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生为中心的高职教育课程教学评价体系研究
2022-02-12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王赟潇
文/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王 辉 王赟潇
课程教学评价作为提升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推动教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一直以来备受关注,高职教育也将其列为保障教学诊改时效性的关键手段。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所做的课程教学评价为期末学生的评教,评教着重关注教师行为表现、教学组织、教学实施等内容,忽略了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行为、学习效果等,评价中对于教师“教”的关注度远远大于学生的“学”,这就造成评价结果很难反映真实教学成果且缺乏对教学诊改的指导意义。2020年9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其中“完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专业和课程教学评价体系”被列为提升职业教育专业和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故有必要转变传统的课程教学评价理念与方式,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评价体系,通过评价结果的分析与改进措施的实施,进一步促进高职院校各类课程的改革与发展,提升整体课程教学质量。
一、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评价内涵
课程教学评价是指根据相关教学标准,在教师教学工作实践基础上,对其教学工作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传统的课程教学评价奉行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评价结果取决于教师“教什么、如何教、教得怎样”,这是学科导向教育的结果[1]。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学什么、如何学、学得怎样”,主张在教师引导下,通过平等和谐师生关系的构建与相互间的探讨交流,实现学生知识、技能、素质等方面的目标,让学生从被动接受知识到主动探求知识,这种教学理念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促使学生为学习目标的实现而持续努力[2]。将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理念与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进行对比,如表1所示。
表1 两种教学理念对比
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评价将评价的重点从关注教师的教学效果转移至学生的学习效果,转变传统“以教论教”的课程教学评价模式,将“以学评教”作为评价的最高标准。作为侧重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高职教育,课程教学评价更应注重学生的学习效果。以学评教是利用学生课堂表现、学习效果等评价教师“教”的能力、水平及教学质量,它包含三个层面含义,一是评价以学生为中心,侧重学生对教学目标的理解、教学实施过程的参与、学习效果的反馈等;二是评价指标是对学生课程各阶段表现的描述与分解;三是评价目的在于学生发展及教师的教学诊改[3]。将“以教评教”与“以学评教”相对比,如表2所示。
表2 “以教评教”与“以学评教”对比
二、以学生为中心的高职教育课程教学评价体系构建
在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评价中,学生作为课程教学活动的最直接参与者,是影响评价结果的关键角色。目前,高职院校学期末都会组织学生进行评教活动,但所用评教指标多侧重关注教师教学行为,例如教学态度、方法、内容、效果等,从文献的查阅及调研发现,授课内容是否符合课程标准、重难点是否突出、讲授内容是否准确清晰、组织方式是否合理、教学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等是目前评教指标中出现最多的内容。从这些指标可以看出,课程教学评价多从教师授课方面展开,忽略了学生课程学习的需求与目标,将学习结果剥离于评价之外,同时,部分指标判断超出了学生能力范围,脱离学生本身,学生很难做出准确判断[4]。
通过相关文献的阅读与整理[1][5][6],本文站在学生视角,按照科学性、系统性、整体性、可行性原则,以学生为中心设计了相关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如表3所示。
表3 高职教育课程教学评价体系
三、完善以学生为中心的高职教育课程教学评价对策
(一)确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评价导向
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评价体系首先应当使参与者树立正确的评价观念,以制度作保障,加强各方对于评价的认可度,端正态度,理解意义,也可提前对评价内容进行培训与解读,使评价方理解学生在课程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对于教师,应当使其转变“以教评教”的理念,了解“以学评教、以评促改”的重要意义,运用评教结果提升教学质量与教学能力。
(二)课程教学评价指标设置清晰明确,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课程教学评价指标设置应当清晰明确,与学生学习密切相关,加强对学生学习效果和各种能力培养指标的设置,充分考虑学生真实学习情况,例如将学生学业、学习效果、学习兴趣、实践能力等方面的指标加入。
(三)建立健全课程教学评价反馈机制,形成持续改进体系
课程教学评价结果的重要作用在于教学诊改,通过反馈结果教师能够持续调整与改进,学校也可对课程进行灵活调整。但评价结果不能简单地作为教师评优评先依据,要综合考虑多方因素,给予教师公平、公正、中肯的评价,根据结果找到问题对症下药,只有这样的反馈机制才能真正体现评价的目的与意义,促使教师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持续提升自身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