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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技能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

2022-01-19杨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品牌研究 2021年30期
关键词:流入地流动人口意愿

文/杨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一、引言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常见现象。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劳动力自由流动所激发的经济活力,是推动改革开放主要推手。人口迁移是改变区域人口和人力资本空间布局的重要因素,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随着对城市生活的逐步适应、经济水平的提高和社会阅历的丰富,将面临是否留在城市的决策。长期以来,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流动人口只是城市中的“过客”[1]。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能够在城市定居并成为城市居民。流动人口作为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其留在城市的意愿反映了这一群体真正融入流入地、实现本地市民化的愿望[2]。近年来,中国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区的居留意愿持续增加。随着流动时间的延长和自身经验的积累,在工作城市居留逐渐成为中国流动人口最重要的愿望之一。

随着通信技术的升级,互联网通信的速度和质量不断提高,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也在不断深化。互联网在城市流动人口的生活和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3]。《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显示,截至2020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9.8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0.4%,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超过16亿;5G网络用户数超过1.6亿,约占全球5G总用户数的89%[4]。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个人互联网技能将对城市流动人口的决策产生一系列的影响。一方面,互联网技能将增加城市流动人口的就业机会,提高他们的就业质量,从而提高他们留在城市的意愿;另一方面,拥有互联网技能的人将更容易融入城市社会,并表现出更强烈的居留意愿。

基于此,本文使用2016年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数据,解答互联网技能如何影响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问题,并进一步检验互联网技能对居留意愿的影响是否在城镇、农村流动人口这两群体间存在差异。

本文的选题意义在于,一方面,作为现代信息通信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另一方面,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将直接影响其居住和迁移行为。因此,深入地了解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对于制定国家和地区的人口发展政策,解决流动人口在住房、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此外,居留意愿与城市包容性、社会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对其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对于提高城市治理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国内外学者早已对劳动力的流动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并从多个视角探讨了人口的迁移和流动。早在19世纪末,拉文斯坦就提出了著名的人口迁移理论——“推拉理论”。该理论认为,人口迁移的驱动力由迁出地的推力(排斥)和迁入地的拉力(吸引)组成[5]。拉文斯坦进一步指出,在人口自由流动的过程中,迁移决策将通过比较移民的优势和劣势得出。随后,刘易斯在1954年提出了二元经济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既有农村地区以传统生产方式为主的农业,也有城市地区以制造业为主的现代制造业。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农业部门存在着零边际生产率的剩余劳动力,因此,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非农转移可以促进二元经济结构的逐步削弱[6]。另一个著名的迁移流动理论是托达罗在1969年提出的预期收入差异理论。他认为,决定劳动力流动的不是实际收入水平,而是以实际收入乘以就业概率而得出的预期收入水平[7]。此外,还有新移民经济学理论、社会融合理论等[8]。

上述理论对人口的迁移和流动有很好的解释,但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并不能完全代表其最终的迁移结果,而是表征迁移心理的一个指标[8]。作为一种主观意志,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决策是在迁移和流动决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演化而来的。关于流动人口在城市居留意愿的相关研究,近年来,学者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方面:

首先,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早期关于流动人口在城市居留意愿的影响因素的研究中,人们主要聚焦于户籍制度对于流动人口在城市居留所造成的障碍。蔡昉(2001)认为没有流入地户口是造成流动人口未能在流入地定居的最重要、甚至是唯一的原因[9];陶然、徐志刚(2005)研究发现,城市化过程中的流动人口,农村内部农地调整以及农用土地非农化问题是现阶段中国转轨与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问题[10]。然而,随着近些年的不断深入研究,许多学者发现“户籍制度”并非导致流动人口不选择在城市居留的首要原因[1]。李晓阳、黄毅祥等(2015)的研究发现,人力资本特征、经济特征是影响流动人口城市居留意愿的重要因素[11];董昕(2016)从房价压力和租房负担的角度研究了流动人口的持久性迁移行为,发现房价收入比和房租收入比对流动人口的持久性迁移意愿影响显著[12];古恒宇(2018)从个体、经济以及社会特征三方面对东北三省流动人口居留意愿进行研究,发现个体因素显著影响居留意愿,此外居留意愿还受流入时长、职业、就业身份、医疗保险水平等因素的影响[8]。

