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 多元 应用 创新
2022-02-14杨曦帆
摘 要:民族音乐学的学术理念与目标是阐释人类文化中的各类音乐。民族音乐学具有探索性,面对不同声音/音乐持开放包容与多元的态度,关注声音世界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学术的发展需要开启思维之创新能力,包括如何探寻理论创新之路,如何阐释不同文化中的音乐,如何在应用层面解决现实社会中的创新,也包括如何在教学中落实创新能力的培养途径等问题。
关键词:民族音乐学;探索;学术理念;学术目标;创新
中图分类号: J6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172(2022)01-0111-09
DOI:10.15929/j.cnki.1004 - 2172.2022.01.012
民族音乐学的诞生说明了人类社会对音乐理解与阐释的多样性。传统的音乐学学术研究总体上还是音乐本身以及与音乐相关的文化或者是某些社会事实。民族音乐学研究聚焦于音乐的形成、过程、功能、与文化的关系、与人的关系,以及对其观察角度从客观性到主观性再到主客观间性(inter-subjectivity)的变化。其核心工作就是在不同文化中发现新的声音/音乐,通过沟通诠释不断实现话语体系的自我更新或者是理论体系的全新建构。
一、对声音世界的探索
民族音乐学总是在面对、探索不同文化中的新声音。之所以如此,或许是因为在由音乐家创造的、可以记录在乐谱上的音乐之前,人类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与特定时空中人们生活、情感相关联的,在自然状态中形成的各类声音。这些声音与人类文明相伴,同时也是人类音乐的重要源头。民族音乐学家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他们认为“西方社会的成员界定音乐时,通常只会具体涉及人们听到的声音及其在记谱中的再现。而民族音乐学家却有理由用更广阔的视角去定义音乐。”①一句话,“民族音乐学家必须研究新的东西”②。因此,面对新的声音,这种探索“前音乐”的音乐行为,也就是民族音乐学的重要任务。依据着已成为民族音乐学之本能的“探索”精神,“民族音乐学家已经努力着把音乐移向音乐作为艺术的隐喻的影子之外,移到其他隐喻的理论光线之内。但是我们需要意识到,音乐,或类似的能够产生音乐体验的事物,这些都在告诫着我们音乐体验不仅仅来自欧洲的美学传统,而且来自于我们所研究的所有的音乐传统。”①也就是说,音乐始终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被视为专业音乐的西方古典音乐也已有数百年专业水平的创作、表演、评论、教学活动。但人类对于音乐认识的成熟,是在把握已知音乐的同时,直面可能存在人类尚未知道的声音。声音、噪音、乐音在不同的文化中有着不同的认同,面对这些未知,民族音乐学在不同文化中的声音/音乐之间还有大量工作可做。
探索就是意义创新,就是反对教条,就需要在学术理论与方法上下功夫。恩格斯曾指出:“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②民族音乐学的方法就是对于“新”的声音/音乐的探索,对于不同文化中的音乐的研究、体验与理解。在文化中,相似和差异是并存的,差异的存在是民族音乐学家去探寻陌生声音的学术合理性基础。
现代社会不仅催生“文化相对主义”,也不断彰显着“主体性”。尽管“主体性”最初受到哲学、心理学、人类学等文科学问的关注,但很快就有越来越多的学科将这个概念运用到自己的学术研究之中,民族音乐学就是其中之一。民族音乐学家蒂莫西·赖斯指出:“‘音乐体验的三维空间’(three-dimensional space of musical experience),它将帮助我们写出我所称的‘主体中心音乐民族志’(subject-centered musical ethnography)。我建议要离开文化,而把主体[即被研究的人——编译者]作为一种音乐实践和音乐体验的聚焦点。”③20世纪中叶以来的后现代思潮对于民族音乐学亦有深刻影响,并再次形成研究的新思路,即更加注重在音乐研究中以音乐与人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在特定的文化语境中及历史发展过程中来把握整体结构。民族音乐学所追求的“真理”建立在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以及其他主体之间的可变性音乐行为关系之中,因此不是固定的模式,而是不确定的建构。
