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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资本主义下数字劳动的主体性发展困境与出路
——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数字劳动批判

2022-02-16许成安

江汉论坛 2022年12期
关键词:资本主义劳动者马克思

张 媛 许成安

正如马克思所揭示的工业资本主义的贪婪扩张本性——“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①,数字资本“完美”继承了工业资本的扩张本性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信息网络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与规模渗透到资本主义经济文化的方方面面。”②可见,数字资本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渗透更加彻底。以数字资本为载体的数字劳动也是驱动数字资本增值的动力,并在全球范围内构建了数字劳动的治理体系。关于数字劳动概念的出场,加拿大学者达拉斯·斯迈斯以“受众商品”理论为基点,从传播学视角最早提供了解释数字劳动的路径。意大利学者蒂兹纳·特拉诺瓦则是借用了意大利自治主义马克思主义的“非物质劳动”概念研究互联网上植根于文化经济基础上的“免费劳动”,将“免费劳动”作为理解 “数字劳动”含义的突破口。“免费劳动”被定义为由文化的知识性消费转化而来的生产活动,这种活动在提供愉悦体验的同时也裹挟着无情的剥削。③英国学者克里斯蒂安·福克斯首先从数字劳动的资本主义剥削本性出发,将“数字劳动”定义为在“互联网传播技术的帮助下资本积累所需要的劳动”④。其后续又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为研究数字劳动的立论基础,拓展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数字劳动理论内涵,并考察了全球数字劳动的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化了数字劳动的含义:“包括了所有形式的有偿和无偿劳动的存在,所需的数字媒体的生产、扩散和使用。”⑤由于数字资本贪婪的增殖本性,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数字劳动者成为被自身生成数据控制的客体,从而异化于自身、异化于形成数据的基础设施、异化于数据产生过程,并最终异化于数据产品,形成数字劳动者主体性发展的困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在数字中国的建设过程中,数字劳动者担当着运用数字技术并使其充分发挥效用的主体责任,而如何促进其主体性优势更好地发挥是通往数字中国建设之路必须首先解决的难题。本文参考福克斯的观点,立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哲学视野来考察资本主义条件下数字劳动所造成的主体性发展困境,即引发数字劳动者的主体性发展困境的起因是什么?困境又是什么?是什么束缚了数字劳动者的发展?它的根源又在哪里?有必要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研究范式下去审视当今数字劳动者的发展困境。

一、数字劳动主体性发展困境的生成

信息技术与生产劳动的结合必然会带来新的颠覆性革命。数字信息技术以互联网为传播媒介、按照符码逻辑将整个世界都组织到信息网络之中。数字技术已经悄无声息地融入人类生产生活环境,小到生活起居大到科研攻关无一不与数字技术发生联系。置身于其中的人类早已吃惯了数字技术红利,却鲜少对隐匿在数字技术背后的数字劳动进行反思。不同于建立在货币逻辑上的工业劳动,数字劳动是在符码逻辑运作下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为主要推动力的劳动。数字劳动模糊了时空界限,使得数字劳动者无时无刻不在创造剩余价值。而数字劳动对资本主义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写终究使得那个“异己性的物质力量”⑥得以生成。

(一)数字劳动对社会生产生活空间的打破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机器论片段”中提出了“一般智力”的概念,他指出: “一般社会知识,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一般智力的控制并按照这种智力得到改造。它表明,社会生产力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不仅以知识的形式,而且作为社会实践的直接器官,作为实际生活过程的直接器官被生产出来。”⑦这里的“一般智力”是指作用于劳动对象的知识性力量以及更广泛意义的人类精神的普遍劳动,以科学技术发明创造最具有代表性。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 “一般智力”表现为机器体系内的科学技术力量,到现阶段其外延进一步拓展到大数据信息系统内产生的科技生产力。资本天生的趋利本性不会止步于有限的利益攫取,必定会无止境地追逐“一般智力”的剩余价值最大化并不断促使新的剩余价值产出。资本主义将数据信息技术纳入自身的体系扩张当中,并迫使以大工业为基础的社会生产朝着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社会生产转变。

