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友善价值观呈现的辩证逻辑
2022-02-10吕晨晨
摘要:友善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呈现着“情与理”“古与今”“己与他”“内与外”多重辩证逻辑。“情与理”的辩证逻辑,即友善价值观的倡导既出于人们内心本真情感的真诚呼吁,也基于时代进步发展的客观需要;“古与今”的辯证逻辑,即友善价值观的内涵既植根于对传统“友善”思想的续承,又在续承的基础上根据时代的需要进行了自我发展;“己与他”的辩证逻辑,即友善价值观的动机是利己与利他的辩证统一;“内与外”的辩证逻辑,即友善价值观培育既要注重加强对社会大众的思想认知,使其内化于心,又要注重引导社会大众的行为实践,使其外化于行。
关键词:新时代;友善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辩证逻辑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22)01-0012-07
一、情与理:友善价值观的倡导是人性和时代的共同呼唤
“情”即人们内心本真的情感需要,“理”即时代进步发展的理性需要。任何一种价值观如果只有人们内心本真的情感需要,而没有时代进步发展的理性需要,那么这种价值观必然会沦为空想;反之,如果只是时代进步发展的理性需要,并非人们内心本真的情感需要,则会影响价值观的接受度和认同度。一种价值观只有真正实现“情与理”的统一,才能深深地植入人心,才能深深地扎根社会土壤,从而拥有广泛的认同度和持久的生命力。就友善价值观而言,友善是以内化为旨归的道德律,对它的倡导既是人们内心本真的情感需要,又是时代发展的理性需要,其所呈现的广泛认同度和持久生命力,正是融“情与理”为一体的印证。
友善价值观的倡导是基于人们内心本真的情感需要。“友善是人性共有的心理需求,是人性发展完善的标志。”[2]229中国共产党将友善提升为核心价值观的倡导,无疑是对人性的深刻把握和认识的升华。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其一,在社会主义社会,人具有自我意识性,人的自我意识性使其能够保持自身感性欲望与理性控制的平衡,能够视他人为主体和目的,进而尊重和满足他人的需要。友善是理性引导的道德基础,不仅有利于我们理性处理日常交往中的冲突,避免冲突进一步激化,而且也有利于我们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在不损害他人权益的前提下寻求自我需要的满足、认识到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我。其二,在社会主义社会,人具有社会需要性,人的社会需要性使其自觉地内化社会要求和规范。人的社会需要性表现为人的生存发展离不开社会共同体,“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3]119。在社会主义社会,共同体正在成为真正的共同体,人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获得发展,这就意味着人应该自觉地内化社会道德规则,维护共同体的秩序,为友善提供生存的土壤。在现实生活的人际交往中,友善节省了冲突和摩擦以法律手段调节的高成本,其所带来的彼此利益满足和心情愉悦是我们每个人体验到的真实感受,所以友善是必然的道德心理。其三,人具有利益需要性,人的利益需要性是友善的本原动因。在社会主义社会,任何人都无法依靠自己实现一切需求的满足,个人的需求依赖于他人和社会。也就是说,我们要想自己利益得到满足就应该尊重、关心他人的所得所失。“友善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尊重、宽容、礼让与友爱互助,是人的心理渴望与精神追求。”[4]其四,人的需要具有开放性和发展性,这就决定了友善是人们不断进行自我道德完善的需要。随着物质水平的提高,人们自我道德完善的需要也会不断提高,继而对人际交往的道德要求也会得以相应提高,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趋势,也是推动人们追求友善的根本动力。
友善价值观的倡导是基于时代发展的理性需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友善价值观是社会意识的具体表现,因此它的存在是由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决定的。无论在以往的阶级社会,还是在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人们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共同利益,体现在个体身上,就是唯有遵从友善方能获得最大限度的满足。在当今中国,虽然整体上呈现人际友善的基调,但是仍然存在着不可掩饰的矛盾和冲突,这样的现实境遇强烈呼吁将友善提升到核心价值观的高度,从而成为普遍的道德规范遵循。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们交往的范围和空间越来越大,人们逐渐地从熟人社会向公共空间过渡。郭建宁指出:“现代公会与传统社会的显著区别之一,就是现代社会中的成员在与他人的交往上突破了传统社会成员所受到的血缘限制,开始拥有较大的公共空间与他人互动。”