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分析中的类比迁移思维
2022-02-09何宏斌
何宏斌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情报分析是一个思维过程。情报分析人员同常人一样,是通过建构思维模型来处理信息的,情报分析过程本身进一步加强了分析人员的这一自然脑力机能。情报分析人员以感觉到的情报信息为基础,构建自己所认为的客观“现实”,而感官输入的各种信息要经历复杂的思维过程,正是思维过程决定了处理哪些信息、如何加以组织以及赋予其何种意义。[1]这一过程可以被看作是透过眼镜或窗户来观察外部的现场图景,为了获取最清晰的现场图景,情报分析人员不仅需要掌握有关情报信息,还必须清楚自己透视这些信息所需的镜片。即便这些镜片因积落尘渍而呈现出模糊景象,情报分析人员也需掌握认知这些模糊景象的思维方法。
模糊情势下的情报分析是一个启发式思维过程。情报分析人员所分析的情报信息大多处于以“VUCA”概念来描述的侦查情势中,即不稳定(Volatile)、不确定(Uncertain)、复杂(Complex)、模糊(Ambiguous),而以类比迁移为典型的启发式思维便时常出现于这样的情势或境况。启发法(heuristics)这一专业术语在国外学术研究中主要使用在心理学、计算机科学及人机交互等研究领域,大意是指依据有限知识或信息进行快捷思考或检索以迅速找到问题解决方案的一种方法及技术。[2]在认知心理学领域,“启发法”是问题解决思维的一个专有术语,是指人们根据经验在问题空间进行搜索,以达到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3],类比迁移、手段—目的、心理分析等思维方法都属于启发法的范畴。
类比迁移在启发式思维方法中处于优先等级。情报分析人员在面对模糊情势时会思考从何入手拨开迷雾、盘活僵局,会提出诸如“该如何思量这个事件或案件”或“该选择哪些研判路径”的疑问。相比弥合当前状态与目标状态之间差别的手段—目的启发式和寻识当事人心理外显痕迹的心理分析启发式,下面的认知脉路往往会最先采用:考虑一下以前分析过的情报中是否有和当前事件或案件相似的,并问自己“能否把同样的分析方法应用到当前情境中”。在侦查学领域,这种应用相似案件的侦查手段来指导分析新案件的方式叫作类比案件侦查。一般类比案件侦查研究的出发点是,先确定侦查人员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将侦查一个案件的经验迁移到侦查另一个相似案件上,而将原有知识经验到新案件的认知迁移称作类比迁移。[4]
虽然情报分析情势时常是模糊不定的,但是类比迁移思维本身并不模糊。本文通过剖析类比迁移启发式认知原理,准确把脉类比和迁移的特点及思维路径,对处于模糊情势中的涉案情报信息作出便捷、操作性强的分析判断。就目前来看,笔者还未发现有国内外学者将类比迁移等问题解决思维适用于侦查学以及侦查情报分析领域进行研究的学术成果。从认知心理学中有关问题解决思维的视角来审视侦查情报分析中的类比迁移思维路径,探寻存在于相同情境系统当中启发式思维的“第一性原理”,释明大多侦查员体验过的那种对并案侦查等实践措施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蹊跷思维状态,可对该学术领域予以补益。
一、类比迁移的认识论渊源
(一)类比迁移的本质——从新存在中发现旧存在
