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罗斯》中正义主题的再审视
2022-02-03刘清华
刘清华
摘 要:继《鸽灾》和《圆屋》书写印第安人无辜受害却无法实现正义的悲惨境况后,路易丝·厄德里克在“正义三部曲”的收官之作——《拉罗斯》中再次审视正义主题。《拉罗斯》围绕一起印第安保留地边界附近的误杀案,陆续给出司法正义、天主教教义和修复式正义三种正义形式。误杀案的处理过程表明,前两种正义形式收效甚微,卷入误杀案的两家人始终背负着沉重的心理负担;而最后一种正义形式成功协助两家人一同处理误杀案,化解矛盾,彼此关爱,实现正义。厄德里克一方面聚焦两家人如何实现正义,另一方面还深层次思考种族问题。两家人分别具有印第安人和白人血统,象征了印、白两个种族。厄德里克巧妙安排两家人历经波折后实现正义,表明她殷切期盼两个种族冰释前嫌,实现种族融合。
关键词:《拉罗斯》 路易丝·厄德里克 修复式正义 种族融合
“正义”一词由来已久,与“公平”“公正”等词义相近。古往今来,思想家们一直热衷于探讨正义。查士丁尼视正义为“给予每个人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柏拉图认为正义在于维护等级秩序,“当生意人、辅助者和护国者这三种人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而不相互干扰时,便有了正义”;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学上的善就是‘正义’”。法律在维护正义上至关重要,正义的英文“justice”一词本身就兼指“司法制度,法律制裁”。“伯利克利认为,法律对所有人都同样公平。”穆勒强调法律公正,即“尊重任何人的法定权利”。
然而美国的法律并不能够为所有人维护正义,在美国,“不义之法是可能存在的,这样的法律自然就不能成为正义的终极标准,但它可能会为某些人带来利益,而给另外的人造成不幸”。美国种族多元,正义因种族问题而变得更加复杂。白人来到美洲后,强行给美洲原住民印第安人带去西方法律体制。印第安人与白人产生冲突时需要通過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实现正义。印第安作家路易丝·厄德里克(Louise Erdrich,1954— )关怀印第安人,深耕“正义三部曲”a,即《鸽灾》(The Plague of Doves,2008)、《圆屋》(The Round House,2012)和《拉罗斯》(LaRose,2016),细述与印第安人相关的正义问题。“正义三部曲”围绕三起血腥案件,讲述20世纪初至21世纪初近百年来北达科他州印第安保留地边界附近的故事。《鸽灾》中三名印第安人沦为替罪羊,于1911年被白人无辜绞死,冤屈难伸。白人借助绞刑行使“粗暴的正义”(rough justice)b,非但没有使案件水落石出,还伤及无辜。《圆屋》中印第安女性杰拉尔丁1988年惨遭白人林登强奸,杰拉尔丁一家诉诸法律寻求正义,法庭却将林登无罪释放。绞刑案和强奸案在历史上屡见不鲜,厄德里克借助《鸽灾》和《圆屋》回应历史现实。印第安人遭遇不公,却在20世纪初无法可依,又在20世纪后半叶无法可倚,始终无法实现正义。《拉罗斯》就正义问题展开再审视,厄德里克是否继续书写现实,为印第安人发声,揭示印第安人无法实现正义的惨状,学界对此展开讨论。学者张冬梅在《论厄德里克最新小说〈拉罗斯〉中的修复式正义》一文中从修复式正义(restorative justice)的概念入手,探讨其成效,创新性强,但文章未系统梳理其成效,且第三部分探讨的非正义问题与主题关联较小。库拉普在《从复仇到修复式正义:路易丝·厄德里克的〈鸽灾〉〈圆屋〉和〈拉罗斯〉》(From Revenge to Restorative Justice in Louise Erdrich’s The Plague of Doves,The Round House,and LaRose)一文中解释了修复式正义的概念,但未细述修复式正义在小说中如何实现。本文认为《拉罗斯》中的正义主题有进一步的探讨空间,旨在围绕小说中暗含的三种正义形式,探讨人物对正义形式的抉择以及抉择背后蕴含的深意。