對于音乐的观察与理解,也应该注意到音乐是由乐人表演这一事实,也就是说,民族音乐学的现场观察是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互动关系。这是从研究角度更新了对音乐的理解,这也类似于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Habemas,1929— )所说的“交往行动”(communicative action)。当然,我们也应该这样看待,民族音乐学诞生在西方近现代思潮之中。在这个意义上,民族音乐学的研究不仅要关注“音乐是什么”,还要关注从事音乐的人,因为是具体的人完成了“音乐如何是”。民族音乐学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西方学术界,这已属于西方文明中“去魅”之后的现代时期。对于中国而言,1980年在南京艺术学院召开的首届“全国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则是这一学术专业进入中国的标志。20世纪80年代,作为伴随改革开放的年代,无疑也具有现代性,是科学、理性、全球化的时代。也就是说,不仅是专业特性本身,其所属时代也是如此。当然,作为拥有悠久历史和众多人口的中国国情而言,现代化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从思想层面上看,一个时代的产生往往要看是否以凝聚了特定时代的社会大众思潮为基础。如此观之,民族音乐学在中国的确是经历了40余年的发展时期。
不同的民族音乐学理论与方法代表着不同的哲学思考和不同的价值观。民族音乐学有时给人感觉总是在讨论一些理论话题,这些理论话题似乎并没有解决实际问题,并没有给人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在之物。但是,这很可能是我们误解了具有文科特质的民族音乐学。文科是给人们的思考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也就是研究者站在什么学术角度对事物进行解释,而不是给予某个标准答案。民族音乐学无论是理论探索,还是田野个案呈现,很难说哪种理论或个案就是标准。世界如此之大,音乐如此之丰富,学者们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努力在解释文化中的音乐,不同的文化本身就有不同的历史、不同的社会观念、不同文化中的音乐。就此,寻找在差异中理解、沟通与阐释的途径是文科研究的出发点。文科不同于其他学科,总是以某种明确的阶梯性前进为标志。文科研究总是要不断地“回到初心”,这也就是为什么今天的文科研究常常提及柏拉图、孔子等距今2000多年前的思想家。因为,一些本质性的原初问题,如价值观、道德感、人性、感情、审美、体验、理性等问题从未远离过人类的发展,不同时代对于这些问题都有着自己的声音。民族音乐学所研究的与生活有关的声音/音乐,如果要放在文化中研究,那么相当一部分音乐在文化上具有无意识或者是隐喻性,这些都需要深度的人文阐释,同样,这也需要关注研究者自身的人文素养以及与研究对象的关系。
二、新文科时代的学术视野