从哲学认识论角度来看,情报分析是一种对客观事实的认知活动,那么我们就先从类比迁移的认知渊源谈起。当一个医生说他知道病人所患的疾病是某种病毒所引起,或者当一个水生物学家说他知道湖泊里蓝藻泛滥的原因是氮磷污染过于严重,亦或者当知情人说“他知道某事”时,他们所表达的话意似乎就像知情人说“他看到某种场景”或“听到某种谈话”那样具有十分平常的意义。在许多情况下,人们都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意思,谁也不会觉得需要做进一步解释。试想一下,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随意使用“知道”这个词的一个简单场景。比如,当我们下班开车回家时,觉得在远处的一个十字路口有一个穿着黑色外套的人在穿过马路。根据这个人的步伐、体型和其他特征,我知道他是一名男士。我开车继续往前走,随着距离的缩短,终于达到某一时刻使我肯定地知道这位男士是个中年人。当我与他更接近时,我立刻知道他并不是我以前从未谋面的陌生的人,而是我比较熟悉的人,是住在我楼上的邻居某叔叔。在这个情节叙述中,“知道”这个词用到了三次,第一次知道的那个人是一位正阔步前行的男士,或者,比如说不是位步伐轻盈的女士。显然,这个陈述所表达的是,那个正在行走的人不是我全然不知、从未在我的经验范围内出现过的人,而是我时常感知到的一类人,而且,我从孩提时就被教会一个名词来表示,叫他们“男士”。在那件黑色的外套中,我再次认识到一个对象被称之为男士必须具有的那些特征,这样,我就可以说,在感知那位身穿黑色外套的行人时,我再次发现与“男士”这个称谓相一致的心理意象或观念。接着,当我接近这位男士,认知中再次出现了对某类熟悉的人的再发现,我得出判断,这位男士是个中年人,或者说不是一个躺在手推车中的婴儿或行动稍显迟缓的老年人,这里所隐含的认知是:这位男士的表现不仅同我所具有的通常意义上的男士观念相恰应,而且还十分契合我所具有的用“中年人”这个词所概括的一类人。当我继续向这一认知活动的第三阶段前进时,情况仍旧不会发生什么改变。在这里,知道这位中年男士是我的邻居,还是表示我再次认知了这位熟悉的人,即从离我不远的这位中年男士在身形、外貌等方面传递给我的意向,与我记忆中我楼上的那位邻居的体形和外貌十分吻合,我确定我所看到的在我前方穿行马路的这位中年男士,同我时常在所住楼栋的电梯里见到的那位中年男士是同一个人。此时,我可以用只属于唯一个体的名称来称呼他,说他是“我的邻居某叔叔”,这样,这个人就可作为唯一个体被标示出来。上述三段认知活动具有的共同事实是:一个客观存在被再认识,在新的存在中再发现某种旧的存在,并能用一个熟悉的名称来进行标示。[5]在找到已知存在所属而非其他存在所属的名称时,该认知过程便可宣告结束。
(二)类比迁移的基础——意识的统一性
在理解了认识论中关于类比迁移过程的解释后,我们需要更深一步来探究这种迁移过程“存在”的基础,即人的意识。人的认识(与实践对应)过程发生于意识之中,或者说,凡是能够想象、感觉或知觉的东西,都存在于我们的意识里;反过来看,人的意识(与物质对应)则是通过认识过程而实现的一种高级反映,每个人也都会发现在自己的意识中存在着某些东西。“意识”作为当代认知科学语境中的一个丰富且庞杂的概念,从认识论传统观点看,统一性是其重要特征。有关意识统一性(unity of consciousness)的思考和观点,自笛卡尔(René Descartes)、莱布尼兹(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以来,康德(Immanuel Kant)、休谟(David Hume)、托马斯·里德(Thomas Reid)、弗朗兹·布伦塔诺(Franz Brentano)及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等许多哲学家围绕该问题从不同侧面展开过许多深入的探讨和激烈争论[6],如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一书中以“纯粹本源的不变意识”主张引出“先验统觉”这一概念,承认甚至夸大意识统一性的事实,并在其认识论中赋予重要地位[7];而休谟所设想的意识统一性则表现为许多单个观念的总和或一堆知觉的结合。[8]作为类比迁移思维的认识论基础之一,我们在坚持传统统一论观点的基础上,着重阐释意识的历时统一性或演替统一性。