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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宫构建者

2022-01-12洪浩

名作欣赏 2022年1期
关键词:里昂莎士比亚迷宫

魔法师翻山越岭、涉水渡河,从荒蛮的南方来到河边林地间的环形废墟,目的是为了做梦,梦见一个人,一个虚无的、本不存在的人。他要靠做梦创造出这个人来。这倾圮荒废的庙宇乃是几百年前被焚毁的火神庙的遗迹,很适合他做梦,因为它是“有形世界最小的部分”。梦中,他在环形剧场(一个和焚毁的庙宇相似的地方)的中央讲课,阶梯上黑压压地坐满了学生,他们的脸离现在有几个世纪,高高挂在云端。他试图从他们中间发现可造之才,那是一个“值得参与宇宙的灵魂”。他终于发现了一个有个性的学生,这个孩子沉默、忧郁,有时不听话,但他显然具备某种与自己类似的特质,单独授课的结果是进步飞快。

通过做梦创造新人的工作初见端倪:他先是梦见了一颗热烈的心脏。经过十四个夜晚,这心脏变得可以把握和触摸了。其后,他开始揣摩别的器官的形状。不到一年,他创造的新人成形了,一个完整的少年出现在他梦里。只是,少年缺少生气,夜复一夜地在睡觉。这时候,火神,也就是环形废墟中央的那个雕像出现在他梦里。火神赋予了少年以生命的气息,成了一个在别人看来有血有肉的人。接下来,魔法师花了两年时间向他的创造物,也就是他的儿子,披露宇宙的奥秘和拜火的仪式,让他成为另一个活生生的魔法师。儿子完全成熟后,他便派他到河流下游的另一座环形废墟去,接受人们的顶礼膜拜。

生活目的的实现,让魔法师内心狂喜,大功告成的他不再处心积虑地做梦了。后来他听人说,北方一个庙宇里有个会魔法的人,踩在火上也不会被烧伤。他知道这是他儿子,他为儿子感到安慰,同时又担心他会悟到自己是个幻影,是一个人梦的投影。这个让他花了一千零一夜创造的儿子,让他牵肠挂肚。

可是有一天,在长期的干旱之后,一场大火重演了几百年前的事情,火神庙宇的废墟再次遭到火焚。魔法师于是又有所发现:他居然没有被火焰吞噬,火烧到他身上也没有烧灼感。他终于明白了,原来自己也是一个幻影,一个别人梦中的幻影。

《环形废墟》写的是艺术与生命的虚无。艺术家就是魔法师,经营的是自己的梦想,通过梦想创造出一种看似有血有肉实则是虚幻的东西。魔法师做梦的过程,就是艺术家创造的过程,创造正如同刻意地做梦,并非容易的事情,因为人生活在现实世界里,不可能总处于出神入化的幻想和创造状态,而是常常受理性的制约,清醒得难以忍受。做梦不易,创造更不易:

他明白,即使识破了高低层次的所有谜团,要把纷繁无序的梦境材料塑造成形,仍是一个人所能从事的最艰巨的工作:比用沙子编绳或者用无形的风铸钱艰难得多。

艺术创造需要激情,也就是火。那是一种潜伏着的、有如神祇一样东西,只有虔诚地呼唤才能出现在梦中,并赋予创造物以活力和灵魂。当它出现的时候,艺术家能感觉到它的颤动,“它不是虎和马的、难以形容的杂种,而兼有两种动物的性质,同时是一头公牛、一朵玫瑰、一场暴风雨”。正是激情的光临,唤醒了艺术的生命:“在那做梦的人的梦中,被梦见的人醒了。”

对于艺术家来说,创造也是一个令人伤感的事情。因为作品一旦成熟,就意味着它具备了独立性,它将不依赖你而存在。这也罢了,还有一个更让艺术家担忧的问题,那就是创造物的虚幻性。这是一种唯恐被人觉察的虚拟,虚幻感的暴露将会摧折自己的信念,让人沮丧和困惑,并意识到生命的无意义。可是,生之虚无难道不是真的吗?任你如何折腾,到头来,你终会发觉,自己同样不过是一个幻影,一个上帝造出来的幻影,或者说是上帝的一个梦的投影。艺术家就是这样在创造了艺术并洞察了其属性之后,发现了自己的虚无。《一千零一夜》那样不朽的艺术也是虚无的,其他一切艺术,一切艺术家,同样也都是虚无的。但也正是这虚无,使得生命的轮回生生不息。一代代的人就是这样沿着生命的长河远行,爬上彼岸,去做梦,去创造的。虚无是艺术的缘起,艺术是虚无的结果。人创造艺术是为了抵抗虚无,也正是虚无又产生了虚无。因此,在艺术家的身上,重叠着无数代艺术家的影子。

