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清零”行动刍议
2022-02-11陆鹏飞
陆鹏飞,王 蕾
(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战略研究中心;2.内蒙古生态环境大数据有限公司,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规上企业“三清零” 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无研发投入、无研发机构、无发明专利实现“清零”。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到2030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8%。据2020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为2.4%,比2019年提高0.16个百分点。当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千亿元的省(市)有8个,分别是广东、江苏、北京、浙江、山东、上海、四川和湖北。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有7个,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浙江和陕西。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是衡量一个地区科技创新竞争力的关键指标,也是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主要指标,其中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总量和投入强度直接关系到地区自主创新发展的水平和能力。作为内蒙古创新发展的“排头兵”、内蒙古工业经济发展的“火车头”,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把加大研发投入作为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以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清零”行动为抓手,狠抓企业研发投入,推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全市科技创新能力和实力显著提升,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据2020年鄂尔多斯市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当年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28.53 亿元,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0.81%。财政科学技术支出7.09 亿元,比上年增加2.16 亿元,增长43.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的1.1%。分产业部门看,规模以上工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7.4 亿元,投入强度(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6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亿元的行业大类有7个,分别为煤炭开采与洗选业(428 247.9 万元),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46 855.6 万元),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71 253.5 万元),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54 383.6 万元),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8 459.5 万元),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6 245.4 万元),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2 373.1 万元)。分地区看,当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2 亿元的旗区有5个,分别为东胜区(4.17 亿元)、达拉特旗(3.11 亿元)、鄂托克旗(7.4 亿元)、杭锦旗(4.55 亿元)、伊金霍洛旗(2.68 亿元)。
“十四五”期间,鄂尔多斯市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为主线,协同推进呼包鄂区域创新,重点突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关键技术。优化高能级创新平台、壮大科技人才队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重点技术领域创新,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格局,打造全国营商环境优秀城市、西部对外开放新高地。力争到2025年,全市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年均增长25%以上,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超过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达到1.6%。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15家、高新技术企业270家,新增自治区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7家。
1 基本情况
2021年,鄂尔多斯市新增“三清零”企业40家,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34.7亿元;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70家、企业研发机构50家,同比分别增长28%、53%、51.5%;当年申请发明专利1 030件,同比增长46.7%;积极争取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59项,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37项、奖补项目151项。全市452户规上工业企业中,实现“三清零”的77户,具备“三清零”条件的40户,具备“三清零”一项条件的44户,完全不具备“三清零”条件的291户,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17%、9%、10%、64%。
表1 2021年度鄂尔多斯市规上工业企业“三清零”工作情况
2 存在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思想认识不足、研发投入强度不高、高技术人才队伍匮乏依然是制约企业创新发展的最大瓶颈。另外,从外部环境看,全市创新政策和生态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以2017年鄂尔多斯市规上工业企业(R&D)项目情况统计数据为例,399户规上工业企业中开展R&D活动的企业仅为54户,占13.5%;从行业分布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以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四大行业占全市R&D经费支出的90.8%,其他行业R&D经费支出总和占全市R&D经费支出的21.9%;当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人员652人,其中,博士毕业39人,占机构人员的6%;开展R&D活动的54户企业中仅有6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3 对策建议
3.1 进一步推进R&D活动投入
不断延伸清洁能源、新型化工、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产业和矿山生态修复、风光氢储同场等领域技术需求链条,引进、建设一批以数字经济、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新材料等为重点的新兴产业项目。抢抓生物医药、区块链、5G等未来产业布局发展机遇,加快推动西北大数据中心基地、国家数据灾备基地建设。加快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鄂尔多斯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示范区和“双碳”综合示范区的建设步伐,以高端创新要素集聚强化对企业创新发展的科技支撑。深化科技兴蒙“4+8+N”主体创新合作,重点推动与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高校共建高能级创新平台。实施科技项目“揭榜挂帅”机制,通过“企业出题、政府张榜、人才解题”的方式,构建开放式研发创新体系,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技术研发,落实企业研发投入财政科技奖补制度。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计划,鼓励有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投资兴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充分发挥鄂尔多斯众创孵化联盟优势,进一步集聚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能级创新平台、金融机构创新资源,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流动。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完善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建立主导产品“生产一代、研制一代、探索一代”的创新模式。面向规上工业企业技术需求,选派科技特派员,帮助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产品升级。
3.2 进一步推进研发机构建设
重点支持达拉特旗、鄂托克旗、准格尔旗等旗区,加大研发机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阻碍突破区域内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瓶颈,弥补创新链短板的新型研发机构。按照自治区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指引,引导企业采取不同模式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以解决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信用”和“利益”问题为导向,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注入“金融活水”。制定鄂尔多斯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进一步明确发展重点和工作机制。大力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解决产业发展中核心技术缺乏、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鼓励鄂尔多斯羊绒集团等龙头企业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起草修订,许可其他企业依法合理使用自身知识产权,面向所在行业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交流和成果推广工作,推动行业共同进步。
3.3 进一步推进发明专利产出
推进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鄂尔多斯中心,进一步提高全市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加大力度做好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培训。加大力度培育一批各类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紧扣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深挖知识产权,提升企业专利申请、专利培育等方面效能,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分层次、多形式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等专题业务培训和规上工业企业一线走访服务,宣传知识产权贯标的重要性及相关知识,辅导企业做好贯标流程及体系的实施运行、管理体系构建及管理文件编制等有关内容,指导企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能力,推进企业贯标。积极落实鄂尔多斯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3.4 进一步落实企业优惠政策
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企业研发费用税前计扣除、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细化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及鄂尔多斯市“科技新政30条”配套举措。开展源头治理,对无研发投入的规上企业,财政科技资助(补贴)资金不予资助,并将企业研发投入比例同优惠政策落地、科技项目资助、创新载体申报等挂钩,倒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科学制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清零”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推进举措,落实工作责任。
3.5 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推行规上工业企业“三清零”行动定期通报制度,加大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力度。 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加大对科技创新“三清零”行动专题宣传,深挖工作中先进典型专题报道,不断扩大“三清零”行动的影响力。重点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着力发挥鄂尔多斯碳中和研究院等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创新主体协同配合,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和主观能动性,积极营造创新发展氛围。
3.6 进一步强化协同联动
持续加大鄂尔多斯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研发机构建设、发明专利申请摸排工作力度,做到底数清晰、不漏一户。加强部门协作,各级科技、经信、财政等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推进。 加强科技统计信息共享制,及时掌握规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科技研发项目、专利发明申请等动态信息,实现科技统计信息入口、出口“一盘棋”“一揽子”,做到家底清楚、应统尽统。
3.7 进一步做好跟踪服务
建立“一对一”对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深入辖区内无研发投入、无研发机构、无发明专利的规上工业企业一线,指导帮助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强化研发投入财务科目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深入开展各类研发活动。启动重点企业建档立卡,加强动态跟踪服务,实施“一企一策”。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宣讲培训,结合企业提出的具体问题创新培训方式,着重帮助企业解决研发费用归集、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利信息利用等方面遇到的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