所确立的课程性质、理念和目标,反映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使劳动真正具有课程意义,实现劳动在立德树人中的育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