信息技术与生产劳动的结合催生了数字劳动,从事数字劳动的人即为数字劳动者。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虽然还没有出现数字劳动这一生产形式,但是马克思曾经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作出过区分。马克思认为, “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劳动是作为货币的货币相交换,还是与作为资本的货币相交换。”⑧“同一内容的劳动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⑨例如,马克思用弥尔顿创作《失乐园》的例子和莱比锡的无产阶级作家生产书籍的例子来说明。弥尔顿出于创作的天性写成《失乐园》并把它卖掉,他是非生产劳动者;相反,莱比锡的无产阶级作家在书商指示下生产书籍,为了使资本增殖而开展这项活动,他就近似于一位生产劳动者。依照马克思的区分标准,就数字劳动而言,根据其劳动方式的不同既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例如,受雇于互联网公司的员工创造的数据成果被互联网公司用来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属于生产劳动;出于兴趣爱好浏览网页并将自己的作品上传到网络上并被他人采用时,属于非生产劳动。可以看出,在马克思看来,能否创造剩余价值、是否存在剥削是区分两种劳动的标准。但同时也不难看出,这两种劳动价值的实现均是以“交换”为前提,即均实现了有偿劳动。克里斯蒂安·福克斯在运用马克思资本积累理论研究“数字劳动”性质的基础上,分析了不同形式的经典案例后发现,数字劳动中的剥削不仅存在于所有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联系的雇佣劳动中,还把剥削的范围进一步蔓延到“玩劳动”中,即“隐藏在与乐趣相连和其他用户相会的背后的剥削的现实”⑩。所以,福克斯强调“是时候拓展术语‘数字劳动’的意义了,它包括了所有形式的有偿和无偿劳动的存在,所需的数字媒体的生产、扩散和使用”⑪。可见,数字劳动已经打破了资本主义必须从雇佣劳动中获得剩余价值的生产定律,消解了生产生活的时空界限。

(二)数字劳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改写

社会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从生产力角度规定了生产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则从生产关系角度规定了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在社会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和发挥主要作用的生产关系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力构成了占主导地位的特定社会生产方式。当信息技术这种前所未有的巨大生产力与资本主义制度相结合时,资本主义仿佛又焕发出了一定的生命力。然而,隐藏在数字资本主义繁荣景象背后的剥削却愈发深重, “不平等与以强凌弱”⑫的种种弊端反而愈发暴露。而滑稽的是,为数字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信息化大生产的“数字劳动”最终也是揭露数字资本主义无限膨胀奥秘的密钥,正如无产阶级为资本主义创造了巨大生产力的同时最终也会成为资本主义的掘墓人一样。

当数字劳动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层面后,数字劳动既使得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内涵以及劳动者与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产品的关系发生改变,也毫不费力地将“非雇佣”劳动形式纳入到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方式当中。具体来看:首先,从生产力要素来看,随着“非雇佣”劳动广泛参与到资本主义生产体系当中,劳动者由原来的雇佣工人拓展到了“玩工”和“产消者”,且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也从物质实体演变成了精神虚体,产出的劳动产品也都由虚拟数据构成。就劳动者主体的变化来讲,数字劳动的“脱域性”特征使得劳动主体呈现出高度的自由流动性;数字劳动的“穿透性”特征迫使劳动主客体关系出现颠倒从而产生异化;数字劳动的“互动式”特征对劳动主体间的思想操控、情感交流和人文关怀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其次,从生产关系要素来看,数字劳动跳脱了资本主义生产经营数据的劳动形式,将非雇佣劳动形成的生产个人数据、中间数据和公共数据的活动都囊括进数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⑬非雇佣劳动以最小的甚至无偿的资本成本占有数字劳动主体的成果。由于并不存在显性的雇佣关系,劳动力价值可以随意降低,可变资本在资本运行中所占的比例极低。在生产资料等不变资本没有出现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数字资本越是获得大量的数据成果,其强占和窃取的剩余价值就越多,产出的剩余价值率就越高。数字劳动以非雇佣劳动这一新型的劳动形式改写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最后,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要素的结合来看,数字劳动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关系中都深深地打上了数字化的痕迹和烙印。人类已经跨入了数字化时代,终有一天数字劳动高度自由流动的特点必然会和资本主义私有化生产之间形成不可逾越的鸿沟,从而呼唤一种倡导共享知识、平等决策和自由获取的社会生产方式来代替。