生活在迷宫——读《阿斯特里昂的家》

博尔赫斯的小说充满了形形色色、虚虚实实的迷宫。这篇《阿斯特里昂的家》写的却是真正的迷宫:克里特迷宫。这是希腊神话中的迷宫,是史上的经典迷宫;牛头怪的故事也是人人皆知的故事。阿斯特里昂,是牛头怪弥诺陶洛斯的本名。

小说的主体,是置身迷宫的阿斯特里昂的自述。半人半牛形象的阿斯特里昂是一个囚徒。他之所以被克里特国王弥诺斯关在迷宫中,不是因为他犯下了什么罪,而是因为他的出身、他的形象:他是王后和牛激情后的产物,一个牛首人身的怪物。他带着无辜的怪模怪样来到世间,只能住在这“世界上绝无仅有的”房屋里。他智力有限,“十四”这个数字,对他说来已经意味着“无限”。“房屋的所有部分重复了好几回,任何地方都是另一个地方。水箱、庭院、饮水槽、饲料槽不止一个;饲料槽、饮水槽、庭院、水箱各有十四个(也就是无限多)。房屋同世界一般大;更确切地说,就是世界。”他对迷宫的荒谬和空虚有着深刻的认识:“这里找不到女人的美丽服饰和宫殿的豪华气派,只能找到寂静和凄凉。”“房屋里没有一件家具。”“白天黑夜太漫长,不好打发。”“我厌倦了有水箱的庭院和铺着灰石头的灰蒙蒙的回廊……”但他又走不出困境,因为对于容易进入梦幻的他来说,迷宫似乎是无所不在的。他非常孤独、寂寞,但也不愿与人交流,只能自己跟自己玩。他最喜欢的游戏是假扮另一个阿斯特里昂,在人格分裂中寻找罕见的乐趣。但也正因如此,他内心有着清醒的自我意识:

一切都重复好几回,十四回,但是世界上两桩事只此一回:上面,是错综复杂的太阳;下面,是阿斯特里昂。也许创造星星、太阳和大房屋的是我,可是我記不清楚了。

这是童心未泯、充满牛气的宣言,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阿斯特里昂其实是一个童话的创造者,一个诗人。他听别人说埃及有一幢相似的房屋(指的是迷宫式陵墓),内心里却并不认可,认为他们是在撒谎。其实,他的家与陵墓又有多大差别?他苟活在迷宫里,过的是与世隔绝的非人的生活。他向往迷宫以外的世界,却又走不出去。他期待救星的出现,然而,救星真的存在吗?他在懵懂中给予迷宫闯入者的是杀戮和死亡,而等待他的也同样如此。他怀着梦想和满腔热忱期待救星来临,结果到来的却是灾星:忒修斯的当胸一剑,夺去了他的性命。他根本没有想到要自卫。

阿斯特里昂的故事是宿命的悲剧,他是艺术创造者的象征。生活在象牙塔里的艺术家很多很多,他们都如同生活在迷宫之中的牛头怪一样无奈。他们大多具有梦幻气质,对外界茫然无知;他们是孤独的,也是脆弱的,却又对精神生活和未知的神秘世界充满了渴求。半生盲目,大半生未婚,世俗生活极其无趣的博尔赫斯便是最具代表性的一个,阿斯特里昂正是他自己。他写下多篇“双重自我”主题的文章,如《另一个》《我和博尔赫斯》《博尔赫斯和我》《两个博尔赫斯的故事》,正是一个阿斯特里昂假扮另一个阿斯特里昂的游戏。

