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法学综合实验教学平台构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模式的思考
2022-02-07□向准
□向 准
实践创新能力是在应用型、创新型人才需求背景下的能力要求。创新已成为世界各国发展高等教育培育人才的重点关注内容。我国高等教育也进入综合改革阶段,着重强调实践创新能力的培育和提升,然而在现行教育过程中如何才能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尚未形成统一模式。对于法学专业,其理论与应用的一体化属性决定了单一的理论教学囿于知识的表面化学习而难以创新。因此,本文以培育有实践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为目标,依托吉首大学法学综合实验教学平台,提出“产教学研用”五位一体模式,旨在将平台效果充分发挥并促使法学专业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养成。
一、平台与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关联
实践创新能力以实践为基础,以创新为核心,落脚点是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综合,实践促进创新、创新反作用于实践,二者不可分割。故首先需以实践为出发点,加强实践操作训练,才可能产出创新成果。但如何将二者有效结合也是教育难题。传统教育的课堂化、灌输式等特点体现出的实际应用性不足等问题已很难适应当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要求,但对基础理论的研习又不能缺少课内教学的形式[1]。因此,将实践创新性实验实训融入课堂教学必不可少。
吉首大学武陵山法律人才培养综合实验教学中心这一平台是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旨在培养具备综合法律职业能力的法治人才,其中以实践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利用平台软硬件设施,让学生充分掌握相应技能。通过该平台将理论知识外化于行,不仅是书本理论,更是亲自实训操作。同时,集教学和实训于一体,教学讲授知识点和对应指导训练,能很好地衔接学习、理解和掌握的程度,进而从中发现实操与理论不相一致的地方并加以分析形成理论——实践——理论的循环,最后产出一定的实践创新创业成果。因此,平台的实施能够促进法学专业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以此进行实践教学有效提高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和科研创新创业能力。
二、平台实训内容的具体设置
吉首大学武陵山法律人才培养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下设四个子实验实训室,即学科竞赛、司法鉴定技能训练、法律援助、创新创业。各实验室均以法治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法学综合能力训练为内容,同时各自又体系不同训练效果。
(一)学科竞赛实训。学科竞赛实训以法学专业竞赛训练与备赛为内容,致力于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竞赛法律思维能力、辩论能力、证据分析能力、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和职业素质。根据每年发布的法学专业竞赛赛题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组织学生进行赛前选拔、备战培训、实战参赛,达到实践教学训练与应用检验的目的。同时,总结每年竞赛情况,利用平台案例库进行教学模拟,使学生站在不同角度、扮演不同角色全方位的思考和生生互赛,进而提升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教学与竞赛相结合,竞赛驱动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的培养。”[2]不仅研究生,本科生也同样能通过竞赛实训实现以赛促学的积极效果。
(二)司法鉴定技能实训。司法鉴定技能实训以教学为基础,实际操作为核心,引导创新为延伸,使学生掌握基本鉴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同时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具体通过痕迹检验、文件检验、电子证据分析等司法鉴定理论的讲授,采取小组形式进行仪器设备操作使用,让学生亲身实践。从初步采样到精准取样,再对样品进行甄别,最后形成鉴定结论,每一步均由学生操作与主导,结论的产生也由学生结合主客观予以判断,无论结论是否科学合理都是学生实践所得。当然,科学合理的鉴定结论是教学研共同追求的结果,但否定性结论亦能驱动学生反复检验,因而在整个验证过程中提高了学生应用操作能力且激励学生开展自主创新性研究并产出成果。
