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探索
2022-02-06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马雪飞
○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马雪飞
针对多年来事业单位在资金、资产、资源“三资”和职称评聘、绩效考核、人才招聘“三事”管理上,存在诸如预算不严谨、支出粗放式、经费报销不规范等问题,烟台市纪委与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联合开展管理监督规范化信息平台建设试点,通过建立完善规范化管理体制机制,打造“3+3”管理监督规范化信息平台,实现事业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为全市事业单位做好“三资”“三事”监督管理提供积极示范。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是综合性农业科研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958年创建,1998年撤所建院,科研用地1800亩,现有在职职工199人,“七五规划”以来在历次农业部组织的全国农业科研院所科研综合实力评估中稳居“百强”。试点工作从2019年4月开展,农科院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创建网络化平台、加强日常监督、开展积极性评价”的闭环运行链条基本形成,全院资金管理日趋规范,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大幅提高,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氛围已然形成。
一、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的现实意义
1.打造“3+3”管理“直通车”,是事业单位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内在要求
多年来,“三资”“三事”管理一直是事业单位的痛点,原因在于“三资”“三事”之间有诸多“断桥”现象和问题,相互之间失去制约、失去监督,从而导致各类问题层出不穷。推进事业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3+3”管理“直通车”是解决这些痛点的良方。
2.建立“3+3”管理“闭环”,是事业单位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有效措施
“三资”“三事”是事业单位人财物的核心所在,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多年来,由于没有正确处理相互之间的关系,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将“三资”“三事”割裂开来,诸多领域出现各自为政、各自牟利的现象。建立“3+3”管理闭环,能够有效地促进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
3.加强“3+3”管理监督激励,是事业单位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积极探索
发挥事业单位的公益性、服务性,一靠规范,二靠激励。打造“3+3”管理“直通车”、形成“3+3”管理“闭环”的同时,必须要建立健全公开公平的考核评价激励体系,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职工创新创业积极性。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事业单位奖励激励政策,“3+3”管理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落实国家政策而进行的有益探索。
二、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推动管理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1.建立系统科学的内控制度体系,夯实“3+3”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基础
针对农科院“三资”管理存在的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监督不力问题,先后修定完善《行政后勤单位岗位职责人员分工》、《财务管理制度》、《科研项目和课题管理办法》、《连年性支出项目公开招标制度》等规章制度,解决岗位职责不明确、工作制度不完善、行政效能管理缺失、资产管理混乱、预算编制不完善、预算执行随意性大等问题。制定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分类考核办法》、《人才引进办法》、《中层领导干部轮岗制度》、《责任追办办法》、《人才团队和学科建设五年发展规划》解决人才与学科发展缺乏规划、选人用人随意性大、绩效考核机制不科学等问题以及招聘任用、职称评聘、荣誉评选等拉关系现象,形成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制度体系,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制度基础。
2.建立公开公平的评价激励体系,实现评价监督激励的良性循环
按照设计科学、分类合理、指标完备、便于操作的原则,建立全量化考核评价体系,在职称评聘、荣誉评选、干部选拔任用时,参与评选的人员全部纳入到统一的考核体系中,建立公开公平的考核激励机制,变年终考核为天天考核,变印象考核为量化考核,让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等政策更加透明、更加民主、更加科学、更加稳定有连续性。2021年,农科院首次将量化考核评价运用到烟台市先进工作者推荐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中,取得良好效果。
3.建立全面有效安全的软件平台,集成“3+3”管理规范化建设成果
基于“3+3”管理规范化建设特点,进行“管理方式全链条、管理内容全方位”的复合型对策和体系构建,打造“事前评估充分、事中监管有力、事后评价科学”的规范化管理体系,开展管理监督规范化信息平台建设,将“三资”管理流程软件化,打通制度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监督体系和激励体系软件化、平台化、数据化。软件平台设计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三资”互联互通,避免工作流重复,实现数据公开公平,有效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
三、强化内控监督措施,推进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1.规范内控制度建设,让财务工作流程在阳光下开展
开展“3+3”管理监督规范化信息化试点后,预算经各相关部门审核报院长办公会通过后,一切支出照预算执行,结果全程受监督。所有涉及资金事项全部纳到工作流中,未经审批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物资采购流程严格执行询价、采购、入库、出库手续,使用情况作为报销必经环节,杜绝越权采购、擅自购买及虚报计划变通采购等问题。赋予经办人员首要义务和责任,实行“三资”财务双重审核,凡审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在经办人环节即被退回,将审批权限层层分解,避免权力过分集中,提高基层责任担当。干部职工在受到合理约束的同时,也得到很好的保护,在规章制度面前,干部职工能够放心大胆地干事创业。
2.强化内控制度运行,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3”管理监督规范化信息平台运行后,办事效率大幅提高。审批、采购、报销等繁杂性环节简单易行。以前财务报销要等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一签字审批,如某一领导因公外出,则要一直等待,甚至要等上一周或更长时间。软件平台运行后,实现了电子申请、审批,在手机上直接操作即可,手机轻轻一点就能解决,由以前的“人跑腿”变成“数据流程跑腿”,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大大节约了以前跑领导办公室、排队等候签字时间。最新设计的软件平台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设计,在加强预算管理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审批流程、简化流程步骤,办事更高效更便捷,干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得到极大释放。
3.强化监督源头管控,抓早抓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中
对每项工作流,农科院坚持“三方”监管原则。在涉及资金、资产、资源等流程发起时,发起人要受到执行人和执行单位监管,发起人和执行人又要受财务、总务、科研等审核部门监管。流程参与者均可相互评价,评价结果以满意度形式量化纳入考核数据库作为“民主测评”指标数据,真正实现了将考核贯穿到平时中,杜绝印象打分,实现考核全量化,正向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在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人员中挑选多个“监督员”,赋予随时随地监督权限,对工作责任、办事效率、服务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监管,线上“监督员”账号可以对流程进行查看、监督;监督员经民主推选并动态调整,确保监督的先进性和公正性,实现时时监督、事事监督,日常监督取代年底测评,监督更加科学公正有效。
四、推动开展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的建议
1.要符合基层需求
推行“3+3”管理规范化建设,要深入基层调研,得到大多数人认可,把困扰干部职工的各种审批、采购、报销等繁杂环节变简单、易操作,让干部职工真正感受到规范化信息化带来的便捷,从而改变观念养成习惯。规矩并非影响效率,实践证明,轻纪律而求效率,急于结果减少程序,可能因此出问题,而纠错改错需要更多时间和人力。财务制度松弛,报销手续简化,看似短期内方便快捷了工作,却给违规违纪开了口子。
2.要有自我革命精神
改革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开刀;领导干部要放权,把权力下放给干部职工。一切工作由考核体系说了算,考核体系保持相对固定,且对所有人公开。考核过程和结果全程受单位干部职工监督,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
3.要充分发扬民主监督
要发扬民主,通过科学细化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明确岗位责任目标,保障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管理,由事后监管变为全过程监管,由单纯纪委监督变为全员监督,强化监督监管责任。把权力真正下放,将权力向基层、向一线下移,让权力暴露在阳光下,避免权力寻租,最大限度地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和违规违纪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