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业科研诚信评价体系构建与提升策略*
2022-01-19李阳贺明壮王浩浩赵选利黄艳徐渤海谢晗进李方正
文/李阳 贺明壮 王浩浩 赵选利 黄艳 徐渤海 谢晗进 李方正
(1.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2.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一、引言
自十九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交通强国战略的重视程度持续加深,创新发展步伐持续加快。作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开启现代化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十四五”规划中多次提及交通强国战略并赋予了众多使命与任务。我们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铁路运输行业的蓬勃发展离不开科研技术的攻坚克难,“交通强国”战略的实施与铁路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在为铁路科研创新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铁路科研项目监管的难度。
科研诚信是新时代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基本价值观和重要文化基础,但就目前国内学术界科研项目管理情况来看,科研工作者盗用他人论文成果、通过科研课题套取项目经费等不端行为时有发生,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与科研诚信评估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本文对2015—2019年间国家自然基金委关于科研诚信违规违纪情况查处的通报案件进行梳理,从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的具体流程出发,深度剖析学术不端行为的成因及其内在机理,探究学术不端问题的规避方法与治理措施。并参考已有文献研究成果,根据案例分析所得的科研不端现象及治理措施出发设计了一套适合于测算铁路行业科研诚信水平的指标体系,为铁路行业科研诚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与铁路科研诚信体系的健全建言献策。
二、文献回顾
科研诚信是科学研究的基础,也是科技创新的基本准则[1]。就目前学术界的研究成果来看,科研诚信普遍被国内外学者定义为科研工作者在申报、开展或评审科研项目以及提交研究成果报告的过程中是否恪守科学价值准则、科学精神以及科研活动的行为规范[2][3]。近些年来,我国在科研诚信建设制度规范、科研诚信教育引导以及科研诚信监督惩戒等方面颇有建树,但从科研项目管理的角度来看仍存在许多有待改进的问题。诸多学术失范现象的频出与现行科研项目的管理、审批和监管制度息息相关[1][4]。现行有关科研诚信监管体系的研究多集中在科研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的需求(张树良,2018)[5];以及政府在科研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研究等方面(黄军英,2018;江利红,2019)[6][7],鲜有学者从科研项目管理的具体流程出发对科研不端行为进行深入剖析。通过对已有文献回顾发现,致力于讨论铁路运输行业科研诚信行为的探究更是少之又少,且多半是从铁路企业的角度出发,探析其知识产权管理(毛静,2010)[8]以及其财务预算管理(王丽,2005)[9],缺乏从铁路运输行业科研诚信监管体系层面对科研诚信行为的系统性评价。
综上分析,现有铁路运输行业科研诚信评价多种多样,但大多缺乏统一框架与具体流程上的研究,难以对铁路行业科研失信行为进行详细的诊断。为此,本文从科研诚信监管具体流程出发项目管理的案例以及科研诚信的处理进行案例进行分析,并从项目申报阶段、项目评审阶段、项目研究阶段以及项目结题阶段出发,进一步优化铁路科研诚信指标体系的设计,力图科学系统地量化铁路行业科研诚信水平,为“十四五”时期铁路运输行业科研诚信监管制度的建设精准定位政策改革方向,并为建设铁路运输行业科研诚信评价管理体系的相关理论研究提供资料及有益参考。
三、铁路科研诚信治理案例分析
(一)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本研究旨在探析科研不端现象的频发、背后动机及其管控办法,为新一轮铁路科研管理方案的制定与铁路科研诚信评价指标体系的优化提供指导建议,故本文采用多案例分析法,通过对多个案例的相同要素进行归纳比较,总结出科研项目管理各阶段所存在的问题,并根据问题进行相关诚信评价指标设计。
根据铁路行业科研诚信的特点及流程管理方案,现特制定以下几点作为案例选取标准,筛选相关科研诚信违规违纪情况查处的通报案件作为研究对象。
