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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醒“沉睡资产”助力湖南新发展
——部署实施清查处置全省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

2022-02-09湖南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22年12期
关键词:盘活存量闲置

湖南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湖南 长沙

一、实施背景:中央有要求,现实有需要,盘活有空间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国有资产体量累积不断扩大,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但同时,资产资源底数不清、国有资产资源效益低下甚至长期闲置等问题和矛盾也日益突出。

当前,在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的新形势下,党中央和国务院连续多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减税降费,对冲经济下行压力。财政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收入中低速增长成为常态,受经济下行、大规模减税降费、疫情冲击等减收因素影响,财力的增长已经难以满足各方面增支需要,挖潜增效成为缓解财政紧运行状态的重要手段。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强调“盘活各类存量资源”;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化解风险要有充足资源”,要求在盘活资产资源上下功夫;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要求聚焦交通、水利、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力求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10月,财政部也印发《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机制。因此,盘活存量既是“稳增长”,又是“防风险”,更是“保民生”的重要举措,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安全发展大局。

二、行动进行时:高位推动,全省铺开,力求实效

1.由点及面,渐次铺开

2019—2021年期间,湖南省财政厅高度关注存量资产管理现状,围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体量有多大、盘活空间有多少、难以盘活的症结和堵点在哪里、可盘活方法措施有哪些等方面,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提报湖南省人民政府审定。在总结分析专题调研和国有资产管理实践的基础上,为有效解决各类国有资产资源存在的低效、闲置等问题,自2019年起连续印发《关于进一步盘活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省属公办高校存量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实施方案》等制度方案,将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活,增加财政收入。2022年年初,推动出台《清查处置全省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方案》。至此,资产盘活范围从省本级延伸到市县,从高校老校区扩大到全省老基地、老院子,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辐射到经营性国有企业资产、平台公司准公益性资产、园区土地厂房、资源性资产等各类国有资产资源,覆盖全省。

2.成立专班,强力推进

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省级层面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湖南省财政厅,下设行政事业资产、国有资源、国有企业、园区资产资源四个工作专班,由厅长亲自挂帅、靠前指挥,以全面清理、科学分类、高效处置为原则,加快推进专项行动。2022年2月、4月、8月、9月、11月,密集督导调度清查处置全省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省领导出席动员部署会、专题推进会、实地调研督导,推动专项行动在全省迅速推进。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清查政府拥有和管控的实物、现金、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等各类国有资产、资源,把握“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的处置原则,突出“金木水火土”,即矿产、林业、水利、风光、土地等重点领域,坚持分级分步处置盘活,有效提升闲置低效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和效率。

3.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为加强指导,形成合力,湖南省财政厅会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国资委等主管部门,出台“1+N”清查处置系列指导意见,打出一套“组合拳”。以《清查处置全省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方案》为总体思路,配套11项指导意见,涵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产业园区、能源、土地、矿产、林业、水利等8大领域,细化至省直机关、教育系统、文化企业3个子项。同时将闲置低效的国有资产和资源科学分类,相应制定闲置国有资产资源清理盘活处置计划和任务清单,按照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要求,科学选择市场化处置、公开出租、有效利用国有资源和特许经营权、资产证券化等多种路径,清理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园区闲置国有资产,提升闲置国有资产处置效益。同时,建立清查处置闲置国有资产资源考核激励机制,将清查处置情况设置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并纳入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考核以及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范畴,督促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圆满收官。

三、行动成效:摸清家底,守正创新,走出国有资产特色盘活道路

湖南省国有资产盘活专项行动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省各级各部门结合地区特点,分类施策、高效处置,加快处置盘活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亮点纷呈,成效显著,为推动全国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工作提供了湖南智慧和湖南路径。

1.资源变资本,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整合利用光伏、风力、砂石土矿、水利等特色资源,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组建专业化集团打造特色集群。如充分利用闲置空间开发光伏能源,形成“屋顶+光伏”示范项目并网发电;整合分散资源,组成专业化集团,提升了集聚效益和溢出效益。

2.闲置变有用,助力民生事业发展

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可盘活处置的闲置低效资产,优先将城市核心区内的存量房屋整体划转给毗邻的学校、医院,移交后基本可投入使用,盘活资产的同时减轻财政支出负担,助力民生事业发展。如将原行政事业老办公院子调剂到毗邻的医院或学校,快速解决医疗用房、基础教育用房紧缺问题。

3.权益变收益,加强特许经营管理

结合当地特色,对户外广告设置、路内停车泊位、污水处理等特许经营权摸底清理,积极组织招商引资,规范特许经营权监管,特许经营收入持续增加。某地区打包特许经营权通过网上竞价拍卖,溢价超过一倍。

4.低效变高效,拓宽土地发展空间

针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的特性,结合产生原因和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土地。按“全面清理、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思路,全面清理全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低效用地,建立“一张图”用地台账并动态管理。同时,各地开辟资产确权绿色通道,分类破解资产权属难题,明确房屋土地权属关系,形成优质存量资产。

5.自给变共享,统筹资源共享共用

按照“有余、有需、有序”的资产管理理念,湖南省财政厅会同湖南省机关事务局印发《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统一管理省本级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超标准配置的国有资产,省直单位配置资产时,优先考虑从公物仓调剂解决,节约财政资金,优化资源配置。省级公物仓分设实体仓和虚拟仓。虚拟仓依托信息系统,实行业务在线办理;集中管理实体仓已于2022年6月6日投入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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