[5]这一过渡,一方面使人们看到了更加绚丽多彩的世界,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人际交往的摩擦。减少人际交往摩擦,使公共生活和个人生活得以顺利进行,友善就成了必不可少的条件。其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期,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分化和差异越来越明显,由此产生的矛盾也日益增多。利益的冲突、矛盾的增多加剧着人与人之间信任的缺失;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缺失越多交往成本就会越大,由此人们真诚呼吁友善来减少交往的成本。其三,友善有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大家的共同期望,而友善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越来越多的人在实际行动中深刻体会到了友善的力量。由此可见,在全社会倡导践行友善价值观存在着诸多的必要条件。
友善价值观得以倡导仅仅有必要性条件是不够的,还需要其得以生存的可能性。那么新时代是否具有倡导友善价值观的可能性呢?答案毋庸置疑。一是因为社会主义制度为友善价值观的倡导提供了制度保障。在过去的阶级社会里,由于受阶级对立的制约,友善只能是人们的精神追求,而难以成为社会的道德规范。但在社会主义社会,阶级矛盾不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这就为友善成为普遍的道德规范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因为我国经济取得的成就为友善价值观的倡导提供了经济条件。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从五十四万亿元增长到八十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百分之三十”[6]。这些成就足以说明我国正在大步迈向世界舞台的中心,物质水平的提高为精神追求提供了前提条件。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人们的物质需求得到较大程度的满足时,必然会有更大的热情参与社会道德建设。如今人们对人际冷漠现象十分不满,但人际冷漠现象并不能归因于道德的滑坡,而是因为人们在物质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后,对人际友善也提出了更高的期望。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并不意味着在物质水平低的社会就不追求友善。三是因为我国一以贯之地高度重视道德建设,为友善价值观的倡导提供了良好社会氛围。这些都为友善价值观在新时代的倡导提供了可能性。正如恩格斯所说:“人们总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结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7]
总之,新时代我们将友善提升到核心价值观的高度,既出于人们内心本真情感的真诚呼吁,也基于时代进步发展的客观需要,鲜明地体现了融“情与理”为一体的特性,因而具有广泛的认同度和持久的生命力。
二、古与今:友善价值观的内涵是历史与现实的续承发展
这里的“古与今”,主要是指友善内涵的历史之维与时代转换的辩证关系,即历史与现实的辩证关系。“任何具有具体内涵的友善都是特定时代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2]220友善的内涵会随着社会形态的转变而发生转变,从而更加适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但是,任何思想的转变都不是对过去的完全否定,否定过去就等于失去了“根”和“魂”。反之,任何思想的延续也不是抱守过去的定理,固守过去就意味着不合时宜。只有秉持“古与今”有效融通的理念,才能实现思想的续承与发展,不断为其注入新鲜的血液。就友善价值观而言,正是其实现了续承与发展的统一,才彰显出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活的生命力。
毋庸讳言,友善思想蕴藏在我国传统文化之中,是我们在各个时期都向往的一种精神追求。在儒家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友善思想,如“仁爱”“诚信”“忠恕”“义利”等,这表明新时代我们所倡导的友善价值观并不是凭空臆想出来的,“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1]。具体而言,儒家思想是传统文化的主流,而“仁爱”又贯穿于儒家思想的始终,形成了以“血缘亲情”为底色,以“爱有差等”为原则的人际交往关系,以及“忠恕”“诚信”“义利”等具体的人际交往准则。“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孔子是儒家思想的创始人,以“爱人”解释了“仁”的含义,点出了对待他人的态度和原则,确立了“仁”在儒家思想中的核心地位。其后,孟子在孔子的基础上对儒家的思想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四心说”。孟子曰:“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孟子·告子上》)在孟子看来,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人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这些善的道德属性是人与生俱来的。正所谓“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礼记·中庸》)即仁就是爱人,亲爱自己的亲友就是最大的仁,事情做的恰当就是义。由此可见,儒家认为善是人天生本有的属性,并倡导以善对待他人。这些思想闪烁着“友善”的火花,为新时代友善价值观的发展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底蕴。