(1)代表性。科研不端行为存在已久,涉及科研诚信问题的案例及其处理结果也多种多样,我们需从诸多案例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以明确反映科研不端现象的基本情况与主要动机。
(2)完整性。本文意在从科研项目管理的具体流程出发对项目管理案例及其最终处理结果进行分析,具有明确处理结果的案例更加完整全面,对本文的研究内容的整体性分析更加有利。
(3)可获取性。可获取性是一切案例分析的前提,所以本文研究选取的铁路科研诚信案例必须以可获取性作为前提保障。
(二)典型科研不端行为案例及处理结果分析
基于以上案例选取标准,本文从科研项目管理的四个阶段出发,对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搜集到的115件实际案例中,科研不端行为发生的原因及其处理结果进行考察分析,总结得出四个阶段中科研不端现象存在的乱象及其成因。
(1)项目申报阶段,申报书抄袭盗用他人论文与研究成果的现象频发。项目申报阶段是近五年来科研不端行为通报批评的高发阶段,项目申请书大量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直接套用盗用他人研究结果以及数据造假等情况十分普遍。从中介公司购买相关申报书、找人代写申报书、抄袭剽窃他人申报书的现象层出不穷,其中因申报书内容高度相似而被撤销基金项目并受到通报批评的案例占比高达15%,这表明大部分项目申请书在立项之前并未对申报书进行严格的查重检测,所以才导致申报书内容高度相似的现象如此猖獗。
(2)项目评审阶段,评审专家不避嫌、申报者提前运作等问题严重。科研项目研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对科研项目申报的管控不能仅局限在内容查重方面,查重检测是对项目申报最基本的要求。近五年的115件科研不端案例中,有30件是因为伪造同行评审已发表论文而被取消两年到五年不等的项目申请资格,项目评审阶段的专家评审与同行评议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经查询发现,此阶段科研不端行为频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申报者通过项目管理人员直接安排指定专家,甚至有申报者在项目评审之前就摸清评审专家,提前走动和运作,且项目评审阶段一直未对参与评审的专家进行明文约束,这也是导致目前科研项目评审不公平、不公正的主要原因,甚至有些项目根本不参加项目评审,直接通过人情赠送课题。
(3)项目研究阶段,存在项目未及时推进与经费管理不善等现象。根据对科研项目管理案例的分析,本文归纳得出在项目研究阶段问题多出现在项目进度考核与项目经费管理两个方面,许多科研项目存在“开题风风火火,过程冷冷清清,结题轰轰烈烈”的现象,如若未按照申报书中的原定计划推进项目进度,在项目结题阶段便容易出现想走捷径的心理,盗用他人研究成果或草草结案导致项目成果质量较差等一系列问题。此外,科研项目管理人未对经费管理方面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报销款项等问题进行严格规定,许多申报人只是想套取项目经费,甚至直接让第三方公司介入,他人代写、成果买卖等行为也是导致科研不诚信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
(4)项目结题阶段,结题报告查重管控及成果认定标准需进一步严格规范。据所整理的通报批评案例,此阶段出现的问题多是研究报告存在抄袭、复制粘贴他人研究成果等现象。研究成果是科研项目研究的结晶,需有专业人员对其进行专业性、创新性和学术价值的判断,但就目前分析情况来看,许多成果质量及转化效果不达要求,项目成果未达预期的现象比比皆是,甚至找熟悉的专家鉴定成果混过项目结题阶段及不结题的现象也较为普遍。
四、铁路行业科研诚信评价
为优化铁路行业的科研诚信评估,夯实铁路行业科研项目管理架构,进一步推动铁路科研发展,助力“交通强国”战略目标落地实施,现基于上文对国家自然基金委关于项目管理的案例及科研诚信处理结果的探析,结合国内外学者提出的科研诚信指标体系,从科研项目管理的四个阶段设计出一套适于衡量铁路行业科研诚信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 所示。
表1 百分制科研诚信评分表
现我们将对表1中的科研诚信评价指标进行详细解释。
(1)项目申报阶段:对项目申报书进行查重检测,根据相应的查重率对申报者的科研诚信进行评分,从源头上杜绝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当查重检测高于30%时,可直接认定其科研项目不合格,存在违反科研诚信规定的问题;若查重检测低于30%,则可根据查重检测等级对其科研诚信度进行评分。