[9]从意识统一性观点看,意识的存在具有内在联系性,单个瞬间的意识并不是处于独自孤立存在的状态,而是彼此相依存着,这种相互联系就是意识统一性的本质所在;如果把前后相继的瞬间意识设想为相互分隔、彼此独立的东西,与其或先或后出现的瞬间意识片段毫无共同融合之势,那么意识便成了某种即生即灭或自生自灭的东西,这样也就不存在意识事实本身了。在对这种独特的意识统一联系进行再发现的过程中,甚至连休谟也曾陷入误区,他把这种统一性理解为因果关系,描绘出由因果关系将前后相继的单个瞬间意识联系起来、相互修改、彼此影响的系统,这种联系方式无法将彼此不同的单个意识融为一体,无法给出将单一要素归属于同一个意识的答案,因而必须要有一个终极事实来承接这种特殊的相互联系。这种相互联系的事实可以承载于我们称之为“记忆”的东西上,使单个瞬间的意识内容超越自身要素扩展到下一个瞬间,将这些单个瞬间要素联系成一个统一体,提供保持和存储单个意识的能力。其实,正是这种记忆将个体在不同情境、不同时段形成的经验融合起来,组成连续、统一意识的一部分。[10]因此,可以将构成历时统一性或演替统一性的这种联系叫作记忆的联系,这种联系的产生是由于记忆功能的发挥,使我们能够体验到意识的相邻要素前后相继、川流不息、源源不断地流进并融汇到意识的“水塘”中。类比迁移正是产生于这个“水塘”,只要“水塘”处于正常状态,它就始终会保持着某种不变的东西,也就是意识的统一性。
(三)类比迁移的可靠性——模糊意象的精确融合
从前述认知过程来看,我之所以知道被感知到的人是一位成年男士,是因为我以某种方式将这个人的知觉意象①意象是在感知觉的基础上形成的表现在记忆和思维活动中的一种感性形象,是当前物体不存在时的一种心理表征。参阅白洁:《记忆重构与意象表征》,载《自然辩证法研究》2014年第6期。同我一般具有的成年男士的记忆意象进行了匹配。这一匹配过程是以类比为前提,那么在进行类比之前,我们需要弄清楚一个隐藏的认识论问题,即进行类比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将场景放置于现场勘查当中继续探讨。当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结束后,将此案现场勘查中形成的知觉意象与过往案件现场的记忆意象进行比较并尝试找出之间的相同性时,所要满足的条件似乎是这些现场意象必须有明确的特征及清晰的结构。如果这些现场意象,不论是当前现场的知觉意象,还是过往案件的记忆意象,是模糊不清的,那么侦查人员如何找出两个意象之间的相同之处呢?侦查人员如何能够确定没有忽略现场细小而重要的差异呢?但正如我们从常识中了解的那样,记忆意象事实上是一种十分模糊、时常更新、容易消退的结构。尤其是那些只受表浅分析而产生的记忆痕迹,一般只会持续较短的时间。[11]即便是对与之长期相处的办公室同事的意象,也不会有太高的清晰性和明确性,而且这些意象往往也是从自己的视角在许多不同的视点中选取了一小部分细节,这些细节也不是很清晰的。可见,我们的意象是模糊不清的。因而,我们可能推测,建立在这种意象比较和对其相同性证实基础之上的认知过程也可能是十分不确定的或是值得怀疑的。可事实上,经验表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再发现、再认识活动的确能够满足日常认知需要的精确性和肯定性。这一点可以在心理学上获得解释,即一个客观存在的知觉意象进入人的意识时,必然引发出该客观存在的记忆意象,这两种意象会相互融合,并且产生比没有出现外部刺激时更大的精确性。[12]从认识论意义上的事实来讲,日常生活中的认知的确会以这种方式出现,并且能够满足包括可疑线索发现等在内的各种实践目的所需的确实性。当然,从哲学所坚持的辩证立场来看,这种确实性不可能是绝对的,因为的确存在这样的可能性:抑或因患精神疾病而导致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记忆意象;抑或因精心伪装或恰巧相似出现了被记忆对象与被感知对象彼此十分相像的情形而产生的再发现、再认识错误。
