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背景下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耦合协调研究
——以山西省为例
2022-02-14赵梦芳
文/赵梦芳
引言
近年来,我国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取得显著成效,但农村与城市的发展仍有很大差距,城乡资源分配不均、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等问题突出[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中国已进入城镇化高质量发展阶段,要坚持发展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提出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并不是单独运作的,而是相辅相成的[2],两者都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内在动力,旨在解决城乡之间均衡与协调发展的困境。
目前,我国学者关于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研究主要是探讨二者相关的内在联系,提出二者相互作用的策略。相关的文献[3-8]都肯定了二者之间存在耦合关系,但没有说明耦合的程度与水平。因此,深入剖析二者之间的耦合关系,促进两者协同发展是推进城乡融合进程的关键之举。山西省是黄河流域的农业摇篮,传统农业历史悠久,是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要实现经济全面发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进程,理顺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二者的耦合协调关系不容滞缓。要准确把握在推进城乡融合进程中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相互耦合协调程度与规律,需要对二者的耦合协调水平进行定量分析与评价。基于此,本文以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基本理论为基础,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耦合协调度模型,分析山西省2013—2019 年的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耦合协调演变过程,得出目前山西省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耦合协调程度与所处的阶段,分析所制约其耦合协调的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1 理论基础
经济学上,“耦合”是指两种或多种客观事物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最终融合的现象[3]。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正向耦合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城乡融合;负向耦合为两者相互限制约束。文章研究得出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正向耦合关系为: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双轮驱动,前者是推动实现后者的动力,后者是前者实现的目标体现,只有两者协同推进、平衡发展,才能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蓝图[4,5]。
2 研究方法
2.1 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3—2019 年为研究时段,并从时间维度上对山西省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耦合协调水平进行分析与评价。文章的相关数据主要借助《山西省山西统计年鉴》和《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材料采集2013—2019 年相关统计数据,缺失的极少数数据采用年均增长率法进行确定。
2.2 研究方法
2.2.1 指标体系的构建
本文遵循客观性、代表性和数据可获取性等原则,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将从领域、核心指标和扩展指标三个方面进行构建,其中,新型城镇化指标体系由城镇发展、城镇经济发展、城镇社会发展3 个核心指标及10 个扩展指标组成;乡村振兴指标体系由农村生产发展、农村生活发展、农村效益发展3个核心指标及 11个扩展指标组成。(表1)。
2.2.2 指标标准化与指标权重的确定
(1)指标标准化
为了避免各指标因单位和量纲的不同而造成的差异,使各指标数据可以直接进行比较,本文采用极值处理方法,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
正向指标为:
负向指标为:
其中:Xij为经过标准化后得出值,Xij,max(xi),min(xi)分别为指标数据的原始值、最大值和最小值。
(2)指标权重
为了避免主观因素对数据的干扰,根据权重的客观性和准确性的原则,本文采用变异系数法确定指标的权重。变异系数计算如下:
其中:Vi,Si,x分别为指标数据的变异系数、标准差和平均值,则指标数据的权重确定公式为:
其中,wi表示i指标的权重。
2.2.3 模型构建[3,6-8]
(1)指标评价模型
其中:Xij为标准化后的指标值,wi为权重,Ui为评价指数。
(2)耦合度模型
其中:C 为耦合度,U1、U2 为综合评价指数。
参考相关文献[3],将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耦合过程分为四个水平:低水平耦合为0<C<0.3,拮抗耦合为0.3≤C<0.5,磨合耦合为0.5≤C<0.8,高水平耦合为0.8 ≤C<1.0。