民族音乐学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术专业。实践不仅包括对音乐的实践,如学习演唱、演奏的技能;同时也指具有专业性质的田野工作,以及在长期田野工作基础上所形成的经验。学术理论和个体经验形成二元关系,一方面,个体经验需要经过长期探索的学术理论的指引;但另一方面,由于文化种类繁多,音乐与生活、文化之中的关系复杂,以及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不断变化等等因素,使得我们所面对的音乐文化事象本身也是复杂、多样,甚至有时候是难以捉摸的。因此,个体经验也就承担着对学术理论的验证作用。这有点像奥地利哲学家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1902—1994)关于科学理论的证伪观点。即,对现实的经验观察需要有理论指导,但理论本身是可以证伪的。其著名的例子是,再多的白羊也不能证明所有的羊都是白的,只要有一只羊是黑色的就证明羊是白色的这个理论是错误的。波普尔的理论为现代民族音乐学的田野工作提供了更高要求,田野工作不仅仅是收集资料,还应该从经验角度能够针对学术理论进行反思与证伪。学习理论但要警惕理论的教条化,尊重现场体验的感知,这既符合民族音乐学重视田野工作的传统,同时也将田野工作不仅仅视为一种技能,更是看着学科观念的起始。
新文科强调跨学科发展,其初衷就是要走出自身知识结构并在差异中寻找创新点。站在历史发展轨迹来看,分科在早期有利于专业深化,但是,当学科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便会发现,尽管分科获得了专业深度,却也带来了专业间彼此分割的问题。很多时候事物本身是统一的,是“专业”将其分化为难以辨识的碎片,以至于学科建设越来越高大,但学术道路却越走越窄,社会应用面越来越弱。当践行跨学科的学术发展思路时,如何定义新的研究视角就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新时代对学科有新的定位和学术目标,也反映为不同时代人们对于音乐有不同的追求和理解。曾在德国留学17年的麻莉博士介绍过国外一些情况,“瑞士伯尔尼大学开设了一个新的专业‘文化音乐人类学’,这个名称原先并没有使用过,而是伯尔尼大学哲学历史系新起的名称。哲学历史系希望通过这个新的学科,带动对整体文化的追问,也就是涉猎跨越西方文化之外的音乐文化。”①又如,2020年复旦大学成立全国首个“艺术哲学系”,复旦大学哲学学院院长孙向晨教授在致辞中指出:“美学的研究伴随着复旦哲学的发展,进入新时期,哲学学院敏锐洞察到哲学与艺术之间的对话与张力,对于美学作为哲学二级学科的发展有了新的思考和布局,开始从传统的美学问题转向对艺术哲学的关注。”②尽管专业名称的创新有可能带来观念上的迷茫,但从上述两件事情的文字表述来看,中外两所大学设立的新专业在名称拟定上学术意图鲜明,一个是希望通过设立“文化音乐人类学”这一专业来“带动对整体文化的追问”;一个是“洞察到哲学与艺术之间的对话与张力”并对“学科的发展有了新的思考和布局”。新专业的设立以及学科发展都需要有明确的学术目标。
跨学科发展为从事民族音乐学研究的学者们在新时代“新文科”语境下获得某种更容易适应的状态,包括其本身就是不同学科的组合,就处于“跨文化比较”的语境之中。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不得不面对文化多样性,我们的学术研究手段也必然是多元的。如果我们认同民族音乐学其任务之一在于不断在不同文化中探索新的声音/音乐的意义,那么,在面对不同文化时,以及在具有研究者个人体验意义的田野工作语境中,每个研究者都应当在以往经验基础上,或者说在了解学术史的基础上,在融通更丰富的学科知识之后,能够独立面对新问题,提出学术研究新方案。
要想在“新文科”时代有所作为,需要多学科交叉融合,学术性与社会性都需要充分关注,其“音乐”与“社会科学”的交叉性与创新性需要不断实践。跨学科是不同学科间深度融合交叉之后在新的层面面对新的问题谋求新的理论与方法,从而实现理论与方法的创新。另外,民族音乐学的跨学科发展也能够更好地培养学生正确观察社会的能力,培养学生以开放心态面对不同音乐文化,培养学生追求真知灼见与不断创新的内在动力。更具体的环节则要涉及对培养目标的重新定位、专业课程的全新设计、对培养过程的整体考量等,从而不断提升学生对专业的兴趣,不断完善学生对理论假设与论证过程的思辨能力,不断推进学生对解决现实问题的动手能力等。从这个角度看,新文科就是要力求打破僵化的学科壁垒,面对真实问题,在學术价值、判断、理论、方法等方面做出努力。