一、收效甚微的司法正义和天主教教义
《拉罗斯》的故事发生于20世纪末21世纪初。1999年,朗德罗·艾恩在保留地边界附近狩猎,误杀了彼得·拉维奇家幼子达斯提,使他一家变得支离破碎。如何处理误杀案,实现正义成为小说焦点。小说中先后出现了三种解决方案:司法正义、天主教教义和修复式正义。三种方案各有不同,在实现正义上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案发后,当地部落警察前来调查,朗德罗最终获释。受害方拉维奇一家接受了这一结果,未向法庭提出申诉,误杀案因此结案,两家人通过法律实现了司法正义。然而印第安人所期许的正义并不等同于司法正义,他们对司法正义困惑不已。在厄德里克的短篇小说《地磅》(Scales)中,印第安人盖瑞与白人斗殴时重伤白人,法庭判盖瑞三年有期徒刑。盖瑞服刑期间认为自己已经弥补过错,遂多次越狱,他“信仰正义,而不是法律”。杰拉尔丁的丈夫库茨法官一语道破印第安人在司法正义的天平上处境艰难,他称“上法庭的人好比揪着狼耳朵”,揪住不放只会身心俱疲,而一旦放手又会遭狼反咬。印第安人深陷司法正义的囹圄,只因保留地边界附近司法管辖权如迷宫般复杂。美国建国之初,美国政府视印第安部落为独立主权国,“印第安国”(Indian Country)享有部落主权(tribal sovereignty),实行自治。厄德里克曾在访谈中称:“印第安的每一个部落都是一个国家,而不是种族。这些国家都有鲜明的法律主体性,在美国文化中有独特的地位。”但美国政府陆续颁布法令侵占部落主权。例如,《重罪法》(Major Crimes Act)于1885年实施,规定重罪案件不再属于部落法庭管辖,而属于联邦法庭;又如,《第280号公法》(Public Law 280)于1953年实施,规定联邦法庭可向州法庭下放部分刑事管辖权,后者因而也有权插手部落事务。保留地上的司法管辖权逐渐由部落法庭一方独有转变成由联邦法庭、州法庭和部落法庭三方共有,依据案件性质(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重罪案件或轻罪案件)、种族身份(施害者和受害者是否为印第安人)、土地性质(联邦土地、州土地、部落土地、个人土地)进行分管,并存在管辖权交叉现象。
不仅如此,保留地边界附近,土地性质常常模糊不清,管辖权问题因而更加错综复杂。1887年《道斯法》(Dawes Act)实施,土地性质模糊问题加剧。该法将部落土地分割成若干小块,按人头划分给个人,剩余土地归联邦政府所有,部分土地经由联邦政府转让给白人殖民者。该法实施后,印第安人丧失“大约三分之二的土地”,土地性质变得多样。然而,厄德里克透过《圆屋》揭示管辖权的错综复杂后,在《拉罗斯》中反倒不去深究管辖权归属哪一方。从法律角度看,误杀案伤及人命,情节严重,属于重罪案件。施害者朗德罗是印第安人,受害者达斯提是白人。管辖权归联邦法庭或州法庭,依据土地性质进行最终判决。但在朗德罗误杀达斯提之处,“保留地边界若有若无”,土地性质模糊,因而无法确定管辖权。联邦法庭、州法庭在小说中均未出现,而部落警察原本在重罪案件中无权插手,却成为误杀案中与司法正义唯一相关的人员,且仅出现在小说前半部分。《拉罗斯》由此与现实形成张力,弱化了司法正义,突显其他正义的形式。
司法正义业已实现,但朗德罗并不满足,获释后找寻其他方式处理自己酿成的大祸。他误杀达斯提,却免受牢狱之灾,获得人身自由,本该是整场案件中的最大赢家,但他未从司法正义中得到解脱。他获得肉体自由,但心理负担沉重。他信仰天主教,获释后径直和妻子艾玛琳前往当地天主教教堂向神父特拉维斯告解,受害者诺拉也同样前往天主教教堂请求神父开导,天主教教义因而成为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实现正义的形式。但是,施害者和受害者通过天主教教义仅仅得到略微释怀。天主教作为基督教分支,是天主教教徒的精神支柱,“为个人、社会生活和自然提供道义和实践解释,从而使教徒感到内心安定”。神父肩负神职,是“上帝在人世间的代表”,他们管理教堂教务,主持宗教活动,向教众传达教义,倾听教众告解。例如,《鸽灾》中神父卡西迪虔诚信教,认真履行教职,为天主教教义辩护,督促民众去教堂忏悔,拯救他们的灵魂,然而《拉罗斯》中的神父形象发生了变化。
