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吸纳视域下数字时代劳动新探
2022-01-01吴静
□ 吴静
马克·波斯特在其1990年面世的著作《信息方式》中提出了一个在互联网新兴时期看来无比具有前瞻性的问题:“当物体已变成非物质或数字化的时候,对商品进行资本主义式的构型是否还有可能?”[1]3尽管波斯特本人的研究更关注的是电子媒介和技术的发展对整体社会结构变迁所依赖的文化预设的转移,但他无疑走到了一个非常具有时代跨越性的关节点上:数字化技术以及非物质化特性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从这里初露端倪,开始了一路的狂飙突进。虽然波斯特问题的提出在现在看来似乎缺乏更深刻的探究,没有实现从商品表面向劳动的转移,但考虑到三十多年前数字化技术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就不难理解在《信息方式》一书写作的时段里,商品(或物体)的非物质属性远比劳动的非物质特性更显性、更直观。毕竟,毛里齐奥·拉扎拉托也是在六年后才第一次提出了“非物质劳动”的概念。从学术研究的历史来看,奈格里和哈特在后来的《帝国》三部曲中关于“非物质商品”和“非物质劳动”的理论算是对波斯特所提问题的一个时空延宕的回应(尽管放到波斯特写作的时间里,这个回应的证据未必显得充足),当然这里决不能忽略互联网连接的广度和深度在这十年里的增强。“非物质劳动”概念对后来所谓“数字劳动”的性质认定产生了重要影响,但反过来,“数字劳动”的出现却反驳了奈格里和哈特关于“非物质劳动”与资本之间关联减弱的论断。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奈格里和哈特论证基础的互联网生产对于传统工业生产的去中心化现象在平台时代已经遭遇深度改写。这也就决定了在此语境中对劳动的考查必须从结构性的结合处入手。定位在“非物质劳动”维度上的“数字劳动”这样含糊而笼统的概念已经不再适宜用来考察今天现实劳动的多重样态以及其与数字技术的不同连接方式。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必须切实地从抽象概念的表面进入问题的解析中。
在以福特制为代表的现代产业结构中,价值创造过程表现为线性分布特征,物质生产是关键性的核心环节。以泰勒制为代表的科学管理体系与同样呈线性的供应链,共同保证实现了线性价值生产过程的高效运转。这一点既体现在生产劳动的组织和完成上,也体现在将完成的商品或服务向市场进行转移的过程中。然而,当互联网空前的纵深连接打破了生产的阶段性功能组织边界后,传统产业模式中以生产为轴心、以产品为目的的线性价值创造过程也就不得不被置于整个去中心化的网络中。生产的部分环节或全过程都具备了向社会打开的条件。但是,基于网络的这种去中心化将古老的效率问题重新带入人们的视野:网络时代的“科斯地板”(Coasean floor)问题(1)“科斯地板”回答了在自由市场环境中企业及经济机构存在的理由。在某些情况下,它们的中心化运作方式更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不仅是经济上的)。将会使组织化面临怎样的挑战。因为网络促成的环节的分布化必然要求作为首要节点的某个组织实现大规模的协调。很显然,这一次“新的工具为我们提供了组织群体行动的方法,而无需诉诸层级结构”[2]。而这正是以平台为核心座驾的新兴互联网生态的建构。
数字平台经济的发展,不但给商业本身带来了深远影响,还引发了涉及劳动形式、资本形态、剥削方式、分配方式甚或权力话语等多维度的讨论。这意味着,随着数字技术在所有生活维度的进入,社会生产的构型正在发生全面改变。这种改变,体现为一种新的关系被强加到公共性与私人之间、个人与特定社群之间、科学与权力之间、超级节点与散在终端之间。这也正是数字平台通过算法成功建立自己生态系统的方式。当然,更不能忽视的还有资本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2)论述参见拙作:吴静.总体吸纳:平台资本主义剥削的新特征[J].国外理论动态,2022(1):116-124.。从今天互联网世界几乎全部由超级平台主导的事实就可以看出,资本通过平台及其算法凌驾的不只有剩余价值,而是整体社会关系,并且是对社会关系的实质吸纳。在平台经济模式中,关系的耦合性表现为APP应用软件的连接。智能监测装置的在场使得对社会关系的实质吸纳显形。甚而有之,由于生产环节与非生产环节的界限模糊,资本对关系的霸凌和吸纳不仅体现在对劳动不同环节的结合利益的占有上,更体现在对生产时间与非生产时间、工作与休闲、劳动与消费的所有环节的耦合上。唐正东指出,“谈劳动过程的社会形式,不能假设劳动过程只存在单一维度的技术形式,实际上劳动过程的所有形式都是社会形式和技术形式的辩证统一”[3]。要理解这一点,依然要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概念——劳动入手。