其次,对流动人口特定内部群体的居留意愿研究。在早期对流动人口的研究中,更多的是关注“农民工”群体。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农民工的就业状况将影响他们留在城市的意愿。李树茁(2014)发现,与员工相比,个体经营者更愿意留在城市。此外,经济因素对个体农民工的居住意愿影响较大,而社会、文化和心理因素对员工的居住意愿影响显著[13]。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盛亦男(2017)研究表明,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随流入地城市类型呈现梯度变化的特征[14];杨艳东、张铭哲(2019)发现,城市生活保障水平和社会资本的提高可以显著提高新一代流动人口的长期居住意愿[15]。

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发展、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时期,技术创新是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关键因素。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新兴技术是目前应用最广泛、最前沿的创新技术。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深入,全球网络连接产生的海量数据超过了此前分散的终端的处理能力,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发展迅速。20世纪90年代,数字技术迅速从信息产业中脱颖而出,在加快传统部门信息化的同时,不断产生新的生产要素和新的商业模式[16]。在要素市场化配置中,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与传统经济融合,形成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在要素自由流动环节中,互联网促进了产业、城乡和国际间的要素流动,促进了产业结构、城乡区域和对外协调发展。同时,互联网等技术与传统经济结合产生化学反应,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的高端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17]。

关于互联网对流动人口的影响,已有文献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研究:首先,互联网技能对流动人口就业的影响。王子敏(2017)研究发现,互联网所导致的技能偏向,会显著降低对流动人口就业时间的需求,但能够提升流动人口的就业稳定性。[18]。赵建国(2019)指出,互联网使用显著提高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工资水平,互联网使用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工资的影响还存在区域不平衡[19]。其次,也有部分研究分析了互联网技能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影响。何晶(2014)指出,互联网已在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生活与工作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但新生代农民工对于互联网的使用仍处于“初级阶段”,缺乏方法与路径上的更进一步,来实现对互联网更多元和深入的运用,以更好服务于个人职业发展和提升生活质量[3]。赵建国(2019)研究发现,教育人力资本可以通过显著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互联网使用率来增加其选择更高层次职业的机会[20]。

目前,已有文献对我国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首先,现有文献大多对整体流动人口样本或特定流动人口群体的居留意愿进行了研究分析,缺乏流动人口内部异质性分析;其次,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已经位居世界前位,且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新阶段。然而,目前还没有关于个人互联网技能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影响的研究。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在我国各行各业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也越来越深入地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本文旨在探讨互联网对流动人口留在城市意愿的影响机制,并通过异质性分析进一步研究城市流动人口与农村流动人口之间是否存在差异。最后,基于实证结果探讨如何在“万物互联”的发展背景之下,制定更有效的人口流动政策,从而更好地解决流动人口在流入城市遇到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三、研究假设

在当前“万物互联”的背景下,互联网使用技能可能对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产生重要影响。一方面,互联网技能有利于增加流动人口的就业机会,增强他们的就业稳定性,从而有利于提高他们留在城市的意愿。首先,具有较强互联网使用技能的流动人口将更容易找到与其自身能力相匹配的工作,从而提高个人就业的稳定性。这一群体将在劳动力市场上占据主动地位,反之则处于被动地位;其次,具有互联网技能的流动人口具有利用信息资源的优势。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单位在招聘时选择在网上发布信息。在目前的招聘市场上,具备互联网技能的人将更容易获得有价值的信息。

另一方面,拥有互联网技能的人将更容易融入城市社会。互联网作为一种消费、休闲和娱乐的手段,已经广泛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具有互联网使用技能的流动人口可以以互联网作为一种手段,更便捷地参与城市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加快其在城市社会网络的形成,从而增强其融入城市社会的意识。流动人口越能融入城市的社会文化,他们就越愿意留在当地。

上述关系可以表现为:

互联网技能 → 增加就业机会,增强就业稳定性 →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增加。

互联网技能 →增强流动人口在城市社会的融入感→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增加。

基于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流动人口的互联网使用技能对其城市居留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在庞大的流动人口群体中,流动人口按户籍性质可分为两类:城镇流动人口和农村流动人口。这种划分的意义在于,农村流动人口将同时受到地域歧视和户籍歧视的影响,与流入地市民产生“城乡差异”和“内外差异”。而城镇流动人口,与本地市民仅有“内外差异”[21]。此外,由于农村流动人口整体技能水平较低,互联网技能所带来的就业优势和社会融合优势对这类流动人口群体的辐射较少。即使一些农村流动人口已经掌握了互联网技能,但由于公共基础设施的供给、城市居民福利待遇的缺乏以及城乡社会文化的差异等因素,互联网技能的促进作用无法有效发挥。

基于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机制在城镇流动人口与农村流动人口群体之间存在差异。

假设2.1:与农村流动人口相比,互联网技能的拥有对于城镇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促进作用更加显著。

四、数据、变量及研究方法

(一)概念界定

本文采用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中对流动人口的定义,即离开了户籍区县到其他区县居住生活工作1个月及以上的人口,其外出目的以生活、工作为主(不包括外出旅游、外出看病、外出出差、外出探亲等原因临时离开)[21]。本文将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定义为: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住一段时间后,受个体、经济、社会、政策等因素影响,对今后是否意愿在流入地居住的选择[1]。

(二)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源于2016年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数据(下文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此次调查)。该调查的目的是深入了解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生存及发展状况,并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相关数据支持。此次调查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调查范围,采取分层、多阶段、与规模成比例的PPS方法进行抽样,以在流入地居住一个月以上、非本区(县、市)户口的15周岁及以上的流入人口为调查对象,共涉及13.6万余份样本。调查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就业、收支、基本公共卫生等情况。此次调查采取个人问卷和社区问卷相结合的方法,但本文分析仅涉及到个人问卷部分。经过样本筛选,在删除关键信息缺失或有奇异值的样本后,最终获得有效样本量 112,936 个。

(三)变量选取

被解释变量为流动人口在本地(城市)的居留意愿,选取调查中“您今后是否打算在本地长期居住(5年以上)?”的题目,构造一个二分类变量。对于该问题的肯定回答,即认为该被访者有明确的居留意愿,而其他回答则视为无明确居留意愿。

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为互联网技能变量(web)。当被访者的现有工作是通过互联网渠道找到时,认为被访者能够掌握互联网技术,具备使用互联网解决工作和生活需要的能力,变量(web)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

本文对互联网使用技能的测量是利用流动人口用互联网在目前职业获取中的使用情况, 如果被访者用互联网在职业获取中的使用频率较高, 则说明该对象使用互联网的能力较强。

由于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根据调查问卷表中相关问题的具体选项,结合文献分析,选择以下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具体取值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变量定义及特征

(1)经济因素:选取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职业、所属行业、上月工资以及住房拥有情况来衡量其在流入地的经济特征。

(2)社会因素:选取流动人口的社保办理情况、本次流动范围、本次流动时长等指标来衡量其在流入地的社会特征。

(3)个体因素:选取流动人口的人口学特征(性别、年龄、婚姻)来考察个体特征对其居留意愿的影响。包括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以及户籍性质。

(四)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描述性分析和推断性统计相结合的方法,对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进行了分析。首先,描述性分析主要采用单变量分析和相关分析。单变量分析具体描述了每个变量的均值和比例等基本统计指标,相关分析则可以提供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其次,推理性统计分析。本文的研究核心是城市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特征及其影响机制,被解释变量“居留意愿”为二分类变量。因此,本文选择二元logistic回归方法(binary logistic)作为实证研究模型,具体模型如下:

其中,P为流动人口打算长期居留发生的概率,α为常数项,X为自变量,β为自变量的待估系数,k为影响因素(自变量)个数。Exp(β)为风险比,能够度量打算居留与不长期居留的概率的比值,同时也可直接比较各自变量的组间差异以及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程度。