与卡西迪不同,神父特拉维斯已经长期不布道。他厭倦为别人祷告,所思所想时而“与《马太福音》相悖”。他常常身穿便服,还开设跆拳道培训班。他身处20世纪末21世纪初,跳出了神学的条条框框,具有强烈的现代意识。他与其说是神职人员,不如说是普通人,艾玛琳发现他“不过是个平常人”。他为情所困,苦苦暗恋艾玛琳,而天主教教义中的禁欲主义又迫使他压抑内心。特拉维斯需要在上帝和爱情面前做出抉择,灵魂与肉体不断博弈,后者最终获胜。他向情欲妥协,与艾玛琳结合,彻底成为人。特拉维斯由神转变成人并非偶然,而是蕴含深层的社会原因。在担任神父一职前,特拉维斯是海军陆战队员,“经历了美国驻黎巴嫩大使馆的恐怖袭击,同时还是1983年贝鲁特兵营爆炸案的幸存者”。接连两次爆炸事件在历史上真实存在,伤亡惨重。在恐怖袭击中,罹难人数共计六十余人,贝鲁特兵营爆炸案更是造成241名美国士兵丧生,当中有220名是海军陆战队员。特拉维斯在一年内两次亲历战场,九死一生,影响了他的身心发展。战后,他伤痕累累,“疤痕不仅留在皮肤表面,也烙在内心深处”。他整日心事重重,时常想起作战场面,血肉横飞,相互厮杀,即便转行从事神职工作也于事无补,战争创伤难以弥合,宗教观念开始动摇。“20世纪是战争的世纪,伤亡惨重的大型军事战争次数远多于前两个世纪。”接连不断的炮火打破了宗教教义维系的安定感,击碎了宗教道德观念。上帝无处可寻,不再关心人间疾苦。特拉维斯因战争阳痿,生理缺陷象征了天主教难以延续。神父特拉维斯并非个例,在保留地,“神父们都是像风似的来了又走了”。天主教在保留地传播受阻,两家人试图通过天主教教义获得精神解脱,实现内心的正义,必定无功而返。
二、效果显著的修复式正义
朗德罗信仰天主教,同时也拥护部落传统。他未能通过司法正义和天主教教义实现正义后,最终求助于印第安人古老的正义形式。印第安人虽未对正义进行系统论述,却早在白人侵占美洲前,就拥有独特的正义形式维护部落稳定。《圆屋》中,乔目睹母亲杰拉尔丁无法依法维权后,最终枪杀强奸犯林登。乔采取枪杀行动,一则为母亲讨公道,二则为实现古老的温迪哥正义(wiindigoo justice)c。林登是食人魔温迪哥,贪得无厌,远不止伤害杰拉尔丁一人。库茨法官深知林登仇恨印第安人,会因侥幸逃脱法律制裁最终吞噬他们一家三口,进而吞噬整个印第安民族。他不由悲叹道,林登会“吃掉我们”。林登威胁了印第安民族的安危,而只有“杀死温迪哥”才能了却后患。乔枪杀林登符合温迪哥正义的规定,满足了保障印第安民族安定的需要。与乔相同,朗德罗也选择了印第安传统的正义形式。他与妻子一起举行印第安传统仪式,在通灵状态中与印第安祖先交流。他听从祖先指点,带着小儿子拉罗斯来到拉维奇家门前,称“以后我们的儿子就是你们的儿子了”,计划与拉维奇一家合养拉罗斯。合养方案以现实为依托,厄德里克在小说的致谢部分说到了合养方案的真实性。她曾听母亲“提及一家奥吉布瓦人d,这家人将自己的孩子送给饱受丧子之痛的夫妻收养,这一现代行为与古老的正义形式遥相呼应”。印第安人依据自身“知识、传统和价值观,创造形式和过程修复自己”,实现修复式正义。
