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理学宗师的多面人生
2022-02-11张文利
张文利
西北大学文学院
朱熹(1130—1200),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又号晦翁,人称紫阳先生。祖籍徽州婺源(今江西省婺源县)。朱熹的父亲朱松到福建做官,举家迁居闽地。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九月,朱熹出生于福建南剑(今福建省南平市)尤溪。据《全闽诗话》记载,朱松迷信地理风水,“尝招山人择地,问富贵何如?山人久之,答曰:‘富也只如此,贵也只如此,生个小孩儿,便是孔夫子。’后生晦庵,果为大儒”。这种奇特附会当然不足凭信,但朱熹成为孔子之后的一代儒学宗师却是不争的事实。
朱熹画像
朱熹自幼颖悟庄重,3岁时,父亲指天对他说这是天,朱熹追问:“天之上何物?”朱松大感惊异。朱熹后来追忆过类似的童年情形:“某五六岁时,心便烦恼个天体是如何?外面是何物?”7岁时,先生教他《孝经》,朱熹“一阅封之,题其上曰:‘不若是,非人也’”。他与小伙伴去沙滩游玩,别的孩子嬉戏打闹,他却安静地端坐一边,在沙地上画八卦图。凡此种种,都显示出幼年朱熹的与众不同。
朱熹10岁那年,时为吏部员外郎的朱松因不愿附和秦桧和议,请辞居家,朱熹因此得以由父亲亲炙教席。朱松与罗从彦、李侗为师友,李侗是杨时的弟子,杨时是程颐的学生。朱松因此受到“伊洛之学”的沾溉,并以此传授朱熹。可惜朱熹禀受庭训的时间不长,他13岁时,父亲因病去世。临终前,朱松嘱咐朱熹对胡宪、刘勉之、刘子翚要以“父事之”,跟从他们学习。
朱熹读书刻苦自励,于绍兴十八年(1148)登进士第,这一年他只有18岁,可谓少年得志。绍兴二十一年(1151),朱熹铨试中等,授左迪功郎、泉州同安县主簿,从此步入仕途,直到他古稀之年致仕。但朱熹不喜做官,常屡召不起,以各种理由辞免,所以他一生做官的时间并不长。《宋史·朱熹传》说他“登第五十年,仕于外者仅九考,立朝才四十日”。宋代官制,地方官员三年一考课,朱熹一生九考,就是说他担任地方官27年,其余时间都宅居讲学著述。朱熹在儒学史上具有重要贡献和深远影响,在除儒学之外的教育、文学、仕宦、杂学百科等诸方面也都取得引人瞩目的成就,可以说,一代鸿儒朱熹,拥有丰富斑斓的多样人生。
仕宦政绩
朱熹仕途不算显赫,但却留下了可圈可点的政绩。朱熹的学生、也是他的女婿黄榦所撰《朝奉大夫华文阁待制赠宝谟阁直学士通议大夫谥文朱先生行状》谓朱熹在同安主簿任上“蒞职勤敏,纤悉必亲,郡县长吏事倚以决。苟利于民,虽劳无惮”。他体恤民情,征收赋税会提前告知,使百姓有准备的时间。他勤于职守,“许多赋税出入之簿,逐日点对签押,以免吏人作弊”。他对贫富不均、富者损不足补有余的行为深感愤慨:“顷在同安,见官户富家、吏人市户典买田业,不肯受业,操有余之势力,以坐困破卖家计狼狈之人,殊使人扼腕。”他对此类文书总是尽快办理,尽量减轻贫困人家的“宿食废业之患”。绍兴二十五年(1155)夏,同安县有暴动发生,暴民围攻县城,朱熹与同守西北隅的曹侯巡行督促,“循勉慰饬,喻意吏士。士皆感奋为用”。暴动很快平息。