二、数字劳动的主体性发展困境及表现

当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后,近代西方进入了主体性哲学理论建构的时代。从笛卡尔到康德再到黑格尔,哲学家们都试图从意识层面上去求解“我思主体”与“对象客体”的统一问题,但最终还是只能在意识世界内部去弥合两者的鸿沟。费尔巴哈虽然跳脱出了“我思主体”的建构模式提出了“类”概念,将“形而上学的绝对精神”变为“以自然为基础的现实的人”⑭,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⑮,而是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⑯。马克思的“类”概念将人置于实践的基础上主动去发掘人的对象性特征,既承认了人的客观物质性,又发展了人的直接现实性。因此,从 “我思主体”到 “类主体”的过渡可以发现,马克思为理解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我之间的关系打通了一条全新的思维通道。

在马克思“类主体”的思维框架内,我们可以发现“类主体”概念所蕴含的深刻的哲学旨趣。首先,人的主体性根本上源于人与物质客观世界的相互确证,而实践则是完成人与物质客观世界确证的唯一通道。人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在客观世界中塑造自我,物质客观世界也只有通过人的主观能动实践才能完成改造。因此,主体性是“能够标识其作为主体的存在所具有的属性,或能够证明自己的存在及其意义的属性”⑰。主体性被赋予了目的性、能动性和发展性的哲学意义。其次,人的主体性是建立在与自然、与他人和与自我之间形成统一性共在的关系范畴基础上,即主体性开放、包容、和谐的哲学人文意蕴内嵌于马克思主体性概念的精神内核中。然而,在信息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数字资本的广泛控制和野蛮生长本性,数字劳动的主体性特征并不能得到充分展现,反而表现出相当程度的发展困境:

(一)数字劳动的“主客体异化”导致主体性能动式微

数字劳动是一种不受时空场域限制的劳动形式,不需要固定的厂房或者办公室,只要有互联网和一台移动终端设备,数字劳动者随时随地都可以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数字“玩工”群体的加入使得数字资本更加容易剥削和侵占人类生存的时间和空间。福特制资本主义生产模式下被严格区别的工作时间和休闲时间在后福特制的数字经济时代逐渐模糊了边界,融合成一种“数字劳动时间”;工作区域和家庭环境也成为空间相互交错的整体,居家办公早已屡见不鲜,整个世界都衍生成为“数字劳动空间”。数字劳动呈现出明显的“脱域性”特征。这一特征使得资本剥削在时空上得以拓展,然而这种剥削往往具有极强的隐蔽性,甚至会带来情感上的愉悦体验。潜伏在数字劳动情感体验背后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就会逐渐表露出对数字劳动者的思想操控。数字劳动逐渐获得 “主体性”,变成“主体性劳动”,原本由数字劳动者创造和操控的数据变成“能动的主体”,而数字劳动者则变成“被动的客体”。⑱

情感体验是思想认识形成的重要基础,也是催生思想认识的动力源泉。 “一切情感的激发,心灵对每种生活内容的体验,通过一种只是幻相的外在对象来引起这一切内在的激动。”⑲数字劳动即是通过情感体验对思想认知的唤起逐步将自身塑造成具备意识操控功能的主体。当数字劳动彻底“反客为主”时,便会剥去情感体验这层外衣肆无忌惮地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灌输给数字劳动者。当意识形态成功灌输后,反过来又会加深情感愉悦的体验。情感体验和思想认识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两者共同属于观念文化层面,归根到底还是由资本主义经济基础所决定。可见,虚假平等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制造了虚假的数字劳动愉悦体验。唤起愉悦体验的根本目的还是在于打通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灌输渠道,将数字劳动者束缚在资本主义生产体系当中,从思想到行动都在资本主义的逻辑框架内开展。

