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称构式的界定
2022-02-02杨朝军
杨朝军
河南大学
1. 引言
在对事物的称谓方面,有人称与物称之分。所谓人称,是指叙事以“人”的角度出发,包括人、动物及其局部,从人的视角考察事物的发展变化;所谓物称,则是从事物的角度出发,客观地描述事物发生和发展的过程。在言语表达过程中,英语、汉语倾向于采用不同的方式来编码事物的发展。连淑能(1993: 76-77)认为,“英语较多用物称表达法,让事物以客观的形式呈现出来,而少用人称来叙事;汉语较多从自我出发来叙述客观事物,倾向于描述人及其行为或状态,常常使用人称表达法”。当然,这和语言使用者的习惯有关。按照包惠南(2001)的说法,西方人自出生起就和自然界划清界限,并设想能战胜自然和克服自然,而中国人则更相信“天人合一”(Oneness between man and nature)。在语言使用中,这些人称和物称会以名词短语的形式出现,继而和谓语动词组合起来,表达较为完整的命题。物称也叫非人称,是与人称相对而言的。因此,如果一个非人称的名词短语和一个谓语结构结合,则构成一个非人称构式。但是,现实中的非人称构式非常复杂,本文拟以英语和汉语为例,探讨非人称构式的界定以及未来的研究路向。
2. 文献回顾
关于非人称构式的研究历史可以追溯到100多年前。Sweet(1891: 257)首先注意到,在某些句式中存在句首论元人称和谓语动词的人称后缀不一样的现象,这种现象在很多形态化语言中都大量存在。Van der Gaaf(1904: 2)、Lightfoot(1979: 229)等人也注意到了这种现象,并进一步将非人称构式区分为真实非人称构式和类非人称构式,前者仅指形式代词it做主语的句式,后者指其他形式代词做主语或非主格名词做主语的情形。后来又有很多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例如Elmer(1981)、Fischer & Van der Leek(1983, 1987)、Mitchell(1985)、Denison(1990,1993)、Naya & Couso(1997)、Allen(1995)、Anderson(1997)、Trousdale(2008)等也对非人称构式进行了探讨,认为非人称构式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没有句法主语;2)非主格名词做主语;3)只有形式主语,且谓语动词为第三人称单数。Belvins(2003: 9)单纯从句法的角度讨论非人称构式的概念,认为非人称构式是一个处置主语的过程,这种过程叫作非人称化(impersonalization),在此过程中真正的主语在语言的表层结构中并不显现,但其论旨关系中的及物性作用仍潜伏在句法的深层结构。Siewierska(2008)将非人称构式区分为4类:第一类指主语有所指称,但非确指,即非完全指称(not fully referential)。例如,我们可以说They say it’s snowing in England,这里的they虽然有一定的指称指向,但指称对象模糊,很难确定具体指的是哪些人。第二种主要指主语和谓语在格或者数等方面不一致的情形,此类主语不具备常规的主语特征,这种情形往往出现在形态化较强的语言中。第三种指的是主语并非真正的论元,而是一个纯粹的填充词(place filler),没有真正的语义角色归属,也没有具体的指称对象。例如,在It rains a lot中,it就没有参与到谓语所表征的动作过程之中。第四种指的是主语缺省的情况。导致上述情形出现的主要原因有3个:一是动作的执行者虽然实际参与了动作过程,但在句法形式中没有被明示;二是动作的执行者出于某种考虑而被压制,从而没有出现在主语或主体位置;三是动作的执行者被同时压制且没有被明示(Siewierska 2008:121)。Achard(2012)提出了判断非人称构式的两个条件:一是句子所表征的动作过程的施事被消显,二是该动作过程具有很强的普遍性,即其概念意义对很多相关的可能主体都有解释力。Keenan(1996)根据句子主语的情形将非人称构式分为主语没有指称型(R型)、主语不具备施事型(A型)和主语不是话题型(T型)3种。
3. 主语的非人称性
我们认为,并非所有的语言形式都可以用作句子的主语,因此,用作句子主语的成分一定要具备某种常规的特征。从形式上来看,主语要和句子的谓语保持形态上的一致性,如果形态上不一致,说明其并非句子严格意义上的主语;从指称上来看,既然句子是现实世界的表征,那么,句子的主语就应该有非常明确的指称对象;从语义上来看,句子的主语应该充当一定的语义角色——通常是语义结构中的施事(actor/instigator/agent)角色,即主语应该有施事性(agentivity)。但在非人称构式中,概念化者根据某种语用目的的需要,可能会通过一定的语法手段调节,对主语的各种特征进行调整,主要手段是降级(demote)、压制(suppress)或者是隐藏(hide),因此会造成主语施事性的消显(defocusing),或者被降级为一般的概指(generalized reference),甚至会完全消失不见。
我们可以比较下面两个句子:
(1)a. She moves the table.
b. The table moves.
