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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逻辑理路阐释

2022-02-05

岭南学刊 2022年2期
关键词:人民性马克思马克思主义

于 洋

(中共大连市委党校 校刊编辑部,辽宁 大连 116013)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指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1]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学说体系,是为人民服务的理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理论品格和特质。马克思主义作为人民的理论,具有深厚的思想精髓和鲜明的逻辑理路。马克思主义阐释了全新的人民观,阐明了人的本质、人的主体地位及人的发展等理念,理顺了广大劳动人民的社会活动史,最终指向要为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革命和解放事业奋斗。

一、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生成逻辑

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生成逻辑,意指从理论渊源和理论建构层面探讨马克思主义为什么具有人民性和坚定的人民立场。马克思主义人民性遵循理论本身的逻辑理路,从“已有的思想材料”[2]382出发,在批判和扬弃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现实的个人”为逻辑起点的全新的人民观。

任何学说或理论体系的创立和发展都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基于已有的理论素材、理论成果展开的。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生成和建构的理论渊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西方传统哲学的主体性思想为马克思主义人民性奠定了哲学基础。对主体性和人性的思索与追问是传统西方哲学固守的主题和原则。古希腊哲学时期,将人的主体性悬置于一切事物之上,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苏格拉底则从“人”本身出发,将哲学拉回到人们身边,指出要“认识你自己”,实现了“主体性”向度的哲学转变。到了中世纪,哲学受到打压,沦为自然、神学意志的奴婢。也就是说,关于“人的主体性”认识和人的自我认识已经落入一种“卑微”的处境。文艺复兴时期,近代西方哲学的开创者笛卡尔提出了“我思故我在”的命题,标志着人类认识的发展进入了自我意识阶段,意味着人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和主体性原则得以复归。到了德国古典哲学时期,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将“人的主体性”思想发展至“全部哲学的顶峰”阶段,但是这种主体性思想只是一种抽象的、思辨的理解或解读,即从唯心主义世界观出发抽象论述人的主体性、直观能动性,并不能科学解决人的主体问题,也就更加不可能回答和解决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问题。西方哲学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对“人的主体性”思想的探讨为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构建奠定了变革性的哲学基础。

另一方面,空想社会主义学说为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创立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结束,欧洲大陆相继爆发了诸多大小规模不同的“群众性”抗争革命,尤其是法国大革命的爆发促使阶级斗争情绪高涨,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两极分化更加明显,贫富差距也随之拉大,工人阶级为了摆脱无止境的肉体和精神上的压迫、剥削,不得不通过摧毁机器、烧毁工厂等方式发起抗争,冲破一切异己力量的束缚,进而打碎资本主义枷锁。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注意到现代社会的发展状态并非像资本主义思想家们阐释的那种自由、民主和平等的发展,对资本主义展开激烈的批判,揭露了资本主义发展的“虚幻”和“伪善”,并指出,资本主义并不是人民群众期待的美好理想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终究会被新的社会所取代。正如马克思所言,由于阶级局限性和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不了解,空想社会主义虽然给予广大工人群众深刻同情、呼吁社会变革,但看不到人民群众的革命性、政治性和历史主动性,反而将推翻资本主义统治的任务寄托于资产阶级本身,始终未发现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经济制度根源和通向未来社会的现实道路。因而,不管是空想社会主义学说包含的有益思想成分还是理论本身存在的不足之处,都为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观的创立提供了宝贵的思想材料。

马克思主义既克服了已有思想材料的局限性,又吸取和继承了已有思想材料的科学思想,开创了全新的人民群众观。马克思既肯定了一切旧唯物主义和唯心史观宣扬人的主体性、精神性本质、自由能动性以及以哲学方式确立人在自然界中的主体地位,同时也批判了旧唯物史观对人的直观性、机械性认识和唯心史观对人的抽象性、思辨性的理解,揭示了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现实的个人”,并指出“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3]3。基于此,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解放就是要彻底改变人的异化条件和环境,彻底推翻一切使人受侮辱、受奴役、受压迫和受蔑视的交往关系和社会关系,彻底实现让人合乎人性的复归、让人的自然本质和社会本质得以充分发展。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民的实践主体地位、历史主体地位、价值主体地位以及权利主体地位,从而使人成为人本身和社会的主人。