五、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分析

(一)单变量分析

由表1可知,我国约有78.7%的流动人口在务工城市有长期居留的打算。随着流动人口流动时间的增长,其在城市居留意愿的稳定性将增强,人口流动总体趋于稳定。但是,部分流动人口仍处于流动状态,他们不打算或尚未决定将来是否在流入地停留和定居。对于这类人群来说,他们能否最终在城市安顿下来,仍然值得关注。我国约有70%的流动人口从事着相对来说较不稳定的工作,大多从事着第三产业的工作,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平均月收入为4092元,而75%的流动人口在城市来拥有住房。就业是流动人口在城市定居的基础与根本。可以想象,绝大多数流动人口的住房收入远远超出了流动人口家庭能够支付的合理范围,经济因素已成为这一群体长期居住在城市的重要阻力。

(二)相关分析

由表2可知,2016年我国愿意长期居留的流动人口占总体流动人口的60.1%。首先,在互联网技能方面,拥有互联网技能的流动人口更愿意在城市长期居留。其次,经济特征方面,有稳定职业的流动人口居留意愿更强。所属行业是第一产业的流动人口在城市居留意愿最强,其次是第三产业;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留意愿更高;当地有房的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在所有分组中最强烈,这也符合正常认知。第三,社会特征方面,已办理城市社保的人群居留意愿更高;本次流动范围越小,居留意愿越高。最后,个体特征方面,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居留意愿不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随着年龄的增长,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呈先增后减的趋势,居留意愿最高的是30~39岁年龄段的流动人口,该年龄段有66.6%的人愿意长期居留;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升,显著提高了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其中,“初中、高中”组与“大学及以上”组人群差异最大;有配偶的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居留意愿比无配偶的流动人口略高;不同户籍性质的流动人口居留意愿有明显差异,其中71%的非农业户口流动人口愿意居留,比农业户口的流动人口高出13.2%。

表2 流动人口居留意愿描述性统计结果

对比各因素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影响的具体差异,可以看到住房情况对居留意愿的影响最大(最大差异为40.9%),其次为年龄(最大差异为31.1%),第三为受教育程度(最大差异为22.1%),以后依次为所属行业、户籍性质、流动范围、互联网技能、工资水平和职业稳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因素中,受教育程度、流动范围、互联网技能、工资水平以及职业稳定性对居留意愿的影响为正,即流动人口拥有城市住房、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越高、本次流动的范围越近、拥有互联网技能、工资水平越高、职业越稳定,越倾向于在城市居留; 年龄因素与居留意愿整体也呈正相关关系,年龄越大的流动人口越倾向于长期居留。

六、互联网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机制

(一)实证结果及分析

在模型设置方面,本文采用逐步回归的方法,首先控制流动人口个体因素变量与互联网技能变量(见表3模型1),第二步加入个人经济因素(模型2),第三步加入社会因素(模型3),共建立三个Logistic回归模型来考察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各变量对居留意愿的影响效果。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表3的模型统计检验显示,3个模型的综合检验概率p值均低于显著性水平,所有回归系数不同时为零,表明所建立的回归模型有现实意义。从模型1到模型3的伪决定系数(Pseudo R2)逐渐增大,说明模型的解释力愈来愈强。

表3 互联网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影响因素的回归结果

由回归结果可知:

第一,互联网技能对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模型3回归结果表明,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条件下,拥有互联网技能的流动人口有居留意愿的发生比不具备互联网技能的流动人口的1.413倍。由此验证了假设1,即流动人口的互联网技能对其城市居留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互联网技能的拥有促使流动人口在城市更好地扎根,从而增强其在城市居留下来的意愿。