句子(1a)中的主语具备了主语的常规特征:与谓语在数的形态上保持一致;有明确的所指(一定是某个具体的女性施加了这个动作);是谓语动作的执行者,因此,此处的主语具有施事性。这里的用法是作格用法,即主语She对table实施了一个move的动作。但在句子(1b)中,句子的主语换成了table,正常来讲我们知道桌子不会自己活动,它一定是在某种外力的作用下才可以移动,所以,这里的桌子只是动作过程的媒介(medium),而非动作过程的执行者,更没有施动性可言,这种非作格的用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可以认为是一种非人称构式的用法。可见,从主语的形态和作用来看,句子结构存在一个从人称构式到非人称构式的连续统。
从认知语言学和构式语法的经典理论出发,非人称构式具有以下总体特征:首先,非人称构式从句法形式上来说,在传统句法主语位置的深层结构中会出现我们称之为“非人称标记语”(impersonal marker)的成分,例如IT非人称构式中的主语it,此标记语在意义表达方面具有极大的概括指称性,其指称对象以及意义体现出最大程度的模糊性和非界定性;同时,标记语在句法的表层结构可以出现,亦可以不出现。若不出现,则视为非人称标记语的隐现形式。非人称构式的述谓部分一般用以表示评价、情感、描述、判断和态度等意义,主要是用以建构非人称构式的静态事件情形。其次,从语义层面来讲,非人称构式隐含了不定指的一般概念化者,而且此概念化者常常是被消显的对象或事体。
从这些关于非人称构式的讨论可以看出,学者们基本上还是从已有的语言形态上来判断一个语言序列是否属于非人称构式,虽然这些语言形式——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来说——最终是由其背后的认知图式以及概念化者的交际意向所决定的。总体来说,对非人称构式的鉴别取决于以下几个要素:第一个元素是在认知图式中作为认知参照点的成分是否在语言表征中得以明示。我们知道,并非所有概念化者当前想要表达的事体中的所有元素都会在语言表征中被编码。根据其交际意向,只有概念化者关注的才会显现,否则就会隐现,所以参照点是否显现是判断一个语言形式是否属于非人称构式的第一个要素;第二个要素当然是人称。人是一切实践活动的中心,更是一个被描述的事体编码的执行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语言表达式中连接主语和宾语的谓词是概念化者对事体中不同实体之间关系的识解,因此,显现的主语往往由人称来充当;如果这个人称是实指,则属于人称构式;如果不是实指,则属于非人称构式中的错指代词构式。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是否实指是判断非人称构式的第三个要素。如果显现的主语不是由人称来充当,则其所在的语言形式属于物称的范畴。不过物称虽然不是人称,但是否属于非人称构式还要看其他要素。第四个要素是抽象性。如果语言表征背后所具有的认知图式所提供的参照实体是抽象的,则其在语言表征中与其后的谓词所指向的活动不具有实质的施动关系,因此属于非人称构式。第五个要素是心理路径。非人称构式中主语和宾语之类的对象之间的谓词体现了当前事体中不同实体之间的关系,这个关系是概念化者的识解形成的,如果缺乏了这条心理路径,则不能形成完整的陈述关系,在语言表征中表现为没有述谓的情形,这种情形不具有Siewierska (2008)所谓的正常的主谓关系,因此也属于非人称构式的范畴。最后一个——也是界定非人称构式中的第六个要素——是施事性。也就是说,一般的构式在主语和宾语之间的谓词体现了主语和宾语之间的施动关系,即主语是施事,宾语是受事,最不济的情况是述谓部分是主语自身的动能所激发出来的行为或状态。如果一个语言表达式中的述谓成分不具有主语所关涉的施事性,则该表达式属于非人称构式。
从这6个判断要素中也可以看出,虽然很多学者从语言形态上来判断一个语言序列是否属于非人称构式,但实质上无论是主语的指称还是谓词的心理路径,都是认知图式中的认知关系,这种认知关系实质上是一种语义联系,这种语义联系主要体现在作为认知参照点的主语的指称和其后作为心理路径的述谓是否具有Talmy (2000a, 2000b)的认知力动态(force dynamics)方面的施事性。据此,我们可以为非人称构式下一个工作定义:
(2) 在语义结构中,如果一个语言实体(名词短语或介词短语等)所提供的参照范围没有明确的所指从而导致它与其陈述(predication)不存在实际的施动关系,则该实体与其陈述所形成的语言表征构成非人称构式。