二、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理论逻辑

马克思主义自创立之时就阐明了若干关于人民的学说观点,这些学说观点区别于以往的一切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马克思主义在批判一些哲学理论派别错误“人学观”的基础上,建构了全新的人民性思想理论,由此也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以及《资本论》等经典著作文献中,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丰富完善了人民性的思想理论,使其成为贯穿于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在灵魂和价值指向。概括地说,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思想精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人的本质”

在马克思主义的视野中,“人的本质”即人之为人,主要有四方面的规定性。一是作为“自然特性存在”的人,表现出人的一种超自然性的需要。这里的“超自然性”需要是相对于动物需要而言的,人的需要同动物的需要之间有极大的差异。需要是一切生命有机体为维持和延续自身生命的最基本的生物本能,从这一层面看,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具有同一性。但人的生命活动并非像动物一样的无意识生理机能和机械被动的生物反应,而是从人本身的自我意识出发,产生出人的生存发展需要,从而超越了单一的、纯粹的延续生命活动的自然本性。人的需要既源于人自身的自然性又超越于自然性,因为人能够意识到自身需要的明确指向性,进而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寻求和索取外界物质以满足人的各种发展需求。

二是作为“类存在物”的人,从整体或群体意义上体现出人作为类本质的存在而存在。马克思指出,“类存在物”的人“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看作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作类存在物”[4]57。换言之,个人不是孤立存在的抽象物,而是在现实生活中隶属于不同的社会群体、阶级或阶层,必定呈现为一种类存在,同时可能受到类存在的各种实际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在阶级社会中,个人总是隶属于一定的阶级,如农民阶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等。

三是作为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人,是人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的根本性标志。人不仅是一种自然存在物,还是非同一般的自然存在物,能够生产和创造物质资料以满足自身和他人的生存发展需要。这一劳动生产正是使人成为人的根本所在,在主客体交互作用中规定人的对象性活动和基本生活方式,从而使人在改造对象世界的生产活动过程中逐渐彰显人的本质力量,将劳动的对象转化为人自身对象化的确证。在马克思看来,“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3]162,即有目的的“物质生产活动”使人具有相应的规定性,并体现确证人的本质。

四是作为“社会性存在”的人,突出人的本质的现实性和社会性。马克思不仅阐释了生产实践在确证人的本质过程中的作用,还阐发了人的生产实践离不开社会的存在。也就是说,人的实践不仅与自然界发生关系,还与其他人发生各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如果没有人的生产活动,便不会产生丰富多样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联系。然而,现实的人“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5]344。因此,从根本上而言,人不是抽象概念或头脑想象的存在,而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即“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501。

(二)关于“人的主体地位”

在马克思主义创立之前,哲学家们已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问题作出激烈的争论,都未发现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因素和主体力量是人,甚至得出了“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阻碍因素”的荒谬结论。特别像宗教神学、唯心史观等理论学派的哲学理论家,在他们看来,“神学意志”“绝对精神”或“少数杰出英雄人物的思想观念”才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或主要动力。而马克思主义则是从根本上发现和阐释了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价值作用,阐释了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和发展主体,肯定了人民群众在历史进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历史不是某种现实社会和历史之外的东西所先验、预设的,而是“行动中”的人民群众的劳动创造史,是一代代“现实的个人”追求自己有意识性、目的性和创造性活动过程的集合体。也就是说,马克思将“现实的个人”看作是社会历史的现实主体并置于历史的真正出发点和落脚点,“现实的个人”实践活动内容构成了社会历史真实存在的客观内容。具体说来,在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观中,关于“人的主体地位”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体现为历史主体。在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社会生产力发展是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人的最主要历史活动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人和物是生产活动最基本的两要素,除自然界已存在的物质(自在世界)外其他一切物都是由人创造出来的,即便是自在世界的自然力和自然物也需要依赖人的力量来加以改造运用。人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居于主导地位,是社会生产力的决定性因素,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社会历史进步的推动者。因此,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

二是体现为实践主体。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而进行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创造了人与物、人与人、人与自身以及人与社会四重规定性关系,并且表现出人在实践活动中的独特性、普遍性、客观性和持久性特征。这表明,实践活动是人的主体性与物质世界的客观性相互作用的过程,是“现实的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并运用客观规律对物质世界改造的产物,推动了人和社会的发展,充分展现了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和主动性。