跨学科发展也会改变学科与专业的表达方式。比如,“写音乐”这句初读起来有点别扭的话现在已被学界认同。大家都知道这句话源自人类学家提出的“写文化”,在学术理念上也接受了带有人类学意味的“写文化”的影响。作为学术书写的“写音乐”并不是“复原”而是重在理解。理解是主体的理解,很难有绝对标准和统一答案,而只能是在不同文化中的理解,文化在交流、碰撞的历史中不断形成,人在文化中理解世界,这是人文研究中人的意义。“写音乐”意味着学者需要以田野工作依托现场的亲历,“我在看”不仅是主体性的时代选择,也是现代民族音乐学的重要方法之一。就像有学者所言,“当代民族音乐学学科主旨和定义中体现出的某种由较单纯的‘音乐研究’转向‘文化语境中音乐的研究’的学术转向,若从研究者,或客位、局外的角度看,这就涉及音乐民族志学者怎样去书写和分析的问题。”①这种“转向”和新时代“新文科”的呼吁是同步的,说明学科本身也在探索新的和更加丰富的、多样化的学术道路。学者们还认识到,“民族音乐学发展史也是民族音乐学与人文社会科学诸门类的跨学科交融史。”②因此,跨学科发展、不同学科之间的互动互鉴是民族音乐学学术创新的重要支点。跨学科不仅是我们从其他学科借鉴,同样应该提供其他学科借鉴音乐研究成果的平台,如果人类学界在他们的研究中感受到民族音乐学或音乐人类学的不可或缺性,那就是跨学科发展的真正成功。
民族音乐学界在跨学科发展方面已有不少成绩。比如,近期学界兴起的“路学”等研究,关注于民族走廊、文化迁徙等话题,统合于历史学、民族学、人类学、民族音乐学等学科知识,对于重新思考特定音乐文化形成有积极作用。中国音乐学院杨红教授在研究中将通道、流域等作为整体研究对象,针对贯穿内蒙古、甘肃、陕西、山西等省区的“秦直道”进行了十余年的实地调查和研究,在“路学”视野下对地方音乐文化进行研究;③又如,杨志强、张应华、赵书峰等学者专注于“古苗疆走廊”音乐文化研究,并和人类学者展开深度学术合作,认为“人类社会在一些特定的重要交通线或地理走廊上,因长期不间断活动形成的具有整体性关联的文化地理空间。在这些区域内,不同族群或地域社会间,因频繁交流互动而产生某种共同的特质、关联性和延续性,从而文化在空间上会呈现出某些明显的因果关联。”④等等。这些跨学科研究的实例说明跨学科所带来的知识创新、理论创新、研究方法创新的可行性,从新的视角揭示了中国音乐在形成、传播、传承、文化功能、社会影响等方面的作用,这对于我们全面认识中国音乐在不同时代的意义与价值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
三、民族音乐学的应用
民族音乐学需要思考如何更好介入到社会公共服务之中,参与到国家的文化建设之中。恩格斯讲过一句很有力度的话,“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⑤这是说明了现实社会应用的重要性。民族音乐学也有很多可以连接理论与实践的内容。比如,“一带一路”文化建设中不同民族、国家之间的音乐交流问题,从不同民族音乐文化互动交融角度思考“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非遗”保护实践,“新农村”中的文化乡村建设,“戏曲进校园”,旅游业中的公共文化空间的音乐呈现,音乐治疗等关乎国家软实力、传统文化建设、老百姓日常生活等方面都需要民族音乐学专业的智慧贡献。
高科技、数字化都使得传统学科的治学方式受到挑战。民族音乐学与图像、影视、大数据以及应用、治疗、非遗保护等新兴问题的结合,意味着民族音乐学在未来面临的不仅仅是音乐与文化的关系问题,还包括与科技、应用以及社会服务的关系问题,这些都不断扩展了学科研究领域,使民族音乐学不仅在学术的庙堂获得更加丰富的发展,同时也更加全面进入并影响日常生活。对传统音乐的研究不能仅限于学术界内部,而是应该考虑如何将传统置于现代社会之中,应该多一些应用性实践工作。只有认真服务社会,将理论在现实中予以实践,学界期待的“中国经验”才不至于是一种抽象的象征,而是具有日常体验的真实存在,才可能将各类理论本土化并服务于中国现实社会。
