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印鉴定技术现状的分析评估与应对策略
——2017—2021年CNAS能力验证反馈结果分析
2022-02-17孙年峰王雅晨叶瑞仁钱煌贵施少培卞新伟
孙年峰,王雅晨,叶瑞仁,杨 旭,钱煌贵,施少培,卞新伟
(1.华东政法大学 刑事法学院,上海200050; 2.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司法部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上海200063)
能力验证是一种外部质量评价技术,是指利用实验室/机构间结果的比对来判定实验室/机构在指定业务范围内的能力,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欧美国家。 我国司法鉴定行业的能力验证于2005年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原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首次组织实施,目前已覆盖了各专业鉴定领域的主要类别, 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提供判断申请机构的鉴定能力、监控获准认可机构的持续能力提供重要支撑,并为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评价鉴定机构的能力以及实施行业动态监管提供重要依据。 指印鉴定能力验证项目自2008年起,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每年组织实施一次,根据我国指印鉴定实践需求,科学、客观地考察和评价从事指印鉴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能力,并帮助其规范鉴定活动、提高技术水平。
近年来,每年有两百余家鉴定机构参加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的指印鉴定能力验证项目,其中以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民营鉴定机构、高等院校鉴定机构和科研院所鉴定机构为主。 项目专家组根据我国指印鉴定实践中的常见情况和新问题确定题目设计方案,每年题目一般包含3~5枚检材指印,难度不一,各有考点。因此,其反馈结果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当前我国指印鉴定机构的技术现状和鉴定质量,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研究价值。 本文对2017—2021年的指印项目反馈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评估鉴定机构对指印鉴定技术的掌握情况及不同类型指印的鉴定质量, 并针对评估出的技术难点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应对思路与方法。
1 反馈结果的分类统计与评估
2017—2021 年CNAS 指印鉴定能力验证共计21枚检材指印,其中2017年检材指印共3枚、2018年检材指印共5枚、2019年检材指印共5枚、2020年检材指印共4枚、2021年检材指印共4枚。 根据不同类型指印鉴定理论基础的不同,将指印鉴定技术分为三大类:纹线特征比对技术、印面特征运用技术和形成方式检验技术。 按照上述分类分别进行反馈结果统计和分析评估。 在21枚检材指印中,依据指印纹线特征进行鉴定的检材指印共18枚,依据印面特征进行鉴定的检材指印1枚,依据指印形成方式鉴定的检材指印2枚。
1.1 纹线特征方面的统计与评估
在指印鉴定实践中,纹线特征比对是最主要的鉴定技术,绝大部分的指印同一性鉴定都是以纹线特征作为鉴定依据。 在指印能力验证计划中,纹线特征比对亦是最常见的考点。
1.1.1 纹线特征方面的检材指印分类