执着的追求,无畏的担当——读《镜子与面具》

爱尔兰国王召来诗人,想让他写一首颂歌,铭记战争的胜利,讴歌国王的辉煌功绩。诗人自信地表示,自己精通诗歌的全部技艺,完全可以胜任这一工作。国王给了诗人一年时间,并允诺一定会对他的辛苦劳动给予奖赏。一年以后,诗人如期交上了颂歌,他在国王和满朝文武面前背诵了长诗,尽管大家一个字都没有听清,但国王给予了认可,赞赏了他的修辞、韵律和对文学传统的继承,同时也毫不隐讳地指出诗里缺少令人激动的血性。国王赐给诗人一面银镜作为奖赏,并期望一年之后能拿出另一篇颂歌。诗人照办了,一年过去,他在国王面前期期艾艾念了自己的新作。国王仍旧给予了充分肯定,称此诗胜过上篇,只有有学问的人才能看出他的奇妙,并期待他用生花妙笔再写出一篇更高明的作品。这一次,国王的赏赐是一个黄金面具,并告诉诗人说:“我们都是寓言里的人物,要记住寓言崇尚三之数。”诗人明白,这第三次献诗将是命运攸关的。因此,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他付出了无比艰辛的劳作,承受了难以想象的折磨。当他第三次来到国王面前时,他的模样变得异常苍老,眼睛好像也瞎了。他是空着手来的,他要求单独同国王说几句话。国王让他念诗,他说不敢。国王赐给他勇气,他才念出了那篇只有一行的诗。这是怎样的一行诗呢?作品中没有明写,却写道:

诗人和国王都没有大声念出那行诗的勇气,只在嘴里品味,仿佛它是秘密的祈祷或者诅咒。国王的诧异和震惊的程度不下于诗人。两人对瞅着,面色惨白。

国王意识到,真正的成功来临了。他告诉诗人,他年轻的时候向西方航行,目睹了许许多多神奇的事物,但它们都不能同你的这行诗相比,因为你的诗仿佛把它们全都包括在内了。国王认为是巫术的帮助才使诗人写出了如此神奇的诗句,诗人则解释说是梦赐予的灵感,并认为自己得到了这样的诗句,便是犯了天主不会饶恕的罪孽。国王对此表示同意,并认为这是他们俩共同犯下的罪孽,而且到了为此付出代价的时候了。于是,国王赐给诗人一把匕首。诗人一出宫门便自杀了。而国王,这之后则成了乞丐,他在他的王国四处流浪,再也没念过那句诗。

这篇小说故事非常单纯,是一篇关于艺术探索的寓言。正如文中的国王所言,“寓言崇尚三之数”,故事分三个段落。前两个段落是铺垫,也制造了愈来愈强烈的悬念,到了第三个段落,终于达到高潮,实现了中心意图。在此,诗艺的探索者不仅仅是诗人,还有幕后策划者国王。如果说诗人是演出这场戏的主角,那么国王则是不折不扣的导演,是旁观者,也是更为实际的参与者。诗人的每一次表现,虽然都得到了国王大度的肯定和奖赏,但评判仍然是严肃的,有着无可辩驳、难以推翻的客观和中肯。

诗人起初是自负和满怀信心的,他的第一次交稿,已经抵达了某种成功,体现了不凡的功底和才华。但这种成功在极其内行的国王看来,只是技巧上的成功,还没有激发出艺术内部蕴含的能量,没能唤起接受者的普遍共鸣。这显然是远远不够的。但国王寄希望于诗人的将来,仍然赏赐了他。

作为艺术至高无上的裁判者,国王的宽容和严格,体现了卓越的品质和风范,让人心生敬畏。诗人因此感受到巨大的精神压力,当他第二次出现在国王面前时,他失去了自信,败笔和精彩混杂的颂歌让他念得磕磕巴巴。但国王这个精明的裁判仍然洞察到了诗篇的进步,给予了再次的也是进一步的肯定,让他继续做更高水准的追求。在此,悬念又推进了一步:在赏赐了银镜和黄金面具之后,国王第三次将会给予诗人怎样的赏赐,是特别令人期待的。

