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网络零售与传统零售业的融合发展
2022-01-01中电建三门峡千禧商贸有限公司石少勇
中电建(三门峡)千禧商贸有限公司 石少勇
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零售企业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目光放在了拓宽销售渠道上,借此来提高销量和利润,网络销售与传统零售业的融合得到了高度认可和积极响应。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网络销售与传统零售业的优势和不足,基于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制定优势互补的差异化营销策略,确保线上线下营销活动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加大企业品牌宣传力度,与消费者维持良好关系,以树立健康形象,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占据更大市场份额,在此情况下零售企业会拥有无限广阔的发展空间,网络销售与传统零售业的融合之路也会愈发顺畅。
一、“移动互联网+”环境下我国网络和传统零售业优劣势
网络销售作为一种新兴销售模式,相比于传统零售业发展时间尚短,积累的经验有所不足,而“移动互联网+”环境恰恰是网络销售快速发展的有利契机,在全新的时代背景下加强对网络销售与传统零售业特点的挖掘,有利于营销策略的优化创新,给零售企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生机活力。
从网络销售的角度分析,各种电子商务平台成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重要渠道,零售企业入驻电子商务平台,借助平台功能进行品牌和商品的宣传推广,提高了品牌知名度,且不需要租赁实体店面就可以进行商品销售,简化了销售流程,实现了零库存管理,大大降低了零售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网络销售为零售企业各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创造了便利条件,企业资源可以得到优化配置,执行力相对更强,员工会更为迅速地完成工作任务,给企业创造价值。在网上店铺陈列的商品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零售企业可以将目前在售商品全部陈列出来,供消费者选择,更易于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促使消费者自助下单,提高店铺交易量。网络销售突破了地域,零售企业可以借此东风走出国门,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人民销售商品,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光彩。
网络销售并非毫无缺陷,零售企业需运用辩证眼光看待问题,思索当前网络销售模式应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因为网络销售起步较晚,我国相关法规政策的建设不够完善,尤其体现在信用体系和安全机制的构建方面,很难保证交易双方信息的真实性,数据信息也容易遭到窃取,给商家和消费者利益造成了威胁。我国零售企业对网络销售的认识停留在较浅层次,管理服务理念仍受传统思维束缚,改革动力匮乏,投入资金和技术不足,配套设施建设落后,制约了零售业网络化发展的脚步。专业人才数量稀少也会影响到网络销售模式的运用,零售企业内部员工的信息技术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强,使用电子商务平台与消费者交流极不顺利,无法解决消费者提出的问题,打消他们的疑虑,零售企业的形象遭到了破坏,获得的实际利益大幅下降。
从传统零售业的发展现状来看,“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对传统零售业产生的冲击不小,但是传统零售模式的应用时间源远流长,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已经形成,不会轻易改变,这些消费者是支撑传统零售业发展的有生力量。纵观网络销售的受众群体不难发现,思想活跃的中青年是主力军,有些偏远地区没有建设网络设施,老年人的信息素质不高,还有部分消费者对网络销售抱有一定顾虑,这些因素综合起来造就了传统零售业与网络销售分庭抗礼的格局,短时间内传统零售模式是无法被取代的。
与网络销售进行对比,传统零售业的劣势在于:零售企业通常需要租赁实体店铺,聘请多名员工负责店铺运营及商品销售等工作,库存商品大量积压,会影响企业资金回流,增加企业资金压力,加大企业经营风险,企业对风险的应对能力较差,任何一个决策的失误对于企业来说都可能使其陷入灭顶之灾。地域、交通等因素的影响之下,传统零售业只能面向固定区域内的消费者群体,品牌辐射力遭到削弱,不利于零售企业品牌建设工作的开展,企业长远发展遇到了挑战。除此之外,实体店铺会在夜晚关闭,商品定价时要考虑房租、人工等成本,普遍高于网络销售渠道,打消了消费者的购物热情,“移动互联网+”环境下传统零售业的转型发展刻不容缓。
二、“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网络和传统零售业融合发展对策
通过对网络销售与传统销售优劣势的对比,不难看出这两种销售模式各有优点和不足,倘若能够结合二者优势,取长补短,那么零售企业的销售渠道会得到拓宽,销售额迅速提升,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下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抢占更大市场份额。具体而言,网络销售与传统零售业的融合发展思路如下所示:
(一)鼓励传统零售业发展网络业务
要想实现传统零售业的创新发展,必须要意识到“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发展网络业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采取多种措施调动零售企业改革转型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能够彻底摆脱陈旧思维桎梏,立足于新颖、全面的角度实施创新,抢占先机。首先,开通网站看货下单、实体店铺提货或物流企业送货的业务,顾名思义消费者可到企业网站了解商品信息,下单以后选择自提或者物流配送服务,在规定日期内均可办理退换货,以博得消费者信赖。其次,引导零售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营销活动和库存管理,采用全过程服务方式,重视消费者诉求,争取及时为消费者答疑解惑,逐渐扩大企业的忠诚客户群体。再次,鼓励零售企业与快递企业开展长期合作,主要精力放在网络销售上,将线下零售店转变为体验中心,商品配送完全交给物流企业,深化网络销售与传统零售业的融合。最后,引入供应链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思想,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管理水平,为网络销售与传统零售业的融合给予充分保障。
(二)鼓励网络零售品牌向线下延伸
品牌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一般来说,零售企业品牌知名度越高,影响力越强,商品销售量也会随之提升,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零售企业品牌建设要加强线上线下渠道的融合,促使企业品牌能够被更多消费者熟知和认可,零售企业也能够在更加宽广的领域大展拳脚。有些零售企业品牌最早是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兴起的,消费者很难在所在城市看到实体店铺,涉及商品退换、维修等售后服务工作,开展难度不小,消费者会用同类商品予以替代,企业商品销量会受到一定影响。对此,零售企业可在各大城市建立实体分销点,既可以作为用户体验中心,让用户近距离使用商品,感受商品与众不同之处,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潜力,又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体现企业的专业性和责任感,此举可以推动零售企业朝着多元化、现代化的方向快速发展,网络销售与传统零售业的融合也会迈进全新阶段。
(三)完善支撑体系
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是促进网络销售与传统零售业融合发展的核心和关键,将会规范零售企业的行为,实现零售业与物流行业的协同发展。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应涵盖信用服务体系、网上支付体系、物流配送体系等等,重点解决不同地区零售业发展遇到的现实问题,为我国零售业的发展增添助力。比如说,在电子商务平台公开零售企业的经营信息,让消费者知道零售企业的经营项目、业务范围和信誉度,慎重考虑后下单,维护消费者财产安全。有些城乡地区的网络覆盖率较低,应该强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宽带升级,确保用户通过有线网和无线网都能快速登录电子商务平台,接受这种全新的购物模式。优化线下交易支付模式,建立移动支付结算中心,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可使用多种形式支付,如手机、POS机等,节省排队时间,提高结算效率。另外,对于物流服务水平不高的地区,需要建立网络零售快递网络,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强力支撑,打破物流对网络销售的限制,解决最后一公里配送问题。
(四)加强平台监管
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对于那些弄虚作假、信用不良的零售企业予以严惩,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出市场,以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助力零售业健康化、常态化发展,为网络销售与传统零售业的融合发展夯实基础。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为构建信用评价体系提供指导,鼓励消费者踊跃参与对零售企业的评价,发现不法经营者立即举报,经过调查取证后公示结果,可对所有零售企业起到警示作用,避免其因一时行差踏错误入歧途,破坏企业长期以来建立的完美形象。做好质量监管体系的建立,定期或不定期对零售企业线上线下渠道销售的商品进行质量检测,不合格商品信息要展示给大众,防止大众上当受骗,蒙受损失。监管单位要将维护消费者利益视为根本目标,协调好各方矛盾,赢得消费者信任,会有更多消费者参与到对零售企业的监督中,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结语
新常态下,“移动互联网+”零售业发展的模式正以强势姿态席卷我国各个地区,要想保证零售业更好地抵御来自各个方面的冲击,加强网络销售与传统零售业的融合极为必要。本文从鼓励传统零售业发展网络业务,线上线下协力开展品牌建设,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强化对零售企业监管的角度提出了几点可行措施,希望对于网络销售与传统零售业的融合及零售业的创新发展能够有所助益,进而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