上述关于非人称构式界定的6个要素存在一定的先后顺序,为了厘清这种逻辑关系,我们尝试建立一个非人称构式的鉴别流程图,如下页图1所示。
从认知语法的角度来看,概念化者是一个认知过程的开始,他总是通过认知参照点去理解和识解认知对象,并在参照点和认知对象之间建立起一种联系。因此认知参照点、认知对象和其间的联系构成了认知图式的中心,在语言表征上往往体现为主语、宾语和述谓成分。因此,在这个流程图中,我们以参照点作为一个语言序列的开始,它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处于主语位置,但是也有一些情况语言学家尚不做主语处理,例如方位句中居于句首的方位短语;同时,由于认知参照点也存在出现在状语位置的情形,故此图1中注明“认知参照点(主语位置)”来说明当前我们所讨论的非人称构式中处于主语位置的参照点现象。
流程图中所罗列的非人称构式的类别,主要以汉语的名称为主,出于对比需要,兼顾英汉语中共有的称谓,例如方位构式等,个别采用英语中的称谓,例如there存现构式、it非人称构式等,主要是因为它们代表了非人称连续统中的一些重要链条,即以抽象辖域为参照点的非人称构式。因此,代表性也是本研究考虑的因素之一,所以在比较的时候,我们会将汉语的无主句作为汉英非人称构式对比的根据,因为汉语的无主句相较英语更多,在非人称构式的界定中因为符合无主语的鉴定标准,因而也显得更为典型。同理,涉及存现构式的时候,我们更愿意以英语中的there存在句型为对比的依据,因为它比汉语的存现句更具代表性。
图1 非人称构式鉴别流程图
另外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是非人称构式的层级性。从我们对非人称构式的鉴定流程图的分析来看,有的非人称构式比较典型,有的不太典型;有的处于中心地位,有的处于边缘地位。这样在非人称构式内部就存在一个原型-非原型的连续统。同样,就非人称构式中的参照点而言,有的是空范畴,有的是抽象范畴,有的是具体范畴,其间同样存在一个由虚到实、由非人称到人称的连续统。因此,我们在汉英非人称构式对比的时候,也考虑到汉英非人称构式在这个连续统中的分布,以及它们分别在这个连续统完型中所承担的作用。从跨语言的角度考虑非人称构式连续统,则像there这样的存在句型不可或缺,否则,这个连续统中就会出现空位。
错指代词构式主要是指代词与其指称错位的情形。这里所谓的代词主要是指人称代词,因为如果是非人称代词,其自身就属于非人称现象,没有多少讨论的余地,也不符合本研究关于非人称的定义。至于人称代词,它既可以是实指也可以是借指或虚指以及泛指。所谓实指,指的是人称代词和其指称对象一致,例如“我”指说话者,“你”指听话者;所谓借指,是指形式上的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与实际的指称不一致,例如幼儿园的老师对孩子们说 “我们要听话”,这里的“我们”形式上是第一人称,实质上指的是听话者的第二人称;所谓虚指,指的是代词没有明确的指称对象;所谓泛指,指的是某个人称代词用以实际指称所有的关涉对象。当人称代词与实际指称一致,且其做主语时与谓词保持一致的施动关系的时候,该人称代词所在的句式属于人称构式,不属于本研究的范围。但其他几种人称代词的情况,例如借指、虚指、泛指等,无论它们做主语时与谓词是否形式上保持一致,其谓词的动作过程与这些代词的指称都不存在严格一致的施动关系,因此符合我们对非人称构式的界定,故而属于我们的研究对象。
话题构式主要指话题和谓词没有施动关系的构式,例如汉语中的主谓谓语构式或类似“王冕死了父亲”之类的结构。前者鉴于杨朝军(2010,2014)有过较为详细的研究,后者在英语中没有相应句式可对比,故此类话题构式不在本文讨论之列。另外,流程图中的人称构式和物称构式显然不属于我们的研究范围。