修复式正义是印第安传统中的正义形式,强调整体观,即“接连联系起牵涉到问题或冲突中的每个个体,使他们关注同一中心。圆圈的中心代表有待解决的根本问题,从而为个人和社区带来和平与和谐”。“修复式原则指修补过程,修复原先破碎的个人和社区关系。”修复式正义在当代得到发展,而它“根植于本土裔人的实践”。学者泽尔(Howard Zehr,1944— )是修复式正义理论的先行者,强调受害者与施害者要一起参与案件的解决过程,寻找解决方案,最终达成和解,恢复正常生活。泽尔还指出司法正义存在不足。司法正义依靠司法部门,对施害者实施法律制裁,旨在恢复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但可能会“加深社会创伤和冲突”。当事人“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性事件时常常不知所措。案件反复以幻境及其他形式入侵他们,而他们对此难以把控”。误杀案尽管已走完法定程序,却无法让两家人走出伤痛,两个家庭内部以及两个家庭之间均出现裂痕:两对父母沉浸在悲痛中,忽视与家人的沟通,家庭成员对爱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相继出现隔阂。达斯提的母亲诺拉已无生育能力,丧子之痛强烈,心“像沉重的铅锤”。她难以做个好母亲、好妻子,常常对女儿拳脚相加,并疏远丈夫彼得,“心里对彼得积怨已深”。朗德罗与妻子艾玛琳日渐疏远,以致艾玛琳一度在感情上背叛朗德罗,在婚外寻找慰藉,与神父特拉维斯通奸。相比之下,修复式正义对司法正义进行了有效补充,不仅致力于维护社会稳定,还旨在修复案件造成的创伤。除司法部门和施害者外,修复式正义还使社区和受害者参与案件的解决过程,增进多方协商参与,在冰冷威严的司法正义中注入了人情与温暖。
《拉罗斯》中,两家人通过印第安传统中的修复式正义,修复了因案件而生的裂痕。拉维奇一家接受了合养方案,愿意抚养拉罗斯。拉罗斯频繁往返于两个家庭,在修复裂痕、实现正义上至关重要。他给两家人带来关爱,缓和了紧张的家庭内部关系。关爱在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亚里士多德强调“友爱”(philia),认为“与公正相比,立法者更重视友爱”,他所指的友爱囊括了无血缘关系的朋友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城邦公民之间的相互关爱与互帮互助。他将友爱由高到低划分为三个层次:美善的友爱、快乐的友爱、有用的友爱。美善的友爱以美德为基础,即无私地希望对方好;快乐的友爱以双方使彼此愉悦为前提;而有用的友爱建立在对方能为己所用上。拉罗斯带给两家人的是美善的友爱,是最高层次的友爱。他毫无私心地关怀两家人,“为了朋友自身而希望朋友为善”。受害者拉维奇一家因喜爱拉罗斯而热情地重新投入生活中。诺拉的变化最为显著,她给拉罗斯讲故事,做蛋糕,而拉罗斯完全配合,从而填补了她心灵上的空缺。拉罗斯来自药剂师家族,生来就能够拯救他人。他能够与灵界沟通,连接生与死。他与丧生的达斯提一同玩游戏,诺拉因而觉得豁然开朗,以为达斯提未曾离去,因此彻底打消自杀的念头。她感叹道,合养方案“真是创造了奇迹,我确实好多了”。拉罗斯关爱他人,还激发他们相互关爱。诺拉与女儿玛吉之间原本关系僵化,但两人都得到拉罗斯的关怀,并向彼此传递关爱。玛吉及时阻止诺拉自缢身亡,而诺拉感受到玛吉的爱护,自责不已,两人关系最终缓和。拉罗斯天性善良,天生是救星。神父特拉维斯有一次与艾玛琳交谈时,“看着她戴风帽的样子,不禁联想到画里的圣母马利亚”。的确,艾玛琳身上散发着圣母马利亚的身影,二人都无私地将亲生骨肉献给他人。作为“圣母”艾玛琳之子,拉罗斯也和耶稣一样拯救他人。两家人重新投身生活后,拉罗斯毫发无损,反倒一同融入社区生活。
拉罗斯还阻断了两个家庭之间粗暴的正义。《鸽灾》中,白人以实现正义之名绞死印第安人,而这种粗暴的正义同样在《拉罗斯》中若隐若现。诺拉、玛吉、彼得三人都一度欲走上复仇之路。误杀案激起了复仇心理,“内疚、羞愧、无厘头的愤怒、歇斯底里的暴怒尽管不为外界所知,却暗含在破坏性行为当中”。诺拉复仇心理强烈,想让朗德罗血债血偿;玛吉指责朗德罗杀害达斯提,以为“两家的恩怨要整套复仇行动才能解决”。但母女二人都不忍心见拉罗斯失去父亲,遂打消复仇念头。彼得怀恨在心,在他人引诱e下立即采取复仇行动,朝甘愿以命抵命的朗德罗扣动扳机。朗德罗本会命丧黄泉,他的家庭的完整性会遭到破坏,但拉罗斯阻止了这场悲剧。在防止诺拉自杀的过程中,拉罗斯清除了家中的危险物品,包括枪支中的子弹。彼得手握未装子弹的枪支朝朗德罗扣动扳机,既实现了他期盼已久的复仇心愿,又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他杀死了朗德罗,但其实什么也没发生。”拉罗斯因而“救了他的两个父亲”,生父朗德罗免于一死,养父彼得免于因故意杀人罪而被判刑,一并避免或因判刑而造成的创伤。在故事结尾,受害者、施害者、印第安祖先齐聚一堂,两家人化解了恩怨,重回社区,误杀案造成的创伤得到修复,修复式正义得以实现。