绍兴三十二年(1162)六月,高宗内禅,孝宗即位,诏求直言。朱熹于八月应诏上封事,陈述三条建议:第一,帝王之学不可以不熟讲;第二,修攘之计不可以不早定;第三,本原之地不可以不加意。他坚决反对和议,认为“所谓讲和者,有百害而无一利,何苦而必为之”?彼时他的官职是监潭州(今湖南省长沙市)南岳庙的祠官,属清闲之职,所上封事却体现出对国事的深切担忧与思考。
乾道三年(1167)秋七月,福建崇安大水,朱熹被指派参与赈恤事。他连续十余日走访受灾地区,了解灾情。沿途看到富贵者对灾民态度冷漠:“大率今时肉食者漠然无意于民,直是难与图事。不知此个端绪,何故汩没得如此不见头影?”他对这种现象的反思是要推广义理之学,改变人心:“因知若此学不明,天下事决无可为之理。”把义理之学和整治人心联系起来,他的哲学理念影响到了他的仕宦作为。次年春夏之交,崇安饥荒,他请求官府发粮赈恤,缓解百姓生计危机。又后三年,即乾道七年(1171),朱熹于家乡创立社仓。他设立社仓的缘由是,每年春夏百姓青黄不接时,官粟不能及时发放以解救饥荒,但如果把粮食全部分贮民家,官府又不易掌握民间情况,所以他提议:“请度地里中,放古法,为社仓以储之。”社仓由地方推举贤德人士管理,有严明的管理制度,实施的效果很好,朱熹满怀信心憧憬:“则是仓之利,夫岂止于一时?其视而效之者,亦将不止于一乡而已也。”
淳熙六年(1179)六月,南康军灾荒,朱熹一方面发布《劝谕救荒》,号召百姓互助自救;一方面奏乞减除星子县税钱。他还请求政府修筑沿长江大堤,以工就食,既修固了抗洪防御设施,也解决了饥民缺食问题。淳熙八年(1181)九月,朱熹除提举两浙东路常平茶盐公事。当时浙东荐饥,他忧心如焚,即日单车就道,赶赴临安,向孝宗面奏七札,极力陈说灾异之由和修德任人的建议,孝宗为之动容。这年十二月他到浙东视察民情,目睹底层百姓的真实生活情状,同情不已。他愤怒弹劾隐瞒灾情、谎报政绩的贪官污吏和趁机兼并土地、发灾难财的豪强奸商,请求孝宗减免百姓所欠旧税,遴选贤能治理地方。朱熹的作为,受到浙东百姓的称赞,为他带来良好声誉。
淳熙十六年(1189)十一月,朱熹除知漳州,于次年(绍熙元年,1190)四月到达漳州。这年朱熹已经60岁。他在漳州做了几件引人注目的事情。一是蠲减经总制钱,减轻地方政府负担;二是改变风俗习惯,打击势力炽盛的佛教活动;三是主张“经界”,就是核实田亩,画图造册,抑制豪门大姓兼并扩张土地。核实田亩的举措触犯了豪强利益,最终未能实行,朱熹也因此于绍熙二年(1191)四月离开漳州。九月,差知荆湖南路转运副使,后又除知潭州荆湖南路安抚使。在潭州,他采取安抚措施,使起事首领归降;奏调精锐的“飞虎军”加强地方防守力量;训练地方武装,以备弹压捕盗。这一系列措施的实行,使潭州的地方治安明显好转。
朱熹在朝仅46日,进讲七次、内引留身奏事二次、面对一次、赐食一次。除了热衷于参与议山陵、祧庙外,还不断上乞差官看详封事进言札子、乞讨论丧服札子、乞瑞庆节不受贺札子,论灾异札子等。其所作所为都是要宁宗收放心,正君德,纳忠言,行治道。事实证明,他的具有“清议”性质的进讲,并未对宁宗产生切实影响,但这种努力,既是朱熹讲求义理的理学家身份的体现,也是他“帝王师”政治理想的践履,同时亦因其一厢情愿而显得有些悲壮。
