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职业能力培养的应用型本科高校《税法》课程改革研究与实践*
2022-01-01南宁学院卢雯君周虹伶
南宁学院 卢雯君,周虹伶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在税收结构性调整以及制度完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随着当前国内个税、增值税税率调整以及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的大力推广,取得了不少成果。在税费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的情况下,税费体系以及相关事业管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革,从而影响着高校《税法》的教学。“用”是应用型创新人才的核心,学以致用是本质,要在充分掌握基础知识和能力的基础上予以应用,并将社会实践作为应用对象,满足社会需求,实现社会的高速发展。《税法》是应用型本科高校会计学专业的一门重要专业课,其理论具备一定的独特性,并且在实务方面的操作性较强。税法课程作为会计学专业学生的重要专业课,其时效性、综合性以及实践性较强,课程主要围绕涉税岗位的职业素养,以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中心,将从事税费工作的基础常识、相关职业技能作为培养学生的重点内容。然而,传统的税法课程教学还存在着教学内容有待优化、教学手段和方法落后、教学评价体系不科学等突出问题,从而制约学生的职业技能以及相关素养的提升。有鉴于此,笔者尝试和探索进行税法课程的创新,并结合自身进行教学改革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了一些新思路。
一、应用型本科高校《税法》课程教学现状
(一)教材内容更新滞后且内容针对性不强
最近几年,在各项税费改革措施相继推行的过程中,要将各类税费改革措施客观地编入教材,这就需要教材编写人员认真解读各项税费改革措施,并通过出版社在一定时间内协调相关印刷工作等,这些不确定性因素是造成各项税费改革措施在教材中得不到及时更新的根本原因,如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由于学生在校学习阶段,调整三次的增值税税率无法实现教材内容的更新,仅靠教师自行予以补充教学,受到官方发布解读时效延迟以及教师专业能力有限的影响,其相关法规政策的解读能力参差不齐,从而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除此之外,在当前留存于世的税法教材中,尚未形成规范的应用型教材,其教学内容难以适应新型人才的培养需要。
(二)实践教学环节相对薄弱
《税法》这一课程在本科院校的会计学专业课程中,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并将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作为教学的中心目标。当前应用型本科高校中,《税法》课程讲授仍然是传统的“重理论、轻实践”模式,虽然这一应用型课程一直处于变革之中,但是其实际变革效果不仅如人意。在实际应用工作中,由于任课教师缺乏相关工作经验,并且相关合作单位缺乏实践性岗位,以致于相关技能素养的培训缺乏实践性,从而导致学生对税法知识的学习浮于表面,缺乏实际应用的能力。
(三)忽视职业能力的培养
新形势下,涉税岗位需要具备的职业能力有:第一,出色的专业核心能力。要熟知税法规则及其变化,能熟练运用最新的税收政策,快速进行相关的税务处置管理,积极防范和规避企业税务风险,准确进行纳税申报,并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有效节税。第二,较强的专业综合素质。要熟悉企业的生产运营,能以税务视角,洞识企业经济管理活动中的涉税问题。要有较强的数据处理能力,能高效整合企业财务数据,熟练操作报税软件和系统。除此之外,还要增强自主学习、沟通协调以及综合管理等能力。第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具备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坚持原则,爱岗敬业,严谨求实,忠诚履职。当前的《税法》教学内容重视“术”的职业能力传授,但是缺乏对学生“能”这一方面的培养。这类职业能力的培养教学,仅是让学生在这一涉税职业技能方面按照教条式的方式分录处理,而缺乏对这一技能素养的原理、职业技能的解释。对于这种“套路式”教学,在长期固化思维的影响下,影响了学生税法思维的发挥。对于这种职业能力的培养方式,难以实现以“能力导向”为目标进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忽略了税法人才的能力培养,也就是缺乏对税法专业判断能力的培养。以致于学生在参加实际工作以后,缺乏灵活处置应用涉税事务的能力。让学生在步入工作岗位以后,明显意识到在校所学的相关专业知识脱离现实工作的应用实际。
(四)教学考核评价单一
一方面,考核形式单一。传统税法课堂,最终考核成绩构成主要包括平时成绩与考试成绩两部分,但主要是以考试成绩作为重点参照,而期末考试的考卷,大多还是常见的选择题、简答题、计算分析题等,以考核识记性的知识点为主,无法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应用程度,难以评价学生的职业能力。平时成绩一般由考勤、提问、作业或测验等构成,然而,出勤率的高低不能完全反映学生的学习态度,可能流于形式,学生身在课堂但心没有沉浸在课堂之中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课堂时间有限,一对一提问无法充分检验学生的预习、复习效果。而作业测验和期末考卷的形式大同小异,存在和考卷类似的缺陷。因此,无论是平时成绩,还是期末考卷,都无法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另一方面,考核主体单一。传统税法课堂中,由教师主导对学生的考核评价。无论是平时的学习表现,还是期末的成绩评定,评价标准和要求主要由任课教师来把握。在大班授课条件下,课堂上老师往往难以兼顾所有学生,无法及时准确地掌握每位学生学习的详细情况。尽管老师也可能会在课堂上设置讨论和学生展示等环节,要求学生进行点评和补充说明,并给予学生一定的评价权,但由于学生人数多,课堂时间有限,仍然收效不高。在课堂内外,学生之间沟通交流不多,互相之间对彼此的学习状况也不甚了解,难以给出准确评价。
二、应用型本科高校《税法》课程教学内容的优化建议
(一)运用蓝墨云新媒介平台巩固税法知识
对于税法知识学习不够深入的情况,可以借助蓝墨云新媒介平台以协助学生增强记忆、加深对税法知识的理解。首先,能够很好地引导学生进行税法课程的课前预习,让学生提前了解到本节课程所需学习的知识点,让学生在课前预习的过程中强化记忆,理清税法学习规定。对于预习过程中无法理解的税法知识,教师可以借助蓝墨云新媒介平台的网上资源,以微课的方式将相关税法知识点整理出来,以便于学生学习。借助蓝墨云媒介平台,教师可以将相关税法习题发送给学生,从而根据学生的应答情况,判定学生对本节税法知识内容的掌握情况,从而根据测试结果进行适当的教学调整,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教学。
