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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权利视角下的历史街区微更新探究
——以深圳市南头古城为例

2022-02-14杨晓川李彬彬

建筑与文化 2022年1期
关键词:古城权利空间

文/杨晓川 林 勤 李彬彬

引言

空间权利是人的主体性在空间维度上的反映,在城市中,空间权利是指城市中的相关主体对城市空间开发、使用等的权利。这一概念最早来源于法国新马克思主义学家亨利·列斐伏尔①关于空间政治性的相关理论与米歇尔·福柯②、科斯③等学者关于城市权利的讨论[1]。

城市历史街区的更新改造过程涉及政策、资金、民生等多方面的影响,其本质就是空间权利冲突在城市空间形态与结构上的物质化展现。在历史街区这种特殊的城市空间中,空间权利具有村民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租客的居住权、政府的土地所有权、开发商的开发权等多种形式的表现。而在更新改造问题上,历史街区内的主要使用人群如原村民往往话语权缺失,这导致他们的空间权利相对弱势,从而容易激发更深层次的社会矛盾[2]。因此,从空间权利的视角对历史街区改造问题进行深层次分析,探索出其背后蕴含的理论逻辑,可以为城市历史街区更新改造问题提供理论指导,并缓解这种社会矛盾。

1 微更新改造模式的产生背景与概念内涵

1.1 历史街区传统改造模式中的空间冲突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与城市的不断扩张,一些乡镇及村落与城市空间相融合,转化为了城市中的“历史街区”。这些历史街区的空间格局与功能常无法满足城市的功能,空间形态也与城市中其他空间有较大差异,表现出一种打破了城市空间秩序的“异质性”。这种异质性的空间对于城市的形象与安全都构成了挑战,因此各地城市政府都开展了对历史街区的改造治理活动。

由于这种历史街区数量众多,且早期对老旧街区历史价值的重视与研究较少,政府对其改造的传统模式较多为拆除重建,这是一种经济功能导向的拆迁行动。在改造中,传统的村落空间、街巷空间等转化为城市化的高层楼房与商业空间,原住民的空间使用权与空间所有权经历了收回再补偿的替换型转化,而历史街区内的租住人群也不得不中断租赁协议,另寻住所。由此,历史街区不仅空间形态完全改变,其内部的生态平衡与社会关系也被打破,空间权利的分配发生了较大的改变,而历史街区的主要使用人群都必须适应这种重大的改变。

1.2 历史街区微更新改造模式的产生

传统的改造模式存在的众多的矛盾与问题,迫使城市在更新改造问题上寻求新的解决方式,多个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都开始尝试一种更加温和的模式——微更新改造。广州的“大师引领+全民参与”的社区治理行动,北京的胡同泡泡旧城改造项目等,都是通过对部分老旧建筑或微型公共空间进行改造,逐步提升城市老空间的整体空间氛围,最终达到形象优化、品质提升、空间活化的目的[3]。

相对于传统的拆除重建模式,微更新改造模式周期更短,减少了资源浪费,对历史街区原有空间形态与居民生活状态的冲击较小,对历史街区主要使用人群的空间权利的影响也更小,是一种推进城市更新中多方参与、利益共享与权利公平的新的尝试[4]。

2 深圳历史街区的原始生态

2.1 深圳历史街区的发展历程与特征

深圳是一个从小渔村发展而来的现代化大都市,对于历史街区改造的探索已经经历十几年。深圳的大部分历史街区原本是聚落形态的原始村庄,在城市化的进程中经历了空间上的撕裂与重组,现在大多以城中村的形式存在,并分化为旧屋村与新村两种不同的形态[5]。其中,新村多为20 世纪90年代以来新建的独立式钢筋混凝土楼房,一般经历过一定的选址、规划和集中建造的流程,已经较为整齐规范,暂时不在政府治理改造的范围;旧屋村则较多保留村落形态,又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经历了较多自发性改建加建,村内建筑多为“握手楼”,空间布局相对杂乱,为城市政府重点关注与治理改造的对象。

2.2 深圳历史街区的原始生态与空间权利构成

历史街区内的空间组成主要包括居住空间、公共空间以及商业空间。以深圳最大的历史街区白石洲为例,居住空间多为村民自建的多层楼房,多为六七层,砖混结构,且大都经历多次加建、改建;公共空间大多由原有的村落空间转化而来,还保留原有村落形态的一些特征,但也随着周边建筑形态的变化产生了较大的改变,可大致分类为街巷空间、广场空间以及一些点状分布的小型公共空间;商业空间较多分布在民居底层,一般面积较小,不超过两个开间。

原村民在历史街区内的空间权利主要表现为居住空间的使用权与所有权以及公共空间的使用权。村民自建的老旧楼房给他们自身提供了居住的场所,多余的居住空间则可以自行出租给外来人员换取利润,这是村民对其居住空间使用权与所有权的体现。除在街巷日常穿行外,一些村民会在树下、家门口等区域乘凉或进行棋牌娱乐活动,也有陪同小孩在小广场玩耍的行为,这是村民使用历史街区内公共空间的方式。