三、种族间的正义主题
修复式正义并非停留在家庭层面,而是含有种族层面的指涉。艾恩一家是印第安人,而拉维奇一家具有较多白人血统:彼得具有俄国和德国血统,诺拉“近乎白种人”。两家人血统不同,代表了印、白两个种族。误杀案既是一桩横在两家人之间的血案,又象征着印、白两个种族之间的矛盾。在《鸽灾》和《圆屋》中,印第安人和白人形象单一,前者通常为受害者,而后者为施害者,由此控诉历史上白人不公正地对待印第安人。《拉罗斯》则颠覆了前两部小说中印、白两个种族的形象,印第安人通常以受害者形象出场,如今却成为悲剧的起点,白人反倒是主要受害者。绞刑案和强奸案基于现实,而误杀案侧重虚构,它纯属意外,由此减少批判色彩。两个种族历经意外悲剧后,逐渐化解仇恨,悄然建立起一种新型关系。
在修复式正义的推动下,以兩家人为代表的两个种族一同寻找补救措施,力求实现正义。团结协作取代了冤冤相报,双方对待彼此的态度发生改观。就印第安人而言,他们由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融入白人文化,这从历代拉罗斯的经历中可管窥一二。拉罗斯家族中每一代都有拉罗斯,由两家人合养的拉罗斯已是第五代。前四代拉罗斯与白人处于对抗状态,第五代拉罗斯在与白人交流的过程中显现出变化。第一代拉罗斯相继被白人武力征服和文化同化。她年幼时家境贫寒,被家人卖至贸易站的白人麦金农手中,后被麦金农强奸,沦为性奴隶。她仓皇出逃后,麦金农穷追不舍。第一代拉罗斯的不幸遭遇影射了历史上白人侵犯印第安人并试图对他们赶尽杀绝的场景。她最终摆脱麦金农,却难逃白人的掌控。她的丈夫白人沃尔弗雷德协助她逃离后,却在精神层面控制她。事实上,沃尔弗雷德对她存在“他者”的想象,同时将她理想化和妖魔化。一方面,他觉得她“美得不容亵渎”,急于给她命名,给“他者”下定义,种族优越感突显;另一方面,他视她为野蛮人,并送她去寄宿学校学习白人文化。当发现她的领悟能力很强时,他感叹道:“她算得上是野蛮人里很聪明的了。”沃尔弗雷德深感种族优越,企图同化她,这与现实相符。印第安委员会(Board of Indian Commissioners)主席盖茨(Merrill Gates,1848—1922)曾公开声称要通过寄宿学校征服印第安人:“我们将征服野蛮,不过要挨个征服每一位男人、女人和儿童,从而真正实现文明。我们将派出一批常备老师传道授业,勤于培训并关爱印第安人,这样一来,印第安人一定会屈服。”寄宿学校阻隔了第一代拉罗斯与印第安传统文化之间的联系,没收了她身上带有印第安传统文化印记的物品,包括具有神圣性和魔力色彩的鼓。第一代拉罗斯曾借助鼓救下丈夫沃尔弗雷德的性命,鼓还能够“提醒奥吉布瓦人留意自身身份”。第一代拉罗斯失去鼓后,逐渐忘却印第安人身份,“变成一个白种女人”。更为可悲的是,白人对第一代拉罗斯的“他者”想象延续至她去世,他们盗走她的遗骸,当作标本放置在博物馆展览。
