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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美育视域下音乐教育现状研究

2022-02-09邓亚群肖瑜冯丹萍

剧影月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美育课程标准调研

■邓亚群 肖瑜 冯丹萍

2017年版《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22年版《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音乐教育进入了以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为引领的新时代。中办、国办于2015年、2020 年先后印发了两版美育文件,文件中从各个方面对基础音乐教育提出了要求,在这一政策的引领之下,山东省济南市积极推动学校美育工作的开展,为学校美育课程的发展持续注入动力。因此为深入调查济南市中学音乐教育对于新时代国家美育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总结优秀教学经验,调研小组成员针对济南市区5所中学音乐课程开展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调研,并根据调研数据所呈现经验与问题进行分析,参考领域内专家的相关研究提出若干建议,以下本文将从“音乐教学基础设施情况”和“师资与教学现状、学生学习现状”等方面进行阐释。

一、调研结果与分析

本次调研涉及了济南市区的5 所学校,分别是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历城二中、历城一中、济南市第三中学和济南外国语中学,这五所学校均分布于济南市城区地带(以下分别以学校A、B、C、D、E代称)。笔者通过文献研究法、访谈法与问卷调查法从“学校、教师、学生”三个层面对上述学校的音乐课程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校音乐师资情况

所调研学校在师资方面积极响应国家对于学校美育师资的要求与指示。首先在数量上,上述学校平均专任教师有5-6 位,其中B 学校更是达到25 位音乐教师。在质量上看,这些音乐教师均毕业于师范类、专业类院校的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类专业,除了少数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教师外,其余教师都为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同时教师们还在不断地进修学习,这保证了他们在掌握自己所学专业基础的同时,对相关音乐教学理论与技能同样能够得以不断精进。这也呼应了现阶段所倡导的“一专多能”的新时代教师的要求,并且这些学校会定期组织教师们进行教研学习活动,如对于“课程标准”的研习以及教师间的听课与评课活动。这些活动对新进音乐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有相当大的帮助,这也使得相关教师的教学能力能够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保证了学校音乐课程的教学质量。

(二)音乐课程开设与开展情况

国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要求学校不仅要按照规定来开足美育课程,还要立足于课标的要求去上好美育课程。因此,调研小组对5 所学校音乐课程的开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所调研学校中各必修模块的开设比率为:音乐鉴赏100%、歌唱75.53%、演奏50%、音乐与舞蹈29.41%、音乐与戏剧38.24%、音乐编创14.71%。

从学校美育课程的开设角度来看,调研中所涉及的学校都开设了《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中所规定的“必修模块”内容,在必修课程开设方面多是以音乐鉴赏模块和歌唱、演奏模块为主,其次通过调研得知这五所学校均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开设了如“口琴启蒙、音乐电影鉴赏”等相关的校本课程。但遗憾的是部分学校只有高一和高二年级开设了音乐课程,由于高三年级面临着较大的升学压力,所以音乐课程的开设情况并不是十分乐观。

其次,就音乐课程开展情况来看,所调研的学校主要以“固定班制和走班制”两种教学形式为主,课时为一节课45分钟,普遍一周一节到两节的音乐课。在调研中,D、E两所中学均采用了“走班制”的教学模式,这也成了D、E两所中学的教学特色之一。通过走班制教学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还满足了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D 学校还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围绕教师和学生设计推行了相关教学展示活动:每天随机抽取教师讲授公开课,并组织教师们围绕着备课、教法、学法、效果四方面对示范教师的授课内容进行评价。该校还要求教师在上好一门专业课的基础上再开设一门选修课,鼓励在指导一科研究性学习的同时积极开展教学科研课题研究。通过这种“以学生为主体,推进常态化教研”“教学与科研结合”的办学模式使得教师教学与科研水平得到了极大地提升。

最后,就教材使用情况来看,所调研学校上课选用的教材多为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两版。绝大多数教师按照教材内容进行授课,并加以拓展。音乐课程被挤占的情况也并不严重,被频繁挤占的情况仅占5.88%。教师在教学评价中也采取了包括期中期末的测评、平时学习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考察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三)课外艺术活动情况