第二,个体特征不仅决定了流动人口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力,也对居留意愿产生影响。模型3回归结果表明,除年龄外,所有个体特征变量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以女性为参照组,男性流动人口的城市居留意愿弱于女性。受教育程度方面,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促进了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居留意愿,且从不同教育程度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的风险发生比可知,受教育程度差异使我国流动人口群体内部以发生居留意愿的分化,具体表现为大学及以上学历的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居留意愿的风险发生远高于高中及以下学历的流动人口,该结果与相关分析的结论一致;流动人口的教育水平越高,人力资本积累越多,他们就越有可能得到更公平的待遇,在流入地的劳动力市场上找到与自身能力与预期相匹配的工作,获得更高的收入,因此他们更有能力也更有意愿在城市居留[22]。婚姻方面,相比于无配偶的流动人口,有配偶者的居留意愿更强。户籍性质方面,相比于农业户口流动人口,非农业户口的居留意愿更高。年龄方面,只有“20-29”“30-39”组人群的系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表明处于生活和事业上升期的青、中年流动人口居留意愿最强。随着我国教育资源的广泛普及与科学分配,相比于老一辈的流动人口,年轻的流动人口往往具备更高的个人素质,更容易在城市劳动力市场寻得一席之地。此外,正处于打拼阶段的他们,对未来的城市生活充满期待。而30-39岁流动人口的流动时间相对较长,自身有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收入水平较高,其子女大多在城市(流入地)接受教育。因此,这两个年龄组的流动人口对长期留在城市居留的意愿最强烈。

第三,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经济特征显著影响了其居留意愿,是流动人口在城市立足、谋求生存、发展的根本。模型3回归结果表明,除职业稳定性外,其他经济因素变量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具体来说,所属行业方面,从事第一产业的流动人口居留意愿最强,其次是第三产业。工资水平越高,在城市居留的意愿越强烈。当流动人口在城市的收入足够高时,他们就可以在无法获得城市居民拥有的住房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情况下也负担起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生活方式。最值得注意的是,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条件下,在城市拥有住房的流动人口有居留意愿的发生比是无住房流动人口的2.919倍,当地有房的流动人口居留意愿显著强于无房人群。

第四,流动人口的社会特征会对其居留意愿产生影响。模型3回归结果表明,所有社会因素变量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具体来说,从社保方面看,与在城市无社保的流动人口,有社保显著提高了其居留意愿(1.115倍);流动范围方面,流动范围越小,在流入地居留的意愿越强烈;流动时间方面,流动时间每增加一年,在流入地有居留意愿的发生比就增长7.8%。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社会认同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渐形成的过程。流动人口在城市停留的时间越长,他们在当地积累的社会资本就越多,获得的社会支持越多,越适应当地的生活,从而更倾向于在本地长期生活。

(二)异质性分析

本文进一步将城镇流动人口与农村流动人口群体进行异质性分析,发现各影响因素的系数在两群体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从而验证了假设2,即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机制在城镇流动人口与农村流动人口群体之间存在差异。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分户籍性质回归结果

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影响居留意愿变量的系数在农村与城镇流动人口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在互联网技能方面,互联网技能对于城镇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正向影响作用大于其对农村流动人口的作用(15.3%)。由此验证了假设2.1,即与农村流动人口相比,互联网技能的拥有对于城镇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促进作用更加显著。

个体特征因素中,从年龄方面来看,城镇流动人口各年龄段的系数均不再显著。同样不再显著的还有城镇流动人口的婚姻变量。从性别方面来看,两群体的系数均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男、女之间居留意愿差异在城镇流动人口群体表现得更为明显。从受教育程度方面来看,农村流动人口在“大学及以上”组的系数显著大于城镇流动人口(19.4%)。

经济特征因素中,从职业稳定性方面来看,城镇流动人口职业稳定性系数仅在10%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同样不显著的还有城镇流动人口的所属行业变量。农村流动人口的变量系数与总体回归结果保持一致。从收入水平方面来看,农村流动人口的系数略大于城镇流动人口(1%)。而从住房方面看,农村流动人口的系数明显大于城镇流动人口(7.8%)。

社会特征因素中,所有变量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社保方面,当地有社保的城镇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明显高于农村流动人口(8.5%)。从流动范围方面看,流动范围的缩小对农村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促进作用高于城镇流动人口。流动时间方面,两群体的系数相差不大。