根据能力验证的题目考点设计,将依据纹线特征进行鉴定的检材指印分为残缺指印、模糊指印和常规指印三大类。 残缺指印是指无中心花纹,部位难以确定的指印;模糊指印是指纹线模糊或间断、检验识别纹线细节特征存在一定难度的指印;常规指印是指部位可以确定、纹线较清晰的指印。 在18枚检材指印中,残缺指印共7枚,分别编号为2017检材2[图1(a)]、2018检材4[图1(b)]、2018检材5[图1 (c)]、2019 检 材 3[图 1 (d)]、2020 检 材 1-1[图 1(e)]、2020 检 材 1-3[图 1 (f)],2021 检 材 1-3[图 1(g)]; 模 糊 指 印 共 5 枚 , 分 别 为 2017 检 材 1[图2(a)]、2018检材1[图2(b)]、2019 检 材2[图2(c)]、2019检材5[图2(d)]、2020检材1-2[图2(e)];常规指 印共5 枚 , 分 别 编 号 为2017 检 材 3 [图3(a)]、2018检材2[图3(b)]、2018检材3[图3(c)]、2019检材4[图3(d)],2021 检 材1-1[图3(e)];此外,重叠指印1枚,编号为2021检材1-2(图4)。
图1 残缺指印
图2 模糊指印
图3 常规指印
图4 重叠指印
1.1.2 纹线特征方面的结果统计
指印同一性鉴定的鉴定意见分为认定、否定和无法判断三类。 根据参加机构反馈结果的错误情况,将未得到正确鉴定意见的错误类型分为“错误否定”“错误认定”“不当无法判断” 三类。 “错误否定”是指检材指印不应否定但反馈结果为否定;“错误认定”是指检材指印不应认定但反馈结果为认定,或检材指印应认定A指但反馈结果为认定B指;“不当无法判断”是指检材指印应认定或否定但反馈结果为无法判断。 依据纹线特征进行鉴定的检材指印反馈结果错误情况分类统计结果见表1,共17枚(不包含2021检材1-2重叠指印)。 其中,2017—2018年的反馈结果中存在极少量为“未判断”的情况,不列入统计结果。
1.1.3 纹线特征方面的分析评估
(1)17枚检材指印的“出错总数”共计247 家(次),其中“错误否定”共计196家(次),占比约80%;“错误认定”共计24家(次),占比约9%;“不当无法判断”共计27家(次),占比约11%。 对三类指印反馈结果进一步分析,在残缺指印、模糊指印、常规指印的错误类型中,“错误否定”“错误认定”“不当无法判断”占比见表1。 在反馈结果出错的情况中,“错误否定”占比极高,这主要是由残缺指印出错总数大且其中“错误否定”占比高所致,其占比高达90%;模糊指印的三种错误类型占比相对均衡;常规指印的错误总数很小,错误类型具有偶然性,其占比不进行分析。
表1 依据纹线特征鉴定的反馈结果出错情况分类统计结果
残缺指印共7枚,对应的“出错总数”为197次,平均出错数(计算公式为:对应的“出错总数”除以“检材指印个数”,下同)为28次/枚;模糊指印共5枚,对应的“出错总数”为42次,平均出错数为8.4次/枚;常规指印共5枚,“出错总数”为8次,平均出错数为1.6次/枚。 以2017—2021年平均每年的参加机构数量为215家为基数,则平均每枚残缺指印、模糊指印、常规指印的出错率(“平均出错数”除以“平均每年参加机构数量”)分别为13%、4%、0.7%。三种类型指印的出错率由高到低分别为残缺指印(13%)、模糊指印(4%)、常规指印(0.7%),即平均针对每枚残缺指印100家参加机构中有13家鉴定意见出现错误、每枚模糊指印100家参加机构中有4家鉴定意见出现错误、每枚常规指印100家参加机构中有0.7家鉴定意见出现错误。
上述情况说明:(1)对残缺指印出具的错误鉴定绝大部分为错误否定,对模糊指印出具的错误鉴定意见的类型无明显集中;(2)绝大部分鉴定机构具备常规指印同一性鉴定的能力;(3)多数鉴定机构具备模糊指印同一性鉴定的能力,少数鉴定机构识别模糊指印特征的能力和经验欠缺,仍需要加强;(4)部分鉴定机构在残缺指印鉴定方面技术能力不足、经验欠缺,残缺指印鉴定技术问题较为突出,错误的否定意见对指印鉴定的公信力损害极大。
1.2 印面特征方面的统计与评估
在2017—2021年CNAS指印鉴定能力验证题目中,涉及指印印面特征运用的仅有1枚,即2019检材1指印(图5)。 该指印稳定的纹线细节特征极少,需要运用印面特征先将该指印与同一份材料上的2019检材5指印[图2(d)]认定同一,再将2019检材5指印与样本指印进行比对,从而出具明确性认定意见。 反馈结果中:有19.5%的参加机构“无法判断”,有2.3%的参加机构“错误认定”,有2.3%的参加机构“错误否定”,其余参加机构鉴定意见正确;但在鉴定意见正确的反馈中,有10.9%的参加机构是将2019检材1指印非常牵强地通过纹线细节特征直接认定样本,另有33.3%的参加机构的鉴定书中对印面特征的描述和标识存在诸多问题。 综上,有68.3%的参加机构在运用印面特征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图5 (2019检材1)