(2)项目评审阶段:铁路部门应成立科研项目管理专家库,按照铁路系统的自身特点分别遴选专家入库。在项目评审阶段,铁路有关部门应从专家库中挑选专家组织召开科研项目评审会,针对科研立项的项目意义、项目预期成果的社会推广意义、技术路线的可行性等进行论证,同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课题评审意见,由专家组成员组织学术委员会召开项目评审会,就所申报课题的立题意义、社会推广的预期效果、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课题组成员及经费预算等进行论证,提出评审意见,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以保证项目评审阶段的权威性与专业性。此外,需特别注意的是,在评审阶段,专家的选取应根据申报人简历的相关关键词进行避嫌,挑选专家库的专家进行评选以保证项目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并根据专家避嫌程度进行科研诚信评分。
(3)项目研究阶段:在此阶段,国家和铁路行业应明确规定的可报销款项范围,对与项目无关的报销款项予以禁止,对项目经费及时审查。并且在中期检查时要考核项目进展,确保项目整体进程的及时推进。与项目无关的报销款项,要予以监督和审查,并根据相关监督和审查结果给出相应的等级评分。
(4)项目结题阶段:应注重对项目研究报告的查重率,严格把控项目报告的质量,对盗用、挪用他人科研报告等学术不端行为应予以通报公示,让众课题申报者谨以为戒。此外,成果的认定也是我们应着重关注的一项内容,项目成果需由铁路行业实际部门和企业技术部门专家对项目成果是否达到预期、成果质量以及成果转化效果进行认定。一般可从铁路行业实际部门、企业部门技术专家抽取7-11位成果评定专家对申报者的结题成果进行评议,并将相应的科研诚信评分记录在案。当项目成果未达到预期完成率的60%时,可直接认定该项目成果不合格,不予结题。
本评价指标体系总分为100分,总分将科研诚信水平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科研诚信总分小于60分认为其不合格;科研诚信分数在60到75之间,认定为合格;75到90之间认定为良好;大于90分则判定为优秀。当科研诚信不合格,即总分低于60分时,可认为该申报者存在严重的科研不端行为或项目未达到预期以及项目成果没有达到原创性和创新性的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家铁路局有权责令重大修改或直接认为不合格,并对其进行相应处罚。若科研诚信总分在60分至75分之间,可认为该申报者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科研不端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可根据科研项目管理条例对其进行相应的教育宣传。若科研诚信评价总分高于75分,认定该申报人科研诚信水平良好或优秀,可予以一定的奖金鼓励或事迹宣传。
五、健全铁路行业科研诚信体系的对策建议
为进一步优化铁路运输行业科研创新环境,推进铁路行业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本文结合由上文案例分析所得的关于科研不端行为成因及建议,并结合《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关于“交通强国”建设规划与科研诚信监管体系等相关要求,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坚持尊重规律,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要完善铁路运输行业项目指南编制与发布机制,广泛吸纳各方意见,提高指南的科学性、原创性和交叉学科创新。建立更公平、更公正、更公开、更透明的项目评审工作规则,推行多种多样的创新型项目评审措施,积极推动铁路科研项目评审工作全程被监督、可追溯、可查询、可申诉。完善评审专家选取使用,建立专家信息库,包括实际部门专家、企业技术部门专家、财务专家等,确保专家选取使用科学、公正。
第二,坚持评价分类,重视科研诚信评分制度。不断完善铁路行业科研诚信评价体系,处理好科研诚信与科研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之间的关系,推进铁路行业科研诚信评价工作的有序进行。统筹协调基础科研评价体系的发展,加大对科研诚信评价管理制度的深化改革,切实提高科研工作者的科研诚信意识。重视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的多样化需求,坚持铁路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多层次化、多样化,切实提高科研诚信管理的保障力度,为不同类型的课题项目提供更为精准的科研诚信评估制度。
第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宣传 。加快科研诚信宣传教育的普及,增加对科研工作者科研诚信的培养,重视对科研诚信教育的统筹发展。加大对科研不端行为的科研工作者的处罚力度,以及对具有良好科研信誉的科研工作者的鼓励与支持,构建全面系统的奖惩体制,积极提高全铁路运输行业科研工作者的科研诚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