(三)法律援助实训。法律援助实训助力法律服务体系,法律咨询作为对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最直接和普遍的途径,使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发挥服务社会的价值。教学中除基础教材内容外,运用心理学等交叉学科教材进行教学,使学生在面对援助案件当事人时首先平衡咨询者的心理活动和稳定其情绪;以所有咨询者为中心,开展法律常识和常见法律问题的解释;通过代理诉讼和仲裁的形式,依法更具程序性地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采用模拟和真实案件两方面进行训练,加强学生的实际应用。整个法律援助实训直接致力于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表达与沟通交流能力及分析辩解能力,此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一直从未间断的“窗口”,且为学生提供亲自实践的平台支持,激励学生的实践热情和推动创新能力的培养。
(四)创新创业实训。创新创业实训主要培养学生具有较好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运用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学文献检索与资料查询能力、具有较好的法律规则制定能力等综合而成的创新创业能力。通过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涉创新创业测试的课程和专门开设的科研创新和创业竞赛等实训项目,采用室内外结合方式训练。在实训室内,以本校创新创业案例库为素材,辅以全国创新创业项目如“互联网+”、“挑战杯”等进行课题式深剖,由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和大赛备战;在实训室外,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多样的实践活动,包括进行社会调查、实务助理、社会公益、帮教探监等,从实践活动中鼓励学生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从中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通过课堂内外结合一体的实践教学方式,[3]为学生营造实践创新的氛围和提供良好环境,促使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养成。
法学专业学生通过这一平台参与学科竞赛、法律实务、司法鉴定技能训练、案例分析等,将理论知识应用到现实的法律案件,将抽象的法学理论转变成处理案件的实际工作方法,同时在应用上激发创新能力,这对于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也是传统教学模式无法相比的。借助平台学生能够亲身体验办案过程,变传统的“模拟演习”为“实战训练”,且办案过程有高校教师和专业律师的指导,能够迅速掌握办案技巧,提高办案能力,切实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而且借助实验教学中心这一载体,变枯燥的法律知识和条文的学习为实践教学、案例教学等,学生易于也乐于接受,学习热情高涨,自主创新意识增强,有益于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升。
三、依托平台构建“产教学研用”五位一体培养模式
实验教学平台符合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需要,通过各项目的训练,在运行过程中能够实现“产教学研用”五位一体模式的效果,促进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提升。
(一)以教为基础的学。实践创新能力并非与生俱来,而是需要先行掌握一定理论知识,即专业储备。“教”则恰恰能够让学生学习知识,且是当前高等教育的主要方式。教,注重知识的讲授,除传统灌输之外,现已充分挖掘更多有利于学生吸收和掌握的教学法,如讨论式、启发式、案例式、参与式、模拟法庭式等,亦以不同教学法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和提高学习热情,培养学生专业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进而为实务奠定基础。同时,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教的形式,以线上线下教学平台、翻转课堂等进行师生教学互动,促使学生自学能力的提升和自主创新性学习方法的运用。具体由教师课前发布预习内容、设计问题引入等促使学生事先了解课本并先行思考;课中带入问题进行讲授,罗列知识点辅以案例分析等深化理解;课后布置延伸思考题和巩固练习题及扩展资料加强学生记忆和丰富知识,进而让学生掌握所学知识。如此循环生成良好的教学模式,较传统教学更为有益。