一、概念使用的几个勘误
随着数字经济相关问题的发酵,劳动范式和劳动组织形式的变化引起了理论界的关注。在关于这一主题的讨论中,有两个概念得到了较多的讨论:“数字劳动”(digital labour)和“零工劳动”(gig labour)。作为互联网纵深进入个体生活和重塑社会构型的不同方面,这两种现象进入研究视野的事实说明,人们对于“数字化生存”的理解正在从表象层面的技术乐观主义进入内在批判的高度。社会理论本身已经不满足于生产方式这个理论制高点上的总体性,躬身进入到对生产手段、生产关系、劳动形式等诸因素的讨论中。这正是理论发展对于作为复杂性系统的社会结构的正视。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对于这两个新兴、耀眼的概念投注的理论热情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对数字时代劳动的讨论进入了简单化的局面,其他劳动形式以及传统生产劳动在数字技术应用下发生的改变反而不那么引人注意。但必须指出的是,要全面理解互联网及数字技术对社会重构的广度及深度,必须尽可能地对现有条件下的劳动进行考察。因此,首要任务是澄清两种错误的认识。
第一种是认为数字时代的劳动等于“数字劳动”。意大利学者特拉诺瓦首先提出了“数字劳动”的概念,并指出,作为“免费劳动”的“数字劳动”对资本主义数字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比人们预想更大的作用。在她的带动下,国内外关于所谓“数字劳动”的研究层出不穷。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研究思路实际上仍是将“数字劳动”定位在数字形式的“非物质劳动”上,和奈格里、哈特相比,其理论上的推进有限。这个局限性实际上在它的首创者特拉诺瓦那里就已经被决定了,她将“数字劳动”视作“免费劳动”的提法显然指涉的是社会个体在使用互联网时无形中成为数据提供者(data provider)和生产者的事实。因此,如果更准确描述的话,这里的“数字劳动”应当被称为“数据劳动(data labour)”,它并非指的是以数字形式发生的生产劳动,而是指互联网用户的在线活动痕迹,可以作为有用数据进入到网络公司的价值创造活动中。它体现了互联网时代的生产逻辑向非生产领域弥散的历史情形。“劳动”在此与传统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生产劳动并不是一回事,它是原先不被视为生产劳动的行为产生了生产性的价值。然而,这种研究主题的蓬勃发展带来了一种概念上的遮蔽,即只要言及数字时代的劳动范式转变,马上就会单义地指向数字劳动。仿佛劳动的时代性变化只在于从线下转到线上,从物质性转向非物质性。至于围绕它进行的其他讨论(权利、价值、剥削),虽然在此特定形式的“劳动”上有其意义,但却在对数字时代劳动的讨论和研究中显得有些局限。
数字时代的劳动绝不只有上述的“数字劳动”形式(笔者更愿意将其称为“数据劳动”,因为正是“数字劳动”这种命名形式引起了后续讨论的混淆)。互联网作为媒介对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切入是多层面、多形式、多渠道的,这就决定了它所引起的社会劳动范式及组织方式变迁必然是一个复杂性系统,不能以简单的线性对应或取代的方式来定义。社会劳动的组成结构本身也是相当复杂的,并非单独的劳动形式的叠加。劳动方式的转换过程也处于动态发展的过程(譬如互联网平台和外卖骑手之间的关系在短短十五年间就经历了从直接雇佣模式到众包模式、外包模式、个体工商户模式的变化)。因此,将所谓的“数字劳动”结构置于独立的层次上讨论,与其说是对“事件”的研究,不如说是一种过度普遍化的讨论。“数字劳动”这种总体化概念的使用及其理论上的布展所导致的不利后果在于,“它将敌对观点排挤出局,并声称它已经将整个社会领域的意义研究透彻;或者没这么极端,它只是声称已经将作为其理论上的研究对象的那部分社会领域研究透彻”[1]34。更何况,当定位在“免费劳动”意义上数据“生产”的“数字劳动”当作数字形式的全部劳动时,就很难再找到更合适的方式来定义真正的数字工作者的劳动,即有偿的数字劳动了。而后一种劳动从某种意义上说更为重要,它建构起了数字生态所赖以生存的全部软硬件基础。当然也有研究者已经对“数字劳动”所涵盖的外延做了非常细致的划分(3)具体划分内容见:余斌.“数字劳动”与“数字资本”的政治经济学分析[J].马克思主义研究,2021(5):77-86+152.,但其划分的标准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因此在分类之外并无益于推进更深层次的政治经济学或社会学讨论。
