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创新发展的举措建议
2022-02-08姜瑞清
姜瑞清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战略研究中心,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内蒙古创新发展70年,经济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未来,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把创新摆在内蒙古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建设创新型内蒙古为总体目标,科学研判区情形势和发展机遇,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抓手,创新传统发展模式,增强创新驱动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新常态的发展,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走出一条具有内蒙古特色的创新发展之路。
要走内蒙古特色创新发展之路,必然要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强化创新驱动,激发内生增长,实现由科技支撑发展向科技创新引领的转变。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举措。
1 实施三大科技工程,提升科技创新引领能力
1.1 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工程
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趋势,紧扣重点产业提质增效升级需求,聚焦大规模储能、氢能、稀土、石墨烯、二氧化碳捕集等五大领域,兼顾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大数据、云计算、生物医药、现代农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安排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开展战略性产品和关键性技术研发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成套设备,大幅提升传统产业技术水平,稳定布局新兴产业。
1.2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程
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环境,建立市场化机制发挥主导作用、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组织开展“双调查”工作,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一网运行的技术市场体系,加快培育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科技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纪人队伍。深化成果转化主体交易补助和技术转移机构费用补贴机制,创新科技金融手段,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
1.3 创新平台建设示范工程
聚焦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类型的创新平台体系。优化布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一批多元化投资、多样化模式、市场化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提高发展质量;按照国内一流标准,高水平打造稀土、乳业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在荒漠化防治、煤化工等优势领域培育建设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推进大型科研设备开放共享和野外科学观测台站建设;建设不同类型的科技示范园区、特色科技产业基地、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打造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通过项目实施、平台建设、人才发展“三位一体”深度融合,提升自治区创新发展能力。
2 开展三大科技行动,夯实科技创新持续动能
2.1 创新创业行动
以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发挥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联盟、科技服务机构等主体作用,构建一批专业化服务能力强、市场效益突出、优势产业聚集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高质量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创新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支持科技型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探索普惠性政策,实施创新券制度,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
2.2 示范区建设行动
组织开展国家级高新区“争先进位”、自治区级高新区“优化布局”和“培育创建”,落实盟市的高新区建设、管理主体责任,支持盟市选择基础条件好的园区高起点,打造一批自治区高新区。加快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切实建立自治区统筹、呼包鄂三市建设、区域协同的工作机制,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推广借鉴的措施经验、模式样板。加快创建鄂尔多斯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以荒漠化防治与绿色发展为主题,推动出台扶持政策,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实践经验。加快创建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突出河套灌区现代生态农牧业发展主题,加速聚集创新资源,将农高区建设成为北方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2.3 科技惠民行动
发展特色产业科技扶贫和健康扶贫,以及满足不同档次健康与消费需求选择的民生新福祉,积极开展科技助力精准脱贫。加强与中科院、国家自然基金委两家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对接联络,以科技特派员和星创天地为抓手开展创业式扶贫;做好国家生态建设科技创新布局中的“一湖两海”典型湖泊水资源关键技术及示范,组织实施库布齐沙漠、毛乌素、科尔沁沙地生态治理重大专项;保障自治区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重大民生需求的关键技术突破与系列产品研发及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农机装备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加强蒙医蒙药研究,完善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布局,争取建立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通过多点发力,探索科技惠民新模式。
3 重塑科技政策,强化供给侧顶层设计
全面贯彻中央“坚持双轮驱动、构建一个体系、推动六大转变”的战略部署,统筹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战略,努力构建新的发展动力系统,丰富“科技兴蒙”内涵,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内蒙古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框架要基于国家创新体系理论构建,配套落实国家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更要结合自治区实际,搬来主义、拿来主义要不得,要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践性。
3.1 运行机制方面
统筹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科学共同体的自治作用。尊重市场规律、科技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政府层面超前谋划,前瞻布局重大专项、关键技术研发等计划。把市场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不断提高对全区创新资源的配置力,掌握自治区科技创新发展的实际,及时出台指导性政策性文件,积极发挥好政策引导掌舵的作用。对科技创新发展的方向做出正确引导,规范其发展过程,对创新发展做好服务管理工作。遵循科学技术发展规律,尊重科技创新主体的自治能力,支持不同技术路线、技术架构的研发,培育多类型的优质高效创新生态系统。
3.2 政府机制方面
构建符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未来需求的制度体系,明显提高科技创新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建立完善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政策制定体制机制,建立完善科技与产业、财税、金融、社会等政策的统筹机制,推进科技改革与相关改革的统筹协调。构建监管机制与平台、监管和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出台自治区以下科技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逐步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自治区政府与区以下政府的财政新体系。
3.3 市场机制方面
破除阻碍创新和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弊端,提供普惠、精准、平等的制度供给,形成创新友好的市场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文件,打破唯项目、唯职称、唯学历、唯奖励的“四唯”政策,建立科技创新领域公平、普惠、平等市场机制,建立完善研发加计扣除、市场交易后补助、科技成果奖励、专利申请后补助等普惠性奖励制度体系。
3.4 社会机制方面
完善以信任和包容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改进伦理规范和学风建设,构建以诚信和责任为基础的创新生态,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完善科研诚信审查、科技信用评价、红黑名单管理等制度体系,调查处理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办法,着力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氛围。
3.5 科技项目形成机制改革方面
着力于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重点围绕 “五大基地”和“两大屏障”建设中的技术瓶颈,组织开展科技需求调研和产业技术发展预测研究,制定和修订相关计划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办法。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共治的创新治理体系。形成项目决策、立项、执行、评估相对独立,相互监督制约的运行机制。
3.6 科技资金投入方面
建立完善的全社会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建立自治区国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重大专项承担企业的科技投入监测与考核机制。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资源税改革、环境保护费改税等税制改革。
3.7 人才评价方面
研究制定科研人才在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双向流动的政策,畅通科研人员在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合理流动的渠道。建立健全各类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机制,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目标考核责任制。制定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政策意见,健全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机制,制定更具竞争力的国内外人才吸引政策,制定高层次人才优先落户的具体措施。
3.8 创新平台建设方面
制定有利于使科技计划项目安排、人才引进培养和研发平台建设有机统一的实施方案,建立科技研发平台能力评估、绩效评价和动态管理机制,提升研发平台的整体实力。健全科技创新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协调机制,合力解决创新驱动发展重大问题。制定自治区科技计划对外开放管理办法,推进构建多层次的国际产学研合作平台和网络。
3.9 科技创新政策评价方面
推进创新政策评估督查与绩效评价,形成职责明晰、积极作为、协调有力、长效管用的创新治理体系。建立创新政策审查和清理机制,启动政策清理工作,废止有违创新规律、阻碍创新发展的政策条款,对新制定政策是否制约创新进行审查,建立创新政策调查和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