综上所述,朱熹在他的仕宦生涯里,忠于职守,在每一任官职上,都尽心竭力地履行职责,效忠朝廷,施惠百姓,可谓循吏良官。
理学建树
朱熹是程朱理学的集大成者,被称为一代理学宗师。他继承先秦孔孟的儒家思想,发展二程伊洛学说,吸收北宋其他理学家的思想,甚至出入佛老,广泛汲取各家学说义理,建立了体大思精的理学思想体系,形成有重要影响的学派。因其出生于福建南剑尤溪,又长期居住在崇安、建阳讲学,故其学说及学派被称为“闽学”。朱熹的“闽学”思想,可以简单概括为:理气的本体论、格物穷理的认识论,以及人性两元论。
理气论是朱熹关于世界的本体论。他认为天地万物都由理和气构成,理(也称为“太极”)是世界的本源,万物皆有理,万物之理又终究归为一理,这就是理一分殊。这个理究竟是什么?陈来认为:“理学中所说的‘理’,其中两个最主要的意义是指事物的规律和道德的原则。”气是构成事物的材料。朱熹在《答黄道夫》中说:“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在认识论上,朱熹继承了二程对格物致知的阐释,建立起更系统的格物穷理说。他认为格物的基本意义是穷理,即穷究万物之理,直至其极:“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又说:“格物只是就一物上穷尽一物之理,致知便只是穷得物理尽后,我之知识亦无不尽处,若推此知识而致之也。”由格物而致知,由致知而穷理,从而达到对事物的全面认识。在人性问题上,朱熹继承张载和二程的思想,全面论证了“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人性二元论,天命之性是人的本性,“是气质之性的本然状态,气质之性则是天命之性受气质熏染发生的转化形态”,二性并存于人身,人通过主敬涵养可以实现气质之性向天命之性的转化。除此而外,朱熹还以“道心”“人心”论述道德意识和个体情欲的关系,提出“知先行后”的知行观等,这些都是朱熹理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淳熙二年(1175),吕祖谦为了调和朱熹学说与陆九渊心学的分歧,邀请他们到江南西路的信州铅山鹅湖寺相会,就“为学之方”等展开辩论,这就是哲学史上著名的“鹅湖之会”。鹅湖之会上,陆九渊作诗云:“易简工夫终久大,支离事业竟浮沉。”认为他自己的发明本心是博大悠久的易简功夫,讥讽朱熹的即物穷理为终究沉沦的支离事业。朱熹后来作诗云:“旧学商量加邃密,新知培养转深沉。”认为新知从旧学中来,旧学新知一贯相承,与陆九渊针锋相对。朱陆的分歧表现为“尊德性”还是“道问学”的区别,这看起来是个为学方法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到朱陆双方在本体论、心性论和认识论等方面的基本差异。黄宗羲评述说:
考二先生之生平自治,先生(指陆九渊)之尊德性,何尝不加功于学古笃行;紫阳之道问学,何尝不致力于反身修德,特以示学者之入门各有先后……二先生同植纲常,同扶名教,同宗孔、孟。即使意见终于不合,亦不过仁者见仁,知者见知,所谓‘学焉而得其性之所近’。原无有背于圣人,矧夫晚年又志同道合乎!