第二种是认为数字时代的劳动等于“零工劳动”。从职业变迁来看,“零工劳动”并不是数字经济或平台模式下才出现的新生事物,它的历史甚至超过工厂雇佣劳动力的历史,是自由劳动力市场不断发展的表现。但在前平台时期,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呈散在分布样态,在生产劳动的整体结构中占辅助性的地位。数字经济的到来,更准确地说数字平台商业模式的发展,零工劳动从局部的、补偿性的劳动方式一跃成为重要的社会现象。数字时代的零工劳动是指由可以提供空余时间和相应技能的自由职业者,利用互联网平台和移动通信技术快速匹配供需方,主要包括通过中间方“众包”和个体经应用程序接单的按需工作两种形式,是当代经济结构中不可小觑的一部分。2020年11月,由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和北京字节跳动公共政策研究院合作撰写的《互联网时代零工经济的发展现状、社会影响及其政策建议》报告显示,2019年零工经济对GDP总增量的贡献率为10.43%,对GDP增长率的拉动为0.64%,预计到2035年,零工经济占GDP比重将达到6.82%,对GDP增量的贡献将达到13.26%。这一增长,一方面是因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总体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行业结构的调整,另一方面则源自于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发展所带来的必然效应。这一点从近年来快递员、外卖小哥和网约司机几乎占据了零工劳动者的半壁江山的事实就可以看出。据《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1)》蓝皮书显示,我国截至2020年底,灵活就业人口已达2亿。《零工经济》一书的作者甚至宣称:“全职工作正在消失;许多公司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选择雇佣全职员工。”[4]
这组惊人的数字为零工劳动勾勒出的轮廓使它很快成为数字经济劳动组织新形态中最令人瞩目的那部分。平台用工者对其的趋之若鹜使零工劳动形态在短时间内发生了很大改变。这种飞速发展的社会实践所引起的众多隐患陆续出现,也引起了社会事务工作者和研究者的关注。然而,仍然需要看到,零工劳动的飞速发展以及它在数字商业平台运行中的作用并不意味着它已经取代传统用工模式,成为劳动组织的最主要形式;相反,零工经济发生在特定的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以及新经济领域内,包括互联网/电商、新制造、信息科技、新零售等,它是电商发展和新的社会构型的一种体现。然而,这种用工模式并未对在更大范围内的劳动组织形式发生替代作用,如传统制造业、生产型企业以及高专业需求的行业(如互联网大厂)。尽管其也在数字技术的介入下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并未被零工经济所代替。对依赖于硬件(工厂、机器)生产和高精尖专业技术人才的行业未来不可能为零工劳动所代替。即使根据较为乐观的估计,2023年全国灵活用工人数有望升至261.8万人,其自身的增速远高于其他行业,但其在社会整体用工结构中所占比重仍有限。因此,“零工经济”确实是平台经济模式下的一个值得重视的新现象,但并不能涵盖数字时代的劳动总体。
与上述两个问题相关联,“数字资本”的提法也应当被谨慎对待。和“产业资本”“金融资本”这样的概念不同,“数字资本”在日常的使用中带有极大的模糊性,它没有界定清楚“数字”这样的前缀定语是用于形容资本的存在形态,还是资本的投资对象,抑或是资本的某种运行方式。在常见的讨论和论文写作中,三种状态混用的情况并不少见。有人认为,“数字资本”和“产业资本”、“金融资本”一样,是以行业领域来进行划分的。其实不然,后两者实际上是以不同理念和法则运行的资本的不同形态。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的“数字资本”既不是以数字形式存在的资本样态,也并未形成自己独特的循环方式和路径,无法从结构区分上形成一个边界明确、内涵清晰的概念。即便是从投资领域来说,“马克思在 《资本论》中并没有以资本的物质形态来定义资本的种类,没有机器资本、工具资本、棉花资本这样的说法。在马克思看来,资本是自行增殖的价值,因此,他只是根据资本在价值生产和流通中的不同职能来定义资本的种类”[5]。