沉浸在其中的数字劳动者,显然已经物化为积累数字经济利润的工具,数字劳动摇身一变成为劳动者的主体。从主体到客体的转变使得数字劳动者的主体能动性特征逐渐式微,工具性和手段性特征日趋明显。首先,从意识的能动性来看,数字劳动者被数字劳动带来的愉悦情感体验所包围,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陷入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所编造的虚假幻象中,反而将当前这种状态理解为一种自然而然的存在。数字劳动者的自主行为实际上是被数字资本所操控的被动行为。其次,从实践的能动性来看,数字劳动者在数字平台上产生的数据资源并不属于数字劳动者个人,而是被直接归入数字劳动者所属的公司或者各大数字平台上。数据生产者没有直接占有数字资源,这就带来了数字劳动者和数字资源之间的异化。这些被他人占用的数字资源被用作支撑资本主义再生产的劳动资料,数字劳动者充当了为资本主义赚取剩余价值的工具。

(二)数字劳动的“技术决定论”引发主体性发展失衡

数字媒体的出现颠覆了传统媒体受众单纯被动接受信息内容的传播模式。数字媒体的受众同时也是数字劳动生产主体,集接收信息和创造信息的特征于一身,这决定了数字劳动主体多元化、个性化的典型特征。数字劳动者之间因相同的爱好或关注认同度还可以形成“社交媒体”,从而实现交互性、群体性的社会交往方式,这得益于数字媒体技术关键性效用的发挥。人们沉醉于数字媒体技术带来的眼花缭乱的情景体验当中,对数字媒体技术持有相当程度的技术乐观主义观念。技术俨然具备了决定一切的“伟大特质”,其工具理性被无限度放大。因此,新媒体的产生发展过程也是技术决定论思想逐步滋生的过程。

技术决定论是由于科学技术对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贡献日益增大甚至占到统治性地位时产生的一种拜物教意识形态。数字资本的生产方式是导致数字拜物教产生的根源,而数字拜物教则强化了社会资本对技术的依赖,将一切生产实践活动纳入数字资本的生成逻辑当中,成为巩固和加强数字资本统治的思想工具。技术拜物教从本质上来看是技术同劳动者之间关系的异化。 “是劳动条件使用工人,不过这种颠倒只是随着机器的采用才取得了在技术上很明显的现实性。”⑳技术看似给予了劳动者个性化的服务供给,看似发展出了劳动者新的主体性,但只需潜入到经济基础层面去考察,就可以看出其本质上仍未跳脱出资本主义的统治,反而是资本主义极权统治更加深入的表现。资本虽然换了一种形式,但对劳动的剥削却更加深刻。在数字拜物教意识形态的控制下,数字劳动者的主体性的生产被要求与资本的价值生产相一致㉑。即使获得了新的主体性,也是在数字资本的生产体系内作为服务于剩余价值增殖的属性而存在。从劳动者自身出发,这种主体性丝毫不会有益于个人的全面发展,反而会成为束缚劳动者进一步发展的枷锁。因为在追求无限扩张和极度剥削这种偏狭的意识形态面前,所谓的主体性发展都是单向度的,那就是从属于数字资本技术依赖的消费人生。

数字技术弥合了现实和虚拟空间的裂缝,拓展出了新的人机互联生活空间。在这个空间中,每个个体都可以实现人与人、人与人工智能之间的合作和交往。在此过程中,伴随着情感的交流和互动,人类的主体性也得到生产和发展。然而,在数字技术红利背后,也同样深藏着技术引发的主体性发展失衡的隐忧。首先,数字劳动者被确定性的现实生活所包裹。数字劳动者上传的海量数据被技术公司所记录和保存,而且彼此之间形成了相互关联的庞大的数据体系,这些数据被称之为“一般数据”。㉒这些“一般数据”通过算法可以为人们提供一种看似个性化实则确定性的现实生活,这就是数字劳动者主体性发展的真相。其次,数字劳动者被碎片化的海量信息所充斥。互联网上散布着大量被技术切割成条块状的碎片化信息,这些信息被精准推送到消费者手中。数字劳动者随时随地被这种信息所包围,往往会产生片面性、分散性和虚假性的随机反应,作出脱离客观实际的冲动性判断。最后,数字劳动者被抽象化的技术话语所定义。当数字劳动者登录数据空间的一刹那,就已经作为被技术话语所定义的群体被抽象成数据主体在网络空间活动。数据主体必须按照已经写好的算法读取和应用程序,最终逐渐失去自我的发展可能而成为高度依赖技术的主体存在,并且这种“技术依赖症”还会进入现实生活当中,不断重塑和改变实践形态,从而把“一切社会问题转化为可量化可操作调控的技术问题话语”㉓。