具体到平台训练中的教,集中在授课中对学科竞赛的讲解,既是分析竞赛中的言辞、文书等技巧,也是展示案例库典型案例的过程中运用言辞表达、法律文书写作的模拟结合,寓教于学;司法鉴定技能训练的教授中,以PPT演示附加鉴定仪器设备的操作展示,基础知识转化为实践教学;法律援助以援助专业知识的传授加上模拟案例引导;创新创业直接将优秀创新创业课题进行解析加以自主设计的方式予以教学。整体过程中均以教师教为基础,前置性为学生传授专业知识,辅以平台设施设备的演示,深化学生的理解。因此,教为基础而为学生构建学习体系。
(二)以学为前提的研。通过教的引导,学生开展主动或被动的学。良好的教学基础激励学生自主开展学习活动,从而进入钻研阶段。若要深入的研究,需要具有较为丰富的理论知识和稳定持续开展研究的决心。理论知识的获得依赖于积极主动的自我学习,不限于教师讲授,更需要拓展知识面和延伸知识度。平台聚合多种教学资源有助于学的扩展延伸,产生教学互长的积极效果。
具体到平台的训练,学科竞赛在学生掌握基本理论之上进入模拟法庭、辩论等训练,检验所学知识的同时鼓励学生在实际训练中思考可能或已出现的问题,然后对问题进行探究,找寻对应解决方法。司法鉴定技能训练虽然重在学生学习操作规范和基础检测检验等知识,但实际操作不仅能够掌握仪器设备的使用,还能运用得出的结论进行深究,进而产生有效的科研成果。法律援助重在学习援助专业知识后运用于真实案件当中,但真实案件复杂程度不受限于一般知识范畴,因而更需要在实务中加以研究形成有益的援助效果。创新创业完全依靠综合知识的掌握且对前沿重点的研究,方能产生创新课题和创业支撑。因此,学为前提而为学生构建研究内容。
(三)以研为扩展的用。依托该平台不仅便于教师教、学生学,也易于进行科研的开展。具体以学科竞赛来看,学生将接受的模拟法庭等竞赛知识利用平台提供的案例库软件、电脑硬件等资源进行课后研究,仔细剖析和培养自主型学习意识和意志。以司法鉴定技能训练来看,现有实验仪器设备足以让学生不断试验,深入研究过程和结果的正当性、匹配性。以法律援助来看,不同援助案例和客观事实会有不同的应对措施,运用大数据分析研究的方式找出可通用解决的方法。以创新创业来看,其源自基础理论但又高于理论,直接将理论课题和实践创新相结合,集中聚焦性研究才有可能创新,也才可能达到创业效果。无论研究至哪步,最终均以实用或应用为产物。这也是实践创新能力所蕴含的研用结合的内在要求。单纯的研究停留在纸面而不具实效性,单纯地用缺少指导依据而不具理论科学性。因此,研为内容而为学生构建实践框架。
(四)以用为核心的产。学以致用,即对知识的学习、理解与研究均是为了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知识的力量,同时符合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要求,且满足现代社会对学生的能力需求。用,是以学科为基础的高度适应性操作,其是与专业相匹配的实训。该平台为学生实际操作提供丰富资源和有利条件,对竞赛的模拟训练、对鉴定技能的训练、对援助的模拟与应用、对创新创业的培训和创业孵化均能促进学生的实用性锻炼。如此,可以改变学生唯理论缺实际经验的尴尬局面,也促使学生在实习和就业中更好地适应与完成工作。同时,全方面训练是对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的提升,不断操作应用会得出一定结论,而后再对结论进行否定之否定的反复验证方能产出有效成果。成果所能实现的效益则为用的产物,亦由用到产的良性发展。况且,产出效益又推动实际应用间互动,形成人才生产的培养模式。因此,无论是实用性效果的生成,还是实用型人才产出,都需要不断地实操训练和模拟同时驱动创新能力的养成。所以,用为核心而为学生提供产效条件。
(五)以产为目标的教。产是从校园接受知识教育到走入社会应用知识的综合效益输出,即能够直接适应社会需要并达到能力需求。基于此,回归到教育本身,直接目的和出发点是教授知识,终极目标和落脚点是产出人才。那么,以产为目标的教就需要匹配与之相对应的能力,既包含以专业知识为基础的实际操作的实践能力,又包含钻研、大胆突破的创新能力,综合形成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教育。同时,依托平台实现实践创新能力人才培养的方式,构建“产教学研用”五位一体相结合的模式。通过对知识的教授、学习、研究、应用到最终得以产出是一个不可割裂的整体。在这个整体内部,并不是绝对的教、学、研、用、产的先后顺序排列,而是相辅相成的互相作用,形成五位一体的有机循环。无论哪一阶段,均旨在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打破传统固性思维模式,符合国家和社会对法科实践创新人才培养要求的同时提高教育质量并促进有效就业。
目前,依托该平台形成的“产教学研用”五位一体培养模式在激励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养成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本校法学专业学生在湖南省模拟法庭大赛中屡获奖项,包含一等奖等省级竞赛奖励二十多项;主持各级科研项目十多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专业论文三十多篇;获“互联网+”和“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奖多项;二百多名学生获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普法下乡优秀工作者称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