新时代我们无疑更要倡导友善,这既是现实生活中调节人际关系的客观需要,也是当代人性发展完善的需要,更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当然,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也为人际友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我们今天所倡导的友善价值观并非对以往友善思想一成不变的继承。“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友善,它是传统的儒家仁爱精神在新时代的延续和发展。”[2]149“仁爱”在儒家思想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已经深入骨髓,是今天友善价值观的理论渊源,我们应该矢志不渝地坚持。但是,我们并不是为坚持而坚持,坚持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与时俱进的发展,这即是习近平所提出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其原因在于:一方面,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友善思想由于时代的束缚,有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我们应该既续承其精华又超越其局限,为其注入新时代的血液;另一方面,时代不同、社会条件不同,自然人们的思想水平和道德觉悟也不尽相同,友善思想要想在新时代继续绽放,就要积极主动地实现自身的发展完善,不断丰富自身的内涵,极大限度地顺应新时代对友善的要求。因此,我们倡导友善价值观不仅要认清友善的历史之维,还要推动“友善”的现代转向。新时代,我们所处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社会关系等都发生了巨大转变,工业经济取代了农业经济的主导地位,人们的交往范围逐渐扩大,社会也逐渐由原来的熟人社会向公共社会转型,突破了以往交往的血缘亲情底色。因此,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友善,突破了以往友善对象的亲友熟人的局限,而是将其扩展到陌生人,甚至自然界。与此同时,阶级矛盾已经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友善具备了可广泛化的条件,可以成为调节人们道德生活的重要道德规范。此外,友善价值观在继承儒家“仁爱”思想精髓的基础上,更加强调社会的平等和公正,更加强调在平等和公正基础上建立人与人之间宽容、礼让、关爱、互助的关系,增加了友善是平等主体之间善意的表达、是权利和义务对等的统一体,以及奋力追逐中国梦、同心协力共建和谐社会等新的内容。这些新的内涵是友善思想在新时代的价值追求,有助于消解矛盾和冲突,激发集体的力量,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因此,传统的友善思想只有根据时代的变化而赋予自我崭新的内涵,才能在新时代呈现出新面貌,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总之,友善价值观的内涵是在对传统“友善”思想续承基础上的发展,深刻地体现了“古与今”的辩证关系。当然,也只有处理好“古与今”的辩证关系,友善价值观才能既找到自身的“根”和“魂”,又可以从“根”和“魂”中汲取营养,并根据时代变化调整自身的内涵和外延,从而使其在社会主义新时代“开花结果”。
三、己与他:友善价值观的动机是利己与利他的完美统一
“己”即利己,“他”即利他,这里的“己与他”主要指友善的动机是利己与利他、自爱与他爱的辩证统一。倘若只强调友善的利他而忽略利己,就容易陷入超越现实道德水平的泥潭;反之,倘若只强调友善的利己而忽略利他,就容易形成过度关注自我的伪善之风。因此,我们今天所倡导的友善价值观是利己与利他的统一,而只有实现两者的统一,个人与社会才能一起和谐、健康成长。