(二)整合优化教学内容
第一,实施课程思政,突出课程的价值引领作用。教师应紧密结合涉税岗位的职业能力要求,深度挖掘税法课程的思政内涵,充分发挥课程的育人功能,探索课程思政的新模式,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的全过程。例如,我国的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教师在讲授各税种构成要素的过程中,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纳税。又如,我国的税收从确定征税范围到税收执法,各项制度设计始终遵循公平原则,教师在介绍各税种的优惠政策时,应引导学生做人做事要以法律为准绳,遵守规则,恪守底线,敬畏良知。通过深入挖掘各课程模块中的思政元素,使得学生树立民生税收、税收治理现代化的理念,激发学生胸怀天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第二,坚持与时俱进,及时更新教材内容。教师应注意将经典的基础理论与税收的最新政策变化结合起来,将税收新科技与实务案例有机融合,突出教学内容的创新性和实践性。例如,新冠疫情暴发以来,税务机关陆续出台了关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关税、社保费等相关税费的优惠政策,并推出了“网上办”“掌上办”等信息化、智能化的办税方式,大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这些税收新政时效性非常强,市面上最新的教辅资料也难以覆盖到,教师应引导和发动学生,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搜集整理、分析解读这些最新政策,从而加深对各税种的理解,增强专业敏感度。第三,打破知识边界,重组重构教学内容。教师应拓展税法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引导学生密切关注国内经济发展新趋势和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新进展,跟进经济学、财政学等交叉学科的新动向,从而理解税收政策变化发展的深层次动因,提升综合分析能力。同时,在具体授课过程中,可对税法知识点进行全面梳理,由浅入深,由表及里,重新编排教材内容。例如,可考虑将18个税种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为流转税模块,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合并为所得税模块,将其他14个税种合并为小税种模块,介绍每个模块时,先讲清楚核心方法和核心理念,对比分析各税种的构成要素及其特点,再求同存异,通过单一税种的小案例和多税种的综合案例,综合处理各种税务计算和账务,如此,强化学生对知识点的应用。在所有模块的学习过程中,教师应着力引导学生掌握各税种的征管要求,锻炼学生进行税收筹划的能力,从而提高学生的纳税服务水平,为未来的涉税岗位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实行多元化考核评价
首先,教师应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将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法、同伴教学法等新的教学方法与信息技术有机融合,同时,充分挖掘和发挥信息技术的反馈分析功能,利用好蓝墨云新媒介平台,实现课程的全过程管理,而将以老师教为主的传统课堂,真正转变成线上线下混合的、以学生学为主的翻转课堂,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思辨能力,打造学习闭环。其次,考核形式要多样化。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评价的过程中,要充分结合过程量化和终结性评价对学生的认知和能力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而引导学生更加关注学习过程,关注自主学习。利用各学习平台和学习工具的统计功能,教师可以将视频观看的时长和次数、参与话题讨论的次数及准确性、预习复习测验的结果、小组作业的得分等构成部分,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最终平台生成线上成绩。同时,结合线下的课堂表现、线下作业提交情况和卷面成绩,综合给出最后的成绩评定结果。再次,考核主体多元化。课程开设之初,教师通过与其他任课教师询问交流,掌握学生学习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等前置课程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将学生划分为固定的学习小组,组建一个学生团体,从而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沟通能力。每个小组配置4至6人,小组共同合作,完成线上线下的讨论和探究式作业,之后,组员们需要对自身学习目标的达成情况开展自评,并进行组员之间的互评、各小组之间的互评。最后,教师还要进行综合评价。如此以来,自我评价、小组内相互评价、组间评价和教师评价成为税法课程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了多元考核主体新范式。
三、结语
传统税法课堂中,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相对艰难,教师的教学工作也难以展开,并且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关于应用型本科教学,其目标是为了确保学生能够通过学习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学习方法,增强自主学习的专业能力,以提升学生进入社会以后的适应能力,从而利于学生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更好的发展。对于传统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德树人,强化对学生自身职业能力的培养,试着从理念、内容、手段、方法等多方面改革创新,力争打造交互式、探究式的课堂,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了部分成效,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兴趣均有了一定的提升。未来,我们还将继续积累和丰富教学资源,探索新方法和新模式,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并反复实践打磨,持续优化改进,争取让教学改革创新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