黄宗羲指出所谓“尊德性”与“道问学”,只是理学教人入门先后之不同,朱陆只是各有所侧重,而不忽视对方,所以不能把朱陆之间的分歧过分夸大。实际上,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是中国哲学的两股思潮、两种走向,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哲学的思想体系,不可偏废其一。
元朝皇庆二年(1313)恢复科举考试,诏定以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为标准取士,朱子学的官方学术地位得以确立。程朱理学在元、明、清三代,一直是统治阶级的官方哲学,成为巩固王权统治和社会秩序的思想支柱,朱熹本人也因此在理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教育功绩
朱熹非常重视教育。早在泉州同安主簿任上,他“职兼学事”,就“选邑之秀民充弟子员,访求名士,以为表率,日与讲说圣贤修己治人之道”。他整修学舍,严明学纪,在同安营造出浓郁向学的氛围。他还在同安修建经史阁,庋藏书籍,供学者阅览。他恢复、规范县学释奠礼仪,令师生朝夕观览,临事无舛;又严明婚娶仪礼,认为可以“别男女,经夫妇、正风俗而防祸乱之原也”。这些举措,对于同安的教化风习无疑是有积极作用的。
淳熙五年(1178),朱熹差知南康军。到任后发布《知南康榜文》,宣布三条措施,其中两条都与教化、教育有关。第二条云:“今请管下士民乡邻父老岁时集会,并加教戒。间或因事反复丁宁,使后生子弟咸知修其孝弟忠信之行,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敦厚亲族,和睦乡邻,有无相通,患难相恤,庶几风俗之美不愧古人,有以仰副圣天子敦厚风俗之意。”第三条云:“今请乡党父兄各推择其子弟之有志于学者,遣来入学,陪厨待补,听讲供课。本军亦一面多方措置,增置学粮。当职公务之余,亦当时时诣学,与学官同共讲说经旨,多方诱掖,庶几长材秀民为时而出,有以仰副圣天子长育人材之意。”他自己坚持每隔数天便去学宫亲自为诸生讲学,又延请地方上的贤德人士为学职,还在学宫为周敦颐立祠,以程颢、程颐配享,提倡理学教化。在这样的举措下,当地的风俗翕然丕变。
淳熙六年(1179)十月,朱熹主持修复重建了白鹿洞书院。白鹿洞书院是唐代隐士李渤的读书之所,后扩建为学舍,到了北宋,已成为著名的四大书院之一,但后来逐渐荒废。朱熹到南康军任后,积极奔走吁请,争取各方面支持、支援,又亲力亲为,终于把书院修葺一新。他又亲自制定学规,名为《白鹿洞书院揭示》,从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品德修养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规范和要求。如关于教育目标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关于为学之序是:“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揭示》言简意赅,涉及读书做人的各个方面,对于书院教育和学子的日常修习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揭示》问世以来,不仅在白鹿洞书院的教育教学中发挥作用,而且很快被广泛推广,到淳祐六年(1246),理宗诏颁《白鹿洞揭示》于各州府县立石,《揭示》成为全国性推广普及的教育准则。同时,也有一些书院学舍,仿效《揭示》,或以《揭示》为基础,制定出各自的教育教学规定,充分彰显了朱熹制定《白鹿洞书院揭示》的重要意义和价值。
绍熙五年(1194),朱熹在知潭州荆湖南路安抚使任内,又在长沙重建了岳麓书院,延聘饱学之士到书院任教,广招生徒,书院规模空前扩大。他本人亲自在岳麓书院讲学,产生很大影响。
在长期的讲学活动中,朱熹精心编撰了《四书集注》等多种教材,还总结了丰富的教学思想和读书理念。朱熹关于读书的理念和方法,被弟子归纳为六条:循序渐进、熟读精思、虚心涵泳、切己体察、着紧用力、居敬持志,后世称之为“朱子读书法”。如关于“循序渐进”,朱熹说:“凡读书,先读《语》《孟》,然后观史,则如明鉴在此,而妍丑不可逃。若未读彻《语》《孟》《中庸》《大学》便去看史,胸中无一个权衡,多为所惑。”强调要依据书的难易程度与前后联系,有顺序地进行阅读。若打破顺序,便事倍功半。又说:“读书,只恁逐段子细看,积累去,则一生读多少书!若务贪多,则反不曾读得。”明确读书之功重在积少成多。关于“熟读精思”,他说:“大抵观书先须熟读,使其言皆若出于吾之口;继以精思,使其意皆若出于吾之心,然后可以有得耳。”“书须熟读。所谓书,只是一般。然读十遍时,与读一遍时终别;读百遍时,与读十遍又自不同也。”所谓熟读,即对书本进行反复阅读记诵;所谓精思,即再三玩味,体察其中的奥义所在。朱熹的朱子读书法,即便对于我们今天的读书学习,也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文学成就
