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属国有文艺院团管理运营与创新发展探究
2022-02-04孙其媛
孙其媛
(辽宁省文化演艺集团(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辽宁沈阳 110167)
辽宁现有四家省属国有文艺院团,辽宁人民艺术剧院(辽宁儿童艺术剧院)、辽宁歌剧院(辽宁交响乐团)、辽宁芭蕾舞团和辽宁歌舞团(辽宁民族乐团),均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隶属于辽宁省文化演艺集团(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四家院团是延安鲁艺在解放战争期间转战东北留下的文艺院团,有着悠久的革命历史和光荣传统,是鲁艺精神和红色基因的主要传承者,在国内外舞台艺术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改革开放以来,四家院团一直处于不断改革和变化状态,在几次文化体制改革中都首当其冲,起起落落,成效不一。
经过多年的发展,在新时代、新思想的影响下,辽宁省属国有文艺院团的管理体制与事业发展也凸显了一些问题。由于国家对国有、省直文艺院团的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没有明确的系统化要求,现有相关政策缺乏持续性、稳定性,文艺院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各院团普遍存在演员编制缺乏及年龄结构偏大的问题,辽宁省属国有文艺院团十多年未引进编制内人员,目前主要骨干演员和业务人员均为聘用制,存在较大的不稳定因素,人员流动性大。因资金紧张、编制压缩等原因,各院团的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乏力,无力建立实施系统培养人才、留住人才、挖掘人才的体系。
国有文艺院团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中坚力量,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力量。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对照新时期文艺工作的使命任务,结合辽宁省文艺事业发展实际和“十四五”规划要求,辽宁省属国有文艺院团应该不断探索管理运营的新方式、新方法,在思考与实践中探究创新发展之路。
一、以内生动力增强院团改革硬实力
辽宁省属国有文艺院团是保留事业单位属性的院团,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要突出和强化公益属性,通过开展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重点考核创作、演出和艺术普及等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转化利用。同时,要通过激发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院团改革硬实力,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建立健全省属国有文艺院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设立文艺作品的审查机制、督查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严格规范艺术生产流程,做到宏观指导,逐级管控。实行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强化民主管理,依靠并调动职工的力量实现事业的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属性,逐步完善对省属国有文艺院团的财政支持体系;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属性,比照公益文化事业单位,规范人员配置、工资、保险待遇等;完善同工同酬同待遇的收入分配政策。
二、探索建立全链条艺术创作生产体系
遵循艺术发展规律。艺术作品的表现形式可以不断创新,但是艺术发展规律不能打破,应始终循序。作为国有文艺院团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加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作为重点任务,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以创作规划为先导,建立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和内部考核机制,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自觉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进行文艺创作。面临文艺院团改革的新形势,辽宁省属国有文艺院团围绕重大主题和重要时间节点,不断推出优秀舞台艺术作品。近年来,创排了具有影响力的话剧《北上》、舞剧《铁人》、歌剧《逐月》、舞蹈诗《月颂》等10余部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打造了“辽宁省新年音乐会”“辽宁省新春民族音乐会”等品牌项目。各院团储备话剧、歌剧、芭蕾舞剧、音乐会等各类剧(节)目50余部,经过短期恢复时间,即可在舞台上呈现,基本实现了文艺创作生产精品化批量化。
推动文艺作品攀向“高峰”。一是召开舞台艺术创作研讨会,组织省内重点剧作家与各院团负责同志围绕近几年的重大时间节点就如何选题、当前辽宁舞台艺术面临的重大问题、辽宁编剧队伍建设、后备力量培养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二是做大做强辽宁剧院联盟,以辽宁大剧院、中华剧场为核心,整合剧院(场)资源,推进剧院(场)资源整体运营与开发,开展演艺文化活动的策划与市场营销,构建联盟票务平台,实现网上订票、网上付款、网上选座,促进优秀剧(节)目演出推广。三是打组合拳,采用新业态方式加强剧目宣传推广。通过艺术培训中心积极开拓芭蕾培训市场,以辽宁为阵地,面向全国展开芭蕾教师资格培训;通过文创产品研发中心加强与文艺院团的合作,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文创产品开发、第三产业拓展等工作。
三、明确省属国有文艺院团功能定位
做强区域优势艺术门类。省属国有文艺院团牢记自身的职责使命,明确自身的功能定位,充分挖掘我省地方特色资源,做强话剧、中国歌剧、芭蕾舞剧、民族舞剧、儿童剧、交响乐、民族器乐、流行音乐、民族声乐、杂技等我省优势艺术门类,成为本区域舞台艺术创作生产的引领者和推动者。
承担国家和我省重大主题创作演出任务。根据重大时间节点,按照国家和省级宣传部门的创作指导意见,省属国有文艺院团组织谋划重大主题创作内容,承担我省的重大主题创作演出任务。2021年,聚焦建党百年主题,精心策划推出了话剧《北上》、舞剧《铁人》,复排演出了话剧《干字碑》、歌剧《苍原》、芭蕾舞剧《八女投江》等经典作品,这些作品代表了辽宁省舞台艺术的最高水平,在省内外的演出均引发了当地观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落实以演出为中心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促进剧目生产表演的有效机制,辽宁省文化演艺集团设立了艺术生产决策咨询委员会,为文艺院团剧目创作从策划立项、人才资源协调、排演跟踪指导、宣传推广到意识形态审核等,提供全方位有力支持。文艺院团可建立艺术生产委员会或者设立艺术总监岗位(由院团主要负责人兼任),加强剧目生产选题论证评估。为适应不同演出条件,满足不同观演人群需要,建立剧目演出版本多样化机制,推出优秀剧目演出的经典版、驻场版、巡演版。利用辽宁人民艺术剧院影视剧中心职能,加强舞台剧目生产和影视剧生产的衔接融合,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建立纵向业务指导体系。发挥省属国有文艺院团的硬件优势、业务优势和人才力量,开展与基层文艺院团的结对子工程,通过采取“大师工作室”“舞台艺术共建共享”等形式,加强对基层文艺院团的业务指导和队伍培训,吸纳优秀的基层文艺骨干参与大型剧目的创作和演出,或者以项目制的方式与基层文艺院团开展合作。