而且,在现实的数字生态系统的布局中,线上与线下、物质与非物质、产品与服务、实物价值与符号价值往往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即便是数字巨头所掌控的资本,也并不完全是单一样态。除此以外,同样是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投资,在不同的项目上采取的是不同的资本形态。例如,和硬件相关的生产投资基本上仍然按照产业资本的方式运行,而加密货币项目更多的是币圈炒作的风投。它们背后的资本并不会因为所投资的对象都和数字有关就具有了某种形态上的共同性。其实,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早已透彻地揭露了其真相:“资本家知道,一切商品,不管它们多么难看,多么难闻,在信仰和事实上都是货币,是行过内部割礼的犹太人,并且是把货币变成更多货币的奇妙手段。”[6]由此可见,从资本的本质来说,它并不会因为数字技术具有的强大能力就对其青眼相加并保持忠诚,数字产业的魅力只不过在于它是目前相对高利润回报的行业,从而成为资本暂时的寄身之所。这也就使得“数字资本”的概念既缺少理论上的支撑,也缺乏独特的运行逻辑。“数字资本”这样过于泛化的概念既不符合学术规范,也体现在对数字社会现实和经济现实的复杂性上的理解缺乏。“数字经济—数字资本—数字劳动”这样线性的总体性理论恰恰是我们在面对不断发展、分化、发酵的数字现实的最大的理论障碍。
二、数字时代劳动的组织形式与特征
随着信息高速公路和廉价高容量存储的普及,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技术加速革命性地改变了社会的组织构型、生产方式和价值创造及其实现方式。当生产模式不断地从福特制和泰勒制的现代性刚性模式转向后福特制的界限消弭时,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机器在内的社会诸要素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与之前所有的科技浪潮和技术飞跃相比,数字化技术对整个人类社会的改写,无论在广度、速度、深度还是在复杂程度上,都是其他技术难以企及的。它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和世界以及现实之间的关系,同时也重构了世界和现实本身,重构了人类的生存方式以及与之相关的认知途径。当下的互联网经济是典型的平台经济模式。平台是以数字硬件作为基础设施的中介节点,依赖数据资产和算法规则对市场和生产劳动进行引领和控制。平台模式使得传统经济模式的诸环节都遭遇了挑战。在当代语境中,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来分析数字化技术在生产方面带来的新问题,劳动组织形式的研究是一个合格的入口,它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社会重塑的各个维度。
在互联网催生的众多社会变革中,就业形态和劳动组织形式无疑是一个基础性的方面,它不但在微观层面改变了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形态,更在宏观层面上使生产方式中各种关系发生根本性颠覆。一些新的工作出现,另一些工作消亡;一些工作在数字技术的介入下重塑筋骨,另一些工作则干脆“人机共舞”。单纯从行业种类对它们进行分项研究是一个巨大的工程(社会学、人类学、法学都已经在开始分类推进这项工作),而哲学角度的透视则应从具体、特殊的现象层面进深到更为关键性的一般本质上:这就是劳动的结合力及其实现方式。当马克思把人的存在定义为其“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时,无疑准确地击中了人的关联性的社会定义功能。奈格里尽管反对将“社会化工人”作为一个代替“工人阶级”的集体性名词,但也不得不承认技术发展所带来的劳动的社会化分布,使得劳资关系的传统议题本身也必须在社会领域内进行研究,因为它们所赖以存在的“工厂中心”模式发生了变化,新的关系对问题及提问方式都进行了重新定义[7]。
牛津大学社会人类学教授项飙在2021年10月9日“智能传播与数字平台”主题会议上做了题为《平台经济中的“逆向劳动过程”》的大会发言,他以“逆向劳动过程”概念作为平台模式与传统商业模式的一个本质性区别:在以工厂为中心的传统价值创造过程中,资本面临的问题是把可变资本所购买的“劳动力”转化为实际“劳动”,劳动过程是其关注的核心;而在平台模式中,劳动者直接出卖劳动本身,劳动隶属关系被悬置,资本面临的挑战则是在不必维持劳动力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维持劳动的稳定性供给。