(三)数字劳动的“虚假获得感”致使主体性建构混乱

数字资本通过数字技术的“革命性力量”㉔冲破了所有限制其扩张的藩篱,实现了资本想要侵入世界每个角落获取利益的“雄心壮志”。从这个意义上看, “技术与资本的深度融合使得技术具有了一种超级权力”㉕,这种“超级权力”太具有欺骗性以至于人们往往只会沉醉于技术所能带来的更加自由平等、开放多元的生活中,反而遮蔽了数字劳动的剥削本质以及阻碍了人们对其整体和本质的把握。数字资本在技术的精心包装下更加肆无忌惮地将人类的日常生活都卷入资本的生产和再生产体系中。然而,数字资本侵入社会生活越深入就越是渴求更多的社会人参与。只有将更加广泛的社会人纳入数字资本体系中,才能为数字资本创造更多可供深入剥削的对象,才能为数字资本的话语逻辑创造更多的“活载体”。

依靠最先进的数字技术,数字资本编织了一个“想象的信息乌托邦”㉖,幻化出了一个自由、民主、平等、公平的庞大虚拟世界。人们惊喜地发现在这个世界中可以不辨身份、畅所欲言,每个人都能给自己换一个虚拟的身份参与网络社交,消除真实世界当中身份、地位的限制,暂时逃离现实生活中的悲苦与困顿。这种幻象像精神鸦片一样让人上瘾,每个人在网络中生成的个人数据、建立的社交关系和扩大的消费模式从表面上来看是数字技术的交互性行为赋予主体展示自我的体现,殊不知从自身在网络中被资本监控的那一刻起,人们就已经失去了对自我创造性的掌控权。特别是在这个全球资本监控的场域内,每个个体都像透明人一般无处遁形,精心在网络上建构起来的自我和实现的消费自主只不过是资本权力控制下的假象而已。从哲学的角度来看,数字劳动者以为自己“要成为”的存在并不是自身的直接“在场”,而是被数字资本重新内在化和组织化了的物化“不在场”。当每个数字劳动者主体越来越精通于在网络空间中表露和展现自我,越来越通过数字技术为自己获得需求和情感满足,他们就越会陷入膨胀式的自我建构当中,也越来越相信他们正在成为且能够成为非常具有创造性的主体。但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疏离又会造成两者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当数字个体回归到真实世界后,不免会陷入真实与虚幻的分裂当中,需要再一次对自我进行重新建构。这一次却是对自我创造性的严重怀疑。

三、破解数字劳动主体性发展困境的根本出路

在数字劳动所带来的满足与愉悦体验的虚假表象背后,隐藏的是愈发深刻的剥削。这种剥削突破了工作时间与休闲时间的界限侵入日常生活之中,为数字劳动者编织了一个看似仙境实为困境的虚幻美梦。每个劳动者只要与互联网发生关系就自然而然地陷入无处可逃的发展困境。造成这种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数字资本的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只要还存在着被资本控制的数字劳动,数字劳动者就一刻也不能摆脱被奴役和剥削的命运。因此,破解数字劳动者主体发展的困境首先要回归到脱离异化和剥削,能够充分展现其本质状态下的“人”,即实践的历史的能动的发展的“人”再去求解。马克思所建构的主体性的人是在对人的类本质深刻剖析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㉗,是将人置于丰富的社会实践当中去考察。数字劳动者只有先成为“人”,才能成为“劳动者”。成为“人”的“劳动者”是突破其主体性发展困境的先决条件。