租住人群在历史街区内的空间权利主要表现为居住空间和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历史街区为租住人群提供了可以负担的居住场所,这一居住场所也是他们在城市中生存的基础。租住人群中占比较大的务工人员、年轻白领等工作时长都较长,且部分居民对历史街区缺少归属感与安全感,对使用历史街区内的公共空间有一定抗拒情绪,因此租住人群在公共空间的使用上相对于原村民会少得多,其活动时间集中在傍晚,活动类型主要为一些简单的公共活动例如散步聊天等。

此外,历史街区的不规则性为许多小型商贩提供了附着空间,生活配套的一些商业空间围绕着居住空间产生并成型,又聚合成一个个小型商业中心,成为历史街区特质空间的一部分。

总体而言,历史街区是一个十分简单的共生系统,房东出租房子获得房租,租客以较低的成本换取住房和基础的公共服务,商贩通过提供低价简便的配套服务获取收益。历史街区内的不同人群的社会联系与利益关系并不强烈,但这种由日常生活支撑的社会网络决定了历史街区自由、生动、开放、可持续的特质,这种特质反映到空间形态上,就是其错落有序的街巷、拥挤的房屋、不设限制的文化广场。

3 微更新改造实例分析——南头古城

3.1 南头古城概况与改造模式

南头古城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始建于东晋,约有1700 年的历史,是深圳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但现状而言,南头古城的历史遗存并不多,主体仍呈现多楼层、高密度的城中村形态。南头古城是一个居住与生产混合的区域,且有配套的南头城小学,工人在此居住、工作,又便捷地解决了子女的教育需求,吸引了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在此居住。

南头古城的历史价值决定了其不能被简单地拆迁重建,因此政府借第七届深圳香港/建筑双城双年展(以下简称“深双展会”)的机会,将南头古城作为一个实验场所,尝试将政府权力、市场机制、市民需求、艺术展览结合到城市空间的改造上,设计师通过在南头古城各个重要节点设置小型干预设施来达到改善空间环境的目的,为历史街区的更新改造探索新的方式。

3.2 南头古城改造后状态与权利发展探究

深双展会中作为改造重点的区域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与展览期间产生了较大的变化,部分空间与设计师的初始设想差异较大。

目前,垦区数字农业技术已经应用到多个领域,以红星农场为例,其应用数字农业技术,建立了农机集中管理指挥调度系统,实现了农机管理指挥调度网络化,使各级管理部门通过国际互联网络,可及时掌握红星农机管理信息,了解农机当前作业的情况,对农场农田的地理位置、土壤信息、种植作物情况等信息进行查询,提高农机管理的科技水平。在建三江管局部分农场亦有应用,通过电脑语音自动答询系统、电视播报系统、文字传媒系统、专家演绎系统、基地展示系统、信息交流与市场服务系统,可为生产经营者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技术信息服务。

报德广场在改造前原本为一个面积仅有篮球场大小的空地空间,得益于广场两侧作为水果超市和服装杂货店的临时铁皮屋中的商业活动,广场呈现出繁荣的商业氛围,众多村民与租客在这里聚集,广场上也有较多的乘凉、交谈等自然产生的生活化的公共活动。在深双展会中,设计师将广场两侧的铁皮屋设计转化为展览空间与书店,对建筑的形态也进行了设计与优化,希望通过屋面台阶将广场空间做进一步延伸。改造后,广场的空间形态因铁皮屋的拆建确实有一定的面积扩展与形态优化,但是并没有呈现出预期中生机勃勃的商业业态:改建的建筑物租金大幅提升导致个体商贩的流失,且其屋面台阶因缺少维护出现瓷砖脱落等安全性问题常被封锁;与此同时,被置换为书店与咖啡馆等非生活必需类商业的店面,也因不符合历史街区内主要人群的使用需求而客人较少。

古城北部的厂区广场作为深双展会的主展场,比报德广场的使用状态更加偏离设计预期。在深双展会中,为了从拥挤的历史街区内开辟空间以撬动整体格局,也为了尽快提升南头古城的形象外貌并借以深双展会吸引更多的企业与年轻人群,政府以行政手段动员了厂区内的原有工业企业撤离,工人们不得不选择辞职离开南头古城。展会结束后,以创意园区为定位的旧厂区迟迟没有文化企业的入驻,原本繁荣的工厂在一段较为长期的空置后被改做了环卫工人临时宿舍使用,不再对普通居民开放。

由于展会的宣传与影响,南头古城内主要街道的业态与氛围也都有一定程度的转化,原本作为村民与租客公共空间的街道与广场一定程度上转换成了服务游客的商业街,原本市井化的商业活动与生活场景减少,咖啡馆、展览馆、文创商店等为游客服务的业态占比提升。

