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祲降于天”中的“休祲”如何理解
2022-01-13叶春雷
摘要:《唐雎不辱使命》中,“休祲降于天”一句中的“休祲”,《古文观止》和《古文观止鉴赏》都将其解释为“吉凶的兆头”,但“休祲”一词理应为偏义复词,专指“祲”,也就是凶兆。只有如此解,才能将唐雎为完成使命不惜以命相搏的牺牲精神体现出来,从而凸显题目中的“不辱”二字。
关键词:休祲;偏义复词;以命相搏
对于《战国策·魏策·唐雎不辱使命》中“此三子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祲降于天”这句话,岳麓书社版《古文观止》这样翻译:“他们这三位,都是平民中的勇士,他们郁积的愤怒还没发作,老天爷就降下了吉凶的兆头。”“休祲”一词被翻译为“吉凶的兆头”,因为“休”是“吉祥的兆头”,“祲”是“险的兆头”。无独有偶,崇文书局版《古文观止鉴赏》,对“休祲”的解释与岳麓书社版完全一样。
但笔者认为这个解释说不通。“休祲”在文中是一个偏义复词,“休”意虚化,这个词的实意在“祲”字上,仅指“凶兆”。
在《唐雎不辱使命》中,唐雎在秦王嬴政面前列举了前代三次重要的刺杀事件:专诸刺杀王僚、聂政刺杀韩傀、要离刺杀庆忌;与之对应的三个灾异现象为彗星袭月、白虹贯日、苍鹰击于殿上。前二者是天象,第三则是生物界的自然现象。岳麓书社版《古文观止》将“苍鹰击于殿上”翻译为“突然老鹰在殿堂上空搏斗”,显然是望文生义,这句应该翻译为“老鹰突然扑倒在殿上”。显然,这是一种自杀行为,与鲸鱼冲到沙滩上集体自杀的现象属于同一类型。
中国古人相信自然与人事有内在的关联,这种想法到了汉代董仲舒发展成“天人感应”的学说,成为帝王统治术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种观念,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唐雎想向秦王证明自己刺杀他的坚定决心,以此来震慑秦王,于是列举了前代三次刺杀事件所引发的灾异现象。这三种灾异现象都是凶险的象征,也都是三位刺客内在的愤怒所激发,也即所谓“怀怒未发,休祲降于天”,刺客心中郁积的愤怒还没有发作,老天爷就降下了凶险的兆头,可见这三位刺客行刺的决心是多么大,刺杀的意念是多么强烈,这种意志感动上苍,于是降下凶兆,意味着被刺杀的对象必死无疑。“如今,我唐雎也和那三位刺客一样,怀着最坚定的决心,最强烈的意志,要刺杀你秦王,那么可想而知,老天爷也必定会被我的精诚所感动,降下新的凶兆,从而意味着你秦王也将必死无疑。”
如果这样去理解“休祲”一词的含义,那么唐雎的话对秦王的震慑力就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来了。将“休祲”理解为“凶兆”,也就顺理成章与后文“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相照应,从而让秦王明白,唐雎并不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他实际上已经抱定了必死的决心,为完成使命不惜以命相搏,秦王最终的屈服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也有观点认为,“彗星袭月”“白虹贯日”是吉兆,是“休”,笔者认为不妥。文中被刺杀的都是极为重要的人物,僚是吴王,韩傀(又名侠累)是韩国的丞相。如果认为他们被刺杀时上天会降吉兆,那也就在肯定篡弑(公子光派专诸刺杀僚就是篡弑),肯定以下犯上(韩国大夫严仲子派聂政刺杀丞相韩傀),这显然与中国文化传统不合。
所以,笔者认为,“休祲降于天”中的“休祲”是偏義复词,专指“祲”,也就是凶兆。
作者简介:叶春雷(1972— ),男,湖北省荆州市江陵中学高级教师,主研方向为古典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