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耕地非粮化的对策及建议
2022-01-01贵州省大方县自然资源局文朝友
贵州省大方县自然资源局 文朝友
一、流转耕地非粮化的影响
非商业化的耕地,耕地的退耕还林意味着那些本应用于种植粮食的土地被用于生产和销售活动,例如种植花卉、树木等。其中,将原先农业用地转变为休闲向农业和旅游农业等未经许可擅自改变用途的土地,不属于正常的非粮化问题讨论范围。在正常进行非粮化流转的土地中,虽然使农户增加了收入,为地方政府提高了税收,但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农村生态,对粮食安全更是有极大的影响。
(一)流转耕地非粮化的具体情况
关于耕地流转模式,主要分为农户对农户、农户对企业、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等。从农民的角度来看,其能够扩大耕地的使用范围,因此是很好的提高收入的方式。在其他的一些情况下,非粮化调整的程度比较高,导致耕地面积扩大后,非粮化的趋势就变得越发明显。
从流转耕地的质量角度而言,很多高质量耕地都在转变为非粮化,这种土地自身地势平坦,拥有良好的交通基础设施,在耕地的灌溉方面也有着较大的优势,自身的地势也能让机械化的耕作顺利进行。因此,出于对公共利益的考虑,这些便利的条件与优势让这些土地在耕作方面总是有很大的优势,这些条件良好的耕地非粮化后会对原有的耕作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而具体的非粮化程度也就是与耕地的自身条件相关[1]。
(二)流转耕地非粮化的具体影响
1.影响农村的环境
改变原先用于谷物生产的耕地用途后,特别是将其转变为休闲农业、旅游农业等都会对农村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事实上,农业休闲旅游设施的建设不可避免地需要建设停车场、餐厅、娱乐场所等设施,这对耕地会造成更大面积的侵占,而且会导致周围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也会对当地的生物多样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如果运营方对环境没有足够的了解,或没有相应的处理有害垃圾和污水的方案,就会导致产生建筑垃圾的丢弃、废水的排放等问题,这些废弃物会对农村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对附近耕地种植的谷物等也会造成影响。此外,部分以旅游为导向的农业活动,旨在改善当地景观,这一过程也有可能会使用较高量的杀虫剂,从而对原有土地环境、农村生态造成影响。
2.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食物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存在,不仅有着其自身的特性,还有着能源、金融、政治和人权的特性,尤其对于我国这样人口众多、国土面积庞大的大国而言,粮食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粮食的产量取决于种植的面积与单位种植面积的产量。提高单位面积的产粮量主要依靠国家种植技术的提高与品种改良的进步,其中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需要长时间技术的积累,想要在短时间内提高粮食产量,依旧需要通过提高种植面积的方式在短期内获得可观的粮食产量提升,而我国目前面临的问题是虽然拥有成熟技术,但粮食的种植面积在不断降低,这对粮食产量的提升无疑有着巨大的影响。
在如今全球化的大环境下,进口粮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产粮量下降的问题,但这一方式也存在着一定问题,快速增长的粮食进口量与当今国际粮食价格较低有着紧密的关联,但这一情况维持的时间长短难以估量。从根本上讲,国内粮食需求还是需要国家自行解决,如果降低国内粮食自给自足的比例,对于粮食安全会有着严重的影响。在当今世界没有自然灾害,国际处于和平形式的情况下,粮食的进口显然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但一旦世界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或国际上发生一定摩擦就会加大粮食进口的难度,并且进口粮食的安全性也会产生问题,对国家的粮食安全造成巨大的打击。
此外,由于耕地转让导致农业结构改变以及土壤肥力降低,会导致这些土地难以回归原有的作用,从而导致这些耕地在一定程度上产生永久性的损失,如果将这样降低肥力的土地继续用于种植,对粮食的产量与质量都会有一定影响,对国家的粮食安全也会造成相应的影响[2]。
二、避免流转耕地非粮化方式
(一)制定流转耕地农业用途的规定