对于音乐教学来讲,现在教育技术、数字化、互联网等高科技手段都能够真正实现音乐声音特征的显现方式。民族音乐学研究与影视技术结合所产生的影视音乐人类学对于教学、传统音乐文化保护等方面都有全面、整体呈现。数字化时代有利于传统音乐资源的保护,国外有不少音乐档案馆,最早如已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德国柏林大学“音响档案馆”(Phonogram-Archive),这些都为人类的音乐/声音留下宝贵记录。但国内这方面的工作起步较晚,还有相当大空间亟待提升。尽管目前已有不少高校建有音乐博物馆,在助力教学、科研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逐渐成为现代专业音乐艺术院校的“专业标配”。但相对于以乐器为主的实物,毕竟对“音响”的收集、整理和保护更具挑战性和复杂性。在这方面,上海音乐学院数字音响档案馆做了很多有益工作,这对于数字化时代来说,有远见的学者之贡献对于学科发展而言具有积极意义。
一些学者针对应用民族音乐学发表了很有质量的学术论文①,综合大学的学者在这方面较为率先。比如,厦门大学周显宝教授多年致力于医学民族音乐学研究与实践,在他看来:“作为民族音乐学者,我们所观察、看到的是:局内人在刚刚发生过的音乐、舞蹈,包括其它现场声音在内——特定的音声环境中的超常行为和非凡表现。即:自我认同改变、行动能力反常,他们具备了平时不曾具备的能力,拥有了平常不曾拥有的身份和角色。整个过程完成之后,无论是施治者、被治者,仪式主持者、一般参与者,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他们的心理情绪都受到了干预和影响,精神状态和身体指标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变。②这一段文字表述展示了民族音乐学和医疗健康的交叉互動,以及在这种互动中所产生的创新性研究。这样的创新,不仅在理论有所创新,同时更是关注现实,服务社会。就目前来看,我们这类的应用性学术研究少了一些。
四、不可替代的民族音乐学
“中国经验”(也曾称“中国实践”)出现在民族音乐学界一晃也已有十余年光阴③。这显然是一个很具有力量的词语,有着很强的本土文化认同感和很高的使用率。那么,到底什么是“中国经验”?学者有如下解释:“虽然‘中国经验’包含了文化和传统的内涵,但它首先不是一个地理概念,其次于中国内容或材料、甚至范畴性的研究都不应该是‘中国经验’的本质。”①简言之,地理意义上的中国和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可以是中国经验的组成部分,但不等于“中国经验”。“中国经验”应当是以中国学者为主的学术群体所建构并在历史中逐渐形成的知识体系与感性经验,不仅包括对中国各类音乐的研究,也包括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所从事的“跨境族群研究”,或者是在海外从事的研究工作并撰文发表出版等,这些诸多环节共同建构了“中国经验”。
在过去40年里,民族音乐学学科理论在吸收西方学术理论的同时,结合中国实际,学者们在全国各地积极从事田野工作,以鲜活的资料提炼了一个个有学术价值的个案,这些个案的积累是民族音乐学中国经验的展示,也是民族音乐学其学科特征的重要性。伴随着后现代思潮的影响,学术界的观念也发生了转型,立足现代的田野工作以体验与对话的方式建构并还原音乐作为生命体验的本真状态。“如今,民族音乐学是由田野工作所构成的,并非是记谱。田野工作不再仅仅被看作是观察和收集(尽管田野工作包括这些内容),而是把其看作成为对音乐的体验和理解。”②过去,记谱和分析能力是衡量一个民族音乐学工作者专业性的重要标准;当然,今天这一点依然是必要的。但是随着时代发展,特别是高科技带来的录音、影像制作的便利,使得人们对记录、保存音乐的观念也发生了些许变化。有民族音乐学家写到道:“大约在1990年后,著述中记谱的数量较先前有所减少,复杂性也有所降低,其主要功能是作为读者听录音时的参考,而非代替录音。”