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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

2022-02-02谢超男

中国商论 2022年2期
关键词:村镇银行建议措施可持续发展

摘 要:村镇银行在缓解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等矛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文以XT辖内及有关联的村镇银行为样本开展调研,深入分析中小银行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现其发展环境亟待优化、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主发起行的管理边界模糊、市场竞争力不足以及业务系统落后等问题,并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提出针对性地建议。

关键词: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建议措施。

本文索引:谢超男.乡村振兴背景下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J].中国商论,2022(02):-164.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2)01(b)--03

1 村镇银行发展概述

1.1 村镇银行的定义

村镇银行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截至2019年9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1633家,其中中西部占比65.7%,在丰富金融机构体系、助理金融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1.2 村镇银行的特点

一是进入标准和市场定位。现行政策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在乡(镇)成立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村镇银行的服务对象为当地“三农”和小微企业,经营范围限于所在县域,吸收的资金只能投放至当地,明确了村镇银行下沉服务、扎根县域的定位。

二是发起人制度。村镇银行发起人中须有一家商业银行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应要求,单一金融机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5%,单一非金融机构法人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比例不得超过10%,同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发起人制度开辟了用城市金融反哺农村的有效通道,将城市资金、成熟金融产品引入农村。

三是治理结构。村镇银行虽然是由主发起行发起设立,但仍作为独立企业法人運营,遵循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立的框架,保持合理的监督制衡机制和高效的经营管理运作。同时,村镇银行因为规模不大,所以管理结构层次少、扁平化、决策链条短、反应速度较快。

1.3 村镇银行发展方向

村镇银行的改革方向于2018年得到进一步明确。

一是完善投资管理模式,提高村镇银行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水平。已投资一定数量村镇银行且所设村镇银行经营管理服务良好的商业银行,可以新设1家或选择1家已设立的村镇银行作为村镇银行的投资管理行。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受让其主发起人已持有的全部村镇银行股权,可以继续投资设立或者收购村镇银行。

二是优化设立方式,提高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总量小、人口少、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基础薄弱的相关区域,特别是国家级贫困县相对集中的地区和深度贫困地区,可以在省内相邻的多个县中的1个县新设1家或者选择1家已设立的村镇银行作为“多县一行”村镇银行,并在其邻近的县设立支行。在实现村镇银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扩大欠发达地区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提升基础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均等化水平。2020年10月10日,湖南洪江湘农村镇银行正式开业,是湖南省目前唯一的“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

2 中小银行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共性问题:顶层设计存在“三个矛盾”,村镇银行发展环境亟待优化

一是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进行有限管理的现实与风险兜底的监管要求存在矛盾。一方面,村镇银行作为独立法人,经营意识增强,在运营发展中需保持独立地位;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求主发起行在村镇银行的流动性、资本等方面不足时负有补充义务,进行风险兜底。而有限管理无法及时发现和掌握风险苗头,风险兜底的成本较大。

二是村镇银行经营实力不足的现实与加大机构下沉的监管要求存在矛盾。如H村镇银行2019年末账面利润仅290万元,在监管部门多次要求下,该行于2020年1月开设B支行,但B支行日均存款仅维持在1000万元左右,仅为维持“盈亏平衡点”所需日均存款的十分之一,支行实质处于“开一天亏一天”的状态。

三是地方财政补贴难到位的现实与其引进机构时的积极态度存在矛盾。目前,各地政府在引进村镇银行时,多半会承诺给予匹配的财政性存款、选择开设地点和低价划拨土地的优先权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专项资金等优惠条件。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承诺很难完全兑现,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专项资金是农村金融机构成立四年内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获得财政部门按照不超过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一定比例补贴,但Y村镇银行自2017年起向当地政府申请补助,由于地方财政紧张,至今仍未兑现,而四年期一过,补贴资格将自动失效。

2.2 个性问题: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制衡机制较薄弱

一是股东治理驱动力不足,股东大会未形成正确的治理理念,管控作用难以有效发挥。以样本村镇银行为例,各村镇银行的股东大会关注短期利益多过于长期发展,如H村镇银行股东80%以上的诉求均与年度分红相关,又如为短期内美化存贷款、利润等指标,放弃支小定位,与政府性融资平台等大型公司开展业务,造成集中度偏高,风险聚集,以S村镇银行为例,对某行业的两家企业发放贷款合计0.36亿元,因突发事件,致使贷款及利息无法按时归还,影响该行不良率8.96个百分点。二是董事会履职难到位。在样本村镇银行中,董事长均是主发起行派驻兼任,但因村镇银行和主发起行地理位置相距甚远,董事长每月在村镇银行现场办公时间有限,个别董事长一年到村镇银行的次数不到10次,甚至不知晓当地监管部门对村镇银行的监管意见。三是监事会监督机制不健全。村镇银行因人员有限,大部分没有设置专职审计岗位,仅依靠主发起行内审部门的监督审计,无法及时发现实质性风险。四是高管层权力过于集中。个别村镇银行没有遵循必要的分离原则,前中后台分管行领导交叉重合,如某村镇银行的行领导,业务风险一把抓,既做业务又做审批。

2.3 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管理边界模糊,管理内容亟需明确

一方面,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应有的指导缺位。主发起行要对村镇银行提供一定的支持、指导和监督,如利用自身制度建设、信息系统、风险控制、案件防控等方面的优势,指导村镇银行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但实际上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相关支持甚少,如省内农商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采用与农商银行一致的、由省联社统一开发的信贷系统。因主发起行本身即为中小银行机构,与村镇银行的经营范围高度重合,为确保当地农商银行的利益,省联社未对村镇银行完全放开系统权限,并有意识地限制使用,而主发起行仅以自身实力难以支持村镇银行开展系统自主开发。