上述情况说明:目前多数鉴定机构缺乏运用指印印面特征进行鉴定的意识及技术能力。 印面特征是认定两枚或多枚指印一次性捺印的主要依据,在残缺、模糊指印同一性鉴定和指印相对形成时间鉴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鉴定机构缺乏运用指印印面特征的能力会导致部分案件无法出具明确的鉴定意见或出具的鉴定意见依据不充分。
1.3 形成方式方面的统计与评估
在2017—2021年CNAS指印鉴定能力验证题目中,涉及指印形成方式的共2枚指印,分别为2020检材2指印[图6(a)]、2021检材2指印[图6(b)]。
2020检材2指印[图6(a)]为彩色激光复印机复印形成,非手指直接捺印形成,属于简单的、基础的指印形成方式检验。 反馈结果中:有4.1%的参加机构认定捺印形成,其余参加机构鉴定意见正确;但在鉴定意见正确的反馈中,有18.4%的参加机构存在严重的检验过程不全面、分析说明不充分、鉴定依据不足的情况。
图6 检材指印盖印形成方式
2021检材2[图6(b)]指印为光敏制模盖印形成,非手指直接捺印形成。 为降低鉴定难度,在题目设计时特意使用同一光敏章在检材上盖印了两枚指印。 反馈结果中:有5%的参加机构认定为手指捺印形成或打印形成,其余参加机构鉴定意见正确;但在鉴定意见正确的反馈中,有29%的参加机构存在严重的检验过程不全面、分析说明不充分、鉴定依据不足的情况。 此外,反馈结果中超过60%的参加机构主要依据检材上的两枚指印“完全重叠”而出具了盖印形成的鉴定意见,并未描述检材指印在墨迹分布方面表现出的光敏盖印指印的主要特点。
上述情况说明:多数鉴定机构具备判断简单的办公机具复制指印的技术能力,但在相应鉴定书的检验过程和分析说明的描述及附图方面仍亟须提高,需进一步加强相关理论的学习;多数鉴定机构缺乏鉴定光敏制模盖印指印的技术和能力。 制模盖印指印可使用指印原件或指印图片作为母版进行伪造,材料易获取、隐蔽性极强,且制模盖印伪造的指印纹线清晰、细节特征明显,无办公机具的复印、打印特征,仿真度很高,现实危害性很大。 倘若指印鉴定人在鉴定实践中缺少辨识制模盖印指印的技术能力,则很容易出具错误的鉴定意见,严重损害指印鉴定的质量和公信力。
2 指印鉴定技术难点应对策略
通过上述对2017—2021年CNAS指印鉴定能力验证反馈结果的统计和评估,可知目前鉴定机构掌握较差或欠缺的指印鉴定的技术主要集中在残缺指印鉴定技术、印面特征运用技术和光敏制模盖印指印鉴定技术三个方面。
2.1 残缺指印鉴定的思路与方法
在残缺指印鉴定中,建议按照如下步骤和方法进行检验:(1)判断指印部位和指印朝向,着重比对样本指印的对应部位;(2)选择检材指印上特异性强且稳定的细节特征或特征组合作为定位点,定位点应尽量靠近指印中心花纹;(3)以定位点为比对重点,在样本指印中先进行定位点的比对,比中定位点后再进行其他特征比对;(4)若检材指印部位无法判断,则需要在样本指印中全方位地比对定位点;若检材指印朝向无法判断,则需要将检材指印定位点旋转角度再与样本指印进行比对;(5)残缺指印可能存在一定的变形,在比中定位点后,应以其他特征与定位点的间隔线数和相对方位判断其符合性,避免将因变形导致的特征间距离和绝对方位的变化误认为差异;(6)在上述比对检验未比中的情况下,仍不能轻易据此否定,还需要考虑样本指印边缘捺印情况,倘若样本指印部位捺印不充分,则需视情况要求补充样本或作出根据现有样本无法判断的鉴定意见。
以2018检材4[图1(b)]指印为例进行分析:该指印无中心花纹,纹线流向基本为平直,指印部位和指印方向均无法确定;但指印纹线清晰,明显、稳定的细节特征多,具备鉴定条件,比对标识见图7,数字编号为对应细节特征。 图7的细节特征中,5号、6号、8号构成的特征组合的特异性强且稳定,以此作为定位点,该定位点位于检材指印的一侧,但无法判断是距中心花纹的远侧还是近侧。 由于无法判断指印部位及方向,因此需要在样本指印中全方位地进行比对检验;由于无法判断指印朝向,因此需要将定位点旋转角度与样本指印进行比对检验。通过比对检验发现,该定位点在左手食指三面样本的右上部存在,将检材指印顺时针旋转210°左右后,该定位点相符。 进一步比对发现两者细节特征存在诸多符合,符合点价值高,反映了同一人同一手指留印的特点。 在检验过程中应注意:检材指印可能位于手指边缘部位,在比对检验未比中的情况下,需要考虑样本指印边缘捺印情况,不能轻易否定。
图7 同一人同一手指留印的特点图