③“到21世纪,民族音乐学家的记谱量要比以前少得多;毕竟,他们可以让听众去听录音,而且也没有必要通过记谱来证明一些奇怪的声音也是音乐。”④。通过对学术研究转变的认识,我们发现涉及到民族音乐学田野工作的思路也在发生着变化。“田野工作是主体相互间与个人之间交流。……田野工作不仅仅是抄写、分析、解释和描述,尽管工作中也包括这些内容,但它其实是一种反思的时机,是我与朋友之间的对话,其间的许多工作之一是把我的‘工作’变成‘我们的’工作。”⑤又比如在涉及音乐民族志方法时,一定程度上有别于传统,或者说更具有现代性意义的学术思路表现为:“其一,研究者确立研究目标,带着理论准备进入田野(第一步骤与现代民族志基本相同,后续步骤则有所差异);其二,通过与被研究群体持续不断的合作、对话、商榷对其所获取的资料性质和研究重心进行定性/定位和重新定性/定位;第三,借助被研究群体全方位、系统化的帮助并参与关于资料的转译和阐释,在这一过程中给予被研究群体的文化需求及文化认知以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第四,以研究者冠名对学术成果进行发表,但最终的学术文本多是与局内人合作共同完成的。”⑥“合作”而不是单向度的“研究”,“阐释”而不限于客观“描述”。在现代人文学科研究中,我们对“客观”的理解已经发生了变化。“客观”并不是单一的被研究对象,客观包括研究者的学术视角、现场进入、与被研究者的关系、与被研究对象的互动关系等;也就是说,客观不是被放置于某处的标准,而是在现实中不断生成的。这些都可视作是后现代思潮对民族音乐学的全面影响。
民族音乐学正在由过去相对单一的研究思路与方法向更加多元化、系统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逐渐显露出反思自身学术特质的能力。在“新文科”时代语境下,更加突出其跨越艺术与社会科学的特长;在对音乐的研究基础上,努力追求与音乐相关的人/族群的价值、精神、情感和观念以及音乐的功能、意义等方面的学术研究力度;这也正是跨学科的学术视野。同时,深入的田野工作和自成体系的音乐民族志写作,近些年伴随高科技发展而兴起的音乐影像志,以及对于未知声音领域所保持的学术探索,这些都使得民族音乐学在新文科时代,可以为更广泛的学科提供不可替代的学术经验与理论建构。
五、学术创新的支点
(一)从田野工作到文化自觉
尽管民族音乐学强调了文化,但民族音乐学的文化研究并不是“空谈”而是通过田野工作来实现,是结合音乐分析的文化反思。当我们追问“为什么歌唱”,这已经在探究人的喜、怒、哀、乐,并理解当地的风俗与信仰,这些都是隐藏在音符的背后亟待我们去理解的,被称为文化的、人性的部分。不理解这部分,实际上就不可能真正理解“音乐”,而理解这一部分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深入的、扎实的田野工作。扎实的田野工作也就是人类学所提倡的“居住式体验”,或者说是“沉浸式体验”(immersion experience)。即,“田野工作意味着沉浸到日常生活中,沉浸到音乐表演行为以及社会生活的每一个环节。”①在这方面,中国学者有很多不错的成果。比如,对于冀中“屈家营音乐会”的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靠近北京的冀中村庄迎来了一批又一批的音乐学家,出版了十几本硕博士论文和中英文学术著作。一批学者也在这片乡村和外国同行共同的田野工作中,形成了具有现代民族音乐学特点的学术理念。如此,“屈家营音乐会”已经成为中国民族音乐学发展史上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
今天的田野工作在相当程度上继承了这种工作方法的初衷。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术理念的更新,田野工作中所强调的主客观关系也在发生变化。也就是说,一定程度上更加关注到研究者进入田野的视角,以及其身份对当地生活可能形成的影响。意识到这些问题后,也就会自然地关注到当地乐人的观念、情感、行为,认识到研究不是单方面的,而是研究者与当地人之间的对话与彼此之间的关系。在这个层面上,田野工作观念的改变重新定位了研究者触及文化的层面。音乐作为文化的表达方式,包含着不同时代文化自觉的可能。