由上可以看到,这种“逆向劳动过程”的实质是劳资关系的改变,从“资本-劳动力”变成了“资本-劳动”,传统中需要维持的人的因素变成可以通过最大范围的社会化替换的因素。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平台所建立的新的联结法则对社会发生的影响,劳动的社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从这个角度出发,为了有效地讨论资本是如何通过数字技术对劳动结合力进行吸纳的,笔者按照受数字技术影响程度的高低将传统的工作形态分成四类(前文中的无偿的“数据劳动”并不包含在讨论范围内,对它价值的免费占有是传播政治经济学考察的对象,因为它不属于“雇佣劳动”的范畴而需要单独讨论)。
第一种是基于零工劳动平台的“零工劳动”。在成本和效率的双重需求下,企业通过裁员、精简、重组来逐步减少全职岗位,甚至把之前的全职工作分解成小项目或小任务,然后用自动化、外包或承包的方式去完成。经常被大家用作例子来讨论的外卖小哥和网约车司机只是这其中的一部分。事实上零工经济的应用范围要更为广阔。该用工机制依赖于由互联网技术形成的社会化网络。平台所搭建的零工劳动模式使得传统的劳动价值理论受到了挑战,因为它是以传统企业组织者所承担的责任的“拆卸”来实现的。当劳动者转变为零工劳动平台的用户时,不但劳动范式和劳动组织形式发生变化,同时改变的还有劳动关系隶属。这种改变使传统被组织和被管理的劳动变为面向特定客户的分散劳动,并将劳动者置于去组织化的境地,导致其边缘化趋势加剧,成为社会的孤岛。无所不在的算法陷阱和信息不对称更进一步加剧了用户的选择困境。如果说这还只不过是使劳动过程变得更为孤立和艰难,那么劳动隶属关系的变更则造成了劳动者权利和福利的更大损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因为涉及社保基金缴纳等问题,劳动者只能和一家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在快速扩张过程中,平台采用“众包模式”的方式,通过众包服务公司间接地与劳动者签订众包协议,切断平台与劳动者之间直接雇佣的劳动关系。同时还采用“外包模式”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外包及进一步分包或转包,形成复杂的外包关系网络,而这种模式的最终形态就是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与外包公司之间形成合作关系,从而消解平台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这一系列方式使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难以认定,劳动者成为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平台合作者。一旦发生事故,平台不但可以推卸对受害者的责任,也可以推卸对工人的责任,维权难以进行。并且,由于缺乏传统企业中的工会组织,劳动者也无法获得内部组织力量的帮助和应有的待遇,社会风险和沉没成本异常之高。
第二种是高度依赖网络平台的“灵活劳动”(flexible labour)。克里斯·本纳指出,“那种长期稳定的就业制度在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崩溃。”[8]20“灵活性”(flexibility)概念是理解数字技术影响下劳动组织结构重组的关键。“零工劳动”与“灵活劳动”的区别在于,前者指的是“劳动关系的灵活性”(flexibility in employment relations),平台与劳动者之间没有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的劳动雇佣关系,更多变现为劳务派遣、众包、外包等关系,而劳动者在平台上寻找的大多是临时的、零散的工作;后者指的是“劳动工作本身的灵活性”(flexibility in work),这一类工作与传统的全日制工作相比没有严格的上下班时间,劳动时间、劳动地点、劳动模式更为灵活,平台和劳动者之间会签订严格的法律劳动合同,但是平台不会对劳动者的具体劳动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组织。特纳认为,区分这两种不同的灵活性才能更好地理解这个时代劳动结构的“灵活性”,“劳动在其所有维度上变得更加不稳定和不可预测。劳动的灵活性有三个基本组成部分:快速变动的工作量、快速变化的技能要求和对工作任务不断的自我检查”[8]24-25。进行“灵活劳动”的劳动者由于拥有弹性的劳动时间和地点,会高度依赖数字技术实时跟进自己的劳动成果。