(一)在实践中去肯定人的主体性

马克思认为物质生产对人类历史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表明“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人证明了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㉘。物质生产实践也就是劳动促成了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人的主体性在劳动实践中得到确证。数字劳动虽然颠覆了以往实体生产的物质实践,但从事虚体生产劳动的主体依然是人。只不过在数字资本控制下,数字劳动者成为异化于自身、异化于数据的劳动客体,其主体性发展被束缚。因此,数字劳动者的主体性发展仍然需要通过劳动实践才能实现,但是这种劳动实践必须建立在对实践目的正确认知的基础上。人类的物质生产实践最终的指向都应该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过上“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㉙的生活。当劳动实践从手段变为目的时,也就实现了对人的发展,保证了其主体性地位的存在。

马克思认为,异化劳动是“被迫的强制劳动”㉚,是“满足劳动以外的那些需要的一种手段”㉛。通过异化的、外化的劳动, “他丧失掉自己的产品并使它变成不属于他的产品”㉜。进阶到数字劳动阶段, “玩工”这一群体已经摆脱了被迫劳动的钳制,对劳动的态度转化为欣然接受并乐在其中,但是这种“玩劳动”仍然没有脱离异化劳动的本质,因为劳动者最终并没有占有自己的劳动产品,即享受自己生成的数据成果。在数据资本私有的资本主义社会,即使劳动者生产再多的数据,也只不过是为数字资本的无限扩张铺路。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数据留给自己,又怎么能通过劳动成果去促进自身主体性发展呢?因此,实践必须是以占有自身劳动产品为前提的实践,必须是以劳动产品作为激励自身发展的实践,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主体目的性的实现。

(二)在历史中去发现人的主体性

恩格斯于1886年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指出“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的新派别”㉝,从劳动发展史中建立了一条通往理解社会史的道路。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指出,“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㉞之后马克思又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指出,人的发展由以人的依赖性过渡到以物的依赖性最终再过渡到个人的全面发展,都是建立在人的生产能力与社会物质交换不断扩大的基础上。因此, “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是统一的,这二者又是同劳动的发展相统一的。”㉟劳动发展史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又是理解人的历史发展的锁钥”㊱。数字劳动者主体性的重建也应放到具体的历史条件中去考察。当处在数字资本主义发展阶段时,数字劳动者的主体性注定只能建立在人对技术的依赖性基础上,当这种技术依赖发展到极致时,就形成了所谓的技术拜物教。数字劳动者主体性发展受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制约,只有进一步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转变,才能逐步建立符合劳动者的主体性发展的社会逻辑,实现劳动者自由全面的发展。

然而,我们也不能全盘否定共产主义社会之前人类主体性的发展。从人与人的依附关系冲破到人与物的依附关系,主体性的深刻变革促进个体独立性的生发,并开始积极发现自身的价值从而能动地发展自己,进而谋求全面能力体系的建立。因此,这一过渡既确证了主体性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强大作用,也彰显了社会生产力的巨大进步。置于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来看,当代数字资本的符码逻辑虽然依旧制约着主体性的进一步发展,但符码逻辑本身就是人类主体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的表现。随着货币逻辑向符码逻辑的转换,劳动者在改造社会中主体性作用的发挥从实体生产拓展到虚体生产。相较于前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类非常有限的活动范围,这已经是人类历史发展史上的巨大进步。数字劳动者的主体性既是对主体活动的现实反映,也是在继承前人建立的主体性地位上的进一步拓展。

(三)在交往中去发展人的主体性

“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㊲是马克思交往理论的立论基础,即具有肉体组织的个人以及个人与自然发生的关系。个体一旦开始生产就进入了物质生活领域,势必会与其他人产生联系,交往也随之发生。随着彼此之间的交往扩大又推动了生产的进一步发展,生产与交往互为前提。人想要生存就不得不从事物质生产,而物质生产集中体现了人与社会关系的本质。具体到数字劳动中,数字劳动者从事的虚体生产也是物质生产领域的表现形式之一。在数字劳动中产生的虚拟交往发展了劳动者沟通性的互动交往形式,塑造了劳动者创造交际和建立社会关系的合作形象,提供了人与人之间情感交流的重要渠道。数字劳动所产生的新的主体性在虚拟交往中得以产生。