第二代至第四代拉罗斯也陆续在寄宿学校被动学习白人文化。第五代拉罗斯在被强行送至白人群体学习白人文化时,经历了由被动接受到主动融入的转变。第五代拉罗斯如祭品般由家人献给白人拉维奇一家。起初,他很想家,几次找妈妈。他思念原生家庭,是寄宿学校学生的缩影。他们被剥夺学习传统文化的权利,渴望回归传统。诺拉与玛吉母女二人充当了寄宿学校老师的角色。诺拉企图斩断第五代拉罗斯与原生家庭的来往,强行使他脱离印第安文化元素。她教授他白人文化,“一本接一本地给拉罗斯念书”,还让他喊自己妈妈。玛吉协助诺拉同化第五代拉罗斯,她反复告诉他出现在自己家中的原因,并以帮助诺拉走出伤痛为由,让他完全服从诺拉的安排。对于母女二人的建议,第五代拉罗斯尽管悉数照做,但并非唯唯诺诺。他之所以接受白人文化,并不只是为顺从外界,更多的是遵从内心。在寄养于拉维奇家期间,他曾有机会回到原生家庭,即回归印第安传统文化,但他已不是当初任由家人送走的拉罗斯,他意识到自己肩负修复拉维奇一家创伤的责任,便主动要求回到拉维奇家。他说:“我得回去……我需要回达斯提家。”第五代拉罗斯最终自如地穿梭于印、白两个家庭,同属于两家人,而印、白两个种族也显现出相互交流、相互包容的可能性。两家人想彻底拥有他的念头均告失败,他已无法孤立于任何一种文化中。拉罗斯的英文“LaRose”有玫瑰花之义,花儿娇柔脆弱,这个名字本身似乎已经暗示出后代拉罗斯受白人支配的悲惨命运。第一代拉罗斯颇反感自己的名字,认为自己不该被称作花儿;第二代至第四代拉罗斯也果真同她们的母亲一样,成了柔弱、受白人摧残的女性之花。而厄德里克在塑造第五代拉罗斯时,巧妙地转换了拉罗斯的性别,塑造了一朵男性之花。朗德罗称第五代拉罗斯为“小小男子汉”,第五代拉罗斯的形象中因而注入了男性气概,刚毅坚忍,他在两个家庭中所发挥的作用也正体现了这一点。他具有阳刚之气,又代表印第安传统文化,暗示了印第安人及其文化不再柔弱,任人摆布,而是能够从容主动地与白人及其文化进行沟通交流。
第五代拉罗斯不但主动融入白人文化,还向白人播撒了印第安传统文化的种子,他将印第安社区中的友爱带至白人群体。青年时期的朗德罗曾在逃学途中躲进一位白人老妪家,从而得知白人冰冷的母子关系。老人常年独居,是一位“空巢老人”。她的儿子回家时驾驶大型皮卡,火急火燎,称自己事务繁忙。他脾气暴躁,凶狠地数落母亲,要求母亲保重身体,生怕她身体垮下需要他照顾,朗德罗觉得这“完全颠覆了母子间的辈分和礼教”。拉维奇一家早在误杀案发生前就矛盾重重,他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却毫无生活气息,诺拉会因家里乱作一团而大发脾气。误杀案发生后,彼得也并未完全沉浸于丧子的悲痛中,他手头有更现实的问题亟须解决。他背负大量税款和信用卡的高额利息,丧子即便悲痛,也丝毫不能抵挡他对债务的担忧。他幻想着一切都可以在新纪元里销毁,“信用卡公司消失,银行体系瘫痪,一切都将回到金条交易的时代。到那时,没有电话、电视、能源公司,也没有全自动汽车……加油站、航空运输、卫星统统都没有了”。
老婦人一家和拉维奇一家都极具代表性,家庭成员间的疏离感、秩序、计划、高额税款成了现代生活的底色,而这与现代性进程息息相关,即“大约17世纪以来出现在欧洲的社会生活和组织形式”,后在全球范围内普及。进入20世纪后,现代性进程加快,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时间从空间中抽离出来,通过钟表进行记录,被切割成过去、现在、未来三个时段,劳动分工和生产率取代了自由闲暇及传统的欢庆活动。人们像诺拉一样注重计划,奉秩序为圭臬,从而提高效率,创造更多收益。老太太的儿子意图牢牢抓住时间,“个体日益被卷入媒介、组织、机构中,产生现代的疏离感”。现代性“注重变化和创新,同时也带来焦虑、不稳定……冲突、危机”。彼得所希冀消失的也是现代性的产物,他与银行订立信贷关系,而信托是现金在现代的衍生物,是“现代性机制的根本”。彼得需要守住信用,按时归还信用卡上的债务。彼得的愿望只是空想,新纪元到来后,现代性进程不仅没有消失,反倒加快步伐,加剧精神危机。而第五代拉罗斯通过印第安传统文化,给两家人带去了温暖,加强了两家人之间的联系,为急剧发展的现代性进程增添了传统的颜料。