常见的如平台主播——“网络直播平台打破了传统社会空间的边界秩序,颠覆了地域和时间概念,主播与用户通过视频直播交流的方式,再现现实生活中的人与人、人与群体的交往与实践”[9]。平台主播的劳动高度依赖于平台,平台成为其劳动的重要中介,这不但架构起了主播的劳动模式,甚至进一步影响着主播的生活模式。弹性的劳动时间和空间使得主播工作和生活的界限逐渐消弭,生活即是在工作,工作即是在生活。因为高度依赖于网络平台,主播的工作和日常生活都受到平台的渗透性影响,尽管平台不会严格地管理主播的工作及生活,但是主播却会不断根据平台的数据反馈自我检查和改进劳动过程。“灵活劳动”看似具有劳动者自我意志的高度灵活性,但实际上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会根据平台的需求自我规训劳动方式,甚至是生活方式。
多边平台追求核心交易完成率和资产轻量化的策略使得它们对于上述两种劳动不再采取劳动雇佣的形式(即雇佣劳动提供者作为平台员工),而是采取合作方式,即劳动提供者同样作为平台的用户,借助其所搭建的沟通渠道为其他用户提供劳动。齐泽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将其称为“用户无产阶级”。零散用户与强中心的平台之间处于绝对的非对称地位。这种劳动关系的变化体现了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成为数字经济之下劳动组织形式多样性的原因之一,它所带来的积极效应和社会挑战兼而有之,在此难以全面展开,作者已专文讨论。
第三种是传统的办公室劳动转变为线上劳动。这里主要指的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出现之后很多企业所采取的“居家办公”模式或“线上办公”模式。它显而易见的优点在于克服了因物理距离而造成的工作联结的断裂,甚至对于劳动者似乎也不乏益处:他们不仅保住了工作,保住了安全,而且因为居家工作,省下了通勤的时间和费用,更重要的是,他们因此而获得了更多与家人相处的时间。但事实真的如此吗?一个令人深思的事实是,在社会面基本恢复正常的时段内,依然有为数不少的互联网公司试图继续推行阶段性的“居家办公”模式,其原因当然不是公司管理层的大发慈悲,而是资本从中看到了比传统的办公室办公更为有利的价值空间。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来考察的话,这是以技术实现的绝对剩余价值的又一次挖掘。如果说“996”工时制以其直白的贪婪把一百多年来劳动者为争取休息权的斗争抛诸脑后的话,那么“居家办公”则是从时间、空间和隐私三方面对劳动者加深了控制。“随时待命”的在线状态导致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边界模糊,也使得绝大多数居家工作的人比平常工作更长的时间。英国国家统计局2020年的统计数据是每人每周有6小时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少程序员抱怨,为了提高效率,即使在非工作时间里,他们的电脑也必须保持在代码运行状态,以保证工作开始时能第一时间提供结果,而这些在平时都是在办公时间之内完成的。物理空间上的消耗也是该模式的另一个问题。在那些无法拥有独立工作房间的劳动者那里,居家办公意味着对其他家庭成员活动空间和自由的剥夺,更不要说在视频摄像头之下的隐私泄露。但这些方面恰恰为资本提供了获得更大利润率的可能。如果居家办公成为一种常态,不但意味着对劳动者劳动的超量占有,同时可以节省办公用地等不变资本的支出,降低资本的有机构成。不仅如此,如果在更大范围内实施,企业完全可以充分利用全球范围内不同地区在税收、政策和人力成本等方面的各项优势,最大限度地提高利润率。
第四种是数字技术高度发展产生的被算法监控和规训的传统劳动。表面上看起来,这类行业受数字技术的宰制远低于前三种劳动类型(零工劳动、灵工劳动和居家办公),但其实不然。2021年12月,《南方周末》报道了一家名为“便利蜂”的连锁经营便利店使用算法和视频监控技术对员工的日常行为进行严格控制,不仅包含了对选址、订货、物流等一系列行为的决策,甚至连货架陈列和打扫卫生等细节也被纳入刚性管理。事实上,使用监控技术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甚至规制并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不管是外卖平台通过定位系统实时监控劳动者的劳动轨迹和劳动时间,还是智能手环监测清洁人员的静止时间、超时报警,技术内嵌于劳动过程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但“便利蜂”事件之所以引起震惊,不仅在于其将自己定位在“数据科技公司”而非零售业的便利蜂使用算法对从策划到销售以及店铺经营的全环节进行自动化控制,以达到在任何一个琐碎细节(如柜面陈列、补货、地面清洁程度等)上的标准化,还在于它所预示的企业经营者对数据和算法使用极致的警示。