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下的产业空间演变:理论回顾与研究进展*
2022-01-01海南大学经济学院武祥鸿
海南大学经济学院 武祥鸿
一、引言
经典的产业转移理论在西方发端较早,比较典型的有“雁行模式理论”(Akamatsu,1935)、产品生命周期理论(Vernon,1966)、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理论(Lewis,1977)、边际扩张理论(kojima,1978)等,这些理论分别从产品、企业、产业的动因出发,考察了影响产业转移的路径,但是这些理论都是以比较优势理论和新古典分析框架为基础,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结构和规模报酬不变的假设基础之上。
Krugman(1993)批判继承补充了传统地理经济学理论体系,开创构建了“中心-外围”模型(C-P模型):首次把规模报酬递增引出了一般均衡框架,在向心力和离心力的共同作用下,经济产生了循环累积的因果过程,从而导致了生产集聚区的出现,即一个核心与外围的产业集聚模式。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将新地理经济学中的产业集聚、区位选择、产业扩散等理论引入产业转移的研究中,对产业转移分析更具普遍意义。
近年来,国内学者对于中国的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空间转移现象做了很多开拓性的研究。包括陈建军(2002)、胡安俊和陈久文(2014)、程李梅等(2013)、长其仔(2014)、与孙晓华等(2018)在内的一大批学者先后从不同的角度、使用不同的理论基础来研究我国的产业空间演变的成因、路径和内在机制。
然而,关于新古典主义框架下的产业转移理论以及克鲁格曼提出的考虑了地理距离的产业集聚理论,它们的提出、完善和发展成熟都是发端于西方的成熟市场经济的土壤之中。中国在当下时代,依旧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并且始终奉行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那么对于中国政府制定产业政策的选择和指导,西方的产业转移理论是否完全适用?本文首先对西方产业转移经典理论进行梳理,结合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发展历程对中国产业空间演变进程进行回溯总结,最后在关于“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的作用的分歧争论的研究梳理的基础之上,初步探讨政府行为、制度和政策对于中国产业转移的重要作用。
二、理论回顾:“比较优势”还是“规模经济”
早期产业空间演变的理论都是建立在古典和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假设的基础上的,赤松要(Akamatsu,1935)提出雁阵模型,总结出了产业发展的三个模式,分别是:首先通过“进口—国内生产(进口替代)—出口”更替发展;然后从低附加值产品到高附加值产品演进,产业结构不断高级化;最后工业化程度较弱的国家会效仿工业化的先行者,承接产业演化。弗农(Vernon,1966)提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通过将产品生命划分为新产品阶段、成熟阶段、标准化阶段,发现产业转移的现象开始于产品的成熟阶段,此时产品和技术已经完全标准化、国内的市场已经基本饱和;到了标准化阶段,创造产品的发明国的生产成本在国内已经由于内部竞争、资源短缺等原因丧失了成本优势,拥有产品企业向外部产品模仿国进行产业的大规模转移,攫取较低的劳动力等成本所带来的生产利润。刘易斯(Lewis,1977)着重研究了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作用机制,深入探究比较优势带来的变化对产业转移的影响。Pennings(1999)将劳动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进行比较,发现劳动密集型产业更容易发生产业转移现象。同时,“边际产业扩张理论”认为,投资国若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要优先选择本国已经或者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进行对外投资。
这些研究都聚焦于生产要素的比较优势的基础之上,在模型的初始阶段就假定存在着市场大小不同的两个区域或国家,而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区位差异没有得到进一步的论证。因此,传统产业转移理论并不足以充分解释经济活动中的产业转移现象的作用机制。
新经济地理学进一步放宽了上述产业转移理论的假设,引入不完全竞争框架和规模经济的概念,实现了产业的区位选择和普通消费者之间的一般均衡。它通过引入区域之间的运输成本,在抽象空间均质假设下对经济活动进行微观均衡分析。也就是说,在拥有流通成本的条件下,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和消费者个人福利最大化的均衡发生改变。相较于传统产业转移理论,新的均衡依赖与产业的区位选择,而这一过程的自发性,决定了产业的集聚和转移。从本质上说,这种产业的集聚和转移现象是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效应的积聚力量和扩散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