如果说银镜之赐,奖励的是诗人对辉煌历史的华美的艺术再现,喻示诗人通过诗篇发现并且展示了自己,那么黄金面具则意味着诗人已经谦逊而且知趣地将自己隐匿在诗篇的后面,并且赢得了更高层次上的地位和榮誉。“诗篇很怪。不是战争的描写,而是战争本身。”这说明诗人的艺术已经滤去了华而不实的辞藻和技巧,而触及了事物粗糙然而真实的本质。那么,诗篇还能如何“高明”下去?国王的第三次期待,无异于提出了一个巨大的挑战。

这一次,诗人简直是不堪重负,但既然接受了命运的安排,就没有退路可言,只有硬着头皮继续探索了。他究竟经历了什么,作品没有写一个字,只说他空手而来,满脸沧桑,苦闷和渴望逼瞎了他,他得到的诗篇可怕得只有一行。这是令人震惊的发现,它极其简约,却以少胜多,涵盖了无数的惊奇,包容了惊人的至美。诗人和国王都为这发现而恐惧,他们不约而同地意识到犯了不可饶恕的罪孽,那是“了解到美的罪孽”。至美的风景是属于神或者天主的,不该被凡人发现,发现了则意味着犯罪和必遭天谴。然而国王终究是国王,他具有博大的胸怀,坦荡而公正;他承认这罪孽是自己和诗人共同犯下的,甘愿为此而受罚。他赐诗人以死,又放逐了自己,体现了艺术追求者大无畏的担当。

艺术追求和艺术探索是孤独的事业,这条道路充满了艰辛,是外人所看不到的。为了探查艺术的本质,纯粹的艺术家日以继夜,殚精竭虑,不惧失败,不畏艰险。他们奔赴的目标是虚幻的,奉献的又是毕生的心血和精魂。这道路其实还充满了危险,为外人所不理解。为了一窥艺术女神的芳容,艺术家们总是置生死于度外,登高履险,义无反顾,即使为之献身也在所不惜。许多窥见艺术真谛的大作家、大艺术家的自杀,便是例证。博尔赫斯深知这些,他本人便是一个把自己熬瞎了的诗人。他明白,对于纯粹的诗人来说,镜子和面具这些世俗的功名和奖赏都是不重要的,诗人最渴望得到的,是与艺术女神的完美交媾。一行精美无比的诗句,和一把锋利无比的匕首,都是属于那一刻的。在慷慨赴死中,他将体味如仙如死的神圣快感,尽享光荣崇高的绝世风流。

伟大艺术家的影响力——读《莎士比亚的记忆》

“我”,海尔曼·索格尔教授,一个莎士比亚研究专家。在一次莎士比亚讨论会上,主持人介绍“我”认识了一个叫丹尼尔·索普的人。此人看起来很忧郁,并声称“有些东西就是因为过于值钱而无法卖掉”。当他与“我”单独相处时,表示要把“莎士比亚的记忆”送给“我”。他告诉“我”,多年前在东方战争中,他当军医的时候,一个中弹的士兵临死前把莎士比亚的记忆交给了他,现在他想转让出去;转让记忆很简单,双方大声说出自己的意愿即可。他还说自己拥有两套记忆,一套是自己的,一套是莎士比亚的。“确切地说,是那两套记忆拥有我。”

作为莎士比亚研究专家,能够拥有莎士比亚的记忆无疑是极其难得的。“我”虽然将信将疑,但还是答应了他,收下了这个宝贝。索普告诉“我”:

那记忆已进入你的知觉,但是必须把它找出来。它会在做梦时,在夜间工作时,在翻阅一本书或拐过一个街角时浮现出来。你不要性急,不要自己去编造什么回忆。根据它神秘的方式,运气会促进或推迟它的浮现。随着我一点点地淡忘,你就会一点点地记住它的,我也不给你许下一个期限。

拥有了莎士比亚的记忆之后,“我”并不准备用它来写悲剧或者十四行诗,而是希望凭借莎士比亚的记忆,搞明白命运女神的暗示。几天以后,“我”开始可以说出一些奇怪的话,吹口哨能吹出一段从未听到的曲子。

德·昆西说人脑就像一个隐迹纸本子;每次写的东西会盖住上一次写的,这一次的又会被下一次的盖住。但是,只要给以充分的刺激,万能的记忆就能哪怕只是在一瞬间,把任何印象都追忆出来。