然而,数字劳动中的物化逻辑已经使得交往关系异化为劳动者之外的数据与数据之间的社会关系。看似扩大的交往空间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只能是符合资本主义交往关系的单维度空间。劳动者的个体能力被数字技术完全锁死,逐渐片面化和程序化;生理器官被定位成数据端口某一个点或某一个环节,被分裂成一个个“碎片”,无法享受到完整的情感体验。交往的物化并不能实现劳动者对自身本质的全部占有,只能片面地、机械地占有自身的部分本质。因此,资本主义制度下虚拟交往的前提是被束缚、被压抑、被割裂的主体存在。只有当交往成为主体的第一需要、成为其自身的目的, “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㊳,才能达到自由自觉的交往活动形式,实现“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㊴。

四、结语

数字信息技术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席卷全球,以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最新技术不断改写着资本主义社会生活方式。在互联网的传播介质内,数字劳动所从事的虚体生产劳动包括有偿劳动和无偿劳动两种形式。但不论哪种形式的劳动,背后深藏的都是数字资本在全球范围内愈发深重的剥削。身在其中的数字劳动者得益于最先进的数字技术和平台而生发出了新的主体性,但在私有制符码逻辑和物化逻辑的控制下,数字劳动者陷入到数字资本所编织的美好梦境中,根本没有意识到自身已经沦为技术拜物教支配下的工具理性产物。

马克思主义坚持从劳动和社会生产出发去考察“现实的人”,在实践中、历史中和交往中去挖掘人的主体性。将数字劳动者置于资本主义体系中可以发现,数字劳动者只有彻底脱离异化和剥削,回归到以劳动为第一目的、以交往为第一需要的主体发展状态中,才能真正实现对个人本质的全部占有。对数字劳动的批判并不意味着拒绝数字技术所引发的科技革新和社会进步,而是在广泛运用数字技术的基础上克服数字劳动者的异化状态,充分促进劳动者的主体性发展,推动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正是我国积极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正确思路与清晰对策。我国应着力增加和打造数字经济资源的社会主义属性,充分运用数据平台与云端技术的共建共享功能,努力发挥数字劳动对劳动者新主体性发展的优势,让数字劳动真正成为助推人民群众迈向幸福美好生活的“加速器”。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5页。

②⑫[美]丹·席勒: 《数字资本主义》,杨立平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285页。

③T.Terranova,Free Labor Producing Culture for the Digital Economy,Social Text,2000,18(2),pp.33-58.

④⑤⑩⑪周延云、闫秀荣: 《数字劳动和卡尔·马克思:数字化时代国外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81、261、243、261页。

⑥⑦⑧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5、198、530、526页。

⑬刘伟杰、周绍东: 《非雇佣数字劳动与“数字化个体”——数字经济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嬗变及启示》,《西部论坛》2021年第5期。

⑭⑮⑯㉗㉘㉙㉚㉛㉜㉞㊲《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 民 出 版 社2009年 版,第342、499、501、505、162、537、159、159、165、520、519页。

⑰黄明理: 《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互主体性思想及其意义研究》, 《理论与评论》2020年第3期。

⑱温旭: 《数字资本主义下数字劳动的意识形态批判》, 《马克思主义研究》2021年第9期。

⑲黑格尔: 《美学》第1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61—62页。

⑳《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87页。

㉑李春建: 《对安东尼奥·内格里“非物质劳动”概念的学术考察》,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5年第1期。

㉒蓝江: 《一般数据、虚体、数字资本——数字资本主义的三重逻辑》, 《哲学研究》2018年第3期。

㉓黄在忠: 《智能互联与数据记忆——论一种技术拜物教的产生》, 《吉首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

㉔《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93页。

㉕宋建丽: 《数字资本主义的“遮蔽”与“解蔽”》,《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9年第18期。

㉖汝绪华、汪怀君: 《数字资本主义的话语逻辑、意识形态及反思纠偏》, 《深圳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

㉝《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13页。

㉟㊱王锐生、景天魁: 《论马克思关于人的学说》,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98、98页。

㊳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84、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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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思故乡探讨环保立法
在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