但是,传统的产业转移理论和新经济地理学的C-P模型都没有将政府部门对产业转移的作用考虑进来。在其一般均衡的分析框架之下,政府行为仅仅只能作为一个外生因素来考虑,但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政策导向强烈的国家而言,政府往往是最重要的因素—政府政策将会构成经济的结构性和区域性的激励,并影响他们的质量(林毅夫,2018)。从而,制度和政策等政府行为在产业发展和转移的过程中的作用更为明显。已有研究中,政策因素的重要性对于经济增长和区际经济结构的形成在实证检验中被证明(金煜等,2006)。
总之,回顾上述两种理论,由于其产生与发展的土壤都是西方自由的市场经济环境,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情景并不能完全契合。而事实是,在中国的产业发展进程中,产业的空间演化进程始终是在政府这个“看得见的手”的指导下进行的。
三、中国产业空间演变的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制造业发生了两次巨大的转移:制造业先从中西部地区转向东部沿海地区,21世纪以来又由东部沿海逐渐转向中西部地区。两次制造业的产业转移并不是凭空发生的,是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经济实践决定的。首先,其历史成因来自于邓小平的“两个大局构想”:总结起来就是“优先发展东部沿海,发展起来后再支援中西部开发”。
有研究表明,现代经济的发展过程,是地理区位经济的不平衡的发展。在实践中,我国东南沿海的部分地区依托聚集经济实现了区域的快速发展,通过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优先级速发展,拥有巨大的溢出效应和示范效应。促使各地方政府积极指定优惠政策,改善营商环境吸引产业的聚集。而这恰恰是由其深刻的时代背景的:在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经济决策和资源支配权进行重新划分,地方政府拥有了辖区内经济决策和资源支配决策上的大部分权力,使其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大大增强(黎凯,2007)。同时,20世纪80年代实行的领导干部选拔和晋升标准的“政治锦标赛式”的改革(周黎安,2007),使他们为赢得晋升机会而迫切发展本地经济。
各地政府受到“财税动机”和“锦标赛式”晋升机制的双重激励,竞相出台更加优惠的经济政策吸引产业的转移来促进本地区的产业经济发展。于是过度的以争夺经济资源为目的的政策手段所激发出来的政府竞争行为激化扭曲了市场的竞争机制,并且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产业转移的演化进程。由此,西方产业转移理论所依托的新古典经济学和新经济地理学理论倡导的规模经济和外部性已不能单纯地成为解释中国产业空间演变的理论基础,而政府行为本身是重要的内生因素。
四、“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进展和分歧
我国各级政府对于产业的规划和引导,深入参与产业的空间演化已经屡见不鲜。但学者对于政府参与产业空间演化持有两种不同观点。
部分学者认为政府不应该参与到产业的演化过程当中,主张政府应当尊重市场的作用机制,做好“守夜人”的角色。一部分学者通过研究分析我国的产业政策,发现政府过激地主导产业空间的演化,会导致成本和效率的损失(范子英,2010),同时也会导致产业承接地的环境的恶化(汤维祺,2016),政府的政策失灵现象时有发生。另外,邓新波(2013)认为过度的产业分散不利于经济的发展,相反产业的集聚才能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不鼓励政府引导产业转移。
而主张政府参与产业转移的学者主要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观点:第一,市场机制作用下的产业空间演化发展过于滞缓,政府的有效引导产业转移可以加速产业的空间演化。傅允生(2011)考察了江浙地区的产业转移情况后发现,相当部分的企业存在路径依赖效应,关于自身产业的发展不清晰,导致在没有政府有效引导的条件下,不能及时把握产业转移的良好时机。第二,政府作为公共部门可以帮助产业在转移过程中解决市场无法解决的外部性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环境问题,产业转移承接地往往会受到环境污染问题的冲击。金祥荣(2012)指出,政府可以通过制定产业政策,加强环境规制等措施防范产业承接地的环境污染风险。孙晓华等(2018)指出,政府还可以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克服产业转移带来的产业空心化问题。第三,政府通过宏观的区域平衡发展规划,提出区域间平衡发展战略,协调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政府引导下的产业转移对区域间协调发展至关重要(孙晓华,2018)。
通过梳理文献不难看出,学术界关于政府是否应该参与产业空间转移的态度是不一致的。但既有的文献都认为政府的参与会对产业转移产生重大的影响。由此可见,单纯运用现有的新经济地理学理论或者西方产业转移理论指导中国的区域间产业转移现象是不完备的。显然有必要将经典西方理论中作为外生变量的政府行为因素内生化,以此来解释分税制改革后的中国的政府竞争行为对于产业空间演变的影响机制。实际在中国,政府行为一直都存在并且与产业的发展演变密切相关。正确理解中国的体制演变和政府行为动机,并把它恰当地内生到西方传统理论当中,才有可能成为解释我国产业转移现象的一座灯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