根据友善动机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的友善,即出于利己心理的友善、出于利他心理的友善、利己与利他相统一的友善。其中,仅仅出于利己之心的友善可能最终会走向伪善。因为出于利己心理而表现出来的友善往往把友善视为一种手段,而不是把其视为一种目的,仅仅出于个人的私利考虑,想着可以从他人那里得到自己想要的好处,而表现出来形式上的友善。当可以从他人那里获益时,才会对他人友善,否则不会友善的对待他人,这种出于利己心理的友善以行友善为名却背离了友善的初衷。真正的友善追求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真正的友善者会因为自己对于他人能够尽到力所能及的力量而感到满足和幸福;而伪善者所在意的是能否从他人那里获得利益,而不是追求精神上的获得和满足。因此,偽善者总是斤斤计较,计算着如何能够从他人身上占到便宜,一旦认为自己没有获得应有利益,愤恨的情绪便会油然而生。伪善者类似于亚里士多德所讲的,“因有用而互爱的人不是因对方自身之故,而是因能从对方得到的好处而爱的”[8]。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这种因有用而爱的人是以对自己有好处为目的的,所以这样的友爱会因一方有变而破裂,最终也难以达到目的,更享受不到善的幸福。
纯粹出于利他心理的友善,往往忽略了友善者主体的存在,超越了友善者现实的道德水平,但是这也并不排除在特殊情境之下舍己利他情况的存在,如国难当头时涌现出的视死如归之士,危难时刻表现出来的见义勇为之举。然而,往往只有出于利己与利他相统一心理的友善,才把友善视为手段与目的的统一、自爱与他爱的统一,才把友善者视为具备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完整的生命体。生活在具体的社会环境中的人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体,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尽管其自然属性要受到社会属性的规约,但是自然属性是其存在的基础,即具体的个人只有从外界获取物质、能量、信息才能满足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因此,从此意义上来讲,利己是个人自然属性的内在诉求和表现,是人的自然生命得以存在的必然方式。诚如马克思所说,人的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9]。另一方面,利他是人的社会属性的需要,因为人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分工中,“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56。在这种社会关系中,每一个人都是社会生产中的一分子,从社会中获得自己所需,也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讲,个人所为社会作出的贡献,都含有一种利他性。由此可见,人的利己心理是其自然属性的内在诉求,人的利他心理是其社会属性的迫切需要。因为人在现实生活中是兼具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完整生命体,故而现实生活中的人应当是利己与利他的统一,人们友善的动机也应是利己与利他的统一。
强调出于纯粹利他心理的友善,是无形之间把人的社会属性无限放大,而遮蔽了其自然属性,所以这种纯粹利他的友善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合理的。其一,纯粹利他心理的友善是对现实生活中的人的不完整理解。因为生活在具体的环境中的人,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体,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这两者不是历时性关系,而是共时性关系,是共存于生命体的两个方面。其二,纯粹利他心理的友善是没有充分理解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利己与利他的辩证关系的表现。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是互相依赖的,两者都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所以,倘若没有利己心,友善者就没有友善的对象,被友善者也不需要接受他人的友善,即“如果人不自利,施与也就没有了施与对象,没有了接受者,施与也就难以发生”[10]。故而,强调友善的动机是利己与利他的统一,是对生活在具体的现实生活中的人的完整性的理解,也是对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尊重。
然而,今天我们所处的环境十分复杂,人们在不知不觉中患上了“友善情感上的冷漠症、友善行为上的推卸症、友善结果上的恐惧症”[11]。古人云:与人为善,与己方便。我们在友善对待他人的同时,也会因为自己的和善而感受他人的愉悦,进而自己也感到愉悦;也会因为自己能够帮助到他人而感到满足,从而找到自己的价值所在。随着我们生活的公共交往空间越来越大,接触的陌生人也越来越多,友善价值观的倡导也会越来越重要。友善待人不仅包括对自己身边的熟人友善,还包括对陌生人友善。践行友善价值观,一是要做到尊重,尊重他人的性格、风俗、价值观念、思想观点、爱好、习惯等,不以他人与自己的常识和习惯不同而有所偏见;二是要做到宽容,宽容他人的过失,理解他人的行为方式,特别是对于同学、朋友、情人、亲人、父母等应该给予更多的宽容,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行为处事方式;三是要做到互助,在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如此,对个人而言,“友善价值观有助于人们用更多的理解填充你我之间的沟壑,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12];对社会而言,“友善是社会稳定与和谐的润滑剂,同时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精神力量”[13]。