“我”反复阅读莎士比亚曾经阅读过的古老书卷,重读了他的十四行诗,在这种刺激下,更多的莎士比亚的记忆复活了。后来,梦中的景象有了变化,一些陌生的面孔和房间进入梦境,那是莎士比亚熟悉的人物和场景。复活的莎士比亚的记忆,深化了“我”对莎士比亚的理解,以至于“他那些作品都更新了”。莎士比亚的记忆只可能给“我”反映出他所处的环境,它提供的是理解莎士比亚的材料。“环境并不等于诗人的特征,重要的是他运用这些变化无常的材料所创造出来的作品。”莎士比亚的伟大,就在于他无与伦比的禀赋,那就是:他能将个人命运中可怕的事情转化为伟大的戏剧,那是可以引起全人类的共鸣的寓言、诗歌和音乐。通过对莎士比亚的透视,“我”明白了自己的肤浅和无能为力,打消了某种念头,那就是凭借他的记忆写一部自传,因为“我”明白这样拘泥的现实主义的文字没有什么意义。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作为莎士比亚的幸福,逐渐为压抑和恐惧所代替,因为莎士比亚的記忆变得日益强大,威胁到了“我”的记忆的存在:

莎士比亚这条大河的水威胁到我渺小的河水,几乎把我淹没。我惊恐地发现,我正在忘记父辈的语言。因为一个人的特点是以记忆为基础的;我的害怕有我的理由。

这便是伟大艺术家的影响力。“我”沉溺在莎士比亚的记忆中,以至于开始不能理解日常事情,有一次竟然忘记了火车是怎么回事,在“一个个铁的、木头的和玻璃的大家伙里迷路了”。

任何凡人都想保持自己本来的状态,而拥有两套记忆让“我”不堪重负。就像《沙之书》里面的“我”想要摆脱那本令人发疯的魔书一样,本篇小说中的“我”,决定把莎士比亚的记忆转让出去。于是,有一天,“我”在电话簿上随机选取一个号码拨出去,把莎士比亚的记忆转让给了一个听声音感觉颇有教养的男人。转让之后,“我”的心情是矛盾的,“我”企图凭借文学研究,找到一种可以自如地唤醒和抹去那古老记忆的办法,但都行不通;所有的办法最终都把人带回到莎士比亚那里,因为莎士比亚是一个伟大的源头。最后,“我”另辟蹊径,总算找到一个办法,那就是聆听巴赫严谨而宏大的音乐,因为巴赫是另一个莎士比亚,一个音乐界的莎士比亚,只有他的音乐声能够与莎士比亚的记忆抗衡,可以召回也可以送走莎士比亚的记忆。但即便如此,多年以后,莎士比亚的记忆还会占据“我”的梦境,甚至潜入“我”的白日梦,“一些细小的回忆有时会闪过我的脑海”。可见,伟大艺术家的影响是何等深远,具有绵延不绝的生命力。

与《阿莱夫》《沙之书》《圆盘》等幻想小说一样,博尔赫斯在这篇小说里再次创造了一个神秘之物。这一次是无形的记忆,伟大的莎士比亚的记忆。这是一个书痴漫长读书生涯里的神奇想象,它也许是自然而然地产生的;这种一时的恍惚和联想,对读书人来说,是并不奇怪的白日梦,我们也曾有过。然而,这一切经由博尔赫斯的笔写来,便自然而然地织进了他超出常人的博识与哲思,表现在字里行间的,便是他对于伟大艺术家及其作品的精辟理解,对于艺术持久的生命力、强大的影响力的深刻洞察。优秀的艺术品就像所罗门王那具有魔力的戒指,它们可以让人听懂鸟类的语言,与万物沟通,与时间抗衡,所以是传之久远的无价之宝。

作者:洪浩,山东省烟台文学创作研究室专业作家,烟台市作协副主席。有诗歌、散文、随笔、小说、文学评论等200余万字散见于《十月》《天涯》《中华散文》《散文》《北京文学》《芙蓉》《莽原》《诗刊》《星星诗刊》《文学自由谈》《文艺报》等报刊。著有长篇小说《美狐婴宁》《北风啊北风》等,选评、导读当代作家文学读本1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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