从反馈的问卷情况来看,所调研的五所中学都开设了各具特色的社团活动以及表演活动,包括合唱团、民乐团、舞蹈社团以及校园艺术节等活动。70.59%的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到音乐类的社团活动或是艺术节的实践表演当中,在这些积极参加艺术社团活动的学生当中,将近八成的学生是兴趣使然,并且其中90%的同学是有一定音乐基础的。就此可见课外艺术活动在所调研的五所学校中开展情况良好。从社团的学习内容来看,多数社团中器乐演奏与声乐演唱的比例高达76.47%和44.12%,体现了专业技能的训练结合相关理论的学习。

通过音乐实践活动有助于学生将音乐理论与音乐实践相互融合。就排演的作品来看,所涉及的中西音乐作品的比例达1:1,这不仅满足了学生对多元文化学习的需要,也贴合了课标的要求。在这种培养模式下,学生在强化了读谱、专业技能演奏、演唱等的音乐能力的基础之上也培养了学生团队协作的精神。另外,所调研的学校同样重视给予学生艺术展演的平台,有52.94%的学生表示亲身参与到了课外的表演及演出,这些实践经历对于学生来说弥足珍贵。

同时,从调查问卷的结果来看,有4所学校为学生的社团活动提供了固定的排练场所,还有3 所学校为社团师生排演活动提供了部分所需乐器,有超过半数的学校社团有聘请相关专业的教授导师进行指导。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A学校创办的交响乐团,此乐团是山东省第一支高中阶段的学生交响乐团,该乐团不仅多次受邀参加各类大型演出活动,还经常在各类音乐比赛中获奖,为该校学生亲身参与音乐实践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机会。

(四)学生音乐课程学习情况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对于学业质量评价给出了明确的标准。首先从学时和学分来看,高中学生通过三年的学习要修得3 学分54 学时才能达到结业要求。而按照本次调研的学校中音乐课程周均一节的情况来看,学生三年所上的音乐课程达90 学时,排除5.88%的偶发性占课情况,仍能达到课标中的要求。同时我们在遵照课标要求来评价学校美育工作的开展是否达标的同时也要关注学生是否通过学校美育课程的教学进一步培养起了热爱音乐、追求艺术的情怀。

为了更加准确且直观地了解在新时代美育视域下中学音乐教学的改革对于学生综合音乐能力的培养成果,特向所调研学校的教师与学生群体投放了相关调研问卷,共计发放500份,收回有效问卷437份,回收有效率为87.4%,现将统计结果整理如下:

针对学生的调研问卷设置从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三个方面出发,以音乐鉴赏为例,每个方面设定了与之相匹配的问题,如下:

1.审美感知:能根据音乐经验、社会经验和所掌握的相关文化知识对所鉴赏作品的音乐风格、音乐表现形式做出分析与评价(100%);能用现代信息技术搜寻和积累音乐资料,鉴赏音乐(95.83%);能否辨别出乐曲强弱规律(95.83%);能否认知作品的风格与体裁(91.67%);聆听音乐的过程中能根据所学判断其风格流派或民族、地域特征(87.50%);能举例说明主要音乐要素及其组织形式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70.83%)

2.艺术表现:能够听辨并背唱所聆听作品的音乐主题(91.66%);掌握了至少一件乐器的演奏方法(83.33%);掌握了一定的表演能力(79.17%);通过学校艺术实践活动提升了表演能力(79.17%);能将读谱能力运用到音乐实践中(70.83%)。

3.文化理解:生活中能根据自己的审美情趣和爱好,选择适宜的音乐进行欣赏并与他人交流对音乐作品的看法(91.67%);能对音乐的基本特征或风格流派及其社会历史的关系有一定的理解并能与他人分享(90.22%);熟知4-6位中外音乐家及其代表作品1-2部(83.33%)。