(3)建立耦合模型
其中:D 代表两者之间的耦合协调度,T 为两者之间的调和指数,a 和b 为待定系数,同时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在其发展中作用程度相当,因此,满足a+b=1,且a=b=0.5。
参考相关文献[3],将耦合协调度以相邻等级相差0.1 分为10 个层次:极度耦合协调、高质量耦合协调、良好耦合协调、中级耦合协调、初级耦合协调、调和协调、勉强耦合协调、轻度失调、中度失调和严重失调。
3 耦合协调水平的测算和结果
3.1 评价指标测算
3.1.1 指标权重计算
将各项正负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避免各指标因单位和量纲的不同而造成的差异,使各指标数据可以直接进行比较;为增强客观性,采用变异系数法测算各个指标的权重(表1)。
表1 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指标评价体系(表格来源:作者自绘)
3.1.2 评价指标测算结果
(1)两个领域的总体发展水平评价
根据公式(5),计算评价指数,计算结果表明:在2013—2019 年间,两个领域的指数均呈现上升趋势,表明山西省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两者的发展水平都在稳步提升。总体上看,新型城镇化领域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为47.23%,乡村振兴领域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2.71%,表明山西省在2013—2019 年间,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水平高于乡村振兴的发展水平,且差距较大,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因此,山西省在今后的城乡融合发展进程中,还需以新型城镇化带动乡村振兴的发展。
(2)各核心指标的发展水平评价
计算结果表明,在2013—2019 年间,新型城镇化领域中城镇经济发展和城镇社会发展都呈现上升的态势,而城镇发展呈现先下降再上升的态式,说明山西省在持续注重煤炭经济转型过程中,更加注重城镇可持续发展。乡村振兴领域中农村生活发展和农村生态发展均呈现递增的态势,农村生产发展呈“N”型形式,说明山西省农村产业发展水平偏低,农业机械化程度及利用效率较低。
3.1.3 耦合度和耦合协调度分析
计算结果表明,在2013—2019 年间,山西省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耦合度在0.4 ~0.5 之间,处于拮抗阶段,表明山西省的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相互作用力还很小,还需进一步加强两者之间的相互交流、相互影响。在耦合协调度方面,呈现稳定上升的态势,从2013 年的0.0890 上升到2019 年的0.4334,上升了3.87 倍,但仍处于调和协调阶段。综上,在2013—2019 年间,山西省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耦合协调程度在稳步提升,从2013 年的严重失调阶段到2019 年的调和协调阶段,逐渐朝稳中向好的趋势发展。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进程中,提升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耦合协调程度还需进一步努力。
4 结论与策略
4.1 结论
综合上述对2013—2019 年山西省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耦合协调度的分析与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1)从总体上看,在2013—2019 年间,山西省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耦合程度处于拮抗阶段,且两者的耦合协调程度在稳步提升,从2013年的严重失调阶段提升到2019 年的调和协调阶段,且呈现稳中向好的趋势。
(2)从各核心指标来看,在2013—2019 年间,其发展水平都以不同形式呈现递增的趋势,但是存在不协调现象。新型城镇化领域中城镇经济发展和城镇社会发展都呈现上升的态势,而城镇发展呈现先下降再上升的形式,且在2017年后,城镇发展的速度高于城镇经济发展和城镇社会发展的速度。乡村振兴领域中农村生活发展和农村生态发展均呈现递增的态势,农村生产发展呈“N”型形式,说明其农村产业发展水平较低,农业机械化程度及利用效率较低。
4.2 策略
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耦合协调研究旨在分析城乡融合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策略。因此,基于上述结论,提出三方面的策略:第一,统筹城乡融合发展,促进资本、人才等各资源要素回流农村,使各资源由“单向流动”到城市转变为在城乡之间“双向循环流动”,加强城乡间交流与合作。第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推动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农村科技创新驱动创造新兴产业步伐,实现科技兴农、智慧助农。第三,在城乡融合过程中,介于大中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小城镇发展是有必要的。通过建设小城镇,使农村人口实现就地就近县域城镇化,有利于提高新型城镇化的均衡发展。
图1 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耦合度C 与耦合协调度D 变化趋势(图片来源:作者自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