根据上述对非人称构式的界定和讨论,以下句式可以认为是英语中典型的非人称构式的例示:1)It小句(It-clause);2)代词无定指的非人称主语句(clauses with non-referential subjects);3)独词句(one-element clause);4)无主句(clauses with null subjects);5)存现句(existential);6)方位倒装句(locative inversion);7)中动句(middle construction);8)左偏置构式(left-dislocation)。这些英语非人称构式大体分为3类:第一类是it小句,即it做形式主语,其真实主语往往是动词不定式、that小句和动名词短语等,it与句中的真实主语在语法上具有互置性,该非人称构式可以称之为IT非人称构式(IT Impersonal),是英语中最为典型的非人称构式。第二类是主语没有明确指称的情况,例如英语中的代词he、you、they和that等都具有这种不确定指称的用法,我们权且将其命名为概括指称性非人称构式。与第一类IT非人称构式相比,它们的主语均具有不定指或概括性指称的特征,不同的是该类构式中的代词既是句子的语法主语,亦是逻辑主语。第三类是符合我们界定条件的一些特定英语句型,如独词句、无主句、存现句、方位倒装句、中动句和左偏置构式等。
汉语中符合上述界定的非人称构式包括以下句式:1)代词无定指的非人称主语句;2)独词句;3)无主句;4)存现句;5)方位倒装句;6)中动句;7)名谓句;8)形谓句;9)主谓谓语句。总体而言,汉语与英语中的非人称构式情形大致相似,可概括为两类:第一类是主语没有明确指称的概括指称性非人称构式,例如,汉语中的代词“你”“他/她”“那”等都具有这种不确定指称的用法。第二类是符合界定条件的一些特定汉语句型,如独词句、无主句、存现句、方位倒装句、名谓句和形谓句、主谓谓语句等。
4. 非人称构式的研究构想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基本上可以理出一个关于英汉语非人称构式的研究脉络。具体而言,英汉语中都有无主句、独词句、方位句、中动句、存现句和代词无定指句等,尽管它们中间也有一定的差别,例如英语的存现句表达为there be结构,而汉语中的存现句则往往表达为无主句的形式。另外,方位句的表现也不大相同,英语中往往使用介词短语开头,后接谓语动词,而汉语的方位句则主要由“有”字来引导。除此之外,英语的左偏置构式和汉语的主谓谓语构式只不过是名称上的不同,其间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英语中的it非人称构式是一个非常特别的结构,它是由人称代词it做形式宾语,然后谓语后面接一个限定的或者非限定的功能小句,这在汉语这种意合的语言中不可能存在。此外,汉语中还存在名谓句、形谓句以及副谓句等,分别使用名词短语、形容词短语和副词甚至介词短语等做句子的谓语成分,除了非常极端的省略现象,英语中尚未形成类似的结构。具体的对应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英汉语非人称构式对应关系表
这里有3种特殊情况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第一,正如我们上文分析的那样,表中的这种对应只是一种模糊的对应,并非严格的从形式到功能上的全面对应,汉语中的“存现句”实质上只是无主句中的一种。第二,表中无论是英语句式还是汉语句式,其中自上而下的安排其实都遵循了一定的逻辑。首先是有没有主语,没有主语的句式我们排在了第一位(例如无主句);其次是有没有谓语,例如独词句就是没有谓语的情形——当然也可能是没有主语的情形,如此则视同于无主句;再次是主语是不是定指,英语中的存现句以及it非人称构式以及代词无定指句均指的是主语非定指的情形;最后,主语和谓语中间是否有必然的施动关系,存现句、中动句、it非人称以及左偏置构式/主谓谓语句等的主语和谓语之间就没有必然的联系。第三,英语中的it非人称构式和汉语中的名谓句、形谓句等因为相互之间不能对应,所以应该包含了英汉语之间的主要差别,因此更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在研究中予以更多的观照。
5. 结语
本文通过对非人称构式理论的回顾,在厘清了前人讨论的基础上,对非人称构式的定义进行了重新界定,认为非人称构式主要指的是构式主语和谓语之间缺乏必要的相互关系。以此为基础,作者从认知参照点的显性和隐性、人称与物称的相互关系、实指与虚指的情形、心理路径的触及与否以及主-谓语之间的施动关系等出发,提出了非人称构式的甄别流程。同时,也从具体的实例出发,讨论了英汉语之间非人称构式的对应关系,指出了这种对应是一种模糊的对应,它们的罗列体现了一种级差关系,由弱至强构成了一个由虚至实、由非人称到人称的连续统。文章最后提出了相应的研究框架,指出了非人称构式在英汉语对比中的焦点问题,为非人称构式的界定和对比研究提供了清晰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