算法系统会通过平板电脑和广播向店员们推送任务,每一项任务几乎都需要拍照进行比对,不能按时进行比对或比对失败都会报警并进入系统,以作为薪酬考核的标准。该品牌的智能决策部门负责人在全球软件开发大会上分享这套算法的逻辑时提出,其目的就是使利润最大化以及最大限度地用算法替代人。为此,便利蜂对于涉及公共生活和私人领域的数据采集是海量的。可以预测,这一趋势非但不会减弱,甚至有可能愈演愈烈。这种以算法系统的刚性标准填补原有的社会连接方式的做法不但是对人类体力劳动和智力劳动的双重替代(它逐渐将劳动者驱逐出劳动过程),而且是对社会法则的构型的改写,它所制造的“机器控制主义”从本质上成为以机器学习的算法逻辑来布展的生命政治治理术。
三、总体吸纳:对社会关系和公共性的吞噬
上述四种类型自然不足以囊括数字时代劳动的全部形态,但它从劳动与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不同结合方式展现了当代条件下资本通过算法同时对劳动过程和社会关系连接方式的吸纳。马克思认为,资本对于劳动过程从形式吸纳到实质吸纳的过程是随着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而完成的,资本“最初只是在形式上使它从属于自己,丝毫也不改变它在工艺上的规定性”,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仅在形式上使劳动过程从属于自己,而且改变了这个过程,赋予生产方式本身以新的形式,从而第一次创造出它所特有的生产方式”[10]。“科学技术成为与劳动相对立、服务于资本的独立力量,一般说来属于生产条件成为与劳动相对立的独立力量这一范畴”[11]。奈格里和哈特肯定了马克思提出的这对范畴在历史性地揭露资本统治的多样性方面具有非同一般的创造性,但他们同时也提出,由于资本作用方式在当代科学技术条件下对社会领域发生作用的方式更加多元化,并且由于公共性的加深,生产本身被更大范围地社会化,非资本性的因素也进入社会生产中。这就使得原先单一呈现为工人的社会生产力结合的关系形成多层结构,这种关系耦合也就为资本和非资本共同占有。因此,在当代政治经济学研究中,“首先需要做的是从马克思所分析的资本统治下的劳动的实质吸纳扩展到对资本统治下的社会的实质吸纳”[12]。因为从根本上而言,公共性的生产本身正是在社会整体领域中完成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治主体生成的合法性。奈格里和哈特因此提出对于资本吸纳的理解必须扩展到社会层面,在此领域内考察资本对于价值形成所发生的影响。这显然是一个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因为从广义上讲,资本在社会层面的职能确实属于它对社会的实质吸纳,但一方面,这种过于宽泛的说法没有体现出今天现实的历史特殊性,它不能准确描述数字经济所带来的结构性重构和嵌入的总体化趋势,也不能体现不同的资本形态内部形成的等级链收割关系,从而使“资本对社会的实质吸纳”成为笼统的、流于表面的泛指。另一方面,在当下的经济现实中,资本对社会的吸纳和传统工厂生产模式的直接作用形式不同,它在更多的时候通过算法实现以“科技”的外表向日常生活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布展其权力触角。算法的迭代和优化在很多时候出现了技术脱嵌社会的消极后果。对此的批判性分析必须强调算法与之前其他因素特异性的功能。从这里入手,才是把握问题时代性的逻辑基础。
当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公共性的生产不但成为社会生产形式的主要内容,同时也成为其他支配性劳动形式的首要特征。在数字化技术对生存方式的全局性架构之下,通常使用的数字系统和应用软件大部分往往是作为免费或少量收费的共享性产品或服务提供给公众的(它的营利方式是另一个问题,但显然不属于直接的、一次性的价值完成)。这种分布式、共享性的服务既加深了社会(数据采集)或平台因素(数据挖掘和分析)对企业劳动过程的参与,同时也意味着资本的有机构成和生产资料的纯粹私人占有被重写、改写。因此,不但劳动过程本身必须置于整个社会范围内的协作劳动的意义上予以考量,数字算法对其中社会关系的塑型影响也必须加以重视,它在目的导向上是向资本倾斜的。所以,实际上公共性生产本身是作为一种连接性的理论(theory of articulation),既使社会关系得以构成的机理在动态和历史维度上显现出来,也使个体和世界的相对位置得以确定。一旦这种连接的方式和机理被控制并加以利用,它所产生的影响远比对单纯劳动过程的影响要大得多。
