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式理论在农村信息传播中的应用研究
2022-02-18杨莎莎卢天亮
杨莎莎 , 卢天亮 , 金 莲
(贵州财经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0 引言
在国内,传统意义上的农村信息传播模式,大都是处在“自上而下”的传播模式框架内的[1],这些传播模式里面关于传播的主要方式,往往是由农村外部的人员把知识“教”给农村内部人员,它的传播路径是一种传者向被传者的单向传播,是“自上而下”的。传者与被传者之间没有反馈系统的存在,也就是传者对被传者是一种“教化”的过程,传者常被赋予掌握真理和知识渊博的定义,而被传者常被赋予一种经验性和不懂科学的定义,传者与被传者之间几乎无沟通。例如,在农技信息传播过程中,将要传播的农技信息所对应的问题往往是纯粹来自外部的定义与认知,而不是从被传者的内部产生,被传者对信息没有选择权、质疑权、发言权,导致传播效果总是不理想[2]。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技术推广的形式从公益化推广逐渐向技术商品化[3]、网络信息化转变[4],使得农业技术推广面临的环境更为复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参与式传播的概念就被提出[5],但是参与式传播不是一个纯农村信息传播领域的概念,它更多地聚焦在传播学领域,作为传播学的一个分支存在,国内对参与式理论融入农村发展的研究也大都聚焦于整个农村社会领域[6],对于参与式理论与农村信息传播结合的具体方法仍未有一个统一的模式来指导。
本研究就是通过参与式理论的引入,以安徽阜阳南塘村罗伯特议事规则的推广过程为例,分析在社会高速变迁的情况下,要打破传统的“自上而下”的农村信息传播方式,以参与式理论构建“自下而上”的新的参与式农村信息传播模式的理论框架应该是怎样的,在实现这种新的传播模式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点又是什么,同时回答这种新的传播模式能够解决农村信息传播中遇到的哪些问题。
1 南塘罗伯特议事规则推广
南塘罗伯特议事规则推广的主要资料来源于寇延丁、袁天鹏的《可操作的民主——罗伯特议事规则下乡全纪录》[7]一书。
南塘村,位于安徽阜阳颍州区三合镇,是一个典型的“389961”(妇女、老人、儿童)村子,村子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因上访而出名。2001年,周围6个村30多位上访农民向颍州区民政局递交成立“农民维权协会”的申请,当时因为申请内容过于简单,协会章程等都没有弄清楚而未予以通过。虽然这次申请当时未通过,但是这群人仍然没有放弃成立“农民维权协会”的想法,他们自己组织,在周边几个村子相继成立了文艺队和老年协会为周围几个村子服务。在当时,他们的想法已经渐渐有了合作社的影子,只是具体细节没法敲定。
在这之后,村里主心骨杨云标与农村乡建发展方面专家刘老石等熟识,渐渐有媒体开始报道南塘村,直到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南塘的兴农合作社领到了NO.001号合作社注册登记证书[8]。
2008年,在杨云标与刘老石、寇延丁等的日常沟通中,杨云标初次了解到罗伯特议事规则这个“洋气”的开会程序的存在,并且知道了一个做罗伯特议事规则的专家袁天鹏。在刘老石、寇延丁等的牵线搭桥下,杨云标联系上袁天鹏并有了初次接触,在接触过程中对罗伯特议事规则有了更详细的了解,他意识到这个罗伯特议事规则的特点好像刚好能够解决兴农合作社遇到的部分问题,随即便邀请袁天鹏去南塘做这个议事规则的培训,而袁天鹏刚回国,正有推广议事规则的想法,收到杨云标与刘老石等的邀请,便欣然接受下来。
南塘村罗伯特议事规则下乡时间表如表1所示,其推广过程共经历了三个操作阶段,即调研阶段、培训阶段、评估阶段。在这次推广过程中,推广人员三个不同阶段是在不断发现问题又不断想方法解决问题中完成推广的。
表1 议事规则下乡时间表
在初次调研阶段,对南塘村原有的会议形式进行观摩,开展一次预培训。在观摩的过程中,调研人员发现南塘的原有会议形式已有一套固定的模式,且这个模式与罗伯特议事规则所推广的会议模式完全不同,没有章程和规矩,就看谁的声音大。合作社成员已经习惯了这种会议模式,而现在培训团队要来给合作社成员培训一种具有强约束力和规则性的议事规则,遇到的阻力一定将是无比巨大的。在观摩完成后,培训团队展开了初次预培训,预培训刚开始时问题便接踵而来。培训人员发现的第一个问题,是村民习惯于以前的开会形式,觉得那种开会形式也没什么不好,认为根本没有必要学习这种“麻烦”的罗伯特议事规则。第二个问题是,因为预培训主要采用的是学校上课的方式,对于平时开会都要抽烟嗑瓜子的合作社农户来说,这种培训形式让他们很难受,根本听不进去。第三个问题则是,由于罗伯特议事规则对于村民来说实在是个太“洋气”的东西,村民基本听不懂培训内容中的各种专业词汇。第四个问题就是对培训目的的认知,由于在以往的很多培训中,都是专家说有问题,要改变,所以开展培训。过程就是专家说,被培训者听,培训结束后专家走了,培训者也不把培训当回事。对于农业技术类培训,农户还能试验一下看效果,但对于罗伯特议事规则这种偏理论的、难以直接看出效果的培训,农户完全不当回事,只当培训是走个过场的形式化过程而已。最终各种问题叠加,预培训出现了合作社农户听不懂、不主动听、不想听的现象,预培训效果很差。