图1 深圳白石洲现状照片(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图2 南头古城现状(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总体而言,在这次微更新改造的过程中,南头古城内原住民与租客的生存空间在一定程度上被压缩,也因此影响到了他们的空间权利。由于是微更新改造,古城内的空间形态与面积并没有太大变化,影响实际主要来源于两点:空间功能的强制转换以及“游客”这一人群的引入。报德广场处将菜市场与服装市场征用并转换为书店、咖啡店、展览馆等为游客服务的商业业态,工业区将工厂征用转化为创意园,这都是空间功能的强制转换,而前者导致村民与租客们部分生活配套的商业与公共空间的消失,后者导致务工人员们居住空间与工作场所的便捷联系被切断,都间接影响到他们居住环境的品质,从而对其空间权利也产生了影响。同时,“游客”群体的引入导致了历史街区内主体人群的一部分空间权利的让渡,历史街区内大部分主要公共空间都由村民生活使用转化成为游客服务的游览空间,甚至居民的生活也成为了景区参观的一部分。

3.3 南头古城改造成果评价

南头古城的改造是一次政府牵头、政策导向、开发商参与支持的改造实验,而从城市政府的角度来说,历史街区形象面貌的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的升级是更为重要且急迫的任务。因此,引入了行政方式作为催化剂的深双展会表现出一些矛盾:设计师以村民的原始使用需求为出发点设计了生活化的场景与空间,而政府的推动使空间更加“正规化”“高端化”,又远离了村民需求;改造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历史街区内的非正规经济模式的平衡,但又未能实际有效地引入中高端人群与企业的入驻。事实上,由于改造结果未达预期,在改造结束的两年之后,地方政府也再次启动了新的一轮改造计划,希望对南头古城进行更进一步的综合治理。

就结果而言,南头古城微更新改造后的使用状态确实偏离预期:一方面,改造成果并未表现出对历史街区原始生态的足够尊重;另一方面,也没有产生足够的经济吸引力为历史街区引入新鲜血液。但是,南头古城的这次改造是综合了城市背景、历史条件、居民权利等众多条件下的一个平衡解,也是一次非常重要的改造尝试,其相对于传统的改造模式对居民等村内主体使用人群的空间权利有更多的关注与保护,因此,微更新改造模式还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值得继续研究与探索。

4 对于城市微更新改造模式的建议

(1)保障空间权利。通过南头古城的案例可知,微更新的改造模式仍可能直接或间接地损害历史街区主体人群的空间权利。要保障这些更新过程中处于弱势的主体人群的空间权利,首先要保证其话语权的有效,改造前期应更多地观察、调研居民的生活方式,更多地询问与访谈获取居民的基本需求以及引导和鼓励居民主动表达需求,更重要的是在后续的改造中切实地考虑和落实这些需求。在改造中留有余地,允许一定的自下而上的改造行为也是保障居民话语权的一种思路。另外,城市更新的目的是空间品质与空间活力的提升,而空间品质的提升也会不可避免地导致空间的经济价值提升,即空间租赁价格的提升,因此需要从使用者的角度模拟设计,保证价格的提升与空间品质的提升对等,避免出现改造服务于城市整体的形象面貌却要求使用者为之买单的情况。

(2)提升商业效益。历史街区的居住、商业、工作混合的各自占比,其居民生活、交流、休闲的特定方式等,都是经过漫长的演化逐渐稳定下来的一种成熟的状态,如果以标准的城市化视角进行商业配置并置换掉原有的商铺店面,就容易出现原有的生态网络被打破,居民生活需求难以满足,而新的商业也活力不足等问题。因此,想要在微更新改造中延续这种繁荣的商业业态并进一步提升商业品质与效益,应该在充分了解原有业态与其运行模式后,再选择合适的试点进行置换植入,并由试点逐渐带动周边商业业态的转化。

注释:

①亨利·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1901 年6 月16 日—1991 年6 月29 日),又译作昂希·烈菲伏尔或昂希·列斐伏尔,是法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以开创对日常生活的批判而著称,引入了城市权和社会生产的概念空间以及他关于斯大林主义、存在主义和结构主义的辩证法,异化和批评的工作。

②米歇尔·福柯(法语:Michel Foucault,1926 年10 月15 日—1984 年6 月25 日),法国哲学家和思想史学家、社会理论家、语言学家、文学评论家、性学家。他对文学评论及其理论、哲学(尤其在法语国家中)、批评理论、历史学、科学史(尤其医学史)、批评教育学和知识社会学有很大的影响。

③罗纳德·哈利·科斯(Ronald Harry Coase,1910 年12 月29 日—2013 年9 月2 日),生于英国英格兰伦敦,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美国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芝加哥经济学派代表人物,法律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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