二、类比迁移的心理学剖释
(一)类比迁移的研究范式
为了研究类比迁移,认知心理学界会先要求被试解决目标问题(靶问题),与此同时,还会向被试呈现先前获得的有关问题(源问题),源问题与靶问题之间有某些相似性。例如,鲁班被齿状边缘的草叶割伤手指而发明了能够锯断树木的锯子;人们根据蝙蝠的声波探测特性发明了雷达定位系统。类比是具有适应性的机制[13],可减少一般情形下情报分析情势的模糊性。类比迁移研究中,迁移任务形式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由皮亚杰(Jean Piaget)提出、经斯滕伯格(Robert J.Sternberg)改进的传统类比迁移任务范式,其一般形式为A:B∶∶C:D,如面包:牛奶∶∶油条:豆浆,即人们可以由西式早餐搭配的关系迁移出中式早餐搭配的关系。另一类是问题解决情境当中的迁移任务范式,即侦办疑难案件时,借助以前具有相似情形的案件侦查方法来侦办当前案件。[14]如Karl Duncker提出的辐射问题:假设你是一名外科医生,需要诊治一位患有胃部恶性肿瘤的病人,采取手术治疗为时已晚,只能使用多种具有不同强度的射线来消灭肿瘤细胞。但令人感到困惑的是,这种高强度的射线在射向肿瘤细胞的同时也会对所经过的健康组织造成损害,而低强度的射线虽然对健康组织损害不大,但也无法对肿瘤细胞产生影响。那么采用什么方式可以在消灭肿瘤细胞的同时又能避免对健康组织的损害呢?当Karl Duncker于1945年提出这个问题时,多数被试无法拿出解决方案。随后,当Mary Gick和Keith Holyoak于1980年再次对该问题进行实验时,发现只有10%的被试能给出正确解决方案。于是,Mary Gick和Keith Holyoak选用另一组被试,先让他们阅读和记忆“堡垒”故事①“堡垒”故事:一位将军带领一支革命军队进攻独裁者建立的堡垒。通向堡垒的路很多,将军得知独裁者在每条路上都埋置了地雷。但因为独裁者需要运回安置地雷的工人,所以地雷的设置可以让少数人安全通过。于是将军把军队分成多个小队,经由多条道路向堡垒进发,最终占领堡垒并推翻了独裁者。(源问题)再解答辐射问题(靶问题),结果能够给出正确解决方案的被试达到了30%。当向被试提示想想刚刚所读的故事之后,成功率达到了75%。[15]正确方案是用许多来自不同方向的低强度射线射向肿瘤细胞,在消灭肿瘤的同时不会对所经之处的健康组织造成伤害。事实上,这一方案正是现代放射线外科用来自不同方向的201个伽马射线束一齐射向目标肿瘤的实用方法。
(二)类比迁移的关键要领
侦查人员发生类比迁移的关键是在源问题(往案件)和靶问题(现案件)之间建立联系。在上面提到的Mary Gick和Keith Holyoak所做另一组的实验中,即使被试在解答辐射问题之前已经阅读并记忆了“堡垒”故事,但仍有70%的被试无法解决问题,这个结果说明:即使呈现了类比的源问题,大部分被试仍然不能在源问题和靶问题之间建立恰当的联系。而对源问题给予提示后,成功解决问题的被试人数则明显增加。据此情况,Mary Gick和Keith Holyoak提出了类比迁移认知过程的三个步骤:1.注意源问题和靶问题之间的类比关系。这一步对于类比迁移启发式的施用来说十分关键。实验所体现的结论同样适用于侦查实践,很多侦查人员在类比迁移认知中也需要某些提示才能注意到过往案件和当前案件之间的联系,这强调了侦查过程中案情分析会、线索交流会等环节的重要意义。很多研究者还指出,源问题的有效性取决于与靶问题的相似性,相似性越高,源问题和靶问题之间的类比关系更容易被注意到。2.在源问题和靶问题之间形成映射。借助以前成功使用过的侦查手段来侦办当前案件,侦查人员必须把过往案件中的相应部分映射到当前案件上,这可以通过在过往案件中的成分和当前案件中的成分之间建立联系来实现。3.应用关系图式产生一个平行的针对靶问题的解决方案。如将侦查冒充网商平台客服诈骗案中的资金流向追踪分析方法推广到侦查投资诈骗案的电子数据轨迹分析当中。