通过将课程标准中对于学业质量的要求与学生自评结果进行比对发现,从音乐审美角度上看,绝大多数同学认为自己能够从辨别乐曲的节拍、强弱规律、调式等音乐要素出发,进而辨别作品的风格与体裁乃至掌握鉴赏一般音乐作品的能力;从艺术表现能力角度上看,大多数学生乐谱掌握程度较好,并且能够将读谱能力运用到音乐实践当中。也正是如此,学生在投入合唱、合奏等表演实践活动时阻碍更小。超过九成的同学能够听辨并背唱所聆听的作品主题,这也达到了课标中要求的第3 级水平;超过八成的同学表示通过学校的音乐教学与艺术实践活动,使得自己掌握了至少一件乐器的演奏能力并且通过学校组织的音乐实践活动,让自己的艺术表演能力得到了提升;文化理解层面设置了三个问题。首先音乐家是音乐历史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问题三提出学生对于音乐家的熟悉程度,经调研可以发现八成以上的同学熟知至少4 位中外音乐家。其次,通过问题一和二的调研九成以上的同学能对音乐的基本特征或风格流派及其与社会历史的关系有一定的理解,能与他人分享并且在生活中能根据自己的审美情趣和爱好,选择适宜的音乐进行欣赏并与他人交流对音乐作品的看法。这表明通过学校音乐课程的学习不仅培养了学生欣赏音乐的能力,也使得学生通过学校音乐课程的学习积累音乐知识进而使得学生逐步建立自信并愿意主动、从容地在生活中与他人分享自己所喜爱的音乐。

二、启示

(一)学校——美育课程开展的保障

学校作为传达与落实国家美育政策的重要环节,对学生的素养培育、教师的教学能力规范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上文的调研结果可知,这五所学校都相当重视学生艺术表现能力与审美能力的培养,无论是从国家美育政策的落实情况、课标的执行情况以及对于学生艺术兴趣的培养来说都十分值得我们去借鉴与学习。首先从政策的落实情况来说,五所学校从“美育师资的配备、美育课程的开设、音乐课程设施设备的完善”等方面积极践行国家规定,并积极探索符合新时代要求的美育课程体系。如“口琴启蒙”“古筝入门”和“民族管弦乐”之类的校本课程;其次从课标的执行情况来看,《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对各学段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严格执行课程标准的要求是培养学生音乐基本能力、素养的保障。调研涉及的学校无论是课时的安排、课程理念的嵌入还是校本课程的开发都在贴合课标规定,并结合自身特色内容来发展个性化的音乐课程体系。除基本的音乐课程之外,学校还鼓励学生参与开展多样化的音乐社团活动,这使学生能够将课堂中的所学运用到实践活动中去,在巩固基本音乐知识、技能的同时也提升了其团队交流与合作能力。因此美育课程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学校的重视和保障。

(二)教师——美育课程落地的关键

教师作为学校、学生与教学之间的重要纽带,对学生的培养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由于音乐学科所具有的特殊性,对新时代的音乐教师群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需要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和执行国家美育方针,探索音乐课程的育人独特性。上述学校的音乐师资无论是从数量、质量还是从新时代对于音乐教师的新标准层面上都体现着这些学校对于音乐教学的高度重视。首先从师资数量和质量上各个学校在满足国家规定的同时,积极引进高层次音乐教育人才并组织相关培训使得新颖多样的教学理念得以浸入学校音乐课堂;其次从音乐师资结构上体现了“老中青”三个层次以及多种专业人才相结合的搭配,通过教师间在经验上的学习与知识上的更新相互取长补短,满足了教学和学生发展需求,进而稳步提升教学质量;教师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带领着学生们进行基本的音乐课程学习的同时还能在其他课外音乐活动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因此,教师作为学校美育课程落地的关键需要在理解国家美育方针的同时将其加以吸收使之能够切实地应用到日常教学活动当中去。

总之,本文以新时代为背景,通过从学校、教师与学生三方面对济南市五所中学音乐教育现状的调研使我们感受良多。学校作为国家美育政策的主要传达者和实施者,是美育建设工作的基石,也是学生可以高质量进行艺术活动的重要保障;教师作为美育工作的重要实践者,对学生音乐学科素养和审美能力的培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学生作为接受美育的主体,是我国美育成果的最好体现。自近代以来我国对美育的研究从未停止,也反映了美育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并不是一朝一夕,我们要紧跟国家政策的指引,通过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借助基础音乐教育大平台,逐步实现立德树人、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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