白人在实现修复式正义上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向印第安人敞开了理解的大门。最为明显的是彼得,他改变了对印第安传统文化的看法。彼得一开始对“传统的东西没什么兴趣”,当朗德罗首次将第五代拉罗斯领至家门,提出合养策略时,彼得感到惊讶,并多次拒绝合养,但他最终打开家门,迎接第五代拉罗斯的到来;当女儿玛吉请求去保留地学校上学时,他起初满心犹豫,但最终同意;当诺拉想要完全占有第五代拉罗斯时,他却提出“两家应该一起照顾他”,从而使第五代拉罗斯得以紧密联系印第安传统文化。彼得由此接受了印第安传统文化,是白人中的拉罗斯,主动迈出了与印第安人交流的一步。除彼得外,盗走第一代拉罗斯遗骸一事最终有了着落,白人政府承诺调查此事,以此弥补历史的伤痛。印第安人和白人积极向彼此靠近,印、白两个种族之间的关系出现转机。
四、结语
《拉罗斯》解决了《鸽灾》和《圆屋》中印第安人无法实现正义的难题,考察了实现正义的三种可能路径。司法正义从惩罚施害者、赔偿受害者入手解决案件,是当代运用最为广泛的正义形式,但它并非完美无瑕,忽略了当事人内心可能经受的创伤。天主教教义注重心灵救赎,抚平创伤,然而,20世纪的一系列大规模战争摧毁了天主教教义的根基,使它在印第安保留地难以延续。因此,误杀案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受害者无法摆脱内心重负,难以正常生活。修复式正义加强了施害者与受害者之间的联系,使双方共同面对和解决冲突,通过相互关爱,最终得到治愈,恢复正常生活,是最理想的正义形式。厄德里克描写两家人成功走出创伤,回归社区生活,彰显了印第安传统正义形式的有效性,为案件处理提供了思路。厄德里克关注印、白个两种族之间的关系,她笔下的两家人充当了印、白两个种族的代言人。两家人最终和解表明两个种族之间的历史伤痛有化解的可能,印、白两个种族一同修复创伤,融合成了大势所趋。
a 学者西玛·库拉普(Seema Kurup)在《从复仇到修复式正义:路易丝·厄德里克的〈鸽灾〉〈圆屋〉和〈拉罗斯〉》(From Revenge to Restorative Justice in Louise Erdrich’s The Plague of Doves,The Round House,and LaRose)一文中,将这三本小说统称为“正义三部曲”(Justice Trilogy)。参见Kurup,Seema. From Revenge to Restorative Justice in Louise Erdrich’s The Plague of Doves,The Round House,and LaRose[A]. American Revenge Narratives [C]. Kyle Wiggins Ed. New York:Springer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AG,2018:100.
b 以法律之外的途径解决案件冲突,往往招致不公。
c 在印第安神话中,温迪哥常出没于极寒、饥荒等恶劣环境中,破坏社区秩序,伤害社区成员。它形态多样,可能是人,也可能是动物。温迪哥食量惊人,难以满足,当食物不够时,温迪哥就会吃人,对付温迪哥的方式就是将它杀死。
d 印第安人的一个分支,又名齐佩瓦人(Chippewa)。
e 罗密欧搅局是彼得采取枪杀行动的导火索。罗密欧是朗德罗的同学,他的初恋艾玛琳却嫁给了朗德罗;他自己还曾为搭救朗德罗落得终身残疾,于是他对朗德罗怀恨在心,企图报复。朗德罗误杀达斯提一案给罗密欧带来契机,他四处收集证据,编凑达斯提的死因。他告诉彼得,达斯提并非死于枪杀,而是因他从树枝上掉下后,朗德罗未及时医治他才死的,由此激起了彼得内心的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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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劉清华,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编 辑:赵斌 E-mail:mzxs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