(三)影响类比迁移的因素
源问题(往案件)和靶问题(现案件)之间的表面特征相似度越高,则越有助于侦查人员施用类比迁移启发式。在明确启发认知的步骤后,Mary Gick、Keith Holyoak等研究者开始寻找能够增强注意和映射步骤的因素,并将目光聚焦在了问题的表面特征。这一因素会对注意这一步骤产生影响:侦查人员习惯于更加关注构成问题的特定成分,尤其是问题的表面特征,如资金流向和数据轨迹,冒充网商客服诈骗和投资诈骗。往案件和现案件的表面特征之间差异越大,侦查人员越难以关注到两个案件之间的类比关系;相反,如果相似度越高,则越易于关注到类比关系。为检验这一想法,Keith Holyoak和Kyunghee Koh于1987年引入了一个与辐射问题表面特征相似的灯泡问题①灯泡问题:某著名大学物理实验室常在实验中用到一种昂贵灯泡,某天早晨研究助手发现灯泡不亮了,并注意到灯泡里的灯丝分成了两部分。助手知道虽然可以采用高强度激光束照射将灯丝熔连起来,但高强度激光束也会损坏灯丝周围的玻璃,而用低强度的激光虽不会损坏玻璃,但也无法将灯丝熔连起来。用什么办法可以用激光将灯丝熔连起来,同时又能避免损坏玻璃呢?,将辐射问题作为源问题,灯泡问题作为靶问题。一组被试在给出灯泡问题之前,先让他们理解辐射问题及解决方案,另一组则不告知辐射问题而直接给出灯泡问题。结果发现,理解过辐射问题的被试有81%的人成功解决灯泡问题,而不知道辐射问题的被试仅有10%的人回答出正确方案。[16]研究者认为,被试之所以能够很好地从源问题(辐射问题)类比迁移到靶问题(灯泡问题),是因为这两个问题的表面特征之间有很高相似性。
除了表面特征的相似度会对类比迁移产生影响外,案件结构特征的相似性也会对侦查人员施用类比启发模型的倾向起作用。所谓结构特征是指支配案件侦查方案背后的某些原则。Keith Holyoak和Kyunghee Koh通过两个版本的实验探讨改变问题的结构特征对启发迁移的影响。研究者以灯泡问题为源问题,以辐射问题为靶问题,保证了问题的背景信息和表面特征的一致性。在第一个版本(结构特征相似版本)中,呈现给被试的灯泡问题和辐射问题跟之前是一样的,即源问题:高强度的激光束会损坏灯丝周围的玻璃;低强度的激光不会损坏玻璃,但也无法熔连灯丝。源方案:从灯泡四周不同方向射入低强度激光束,并将其聚焦在灯丝上,它们的合成强度足以熔连起灯丝。这个版本中,灯泡问题和辐射问题的结构特征十分相似,有69%的被试在知晓源问题和源方案后成功解决了辐射问题。在第二个版本(结构特征不同版本)中,以不同的结构方式呈现给被试同样的灯泡问题,即源问题:激光产生的低强度光束无法熔连灯丝;熔连灯丝需要更高强度的激光束。源方案:将从灯泡周围不同方向给出的低强度激光束同时聚焦在灯丝上,它们合成的强度足以熔连灯丝。可以看出,第二个版本中灯泡问题的结构特征与辐射问题有所不同,仅有33%的被试在知悉了源问题和源方案后顺利解决了辐射问题。[17]从这两个版本的实验可以看出,源问题(往案件)和靶问题(现案件)的结构特征越相似,侦查人员施用类比迁移启发式越容易。综合来看,当源问题(往案件)和靶问题(现案件)不具有明显的表面和结构相似性时,侦查人员则较难施用类比迁移模型来进行具有模糊性的启发认知。
三、类比迁移的侦查学适用
(一)由此及彼的思维脉路
类比迁移启发式是发生于源问题和靶问题之间的一种认知思维过程。当认识者对源问题所具有的某些特殊属性产生一定的知觉后,这种知觉会以灵感、直觉、顿悟等方式刺激认识者对靶问题也可能具有的类似属性进行注意,这种“由此及彼”的启发方式,常常会使侦查人员摆脱原有认知区域的固化局限,使他们的侦查思维受到启迪,产生豁然开朗之感。