上述结果表明,与总体回归分析结果一致的是,收入水平、流动时长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有显著影响,且两群体无明显差异。相对于农村流动人口,互联网技能以及当地的社保变量是影响城镇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关键因素。而对于农村流动人口来说,影响其居留意愿的变量主要是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当地拥有住房以及流动范围。户籍制度的限制与劳动力市场的自由流动是矛盾的,并由此造成了与之相伴的第二个矛盾,即户籍、市民福利待遇和公共服务之间的制度差异导致了两类流动人口的贡献和回报之间严重不平等。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中面临各种困难,其居留意愿也将受到更多因素的影响。

七、结论与讨论

(一)研究结论

影响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留意愿的因素多种多样,且各因素之间也有相互作用。本文利用2016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研究了互联网对中国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户籍性质考察城市流动人口与农村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影响因素的群体差异,主要得到如下结论:

第一,互联网技能对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互联网技能一方面会增加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就业机会、增强其就业质量;另一方面,拥有互联网技能的人会更易于融入城市环境中。互联网技能的拥有促使流动人口在城市更好地扎根,从而增强其在城市居留下来的意愿。

第二,流动人口居留意愿还受到个体、经济、社会等其他特征因素的影响。具体来说,个体特征方面,年龄(20-29岁、30-39岁组)、受教育程度(特别是大学及以上组)、婚姻状况、户籍性质都对居留意愿有显著影响。在整个人口流动的过程中,普遍认为经济因素是重要影响因素。经济特征方面,所属行业、收入水平、当地住房情况是影响居留意愿的强变量。社会特征方面,流动人口在当地有社保、流动范围越小,流动时长越长,流动人口在城市居留意愿越强烈。

第三,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机制在城镇流动人口与农村流动人口群体之间存在差异。具体来说,互联网技能的拥有对于城镇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促进作用更加显著,此外在城市拥有社保也是提升城镇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关键因素;而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当地拥有住房以及流动范围等变量能够户籍制度给农村流动人口带来的冲击,增强其在城市的居留意愿。

(二)政策启示

1.普及互联网教育,促进互联网发展带动就业

推广和普及网络教育不仅要在学生群体中进行,还应辐射到已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流动人口人群中。激励流动人口将互联网作为学习手段,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使流动人口能够以劳动力市场为动力,积极提高自身的能力。

互联网的普及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互联网具有强大的搜索功能和信息资源,为多渠道就业途径提供了机会。将互联网的信息覆盖功能与劳动力市场有效结合,为流动人口创造更多与自身能力相匹配的就业机会,提高流动人口的就业质量与就业稳定性,从而增强其在流入城市的居留意愿。

2.以互联网为手段,推动流动人口更好融入社会

促进流动人口的互联网普及,特别是鼓励农村流动人口将互联网作为消费和休闲娱乐的手段,使互联网使用成为流动人口的一项基本生活技能。推动流动人口以互联网为手段,通过网络参与到流入地的经济社会活动中,加强互联网在流动人口社会网络中的作用。

3.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

虽然互联网的发展迅速,但正如本研究得出的结论所述,互联网对流动人口中不同群体居留意愿的促进作用存在差异。这就要求加快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将更多互联网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有序推进城乡互联网资源配置的均等化。

(三)本文局限

本文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对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进行了研究,同时在分析过程中也深切地感受到,关于流动人口城市居留意愿的问题还有许多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本文的局限性在于:

首先,由于数据的可得性问题,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2016年的全国性调查,虽然调查覆盖面广泛、样本量丰富,但数据时效性较差。考虑到中国城镇化进程的飞速发展,流动人口的特征在近几年之内很有可能已产生了较大的改变。我国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其在劳动力市场与我国农村地区的融入程度也肯定已发生巨大的变化。因此数据滞后是本文的一点缺憾。

第二,本文仅限于对某一年截面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不能完全反映出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影响因素的真实情况。在未考虑时间维度的情况下,很难理清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的变动趋势。未来,可以基于大数据,并加入时间变量,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进行更为系统全面的实证研究。

第三,本文主要从互联网技能、个体特征、经济特征以及社会特征四方面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进行了分析。但除此之外,流入地的城市发展因素、流动人口在流入地面临的心理因素等特征也是影响其居留意愿的重要因素,而对于上述因素的影响本文并未涉及,还需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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