朱熹的文学成就也相当突出。钱穆认为:“朱子不仅集有宋代理学之大成,即有宋经史文章之学,亦所兼备,而集其大成焉。”朱熹在文学理论、文学创作、文学考据等方面都有不少建树。他在文道关系上,主张在文道一体的本体论前提下崇道而抑文,这是朱熹高出传统儒家文道观以及宋代前期理学家文道观之处。他认为文学风格应平淡雅正,要符合儒家温柔敦厚之旨,符合中庸之道,而不应作激切发越之词。这些文学观念都与他的理学思想一脉相通。他的《诗集传》《楚辞集注》《韩文考异》等著述,都体现出深厚的文学、经学素养,为后世接受学习。
在朱熹诸多的文学活动中,诗歌创作尤为引人瞩目,以至于钱穆在《朱子新学案》中给予他如此高的评价:“北宋如邵康节,明代如陈白沙,皆好诗,然皆不脱理学气。阳明亦能诗,而才情奔放,亦朱子所谓今人之诗也。惟朱子诗渊源选学,雅澹和平,从容中道,不失驰驱……朱子傥不入道学儒林,亦当在文苑传中占一席地。”李塗更称他为“三百篇之后,一人而已”。
朱熹现存诗1300余首,另有词十余阕。单从数量上来看,朱熹的诗歌创作也是很可观的。他的诗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理学家身份写的诗,另一类是以文人身份写的诗。
朱熹一生当中有两个时期作理学诗较多,一是绍兴末年,朱熹自见李侗之后,开始全面反省自己的治学方向,经过艰苦的思索与内省,最终逃禅归儒,从学延平。在这一自我反思过程中,产生了一批理学诗;二是乾道三年秋冬间,朱熹于长沙拜访张栻,探讨义理,两人之间多有唱和往复,产生了较多的理学诗。加上他在其他时期所作的零星理学诗篇,朱熹一生当中所作意味明显的理学诗有200余首,占他全部诗作的七分之一左右。这个数字首先可以使我们摒弃一个先入为主的概念,即想当然地把朱熹看作一个理学诗人。此外,对于他的理学诗篇,也应做具体的分析。朱熹的理学诗中,有一部分纯是谈说义理之作。如《仁术》《困学二首》《导引》《读通鉴纪事本末用武夷唱和元韵寄机仲》等,称其是诗歌形式的理学家语录似不算过分,因为诗篇除了押韵之外,并无诗性审美可言;另一部分义理诗则附着于一定的物象,借助物象来申说义理。其佳者如《观书有感二首》《鹅湖寺和陆子寿》《卜居》《观野灯》《答袁机仲论启蒙》等,物象与义理浑融为一,自然天成。以向为人所称道的《观书有感二首》为例来看: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其一)
昨夜江边春水生,蒙冲巨舰一毛轻。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其二)
诗题既为《观书有感》,诗作内容毫无疑问当是有关读书所获的心得体会。朱熹在这里并没有直白地谈论义理,而是借助于两个自然界的物象来比喻寄托他的读书心得:以半亩方塘水常清,是因为有活水不断地注入,来比喻要保持思想的活跃澄明必须不断地充实提高自己的修养;以江中巨舰自在行,是因为位居中流来比喻思想的发展需要一个积累的过程,一旦积累到一定程度,由量变发生质变,则水到渠成,柳暗花明,进入崭新境界。这样抽象的道理,朱熹却是用两个鲜明具体的物象来寓意,在两幅生动形象的画面中寄寓深刻思索得来的抽象义理。既阐明道理,又不失诗的审美性,这当然是非常成功的理学诗了。
朱熹《致会之知郡尺牍(秋深贴)》(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朱熹后裔免差徭碑记(拓本)[35](河南省洛阳市嵩县闫庄镇大朱村朱熹祠藏)
朱熹诗作的绝大部分却是以诗人之笔所作的文人诗,故有学者说:“他的大多数诗可以说和理学毫不相关,绝非只是一些押韵的语录。因此,从总体上看,朱熹诗歌根本就是地道的文人诗。”以诗人的标准来衡量朱熹诗作,其在南宋诗坛上,虽不能和陆游、杨万里、范成大并列,但也足当名家之称。诗人朱熹的1000多首诗作,诗笔开阔,对现实时事、民众疾苦、亲情友谊、风云花草都有涉及。风格上典雅平正,语言浅易,不重用典,多事白描,形成了自身独特面貌。
朱熹一生对现实时事常牵挂于心,充满关怀。如这首诗:“七十二峰都插天,一峰石廪旧名传。家家有廪高如许,大好人间快活年。”诗的后两句表达的美好愿望,与杜甫之“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如出一心。杜诗尚是由自己茅屋之破推衍出关怀天下寒士的博大胸怀,是激情状态之联想;朱熹则由物名联想到人事,乃理性思索之产物,尤见其济世情怀。