按照土地的划界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并将土地保持原有用途,通过更加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方式来改善耕地的管理混乱情况,将耕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对用于农业用途、流转耕地的方向都应当进行处理,加强政府对土地的干预,但将这份干预用于土地用途的管理上也不应越界。如果这一管理方式无法覆盖所有的耕地面积,就应当加强政府干预的力度,对耕地进行系统化的管理与引导。例如规定种植面积,并将这些要求通过合理且全面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不同地区的地质情况、耕种面积等分配适当的耕种要求,以此提高耕地的使用率;或根据种植谷物的不同,制定耕地面积或耕地百分比,划分不同作物应当种植的范围。在管理上要遵守相关法律,依照法律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利用法律来规定不同土地的用途,尽量避免高质量耕地变为流转耕地非粮化。例如根据不同地区的环境、位置等条件,划分适当的种植区域与流转耕地区域,为商业化用地提供专用的土地,以此保护耕地的面积与使用。对租用出的商业用地也可以监管其对环境的保护,一旦发现对环境有较大损害应当及时叫停或进行整改。与此同时,政府应当建立一个控制耕地的制度,利用制度来约束土地的流转,以此保护国家的粮食安全[3]。
(二)完善种粮补贴政策
应当进一步完善现行土地补贴政策,根据土地政策的要求以及营业额与产地情况进行适当的补贴,如果有粮食质量高等情况也可以加大补贴力度,争取将补贴真正落实到每一户农户身上。不同地区也可以根据实际经济情况、种植情况进行分级补贴,保障农户能够收到补贴。在此措施的实行过程中,也要将具体的实行情况以公告的形式向大众公示,避免发生补贴不到位的情况。同时,也可以采用一定的帮扶措施,例如对困难农户提供大型农业机械的补贴与农业贷款,通过增加耕种模式,提高农户的经济效益,提升农户的种植热情。
(三)通过信贷等方式加大农业方面的扶持力度
根据法律规定,货币和财政政策工具必须要以综合的方式来使用,应当鼓励金融机构对农业贷款方面的支持,让更多的农户可以通过信贷的方式解决耕种初期农业器械过于昂贵的问题。首先,按照国家的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在农村抵押担保领域加大投入,并对信贷的支持范围进行一定程度的扩大,将原有的信用评级政策进行适当地放宽。同时可以根据实际业务的需要设立专门从事农业信贷的部门,以确保面向农业的服务。最后,可以完善农业贷款方面的法律与制度,帮助农民设立保险,为农民提供资金上的帮助,让农户通过耕种来解决贷款问题,帮助我国耕种行业实现发展[4]。
(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
毫无疑问的是,良好的水利设施对于种植谷物而言是极其重要的,并为促进作物生长和确保粮食安全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为了增加农谷类作物的种植积极性,应当进一步提高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对于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5],并对现有的投资方案进一步优化,利用多重投资管理方案,集中进行管理工作,加强投资运营管理措施和投资管理的效率,提高生产水平和农民的收入情况。通过建立基础设施,加强农业水利等设施的建设,改善部分地区作物产量低、土地质量差的情况,提升土壤肥力,将普通土地转化为优秀的耕地。同时,加强对农业技术研发的投资,为农业科技的创新提供保障,进而提高粮食的产量。
(五)扶持家庭农场的发展
家庭农场主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进行的农业生产活动,这种模式能够很好地让家庭成员成为社会生产力,对农业的发展也能起到一定程度上的帮助。因为家庭农场作为农村经济体制下的组成部分,能够便于大规模生产农作物,并将其商业化。且以家庭为组成单位也较为符合我国农村的居住情况,政府必须要加大支持力度,在资金、管理等方面都应进行资源上的倾斜,通过促进家庭农场的发展,来提高我国的粮食产量。
(六)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粮食安全认知
农村基层干部对粮食安全的认知也是决定粮食产量与粮食安全的重要因素,基层干部必须要尽到自己的责任,在职责内尽可能地帮助自己负责的农户。并积极学习粮食安全知识,培养自身的粮食安全意识,并将自己学到的知识向农户进行传授,进而减少流转耕地情况的发生。
三、总结
如今我国的粮食生产方面虽然已有了较为先进的生产技术,但由于人口较为密集,且城市化进程逐渐加快,耕地面积正在不断减少,部分农村地区的耕种面积与拥有的土地面积差距还在不断扩大。特别是如今大量农户进城务工,将耕地流转走向非粮化,这也对粮食的产量和粮食安全造成了较大影响,有关部门应当重视这一问题,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