总之,社会主义的友善价值观既是利己的,又是利他的。纯粹利己的友善背离了友善的本质和初衷,将他人视为手段,是一种伪善。纯粹利他的友善既超越了人的现实道德水平,又没有彻底理解人是生活在具体的现实生活中的完整性存在,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只有出于利己与利他心理相统一的友善才是真正的友善,才会在友善对待他人的同时,自己也同样感受到身心愉悦的幸福,找到自我价值的存在感。
四、内与外:友善价值观的培育是认知与行为的互动融合
这里的“内”主要是指人们对友善价值观的思想认知和认同,而“外”则主要是指人们对友善价值观的外化践行,只有形成“内与外”的辩证统一,才能达到知行合一的效果。倘若我们在友善价值观培育过程中仅仅注重人们的思想认知和认同,而忽略了人们的行为外化,那么我们所培育的友善价值观会流于头脑之中,而无行为结果;反之,我们在友善价值观培育过程中仅仅注重人们的行为外化,而忽略了人们的思想认知和认同,那么即使人们在他律的压力下有了善行,内心也不会心悦诚服地认同。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无知的善举也不属于真正的善,真正的善是善意和善行的统一;无知的善是认知与行为的分离,没有善意的善行也属于伪善。只有当思想认知与行为外化实现统一时,友善价值观才能实现善意与善行的统一,人们才能在践行友善时感受到幸福和满足、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因此,在友善价值观的培育过程中,要“于实处用力,从知行合一上下功夫,核心价值观才能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14]。
友善价值观的培育需要积极促进人们对友善的认知和认同,使其内化于心。既然人们心甘情愿发出的行为是基于对思想的认知和认同,那么友善价值观要转化为人们自觉自愿的行为习惯,必须建立在人们认同友善价值观的基础之上。为此,友善价值观培育要坚持正面的宣传教育和灌输,提高人们对友善价值观的思想认知和认同,以便为行為外化埋下坚实的基础。依照知行统一理论,人们对友善价值观的认知应该与人们对友善价值观的践行是一致对等的。然而,在实际情况中人们的认知和行为是复杂的,人们的认知和行为之所以复杂,一是因为认知和行为之间还隔有情感、意志、信念等环节,二是因为认知转化为行为还受一定外部环境的影响,如社会舆论、社会习俗等。所以,就复杂的实际情况而言,并不是有了什么样的认知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二者往往会出现一定的偏差。这主要表现在:认知正确,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不允许而使行为产生偏差;认知不正确,但是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致使行为正确;有某种认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而没有产生相应的行为,这就证明认知与行为并非一致对等。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老人摔倒,究竟是扶还是不扶,其所以纠结于此,有可能是由于人们对友善价值观的认知不够,也有可能是由于外在因素的干扰,还有可能是这两种因素叠加产生的抗拒心理。总之,人们的思想认知是复杂的,不能简单地概而定论。具体来说,有人认为遇到这种情况不能扶,扶起来自己反倒成为“肇事者”的前车之鉴,使人们遇到类似情况仍心有余悸;有人认为遇到这种情况要扶,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父母,我们自己也会变老,倘若出事的是我们自己或者我们的家人,我们一定渴望他人伸出友善之手。因此,有些人不扶是因为他们对友善的认知还不够,有些人不扶是因为害怕自己有理说不清,还有一些人既友善认知不够又害怕有理说不清。这启示我们,促进社会大众提升对友善价值观的认知和认同,不仅需要增强宣传教育和灌输的力度,还需要增强社会大众对友善情、意、信的体悟,优化友善价值观倡导的社会环境,消除人们践行友善价值观的后顾之忧。
友善价值观的培育需要善于引导人们对友善认知的转化,使其外化于行。行为外化是思想认知和认同的目的和归宿,因此我们千方百计地提升社会大众对友善价值观的认知和认同,最终也是为了形成友善的行为。在友善价值观培育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均衡发展影响社会大众友善认知的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除晓之以理之外还要给予社会大众陶冶情感、磨砺意志、坚定信念的机会,引导其投身于实践之中,从而实现由认知向行为的习惯转化。诚然,社会大众在践行友善价值观的过程中,反过来又会影响其对友善价值观的认知和认同。这主要表现在:社会大众在现实生活中践行友善时,会感受到友善带来的快乐和幸福,从而增强自身对友善价值观的情感体验,坚定自身对友善价值观的意志和信念。同时,这些又会反过来修正完善社会大众对友善价值观的认知和理解。从这一层面上来讲,友善的行为会进一步巩固、改善友善认知。可以说,友善行为是在更高层次上对友善认知的综合和升华,并且对友善认知具有反作用,促使社会大众进一步内化友善价值观。之后,人们会在更高的认知、理解和认同之上自觉自愿地践行友善价值观,友善价值观也会在认知与行为的不断循环往复中向更高层次发展。