2.2 印面特征运用的思路与方法
在需检指印纹线细节特征不足或需要判断指印相对形成时间的鉴定中,应系统性地审查分析鉴定材料,分析比对是否存在一次性捺印情况。具体比对检验的思路和方法如下:(1)比对两枚或多枚指印的墨迹总体分布及留印部位,初步确定一次性捺印的顺序。 一次性捺印的两枚或多枚指印的对应部位介质量依次减少、墨迹总体逐级变淡、指印轮廓相符或镶嵌;(2)对印面特征的位置和形态进行比对检验,先进行印面特征位置比对,再进行形态比对。印面特征位置一般以其周围的纹线细节特征作为定位点来确定,若无稳定的纹线细节特征,则通过多个印面特征的相对位置来判断;(3)对印面特征的符合点和差异点进行分析。在符合点方面,印面特征的位置确定性越强、形态特异性越强,其符合价值越高;在差异点方面,由于两次或多次捺印的介质量、捺印区域、捺印力度等因素变化,会导致印面特征的形态产生一定变化,应根据具体的变化情况具体分析。
以2019检材1指印(图5)为例进行分析:2019检材1指印大部分纹线模糊,明显、稳定的纹线细节特征 数 量 极 少 ,但2019 检 材1 指 印 与2019 检 材 5 指印[图2(d)]的印面特征相近,存在一次性捺印的可能性。 进一步比对检验发现:2019检材1指印相比于2019检材5指印对应部位,墨迹总体浅淡,两者存在多处高价值的印面特征符合(图8)。 如:1号漏白特征的形态特异性强;曲线标识的边缘轮廓特征与3号漏白特征相邻,相对位置关系相符,边缘轮廓特征呈镶嵌状符合。 需要注意的是,两者的特征虽然位置和形态相符,但可能为皱纹而非印面特征。综上,两者对应部位的墨迹浓淡呈规律性变化,印面特征符合点价值高,特征总和反映了同一人同一手指一次蘸墨连续捺印的特点,即先捺印2019检材1指印后,再捺印2019检材5指印。
图8 2019检材1与2019检材5印面特征比对图
2.3 光敏制模盖印指印鉴定的思路与方法
光敏制模盖印形成的伪造指印整体纹线流畅、较自然,特征表现较好,与手指捺印指印的相似度极高,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1)系统性审查相关材料,看有无同源指印;(2)宏观检验,盖印指印的细节特征易黏连,细小的细节特征反映不全;(3)显微检验,盖印指印的纹线墨迹平实、色调单一、无立体感,纹线内部缺少颜色过渡及汗孔反映;(4)有必要时,可将需检指印与对应样本指印进行尺寸、纹线粗细、特征反映等的比较检验;(5)有必要时,可对需检指印进行成分检验;(6)检验需检指印有无水平挪动痕迹和边缘色料残留痕迹。 光敏制模盖印指印与手指捺印指印最本质的区别在于纹线的墨迹分布,手指捺印指印的纹线墨迹有深有浅、有浓有淡、颜色过渡明显。
以2021检材2指印为例进行分析:题目中两枚指印的设置是为了降低鉴定难度,两枚指印在边缘轮廓、纹线粗细、积墨漏白、油墨浓淡等方面一致,可较好重叠(图9)。 宏观检验发现:需检指印细节特征易黏连,细小的细节特征反映不全。 将2021检材2显微检验(图10)发现:需检指印纹线墨迹平实、色调单一、无立体感,纹线内部缺少颜色过渡及汗孔反映。 将需检指印与对应样本指印比对检验发现:需检指印较对应样本指印的纹线粗、纹线间隔小。文检仪检验发现:指印周边存在油脂洇散现象。 以上检验结果反映出光敏盖印指印的特点。
图9 两指印重叠图
图10 2021检材2显微图
3 总结与建议
(1)在指印同一性鉴定方面:常规指印的鉴定出错率很低;模糊指印鉴定有一定的出错率;残缺指印鉴定的出错率较高,且错误鉴定意见的类型集中在“错误否定”。在印面特征运用方面:多数鉴定机构缺乏运用印面特征进行指印鉴定的意识,或缺乏技术能力和经验。在形成方式检验方面:多数鉴定机构能够判断简单的打印复印的指印,但在检验过程描述和附件图片制作方面不专业、质量低;多数鉴定机构缺乏光敏制模盖印指印鉴定的技术和能力。
(2)残缺指印鉴定技术、印面特征运用技术和盖印指印鉴定技术是目前影响指印鉴定质量的突出技术难点,鉴定机构应加强内部过程控制、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可有重点地监督检查及组织培训、后续能力验证的题目设计可突出重点、科研领域可重点攻坚。
(3)鉴定人在进行相关鉴定时应高度重视,在遵守相关鉴定程序和鉴定规范的同时,建议对应参考文中的“2.1 残缺指印鉴定思路与方法”“2.2 印面特征运用思路与方法”“2.3 盖印指印鉴定思路与方法”进行,以保证相关鉴定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