例如,日本的“佐山与阿时被谋杀案”。[18]因涉嫌贪污舞弊而正面临警方调查的某机械公司科长佐山和东京繁华商圈“东京银座”的女招待阿时的尸体同时在福冈市香椎海岸被发现,从案发现场情况来看,两人疑似共同殉情而死。承办此案的东京警视厅三原纪一探警,某天在一个咖啡馆的前台存放雨伞时,正遇一个年轻女顾客同时也在寄存雨伞,前台服务员以为他和女顾客是情侣关系,就将两人的雨伞系在一起,并递出了一个取件牌,女顾客因被误认为是三原的女朋友而顿时面红耳赤,三原连忙向服务员解释说:我们并不认识。于是服务员将两人的雨伞分开,并分别向两人递出各自的取件牌。离开服务台,三原突然回想:那位女顾客和我同时走进咖啡馆,便被服务员误认为我们是一对情侣,这种认知思维很平常,大多数人遇此情境都会作出这样的判断;那么,佐山和阿时的尸体紧挨一起而同时出现在海滩,就很容易被人们误认为两人是相约殉情而死,这种思维判断是值得怀疑的,佐山和阿时很可能并非死于殉情。正如咖啡馆的服务员将两把原本没有关联的雨伞系在一起一样,佐山和阿时的死因原本可能就出于彼此毫无瓜葛的两个缘点,而有人仅仅看到了两具尸体靠拢在一起的表面状态,就主观地将二者的死因自动联系在了一起,将侦查方向牵引到了一条错误的线上。可能两人分别死于不同的地点,事后两具尸体才被人为地聚拢在一起。从此案来看,三原探警正是以对两把没有关联的雨伞的知觉判断为源问题,通过启发认知思维,由此及彼地迁移到了对两具尸体这个靶问题的知觉判断上,进而拨开重重疑雾,把不在正轨的侦查视线拉回原道,经过缜密侦查,终将作案人,既是佐山的上司又是阿时的情夫的某机械公司经理安田绳之以法。
再如,原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侦查员苗春青在协助侦查某个枪械库被盗案时,将以前根据牛羊马蹄印追踪失散牲畜的知觉经验(俗称为“码踪”技术)[19],迁移到对人的足迹追踪和体相特征的知觉判断上,对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身高、鞋样及行走姿势等特征以直觉方式进行启发认知,帮助侦查人员在较短时间内准确锁定犯罪嫌疑人,及时告破案件。
(二)相似特征的模糊识别
在对源问题和靶问题的某些特殊属性之间的相似性进行发现和识别时,要更加注重相似点之间的潜质联系,避免对类比问题的表面化和概念化认知。有时,一些看起来似乎存在很多相似性的案件,在对其相似点作进一步分析研究之后,会发现这些相似性仅仅停留在表面上,并不能确定实质特征上的相似。如《三国志·吴书·吴主五子传》中记载的“比丸知冤”案:三国时,吴国的太子孙登,有次骑马外出,突然有一枚弹丸从身边射过。太子侍从即刻向四周搜寻射弹丸者,恰好寻得一个人手里正拿着弹弓,身上携带若干弹丸。侍从们认为此人就是射弹丸者,但经过审问,此人不肯认罪。太子侍从想用刑拷打,太子不许,而是命侍从把那枚从身旁射过的弹丸拿来,同此人身上携带的弹丸进行比较,结果发现两种弹丸的形质明显不同,于是就把这个人放了。
当然,有时对相似特征的识别情形却恰恰相反,那些看似没有任何交集之处的事物属性,实则隐含着内在的必然联系,侦查人员一旦准确把握住这种涵藏于表象之内的实质关联,便能迅速刺激自身的启发认知机能,从二者之间的内隐联系入手,觅得突破案情的关键线索。例如《三国志·魏书·国源传》所载的“勘书折狱”案:三国时期,魏国人国源在任职魏郡太守期间,郡内有人写匿名信诽谤朝政,太祖得知后十分恼火,命国源侦办。国源请求将匿名信原件留下以备查案所需,太祖准许。详阅匿名信后,国源发现信中所述文字有多处援引自后汉张衡之作《二京赋》中的语句,但他却秘而不宣,并指示功曹(郡守的主要佐吏):魏郡乃京城所在之大都,但学识广博的人却很少,可选派博学聪颖的人去受业。在功曹选出三个前去受业的年轻人后,国源接见他们,并对他们说:要努力学习那些未知的学识,《二京赋》是一部囊括知识甚广的书,但常为世人所忽略,能讲授这部书的人也很少,你们要找到这样的人,向他学习。十天之后,三名受业者找到了一个能讲授《二京赋》的人,护送他们的官员顺便请此人写了一封书信拿了回来。国源将这封信与匿名信进行比对,笔迹完全相同,于是将此人逮捕归案,经过审讯后,搞清了整个案情。从这起案件看,正是国源准确把握住了匿名信与《二京赋》这两个表面看来毫无关联的事物之间所潜存的相似性关联所在,启迪出了极有价值的可疑线索,大大地缩小了寻查范围,点睛了侦查思维的方向。