朱熹的部分诗作表现了他作为诗人的雅致意趣。兹举其《积芳圃》为例:乐事从兹不易涯,朱门还似野人家。行看靓艳须携酒,坐对清阴只煮茶。晓起苍凉承坠露,晚来光景乱蒸霞。平生结习今余几?试数毗那襋上花。
从这首诗中,我们读出的是典型的诗人朱熹的形象,他胸次恬淡,优柔温润,吟风月,弄花草,于清明澄澈的大自然中寄托着诗人的雅情逸兴。可以说,在花前水畔的创作情境中,他的诗心摆脱了理学的羁绊,表现出对美好事物的审美本能。罗大经《鹤林玉露》记载:“胡澹庵上章,荐诗人十人,朱文公与焉。文公不乐,誓不复作诗。迄不能不作也。尝同张宣公游南岳,唱酬至百余篇。忽瞿然曰:‘吾二人得无荒于诗乎?’”这段诗话生动地说明,朱熹首先是一个理学家,同时又喜爱诗歌创作,欲罢不能,遂又成就为一位诗人。
通览朱熹留给后世的各种著述,我们发现,朱熹在理学上融通诸家,构建体系,堪称理学的一代宗师。除此而外,他在仕途、教育、文学等方面也颇有建树,甚至在天文学、地质学、中医学、农学、经济学等诸多领域,朱熹都有所涉猎,有所发明。一代理学宗师多姿多彩的人生值得后世关注探究,以发掘其更为丰富的价值。
注释:
[1][清]郑方坤:《全闽诗话》卷四,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4][6][23]参见[宋]黄榦:《朝奉大夫华文阁待制赠宝谟阁直学士通议大夫谥文朱先生行状》。[宋]朱熹撰,郭齐、尹波编注:《朱熹文集编年评注》附录一,福建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5252页。
[3][7][27][28][29][30][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56页,第2639页,第195页,第166页,第168页,第168页。
[5][元]脱脱:《宋史》卷四百二十九,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2767页。
[8][9][10][11][12][13][14][16][18][21][24][25][26][34][37][39][宋]朱熹撰,郭齐、尹波编注:《朱熹文集编年评注》,福建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2069页,第3729页,第773页,第2085页,第2085页,第3762页,第871—873页,第2839页,第2483页,第347页,第1066页,第4599页,第3619页,第150页,第384页,第237页。
[15]陈来:《宋明理学》第2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6页。
[17][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见《大学章句》经一章,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页。
[19]潘富恩、徐洪兴主编,严文儒、吴宣德编著:《中国理学》第2卷,东方出版中心2002年版,第84页。
[20][宋]陆九渊撰,钟哲点校:《陆九渊集》卷二十五《鹅湖和教授兄韵》,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01页。
[22][清]黄宗羲撰,全祖望补修:《宋元学案》卷五十八《象山学案》,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886—1887页。
[31][32]钱穆:《朱子新学案》,巴蜀书社1986年版,第1697页,第1714页。
[33][清]李塗:《文章精义》,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0页。
[35]图片来源: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中华古籍资源库http://read.nlc.cn/allSearch/se archList?searchType=1002&showType=1&pageN o=1&searchWord=%E6%9C%B1%E7%86%B9。
[36]郭齐:《论朱熹诗》,《四川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38][唐]杜甫撰,[清]仇兆鳌注:《杜诗详注》卷十《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832页。
[40][宋]罗大经撰,王瑞来点校:《鹤林玉露》甲编卷六,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