(二)平等主义与对声音意义的探索
民族音乐学之所以能够在学理问题上就引发观念的碰撞,很大原因在于民族音乐学在观念和方法上是属于动态的,文化的差异可能就存在着对音乐理解和认识的差异。在这方面,学术界亦有不少反思。管建华教授曾呼吁“中国的音乐学院需要建立自己独立完整的音乐教育体系”②,以及他大声呼吁的“东方音乐”,希望以此来推动中国音乐在全球化中的彰显。民族音乐学接受了文化人类学主张的文化相对主义理念,追求音乐的平等主义。这就不仅是学术问题,而是需要学者们的学术视野提升到“关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来关注作为人类文化表达方式的各类音乐的生存、发展问题。民族音乐学推动了世界音乐研究,揭示了不同文化中的音乐,并希望这些属于边缘的音乐在文化中获得重视,这也可以理解为为什么民族音乐学关注文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现代民族音乐学眼里,声音在不同的文明中有各自的意义,是否能够成为“音乐”也是由其各自的文化来决定的;学术研究是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对话”,是理解与共建,而不是“指定”。
(三)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民族音乐学的实践主要是指三个方面:其一,建立在对不同文化体验的基础之上的实践,包括在田野工作中学习新的语言、新的乐器、新的歌曲,了解并体验新的习俗、观念、信仰等。对不同文化的实践是理解不同文化的前提,也是民族音乐学人文价值观念在现实社会中的实践。其二,实践还包括应用民族音乐学,即把学术理论运用于现实社会之中,包括声音与环境、音乐文化产业、音乐治疗以及为社区提供音乐服务等等。其三,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实践。保护传统音乐文化是现代社会的工作,如观察作为文化的音乐事象的变迁,参与建立博物馆保存、展览。音乐影像志实践有利于用全方位立体的影视技术记录、保存属于动态的音乐事象,一方面是尽可能全面地保存;另一方面,通过音乐影像志的制作,也是通过高科技手段,重新观察、理解传统音乐,对传统音乐给予建立在全新技术之上的理解与阐释。
这样一个具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跨学科的学术过程,只能由民族音乐学来实现;音乐与文化的关系,不仅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这一点就是民族音乐学既学习人类学等人文社科知识的结果,同时也是民族音乐学作为一门关乎音乐的学问所具有的自身特色。
结 语
人类对于音乐/声音的理解不是自古恒定的,而是隨着人类社会生活而变化的,不同的文化语境中存在对于音乐/声音不同的理解。正因为如此,探索新的、有意义的声音,挑战、解构传统的“乐音”,就是民族音乐学的学术目标和发展动力。面对人类的“声音”,民族音乐学需要有“海纳百川”的学术精神,以面向世界的学术眼光关注问题,把问题放在全球文化交流、放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局面中去看待。
最后,我愿意引用内特尔写在《民族音乐学研究:31个论题和概念》这本著作最后充满激情的话来结束这篇小文。“民族音乐学领域中的人需要继续当猎豹,保持我们思维的敏捷性和学科的灵活性,继续向人类学、音乐学、民俗学、认知研究、生物学以及其他新近发展起来的学科和领域学习,以便可以一如既往地声称:就理解人类生活中以及世界上的音乐而言,我们学科所研究的正是最基本的问题。”①
本篇责任编辑 张放
收稿日期:2021-11-11
作者简介:杨曦帆(1969— ),男,南京艺术学院教授(江苏南京 21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