三是体现为价值主体。价值、需求乃至利益均关乎人的实践活动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是人们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内在驱动力。马克思主义人民利益观基于生产力发展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理论和事实依据指出,劳动生产是满足人民群众物质财富和精神文化的必经之路,也是促进社会发展、人类文明进步的主要推动力,即生产力发展与人类自身发展、人类社会发展相统一。因而,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民群众不仅是价值创造和发展的主体,也是价值评判的主体,更是价值利益的最终获得者。

四是体现为权力主体。社会公共权力源自人民并服务、归属于人民。权力也只有为人民服务,才能促进生产力进步,保证社会发展正常运转。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指出,无产阶级要想获得民主权益,必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公社正是要实现这样的无产阶级专政社会,而不是纯粹的一种社会或政治层面的过渡。无产阶级只有真正掌握国家政权,成为权力的主人,才能充分保障和体现人民的权力主体地位,使“权力本位”转变为“服务本位”,最终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三)关于“人的发展”

“人的发展”不是孤立的、静止的、头脑幻想的现象,而是辨证运动的发展过程。马克思坚持辩证唯物的发展观,指出,“人的发展”是基于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和实践方面三大条件,表现为从简单到复杂、从单纯到丰富、从初级到高级的发展变化。也就是说,马克思从共时态和历时态两重向度详细考察了“人的发展”问题。

从共时性视角看“人的发展”问题,“现实的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条件性或规定性。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发展观产生于深刻的历史条件、社会背景、实践经验、事实依据以及理论基础,总结阐释出“人的发展”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现实的人”的能力发展。在马克思看来,能力发展是人最根本性的发展,表现在人的理性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前者是指人对外界事物分析和接纳的判断力、认知力以及洞察力,并且能用辩证的理性的思维方式作出决策;后者则是指从事物质生产的创造性能力,即人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造客观的外部世界并实现物质转换的能力,表现在人的实践方式、劳动技能和劳动效率等方面。二是“现实的人”的主体性发展。马克思认为,人的主体性表现在追求自由个性的发展,这也是在人的创造性活动中逐步实现的。换言之,人的主体性发展不仅指人对客观现存世界的自由改造、进而获得自然界的主体性,还指人对自我本质力量的确证,即对主观世界的自由改造、进而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三是“现实的人”的社会关系发展。人是一种现实性、社会性的存在物,人的发展产生出社会关系并依赖于社会关系得以实现和完成。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关系,包括人在生产实践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关系、经济关系、阶级关系等一切自然的、历史的、现存的和社会的关系。社会关系不仅决定着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求满足度,还决定着人的认识能力、实践能力的发挥水平乃至人的自由个性发展。

从历时性视角看“人的发展”问题,“现实的人”的发展是一种“否定之否定”的历史渐进过程。马克思从人的“劳动实践”的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分析阶级社会历史中奴隶阶级与奴隶主阶级、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矛盾对抗关系背后的实质根源,揭示原始社会中人的发展处于“低级原始的全面性”发展,再到阶级社会中人的发展表现出“压迫剥削的片面性”异化发展,再走向未来新的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基于社会形态或社会制度更替发展的分析基础上,总结出“人的发展”过程既是辩证的也是唯物的,体现出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规律,即人的发展由原始的全面性到异化的片面性,再到个性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运用辩证唯物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出,“现实的人”依赖于特定的经济物质基础,生产分工和私有制的出现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必然消解原始部落式、氏族性、共生性的“自然共同体”,并随着生产力进一步发展逐渐形成抽象性、剥削性、压迫性的资本主义“货币共同体”“资本共同体”等“虚幻共同体”,只有超越这种“虚幻共同体”才能走向真正的“自由人联合体”。这表明,社会的发展与人的发展具有一致的历史规定性,处于不同社会形态中“现实的个人”的生存、生活和发展由低级阶段上升到高级阶段,因而在这一历史过程中“人的发展”大致表现为:对人的依赖性——基于物的依赖的人的独立性——基于个人能力全面发展的自由个性。