由此可见,友善价值观内在地要求知与行的统一,内与外的统一。强调友善认知意在强调善行的动机,没有善意的善行往往最终走向伪善,友善者在意的往往是在交往过程中自己所获得物质利益,很少追求精神性的感受。强调友善行为意在强调善意的结果,有了善意没有结果往往容易陷入友善问题动机论。倘若仅仅有友善认知而无友善行为,那么友善仅仅是未付出行动的善意,没有行动的善意是流于头脑之中的友善。真正的友善不但内心怀有善意,还要见施于行动,是善意与善行的统一,内化与外化的统一。只有友善者内心怀有善意,在实施友善行为时才能心甘情愿、积极主动,并以能够帮助他人而享有精神上的愉悦;只有友善者将内心的友善认知转化为行为,友善才能从空想变成现实;只有当友善从空想变为现实,才能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总之,“内与外”是互动融合、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人们行为的外化是基于对思想的认知和认同,即只有人们对友善价值观理解、认同,人们才能自觉自愿地践行;另一方面,行为外化是思想认知的目的和归宿,也反作用于思想认知和认同,即人们在实际生活中践行友善时情意信会得到升华,继而这些因素会进一步巩固、完善人们对友善价值观的认知。因此,友善价值观的培育过程是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过程。
结语
承上而论,友善价值观具有鲜明的逻辑理路和学理性表征,而并非一种简单的宣传口号,我们绝不应将其作标签化和概念化的阐释。这里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友善价值观所呈现的上述四重辩证逻辑,其实彼此之间并非孤立存在和互相割裂,而是具有紧密的内在关联。其中,“情与理”的辩证逻辑所回答的是新时代“缘何”需要倡导友善价值观的问题,回应了人们的心理期待和时代之问。新时代之所以倡导友善价值观成为人们普遍遵循的道德规范,是因为其既符合人们内心本真情感的需要,又迎合了时代发展所趋,是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古与今”的辩证逻辑所回答的是新时代友善价值观“是何”的问题,昭示了友善的历史厚度和时代高度。新时代友善价值观的内涵不仅要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使其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还要根据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其内涵,实现继承与发展的有机融合、历史感与时代感的共在共存。“己与他”的辩证逻辑所回答的是新时代友善价值观的动机在“何方”的问题。它意在强调新时代所倡导的友善价值观是利己与利他的统一、自爱与他爱的统一,真正把个体放入具体的社会历史环境当中进行考察,这与阶级社会的友善价值观有根本不同。“内与外”的辩证逻辑所回答的是友善价值观“如何”培育的问题。友善价值观的培育是内化与外化互动融合的过程,有效的内化有助于促使道德主体自觉的外化于行,道德主体自觉的外化于行反过来又有助于内化的深化。倘若道德主体不把友善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那么友善就会成为空洞的形式口号,而非交往过程中呈现出来的融洽状态。因此,友善价值观培育应该坚持内化与外化齐头并进。总之,友善价值观的四重辩证逻辑所回应的“缘何”“是何”“何方”“如何”问题呈现出明显的层递关系,它们共同构成了新时代培育和践行友善价值观的完整程式和逻辑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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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闫生金】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近代社会转型期国民人格塑造问题研究”(16BZX111)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吕晨晨(1991-),女,河南安阳人,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习近平指出:“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点。”[1]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友善价值观的弘扬和培育是新时代人们从“熟人社会”走向“公共空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调节社会人际关系、完善人性发展的迫切需要。友善就其本身而言,并非流于形式的文字标签,亦不是简单的宣传口号,而是一个自成系统的、具有鲜明学理特征的话语体系,呈现着“情与理”“古与今”“己与他”“内与外”多重辩证逻辑。理清这些辩证逻辑,不仅有助于理解友善价值观的深刻内涵,而且也有助于我们达到内心认同并自觉地践行友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