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农牧民不同类型收入与城镇化之间的灰色关联分析
2022-01-10李小艳
李小艳
(西藏民族大学 财经学院,712082,陕西咸阳)
2017 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2019 年,发改委公布了《2019 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旨在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高质量发展。
西藏的城镇化建设与发展之路一直保持稳步向前推进的态势,西藏的城镇化率从1980 年的15.5%提高至2013 年的23.7%。十二五时期是我国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进程较快的一个阶段,2015 年,城镇化率已经达到27.74%,西藏的规模以上城镇总数大约为140个,拥有6 个3 万人规模以上城镇。2018 年西藏的新型城镇化率达到31.14%。形成了一个以拉萨市为经济中心、六地市城镇作为经济支撑、其他县城为经济支点的乡村城镇制度体系,并且以边境、旅游、文化等作为主要特色。
本文从城镇化与农牧民收入两者之间的关系入手,分析西藏城镇化对农牧民收入产生的影响。
1 研究方法、指标选取和数据来源
1.1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分析城镇化对农牧民收入的影响。灰色关联分析法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根据不同主要影响因素之间的发展趋势,即相似性或者差异度等相关指标来判断各个不同影响因素之间的灰色关联度。
1.2 指标选取
农牧民收入采用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作为主要衡量收入指标;城镇化水平采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这一指标。
1.3 统计数据
本文选取的样本数据来自2010—2018 年的《西藏统计年鉴》,如表1 所示。
表1 2010—2018 年西藏城镇化水平与农牧民收入情况
1.4 数据的基本分析
1.4.1 城镇化水平的分析由表1 可以看出:西藏的城镇化水平虽然处于比较低的状态,但是却一直处于上升阶段,从2010 年的22.67%到2018 年的31.14%。
1.4.2 各类型收入的分析从表1 可以看出:家庭经营收入应该被认为是农牧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农牧民收入中占据了很高的份额;工资性收入在农牧民收入中排名第二;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在农牧民收入中占的份额最低。
2 不同类型收入与城镇化之间的灰色关联分析
2.1 灰色关联分析的步骤
第1 步:确定参考数列和比较数列。
参考数列由X0={X0(1),X0(2),X0(3),……,X0(n)}组成,比较数列由Xi={Xi(1),Xi(2),Xi(3),……,Xi(n)}表示,式中i=1,2,3…,m。参考数列X0是指城镇化水平;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是比较数列Xi(i=1,2,3,4)。
第2 步:数据的无量纲化处理。
一般在对数据进行处理时,采用均值法,即先求出各组数据的平均值,再对每个数据除以组平均值,得到数据。
第3 步:关联系数计算。
关联系数表示某项与“参考值”(母序列)的相关程度。利用以下公式计算关联系数:
式中ξ 为分辨系数,ξ∈(0,1),ξ 取0.5。
关联系数计算结果如表2 所示。
表2 关联系数结果
第4 步:利用关联系数值计算关联度。
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关联度:
关联度表示各评价项与“参考值”(母序列)之间的相似关联程度,其是由关联系数进行计算平均值得出。结合关联度值,针对所有评价项进行排序,得到各评价项排名。各评价项关联度及排名见表3。
表3 关联度结果
2.2 灰色关联分析的结论
关联度介于0 和1 之间。数值越大,参考序列和比较序列之间的相关性越强,评价值越高。关联度位于0~0.35,相关性弱;位于0.35~0.65,相关性中等;位于0.65~0.85,相关性较强;大于0.85 相关性极强。
从表3 可以看出:针对本次3 个评价项,家庭经营收入(X2)的综合评价最高(关联度为0.797),其次是工资性收入(X1)(关联度为0.680),最低的是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X3)(关联度为0.631)。
2.3 结果与讨论
结果表明,西藏城镇化水平与农牧民收入间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但是影响效果是有区别的。城镇化水平对家庭经营收入的影响是最大的,对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的影响最小,对工资性收入的影响效果居中。城镇化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加了生产经营收入;城镇化促进了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为农牧民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遇,提高了农牧民的工资收入;农牧民理财方式有所转变,再加上土地征用补偿,提高了财产性收入。城镇化加速推进为农牧民增收带来了重要机遇,必须发挥好城镇化对农牧民增收的积极效应。
3 对策建议
3.1 坚持走新型城镇化建设道路
西藏可以走新型城镇化建设道路。西藏地域特色浓厚,充分挖掘找到自己独特的发展定位并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结合西藏当地的实际发展状况,以绿色、开放、协同、共享、创新的理念为引领,坚持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建设宗旨。
3.2 重点推进交通沿线的小城镇建设
青藏铁路、国道318、国道317 等沿线分布着众多小城镇,以这些小城镇为重点发展对象,完善其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其交通节点作用,大力发展物流、商贸、住宿、餐饮等,增强这些小城镇的过境服务功能,并且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3.3 有效解决农牧民的城镇待遇问题
农牧业转移人口的子女在进入城镇生活后,应当和当地居民拥有相等的受教育权。完善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系统,为学生学籍转接提供便捷的服务。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健康信息网络体系,将农牧业转移人口纳入到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农牧业转移人口有房可住,并完善基础配套设施。
3.4 加大惠农惠牧政策支持力度,增加农牧民转移收入和财产收入
政府应积极加快农牧区土地制度改革,尽快完善征地补偿机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的财政资源也应该相应增加。要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农畜产品价格稳定,保护农牧业生态环境。进一步强化惠农惠牧政策扶持,提高农牧民转移收入。
3.5 完善农牧民就业技能培训体系
针对当地农牧民就业和技能的培训,建立一个以地市培训中心为主要培训单位,乡村培训点、流动培训队伍为补充的专门培训机构。同时鼓励高等院校及职业院校等开展公益性质的技能课程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要以实用性为主,针对性提高农牧民能力,以提高就业率为目的。在技能培训完成后,鼓励农牧民去获得技能培训证书,方便用人单位的招聘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