另一方面,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管辖范围越位。村镇银行在成立初期,部分发起行出于跨地域经营布局,往往将村镇银行视为分支机构,对信贷审批、费用控制等层层把关。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决策链条短的优势,影响了村镇银行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部分村镇银行经营情况好于主发起行,对主发起行的管理存在一定抵触情绪,进一步加深了两者在经营理念上的矛盾。

2.4 市场竞争力不足,社会认可度较低

一是品牌效应难以形成。村镇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社会认知度和品牌影响力不高,市场竞争不占优势;与当地农商银行相比,进入时间短、产品同质性高,目标客户群体几乎一致,在市场份额已较为固化的背景下,村镇银行开拓客户无明显优势。二是渠道建设落后。村镇银行资金实力有限,在手机银行、POS机、ATM等线上服务及电子设备铺设方面明显不足,仅靠物理网点辐射,客户忠诚度不够。三是对于主发起行是农商银行的村镇银行,有的地方监管部门不允许其使用主发起行的Logo、产品,使得本来产品不多的村镇银行业务更为单一。

2.5 现行系统老化落后,不足以支撑业务发展

一是系统建设严重滞后,统计功能需手工实现。个别村镇银行连信贷系统最基础的贷款管理功能都未能实现,如X村镇银行的贷款台账无法通过系统直接导出,需手工补录,工作效率低下,且准确性存疑,风控形同虚设。当地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对其提出整改要求后,2020年下半年该行才将系统开发提上日程。二是受制于体量规模,自主研发难度较大。如S村镇银行2009年通过外包公司开发综合业务系统,当年开发及运维费用合计295.15万元,之后每年运维费用142.71万元,占业务管理费用的十分之一左右。但若依赖于主发起行开发,则多半只能使用主发起行淘汰的老旧系统,系统无法更新,操作流畅度低,甚至无法满足基本业务需求。三是样本村镇银行均未开通征信查询系统,需通过第三方接口或信贷客户自行查询征信信息,严重影响客户服务体验。

3 政策建议

3.1 加强顶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建议监管部门、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等多方联动,加大税收支持,落实涉农贷款补贴等,增强政策的协同性,为村镇银行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区别监管,因村镇银行特殊性,监管部门对村镇银行的监管标准要区别于其他银行,可将其类似于可吸收存款的小贷公司进行管理,放款存贷比、流动性比例等指标监管标准。三是落实相应配套政策,对地方政府承诺扶持地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事项,建立监督机制,督促地方政府将承诺落实到位,增强地方政府公信力。

3.2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治理驱动力

一是强化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稳定股东预期,股东与经营层统一战略发展目标,明确支农支小定位。二是强化“法人”作用,董事长要掌握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定期听取经营发展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对重大事项、风险状况了然于心。三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提升内部审计有效性,及时查找风险管理漏洞,增强内部监督管理有效性。四是建立权责分明、风险隔离的经营层,防止“一言堂”现象。

3.3 主发起行进行合理管控,培育村镇银行自主发展能力

一是主发起行管理职能不缺位。村镇银行主发起行通过履行大股东职责,帮助村镇银行建立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体系,履职重点应落在业务指导和系统支持上。二是主发起行管理责任不越位。主发起行明确定位,充分尊重村鎮银行的独立法人地位,抓住核心,加强技术、人才支持,给予村镇银行在业务发展方面相应自主权,以实现双赢。

3.4 坚持品牌培育,增强核心竞争力

一是注重信誉积累。加大存款保险宣传力度,增强客户认可度。二是做好服务下沉。服务下沉的成本远低于机构下沉,村镇银行要组织力量对当地村民进行走访,及时了解金融需求。在农村地区加大电子银行渠道建设,发挥服务全覆盖对机构全覆盖的部分替代作用。三是创新产品。创新适销对路的产品,改善服务质量,提升品牌知晓度。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注重专业和服务的培训,通过优质的服务弥补硬件上的不足,过硬的专业素质、热情耐心的服务态度赢得客户的认可和信任。

3.5 加快网络建设,加大金融科技应用

一是探索村镇银行协会统一开发系统的可能性。利用村镇银行协会集中力量,立足发展实际、职能定位、市场需求和标准化建设,进行系统的统一开发,加快建立合适的风控系统、报表系统及信贷系统。二是积极探索将金融科技与农村社区生活场景相结合,通过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的方式,提供金融、消费、生活等全方面服务。如与微信合作,开通微信支付等,利用科技解决人员力量薄弱,增强工作效率,更好服务支农支小定位。

参考文献

[1]张岳,周应恒,刘珍珍.村镇银行股权集中度与经营绩效的关系研究[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9,35(12):84-93.

[2]王丽丽.破解村镇银行发展中的痛点和难题[J].当代农村财经,2019(12):52-56.

[3]盛瞳瞳.我国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19.

[4]赤峰市村鎮银行现状及可持续发展研究[D]:呼和浩特:内蒙古财经大学,2019.

Research o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Rural Bank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Xiangtan Central Sub-branch of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Xiangtan, Hunan  411100

XIE Chaonan

Abstract: Rural banks have played an active role in alleviating the problems of low network coverage and insufficient financial supply of bank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rural areas. This study takes the rural banks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XT and related rural banks as samples to conduct research, and deeply analyzes the actual operation of rural banks initiated by small and medium-sized banking institutions. It is found that the development needs to be optimized urgently;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is not perfect; the management boundary of the main sponsoring bank is ambiguous; the market competitiveness is insufficient, and the business system is backward.

Keywords: rural bank;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uggested meas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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