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共同富裕的财政制度支持
2022-02-06本刊评论员
●本刊评论员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提出:“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今天,中国四十余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生产力水平大幅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实现了“全面小康”的既定目标。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在新的发展阶段,仍然存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之间的基本矛盾,仍然存在收入差距过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偏小等客观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现实,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中国已进入了更加扎实、更加有力地促进共同富裕的新阶段。
扎实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2.0版,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系统工程。其中,财政分配、财政调节具有基础保障的作用,是共同富裕不可或缺的核心手段。在通往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财政体量越大,作用越关键,责任越重大。必须与时俱进地完善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强化共同富裕的财政制度支持。在这方面,还有很多课题值得深入研究。
一是走共同富裕之路,中国特色的现代财政制度优势何在,如何进一步发挥这些优势?中国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将追求共同富裕视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有学者认为中国政府具有超脱利益集团干扰的“中性政府”属性,这一点非常重要。财政制度的供给、财政资金的取用、国家预算的编制和执行都必须体现党的执政理念和意图,更大力度地支持共同富裕。中国社会主义制度能保障强大的财政统筹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有利于解决阶层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发展不平衡问题,调节收入差距。中国有规模巨大的国有资产,绝大多数国家无可比拟的国家资产收益应该在公共服务、置换居民社保负担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二是如何做到既实现共享财政,又避免一些西方国家迎合民粹主义掉入福利主义陷阱,损害社会活力、经济效率的弊端?其中有不少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解决。财政分配作为再分配有别于市场原则,更加注重公平是理所当然,问题在于“更加”这个度如何把握好。一方面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条必须坚持,建立兜底的社会政策体系,增强中低收入群体抗风险能力、再生产能力的国家责任必须落实,根据经济发展阶段适时推出更多的普恵性全民福利也可资借鉴,还要因应当前各种风险和矛盾交织、经济下行的实际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放水养鱼”,处理好国富与民富的关系。另一方面,要更加全面把握共同富裕的内涵,兜底、补弱、普恵不是搞平均主义,劫富济贫,要始终保持社会活力,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不能形成“等靠要”的风气。
三是要客观分析财政领域存在的不利于实现公平和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问题,消除既得利益干扰的痼疾沉疴。如:各类转移支付、财政救助要做到精准有效;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建立刚性标准、硬性约束;要清理养老、医疗、住房、部门和单位福利等方面产生负福利效应(增大基尼系数)的财政支出,逐步形成全国统筹、标准统一、普恵共享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