(三)并案侦查的认知路径
类比迁移启发式在并案侦查中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它通过将现案件(靶问题)和往案件(源问题)之间内隐相似点的识别和联结,不但能实现侦一案带多案、侦新案带积案,而且还可以由于现案件和往案件之间的类比认知而对案情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从中寻觅案犯作案规律,为辨识可疑线索、划定侦查视域提供决策依据。例如,20世纪80年代初的扬州荷花池杀人案。[20]江苏省扬州市某工厂工人李新年从苏州看病回到家里,发现刚粉饰不久的墙壁上有一大块墙皮脱落,接着他又看到家中的一张八仙桌残缺不全,抛置在墙角。翌日清晨,李新年又察觉到家中有些异常,自家天井院内多出一堆碎砖块。于是,他试探地向三弟李立打问后,得知了事情的经过:前几日,二弟李林将家中的一辆新自行车撬开,骑到车市上去“钓鱼”。没多久,过来一个外地人探问车价,双方将车价商定在155元之后,李林佯说自行车的发票和执照放在家里,让购车人跟他回家去取。李林将那人骗至家中,趁其不备,用一把锤面呈圆形的钳工锤狠命地砸向其后脑勺……为掩盖罪行、毁灭罪证,在三弟李立的协助下肢解了尸体,埋在李新年的房间里。李新年得知缘由后,思绪万千,为防止悲剧重演,他大义灭亲,直奔公安局报了案。很快,李林和李立就被逮捕了。在侦办此案的过程中,侦查员突然觉察到该案中出现的致死凶器圆面钳工锤、交通工具自行车、击打部位后脑勺等案情细节,与一年前发生在扬州荷花池的一起恶性杀人案的作案特征十分相似。经过反复查证,侦查人员提审了李林。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林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一年前,李林因沾染上赌博恶习,嗜赌如命,负债累累,急需还钱。一天晚上,他骑车窜到瘦西湖畔荷花池边,为了劫夺一块手表,举起钳工锤向一个姑娘的后脑勺致命一击。这是一则运用类比迁移启发式将现案件和往案件的外显关联进行识别和认定而实行并案侦查的成功案例。
当然,不是任何同一案由的几起案子简单凑联在一起就能进行并案侦查的。对现案件和往案件的相似性进行辨识时,要尽可能地把握那些本质的、独特的、有过渡属性的紧密联系。如在近年来较为常见的盗窃电动车案件或窃取电动车电瓶案件中,作案人大多携带短钳、螺丝刀或“7”字型套筒扳手,乘深夜群众熟睡之际,在社区巷道或电动车停放点随机游荡、伺机作案。在这类案件中,侦查人员固然能列举不少相似点,如作案工具、手段、对象等,据此识别相似点进行并案也无所不可,但由于这些相似之处只是粗略的、表面的,如果仅满足于这些抽象的、简单的类比认知,并案侦查的成效就会大大降低。倘若对这些相似点作更为详尽、充实的分析,从细微处发现它们之间的特殊性,求同存异,并案的效能就大不一样。如在上述盗窃电动车案件中,侦查人员应对案犯撬锁的部位、扭撬的施力方向、撬压痕迹的形成规律等加以比较对照,再权衡并案与否。
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是一个有很多相似之处的环境,对相似环境中情报信息的分析判断可以借助类比迁移思维来实现。类比迁移是对客观事物的理性认知思维,它弥补了精确认知的不足,成为现代科学认知方法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应该深刻认识类比迁移思维对情报分析工作的作用,正确把握类比迁移的客观规律,从而使得类比迁移思维更好地服务于情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