在预培训结束后,推广人员为了解决预培训过程中遇到的这些问题,使得推广有效,结合实际情况,想出排练传统会议过程的小品这种方法,让村民自己去感受传统会议模式的问题,让他们自己打破传统会议模式也还行的固有观念。看小品的形式也符合农户的心理,不会像上课形式那样拘谨,同时在村民通过小品发现传统开会中出现的问题后,让村民对传统会议的问题进行发言,培训团队则根据他们的发言对他们进行引导,对问题进行更为准确的总结。而在农户自己发言对问题进行阐述总结时,阐述所使用的词是农户理解的词,这时候再用这些农户理解的词替换罗伯特议事规则中较为专业但意思相同的词,就解决了农户听不懂专业词汇的问题。因为整个培训都是农户自主参与的,他们在不知不觉间其实就在逐步地学习罗伯特议事规则,直接解决了对培训目的的认知问题。通过这种引导与替换,由村民自己发现原有会议制度的问题,并对后续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引入做好了铺垫,后又进行语言的替换,让村民对罗伯特议事规则有了更贴切的了解,让村民在自我发现中引出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内涵。
在培训阶段,推广人员先以调研时确立的小品开始,让村民自己找问题,找到问题后再大家一起讨论,最后在村民讨论的基础上由推广人员暗中将议事规则的核心注入村民讨论的结果中,以村民的想法为基础,让村民能够更好地理解议事规则的意义和内容。在培训不断推进的过程中,推广人员进行了一次预评估,发觉推广效果不好,推广人员又以实际操作为目标开展了村民自己模拟议事规则开会的工作,在模拟中由村民相互找问题,最后再一边讨论性地发现问题,一边引导性地让农户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在边学边模拟的模式里确立了基于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南塘议事规则十五条”。并且在后续评估中,南塘村自从推广议事规则以后的所有会议里面,兴农合作社的所有合作社成员都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十五条的内容举行日常会议,推广得到很好的效果。
2 参与式理论构建新的农技信息传播模式的要素
回溯南塘村罗伯特议事规则推广的全部过程,可以看到,这次议事规则推广过程中推广者的推广行为是严密围绕着参与式这个理论核心的,即推广的过程是把赋权作为解决问题的基础,通过赋权让村民与推广者平等对话,平等交流,最后得到了良好的推广效果。本研究把这种推广模式定义为一种“上下循环”的以参与式理论为骨架构建的“新的农技信息传播模式”,而这个传播模式里最主要的四点就是赋权、沟通、选择、信息反馈系统的建立,下面着重分析这四点的理论意义。
2.1 赋权
赋权,是改变传者与被传者地位的工具,是让传者与被传者地位平等、沟通平等的桥梁,是构建从“自上而下”到“上下循环”新的农技信息传播模式的关键要素。
当然,在这种新的传播模式里通过赋权构建的这种平等仍然是相对的,这种平等的结果本质上还是由推广者操纵出来的。但这个操纵行为是先天就存在并且无法抹去的,因为赋权只能赋予发言、沟通、选择的权利,推广者与村民之间知识的差距无法通过赋权解决,而且因为村民的知识水平限制,他们自身是无法运用这些赋予的权利的。这些赋予村民的权利要想能够正常使用,推广者的操纵是必须存在的,但要保证的是,这种操纵对构建的这个新的传播模式里村民权利的正常使用并无影响。
南塘村罗伯特议事规则推广中,所有解决问题的根本思路都是赋权。把发言权给村民,把选择权给村民,推广者更多地是“引导”而非“教导”,村民也从“受教”者变成思考者,从学习者变成参与者。通过赋权,使得在推广者与村民之间原本存在的那种“上下”之间的隔阂消失,从传统的传者方觉得有问题向被传者方推广,改变为被传者方觉得自己有问题、而传者方引导解决问题这样一种传播模式,是南塘推广能够取得良好效果的根本所在。
所以在构建这种新的农技信息传播关系时,赋权变成最基本的需要,赋权让村民能够对自己将要经历的事情有发言权和改变权,让事件的参与者能参与到事件的发生、走向以及结果的决策中来。作为一个以“389961”(妇女、老人、儿童)部队为主体的村子,村民能够积极地参与到推广过程中来,最后南塘村能够以罗伯特议事规则这种十分“洋气”的新事物为基础确立让所有人都满意并且愿意遵守和执行的“南塘议事规则十五条”,赋权是实现这次推广的第一基础。