三、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历史逻辑

马克思主义创立以前,从未有一种学说或理论能够真正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及为人民群众的生存发展提供理论指导。马克思主义致力于维护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遵循逻辑与历史、理论与现实、价值评价与事实依据相统一的原则。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马克思发现了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日益凸显和不断提升,揭示了以往哲学家思想原则性的错误,即停留于用不同的方式去解释世界,而不是走进“人民群众真实的历史世界”去改造世界。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类社会历史,简单地说,就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史。在原始的“自然共同体”社会中,人们的物质生产条件极其落后,只能维系彼此生存需要的人与人之间的依赖关系,作为个体活动的“人”却是“自然”的“附属存在物”。随着氏族公社或家族公社的出现,人的社会主体性逐渐萌发,这为“阶级斗争”历史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阶级斗争”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地位不平等、不公平,既表现在阶级对立、阶级抗争、阶级矛盾的社会心理上,也表现在经济剥削、政治压迫、自由剥夺的社会现象中。奴隶社会是人类第一个不平等的社会,奴隶与奴隶主关系起初是平和的状态,随着超经济奴役的增强,奴隶逐渐失去完全的人身自由的时候,便萌生了强烈的反抗意识。奴隶和底层平民最终起来斗争,摆脱对奴隶主的人身依附,迎来了新的社会形态即封建社会。封建社会最鲜明的斗争关系表现为农民阶级与封建主阶级之间的矛盾关系,这时的分工发展促使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民阶级遭到史无前例的压迫和剥削。农民群众的权利意识、主体意识和社会觉悟逐渐提升和增强,通过不同规模的起义方式表达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诉求。

当人的发展阶段由“对人的依赖性”阶段转变为完全“对物的依赖性”阶段时,意味着人民群众的活动历史已经进入现代社会。如果说奴隶社会的阶级斗争主要是为了“生存”需要而进行经济领域的斗争,那么封建社会的阶级斗争则进一步发展为追求更多权益而进行的政治领域的斗争;尔后,现代社会中资本主义的阶级斗争不仅表现在经济和政治领域,还围绕着思想理论而展开。欧洲资本主义三大工人运动表明,工人阶级起义反抗、夺取政权的目的不仅仅停留于“生存权”“财产权”以及“普选权”等方面的利益,还看到了剥削、压迫和不平等的制度根源,要求消灭私有制获得自由发展。工人群众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同步增强、主体性意识明显提升,为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观的创立夯实了理论和实践的基础。

正是通过追溯和寻思人类“阶级斗争的历史”,马克思发现了“奴隶阶级、农民阶级、工人阶级或者说无产阶级”都属于“人民群众”范畴,都是人类社会历史中主要的“剧中人”和“剧作者”。马克思认识到,历史是人民群众的历史,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和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只有发动人民群众的联合力量、发挥人民群众的特有优势、掌握群众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路线,才能使人民群众成为社会和自身的真正主人。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伟大实践都见证了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更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科学发展。

四、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价值逻辑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永恒主题和根基所在,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价值主轴。作为人民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始终“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和全人类解放为己任”[6]。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和全人类解放是马克思主义的逻辑归宿和终极价值目标,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将在推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和全人类解放的进程中得到充分彰显并不断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体现在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上

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是人类追求的价值取向和终极目标。关于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7]53。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前提条件,只有先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才能获得一切人的自由发展;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可以为一切人的自由发展创造条件,而且一切人的自由发展不能忽视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更加明确地指出,未来的新社会是“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8]683。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9]435-436也就是说,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才能真正实现。马克思主义体现在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上的人民性,是“摆脱异化劳动的人的自由自觉活动的体现,是超越了以‘人的依赖性’为基础的前资本主义社会和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人民性”[10],即“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3]189,也就是人之为人,成为自己的、生活的、自然的、社会的主人。

(二)马克思主义人民性体现在全人类解放上

马克思主义是在回答和解决人类解放面临的重大问题中创造出来的,其思想理论的创造始终坚持人民性。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首次提出了人的解放问题,即“政治解放本身并不就是人的解放”[11]180,“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他的心脏是无产阶级”[11]214。马克思所强调的“人的解放”是现实的人的解放,即人民的解放。在全人类解放的实践中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价值取向,无论是“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5]61,还是“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7]66都是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生动写照,并指出了实现人民性的现实路径。马克思在“世界历史”理论中提出了“自由人的联合体”。他指出,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过程是全面发展的个人形成的过程,是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的过程,即“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3]541;“而各个人的世界历史性的存在,也就是与世界历史直接相联系的各个人的存在”[5]87。也就是说,没有世界历史的形成,就不可能有个人的真正解放;没有个人的真正解放,人类解放就失去了意义。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全人类解放”是实现“每个人的发展”,是全社会中每一个个体的解放。因此,马克思主义体现在全人类解放上的人民性,是社会处于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这种联合体使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得以解决,使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回归到人自身,从而使个人获得真正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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