四、加强剧本扶持和编剧人才培养
制定优秀原创剧本扶持计划。重点加大对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青少年题材、军事题材等剧本创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剧本创作中长期规划,可以考虑设立艺术创作基金,重点资助剧本、编导、作曲等原创性、基础性环节和优秀创作人才。建立省属国有文艺院团剧本采用奖励机制,激发创作热情,推动良性竞争。
设立剧目创作中心。充分发挥省属国有文艺院团和辽宁省文化艺术研究院的艺术创作职能,统筹资源优势、人员优势,设立全省剧目创作中心和各院团剧目创作室,并争取专项资金扶持剧本创作,提升艺术生产单位自身创作生产能力。设立重点剧本攻关机制,对于重点剧本,探索开展签约创作、招标创作、跨地跨界联手创作和联合攻关创作等机制。
建立全省编剧人才培养机制。依托我省文艺创作资源,定期开展全省编剧创作人员培训班,对重点编剧人才制定专项培养计划。2021年,辽宁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承担了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主要开展工业题材戏剧创作人才培养。通过总结辽宁工业题材戏剧创作经验,利用辽宁工业大省优势,全方位、多层面、高标准着力培养新时代高水平创作人才队伍。
五、“双轮驱动”效应带动文艺院团发展
省属国有文艺院团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建立健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艺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引导国有文艺院团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艺术普及活动,推动优质文艺资源进校园、进乡村、进军营、进社区、进厂矿。近几年,辽宁省属国有文艺院团开展公益惠民演出活动近千场,特别针对“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文艺院团精心选取符合校园文化生活的艺术作品,注重活动的集体性、参与性、互动性,力争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
按照党中央关于讲好中国故事、传递中国精神的总体要求,加大中华文化走出去项目支持力度,辽宁省属国有文艺院团积极走出去,不断开拓国际演出市场,近几年先后到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开展文化交流演出并洽谈交流合作项目。《花木兰》作为中宣部“文化走出去”重点项目赴美加国际巡演,同时纳入纽约“中国日”庆祝活动,以“芭蕾+文创”的方式深受好评,加拿大总理专门发来贺信。辽宁歌剧院(辽宁交响乐团)参加中国驻埃及大使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在开罗歌剧院和亚历山大达尔维什剧场举办了两场交响音乐会,将辽宁的文艺品牌推向国际舞台。
科学合理布局剧场供应。随着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需求的日益增加,特别是对高雅艺术的渴求,越来越多的民众喜欢走进剧院观看演出,因此科学合理布局剧场供应变得尤为重要。目前,辽宁省级的专业剧场较少,特别缺乏专业的多功能交响音乐厅,建议建立辽宁省多功能交响音乐厅,实现交响乐演出和排练功能于一体,解决缺少能够常态化演出交响乐的现状,提高交响乐专业舞台演出设施水准。探索剧场建设、运营、管理的科学模式,研究制定剧场运营管理规范,继续实施“剧院联盟”战略,做大做强辽宁剧院联盟。
利用社会资源为院团发展提供支持。联合省内其他文化底蕴厚重且适合发展旅游演艺的重要景区,打造特色驻场演出和实景演出项目。协调制定实施鼓励和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和投入国有艺术院团艺术生产政策;制定实施鼓励企业将经营收入投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支持政策;落实企业投入文化事业减免税收政策等。通过内外共同发力,共同借力,推动辽宁省的文艺事业蓬勃发展。
六、建立健全人才奖励激励机制
建立演职员综合考评体系。实施项目制管理模式,以项目带队伍,加强事业激励。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设立绩效工资项目,突出差异化和工作实绩,对演出数量和质量进行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演员的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等挂钩。建议加大省级文艺类荣誉激励机制,增设比赛和获奖比例,通过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方式,激发文艺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荣誉感。
实施文化艺术骨干培养工程。坚持“开门培养人才”的方针,制定各艺术门类业务骨干培养计划和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利用省属国有文艺院团附属艺术学校优势,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国内外知名大师来沈授课,委派优秀人才到省外国外学习交流,参与国内外比赛,创造机会与国际知名院团、专业院校进行交流与合作,形成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的良性循环人才培养模式。
建立优秀人才引进机制。按照艺术生产规律,科学核定文艺院团专业队伍编制数量,通过增编、聘用编外用工等方式,保证院团演出队伍的人员需求;建立编外用工专项资金,争取推进编外人员“同工同酬同待遇”。通过高校选拔、社会推荐等多种渠道引进文艺人才,扩大人才储备范围;对高层次人才、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或紧缺急需人才探索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方式。建立文艺人才交流转岗机制,对文艺院团的特殊工种实行转岗调配机制,最大程度提高人才的作用发挥,为特殊工种人才发展做好职业规划。
围绕辽宁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辽宁省属国有文艺院团要扎实做好改革的“后半篇文章”,遵循艺术创作规律,努力打造“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良性循环模式,更好地履行文化使命,助力辽宁文化强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