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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发挥乡村振兴对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撑作用

2022-02-12杜丹宁

求知 2022年1期
关键词:农地基础设施农村

杜丹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的政治论断,成为我们党面向新发展阶段作出一系列新的战略部署的基本理论前提。大国经济的重要特征,就是必须实现内部可循环,并且提供巨大国内市场和供给能力,支撑并带动外循环。“十四五”规划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把战略基点放在扩大内需上,是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路径,也是我们党面对新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在“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胜利,全面小康社会如期实现,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业迈出坚实一步。当前,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充分挖掘农业农村内需潜力,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动力源泉和重要的战略基点,将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强大战略支撑。

一、 以党建为统领,引领乡村振兴

以党建为抓手,构建乡村治理、人才培养新格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强调:“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基层治理、人才培养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大局。夯实乡村治理根基,就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乡村振兴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业中,以党建为抓手,构建乡村治理、人才培养新格局,促进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第一,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基层工作的全面领导。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国家治理体系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坚持党的领导,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只有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强、把基层政权巩固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基才能稳固。只有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基层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才能为乡村有效治理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第二,创新党管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激活乡村自身的造血能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顺应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新定位、新要求和新机遇,加大农村基层干部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和村集体、农民的主体作用,积极搭建新乡贤与乡村社会结构有机融合的平台,构建兼具乡土性与现代性的现代乡村治理模式。乡村振兴不是简单的给予式的帮助,而是要把乡村的长远利益考虑好,不仅要多给予政策支持,更要多培养乡村能人,调动他们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热情,把“老乡”的思维方式摸透、弄清,自下而上、上下联动,转化为乡村振兴的不竭动力。

第三,构建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新局面。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影响因素。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入新发展阶段,创新乡村治理,应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积极鼓励多主体参与,加强自治、法治与德治的“三治”融合。自治是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自发性与主动性的体现,应积极引导并鼓励村民自治,科学组建村民自治组织,完善自治管理流程及相关配套制度,激发乡村治理新动力。法治是乡村治理的法律保障与科学武器,应加强乡村法治宣传与法治教育,提升村民法治意识,注重乡村法律服务平台搭建,夯实乡村治理的法治基础。德治是乡村治理的基础与道德后盾,应传承并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传播榜样力量,彰显社会正能量,通过良好的道德规范引领乡村社会风气的转变,推动乡村和谐发展,实现高质量的乡村振兴。

第四,促进乡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实现共同富裕。乡村要振兴,文明要进步。“人无精神不立,国无精神不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仅要让群众口袋鼓起来也要让脑袋富起来,进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党和政府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民风和道德建设,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深化农地“三权分置”土地制度改革,促进乡村振兴

产业兴,百业兴。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问题的重要前提,它需要通过农民、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来激活乡村振兴内生活力,实现产业兴旺。但“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的资源禀赋又成了产业兴旺的“拦路虎”,这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久解不决的根本原因。推行农地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使得农地流转各主体的权责关系清晰且有法律保障,使得小农意识带来的资源要素流通困难问题得到解决,破解了乡村振兴战略中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的体制障碍,盘活了城乡间双向流动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土地要素、人员要素、资金要素,从而有利于推动多种形式的农地流转,为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给乡村振兴赋予了新动能,成为当前和未来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发挥农地“三权分置”制度的作用,应积极完善以下几方面。

第一,明晰产权,把农地权利的边界弄清晰,把农地权能的内涵搞明确。在坚持集体所有权和保护农户承包权先决条件下,高效做好农地确权的登记和颁证工作,保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让农民吃上定心丸,最大限度盘活土地要素在城乡融合发展中的自由流动。

第二,适度放活土地经营权的财产功能。设立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融资机制,发挥金融资源提升农民收入的正向作用,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的有机结合,化解乡村振兴中资本短缺的难题,推进农业适度規模经营,提升农业发展效率。

第三,积极推动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市场化进程。“三权分置”依靠激活农地经营权来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但激活农地经营权必须与资本、技术、劳动力等要素相结合才能实现,而资本、技术、劳动力与农地的结合却依赖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因此,应将要素市场化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提高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素市场化程度,降低和减弱要素进入农村从事经营的体制障碍,形成农地流转的强大动力。

第四,贯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念。随着农地经营权市场化的推进,技术、资本等要素下乡意味着土地的经济功能在凸显,社会保障功能在弱化,所以,必须贯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念,加快形成城乡一体且可相互转换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降低或剥离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更好推进“三权分置”制度变革。

三、补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弱项短板,助力乡村振兴

乡村基础设施是为发展农村生产和保证农民生活而提供的公共服务设施,是乡村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乡村经济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乡村经济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受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和资本逐利性影响,长期以来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多由地方政府承担, 建设资金存在严重不足,相对于城市,中国乡村基础设施薄弱,与城市相比存在巨大差距。只有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全面落实城乡统一,注重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机制,形成多方参与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局面,才会补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弱项短板,为加快发展农村生产力提供坚实物质基础,助力乡村振兴。因此,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路网先行。乡村的基础设施涵盖交通、电力、通信、水利及文卫教等多方面,其中乡村公路既是公路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乡村社会经济能否顺利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道路通,百业兴。“要想富,先修路;要快富,修大路。”老百姓的顺口溜形象地说明了“大动脉”“微循环”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性。为此,应在符合国家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形成交通部牵头,省市县乡统筹规划,财政资金重点支持,高效推动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新格局,打通多条省域区域“断头路”和“瓶颈路”,畅通经济发展的“大动脉”和村村相通的“微循环”,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持续加大公共資源分配向农村倾斜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府不能什么都包,重点是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要加强财政支农投入,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着力优化投入结构,创新使用方式,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效能。

第三,构建多方参与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新格局。唤醒沉睡休眠的“农地”,推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同责的入市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净收益,主要用于完善基础设施和提升农村公共服务等公益事业。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逐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强化全局意识,发挥国家电网强大经营能力,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支持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农村千兆光网、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规划同建设,实现“小农户”与“大生产”“大市场”之间的有机衔接。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作者系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双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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