在前面的分析中,由于数字技术的出现改变了劳动的在场方式以及劳资关系的社会间距,使得劳动者和使用算法的资本持有者之间的博弈日益倒向后者。资本的价值超量获得转向更为专业的成本控制:或者利用强中心化的平台与零散的劳动者的不对称关系,通过弥合间距的技术在策略上制造出更大的间离效果,从而改变劳动关系从属(或使其难以认定或发生形式上的无效认定),将原本应当由资本承担的风险成本转嫁给劳动者并剥夺其部分权益;或者劳动者的劳动依附于平台,劳动者生活与工作领域相互融通,平台利用劳动本身的灵活性,实际不仅架构了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而且架构了其生活过程;或者通在时间和空间方面的剩余获取,将工作时间和场所转入私人性的领域;或者最大限度地使劳动过程的密集度向机器标准看齐。这些方式无疑都改变了劳动的结合途径和手段,使劳动异化进一步加深。
如果说算法对社会关系和公共性吸纳在有形的方面体现在上文四种劳动形态下资本利用数字技术对劳动组织形式的直接改写的话,那么其在无形的方面则是改变了传统社会连接方式施加在个体之上的承载意义以及规训与抑制的性质,从而使主体在被构建的过程中遭遇“质询”的方式发生了改变。这种社会关系对技术控制的从属不完全兑现为算法对劳动者的人身监控,更表现在通过一种社会性规训取代了前算法时代的机器控制。德勒兹和加塔利将其指认为资本有机构成发生变化的必然结果。“全自动控制机和信息处理机……重建了一种普遍化的役使机制:可逆的和循环性的‘人-机’系统取代了二者之间的不可逆和非循环的古老的征服关系;任何机器之间的关联是通过内在的互通(而不再是使用或效用)而实现的。在资本的有机构成之中,可变资本规定了一种对于劳动者进行征服的体制(人的剩余价值),其主要范围则是企业或工厂;然而,当不变资本的比例随着自动化的过程而不断增长之时,我们发现了一种新的役使,与此同时,劳动制度也发生了变化,剩余价值变为机器性的,而范围则扩张到整个社会”[13]。正是在这个维度上,德勒兹和加塔利建构的所谓“马克思主义”社会批判立场和阿尔都塞式的“马克思主义”几乎正好相反。同样是通过连接而形成的生产方式,在他们二人那里更多的是生成的结果而非原因。于是,生产和产品成了同一,生产成了社会生产,这当然也包括关系的再生产,即公共性的形成。
资本借助平台算法对公共性所进行的吸纳不仅重塑了人类自身的存在方式以及与世界的关系,而且愈发通过这种关系的结合力不断增强自己的先发优势。除了之前谈到的逐渐优化的算法加深了对劳动者的控制之外,随着市场竞争的白热化,互联网平台企业利用所掌握的数据对用户的行为进行分析和预测几乎是必备的行业手段。哈佛大学网络心理学教授肖莎娜·祖博夫在《监控资本主义时代》一书中提到,大数据时代所具有的实时、无缝全数据记录技术让人类进入了“监控资本主义时代”。平台操控者(她称之为监控资本家)的第一步是在行为预测的基础上通过投其所好和量身定做让用户对平台产生依赖心理,接下来他们希望实现的让目标人群顺应算法产生惯性自动化,成为“机器控制主义”(instrumentarianism)的合格制品。这种强加于大众的实践和态度之上的规范,是一种无处不在的、无人格特征的事实权威。它不以权威的形式显现,因而也无法反抗:要么算法,要么乌有。事实上,这样一种情形,利奥塔早在《后现代状况》中就已经预见性地提出警告:全面的数字有可能将社会语言简化到效率层面。现实则被最大限度地构建为由工具性宰制的封闭系统。其目标是要保证意义对噪声的最大比率。在笔者看来,这同时也是效率对人性的最大比率和利润率对劳动者权利的最大比率。
数字化技术的突飞猛进及其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更深层次是对劳动本身的重新建构。在对劳动进行整体性考察的同时,既要避免对诸多概念的过度宽泛使用,又要把握劳动形态及组织形式的多层次结构和动态转变过程。在数字化技术从广度、速度、深度和复杂程度上重构劳动方式乃至社会模式时,也要警惕资本逻辑对技术的统摄,尤其是在平台模式快速扩张其生态系统的过程中,资本能够通过平台这一中介在时间和空间上扩展其对社会的总体性吸纳。平台通过分布式、共享性的服务,不仅将劳动而且将一部分社会功能囊括进其生态系统中,数字算法在其中的导向是否由资本控制是不容小觑的问题。当基于社会功能生产出的公共性和基于平台生态系统所产生的社会关系被资本吞噬,那么带来的是比前算法时代更为严苛、也更为无形的社会规训。如何通过立法和监管将资本和平台规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将是数字经济时代的一个重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