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制度探究
2022-01-13韩波
韩波
摘要: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动城市三维空间利用率提升,如何完成对不动产三维特性的管理,既是相关管理部门面临的现实难题,也是关系人们基本生活的重要内容。不动产具有持久性、不可移动性的特征,而不动产中的房屋和土地不仅关系到百姓的民生福祉,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利用三维GIS技术助推不动产信息化,提升不动产管理水平势在必行。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制度探究
1不动产登记制度
房地产作为社会财富极为宝贵,难以获得,在某种意义上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也是保证人类生活发展的根源。因此,有必要通过向公众展示的机构来体现不动产的变化形式,以便使不动产的变化受到社会的接受和相關法律的保护。但是,结合房地产的独特特点,主导力量并不实际掌握,必须通过某种思维方式进行沟通。因此,不动产登记的概念是一种法律程序,由有关国家机构在登记处登记所有权的变更。房地产会计的具体概念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具体商定,总之,房地产储存是一国专门机构通过在单独的一本书中登记房地产权利、权力关系、权力来源、时间、变化等而记录的行为。
2现阶段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制度的现状与实践困境
2.1存量数据信息的准确性问题
在历史性的存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在自然信息、权利信息、身份信息、权利证号、档案号等录入过程中失误,造成了数字信息与纸质卷内容不符,从而在提取数字信息对外利用时出现错误。当然,这一问题如果是权利人查询并利用档案信息时,会被发现并能及时更正。但如果是利害关系人或有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依法申请查询时就不易被发现,错误的查询结果在利用过程中容易误导申请人。
2.2不动产预告登记范围狭窄
不动产通知主要涉及不动产登记今后可能发生的变化,如持牌人已订立不动产管理合同,可在正式登记前向登记机关登记。这样,受让人的权利和第三方的实际利益以及所有权变更的担保权都受到保护。结合《登记法》第20条,它对潜在客户的登记至关重要,可以有效地保护申请人的利益,但仍有一些领域定义不够明确:(a)开始房地产通知的适用范围有限,与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相一致,现行的预先通知制度已不足以满足市场交易的需要,这意味着需要延长通知;第二,预先登记申请的条件过于严格,预先登记申请必须以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方式拟订。这限制了预先登记在实践中的应用,并防止在当事人拒绝协议的情况下向当事人申请登记。这导致了对一方的不公,导致交易发生重大变化,市场交易放缓。
2.3房地登记不合一问题
由于辽宁省大部分城市原来房屋登记和土地登记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相对应的纸质档案和登记系统的管理也分属不同部门,系统中的数据之间没有关联也不对接,各自为政。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虽然信息平台统一,但是由于历史数据没有关联性,故数据达不到真正的整合,造成历史性存量的房屋登记无法落在房屋所占有土地的宗地登记上,造成房屋登记和土地登记不能合一。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影响新的增量登记,因为为解决这一问题各市对于新增量的不动产登记都要进行权籍调查,之后才能受理登记。该问题虽不影响新增量数据,但会造成存量数据查询结果的不准确,而日常对外利用过程中,存量数据的利用占比非常大,进而影响结果的准确性和可利用性。
3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制度的分析
3.1建立云安全防护
政府网站使用SaaS模式,即统一安全防护管理,保障网站群的安全。云安全防护利用DNS映射方式进行安全服务,所有访问请求均通过防护平台服务器,实现访问请求的安全监管。使用智能选路方式进行安全防护,根据区域、线路优先逻辑选择最优点,防护平台上包括CDN加速功能,使用缓存技术缓存静态资源,用户访问请求调取文件,可以通过缓存技术调取,不需要增加服务器压力调取源站文件,提高了访问效率。另一方面云安全防护可以掌握网站群安全态势,对安全事件提前处理,提高网站群感知能力,提前防范安全隐患。云安全防护平台会主动展开安全防护,对SQL攻击等形式进行拦截,更加快速安全的访问,让安全事件发生率得到降低。如今政府网站群服务功能更加完善,访问请求大量增多,利用SaaS服务模式展开安全防护能够减少运维管理成本,并达到良好的防护效果,规避黑客的攻击,保障安全防护的可靠性。
3.2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机制
房地产会计主要用于保护当事人的财产权,对于第三方获得可靠信息、准确判断和交易安全至关重要。因此,迫切需要建立房地产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各国有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利持有人和利益攸关方有权获得有关不动产会计的信息,条件是在纳入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隐私时必须遵守保密程序。因此,在实际信息查询中,利益相关方必须证明其符合调查要求。在实践中,必须征得索赔人权利的同意,才能通过在某种意义上也提供索赔人查询权利的宣传进行查询。总体而言,房地产信息查询系统的总体规划不仅会改善社会,还会进一步降低社会成本。此外,开放式查询对于高价值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结束语
随着立法的发展和物质权利的改善,其相关立法的重点也发生了变化,随着对扩大国有产权的过分关注,这一进程逐渐得到各国的认可和接受。因此,房地产信息查询系统也应逐步完善和完善,以确保市场经济,以统一房地产登记机制的完整性和完整性补充房地产登记立法系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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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海峰.我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分类查询制度:现状、困境与完善路径[J].贵州社会科学,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