2.2 沟通
沟通,是对以参与式理论构建的这种新的农技信息传播模式的具体操作。赋权给予理论支撑,沟通则是这个理论的具体使用方法。只有通过沟通才能体现出赋权的作用,在沟通的过程中,信息能够被充分地整理与归纳,同时,只有沟通才能发现问题出在哪里,才能知道推广内容在被传者方的理解效果到底如何,有沟通才会有反馈,有反馈才能具体解决问题,解决了问题推广效果才能达到最好。
与赋权有相似之处,这里的沟通仍是指相对平等的沟通,即沟通的形式并不是推广者与村民之间就某一个问题进行专题讨论的反复沟通,而是村民在推广的过程里提出自己零散的想法,推广者则结合推广的目标和村民的感受对这些零散的想法进行筛选,最后作出既符合推广目标又顾及村民感受的沟通来保证推广的效果。
在南塘罗伯特议事规则推广中,议事规则用词的改变就是这种沟通的结果,按原计划推广是采用原文用词,但是在推广的过程中推广者发现部分村民对原文中某些过于专业的词语无法理解,或者对某些理解的词更习惯用贴合他们描述的另一个词来替代。推广者分析后,觉得总体意思没变,便在后续的推广中使用更多 “本土化”的用词(其实有些用词改变后与罗伯特议事规则原文意思还是有所差别的,只是就南塘村对议事规则的应用来说,这些有所差异的词并不影响议事规则的使用效果)。
2.3 选择
在参与式理论构建的新的农技信息传播模式内,赋权是基石,沟通是过程,选择则是运用参与式理论后赋权的结果体现。它是被传者被赋权后运用自己的权利产生的结果的体现,也是被传者对权利运用的具体体现。在这个新的农技信息传播模式内,选择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在事件的推广传播中,被传者只有能具体地感受到自己参与到事件中以后,才能确认自己的权利落实,也才能完全感受到自己的作用,真正地投入到推广过程里来,而选择就是这个权利的落实。
赋权和沟通并不是完全的村民自主,但是选择却是完全的村民自主。在选择的时候,村民根据沟通后自己理解作出的决定,是完全发自内心、由村民自己做主的[9]。
在南塘罗伯特议事规则推广中,最后确立的“南塘议事规则十五条”里,每一条的去留,都是村民自己选择的结果。在选择的过程中,推广人员会对每一条的作用进行讲解,但最后具体留下哪些内容,在推广人员与村民的反复讲解与试验后,还是由村民来确定的,村民最后对每一条的态度才是“南塘议事规则”到底有多少条的根本。
2.4 信息反馈系统的建立
把参与式理论应用到农技信息传播中以后,建立的这种与传统的“自上而下”的“教化”式传播模式完全相反的新的农技信息传播模式,通过赋权、沟通、选择的操作,最终的目标还是在传者与被传者之间构建起一套信息反馈系统。通过反馈系统的建立,解决了传统的推广模式中传者与被传者之间科学知识与实践经验没有交互的缺陷。理论的思考不能代替现实的调查,旁观式调查与参与式实践的效果也完全不同[10],在这个在传者与被传者之间建立的反馈系统里,传者能听见被传者的声音,被传者也能感受到自己的参与,这种农技信息的传播效果与传统的传播效果是有极大差别的。
3 结论
参与式理论在农村信息传播中的应用,其本质是利用参与式理论的核心赋权来构建一套具有反馈系统的“上下循环”的新的农技信息传播模式。在构建过程中,对参与式理论的应用主要在赋权、沟通、选择三方面,而在赋权、沟通与选择的操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的是对赋权与沟通的操纵的理解。这个操纵只是为了保证推广目标的顺利实现,不能对被传者的决策行为产生影响,也就是操纵只保证推广内容的进行,而不能强制被推广者对结果的选择决策。
没有反馈系统的“自上而下”单向传播模式里,被传者对于信息的真假和有用性是没法提出质疑的,传者对于信息的传播效果也没法确定,就算被传者没有理解信息的意思传者也无法得知。双方各自处于信息的不同层面,导致整个传播过程无法对接,传者不知道被传者理解了哪些东西,被传者不知道传者到底想要讲什么,最后的结果就是传播效率和质量的严重下降。而纯粹的“自下而上”的传播模式又是不符合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的,大多数农户都存在守旧的行为,只要还过得去大多时候都不会提出具体的新需求,也就无法具体地实现“自下而上”的农技传播模式。这种加入反馈系统的“上下循环”的新的农技信息传播模式,在不断的沟通反馈过程中,传者与被传者始终处于传播的同一个层面,传者时刻了解被传者的疑惑,被传者也能够反复提问理解传者要表达的意思。在循环沟通的过程中,传者引导了解被传者的具体需求,被传者将模糊的需求整理为具体的需求,最终达到需传播技术的真正落实。所以参与式理论构建的新的农技信息传播模式里,反馈系统的建立对于农村农技信息传播的意义不单单体现在传播方法和形式上的变化,其内在的影响更多体现在农村发展过程中信息的传播效率和传播质量上,让农技信息传播不只是聚焦于传播的外在数量和形式上,而是传播的效率和质量得到可观测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