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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色情报复的特征、成因及对策

2021-12-31高雨秋代孟良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加害者色情受害者

高雨秋, 代孟良

(澳门科技大学, 中国 澳门)

“色情报复”一般是指有亲密关系的双方分手后,为了报复而发布和传播前任伴侣的性信息,如私密图片或视频的行为[1]289。在网络已成为人们主要社交媒介之一的现代社会,通过网络传播报复性色情信息也成了色情报复的最常见形式。报复性色情信息是指未经个人同意而散布的裸体或私密的个人性信息,包括私密的图片、视频和音频。通常情况下,报复是这种行为背后的主要动机,且在实际情况中,“色情报复”不仅可以由前伴侣作出,也可以由所谓的“朋友”和其他怀有报复心理的人作出[2]。又由于网络的发达,黑客攻击电脑而得到私密图片或视频后进行发布传播的行为如今也可以被归为“色情报复”[3]。也就是说,在一些情况下,这些性信息是被黑客盗取后分享的,这意味着加害人甚至可能从未见过受害者。这些色情信息都不是根据本人真实意愿而发布传播的,因此,将报复性色情信息描述为“非自愿公开的色情信息”可能更加准确[4]113-114。但色情报复主要还是出现在具有一定亲密关系的人员身上,主观上具有侵权的故意,具有较大的危害性。

我国已经出现了色情报复的相关案例。如北大包丽事件中就有色情报复的嫌疑——2019年2月5日,牟林翰向包丽提出要求:回北京后给其“拍一组裸照”“就把这个当作惩罚吧”。他明确说,拍完之后他会存起来,“但是要是你跑掉,我就把它们都放在网上”,而且“不会用自己的朋友圈”,因为“网上有很多对这种东西感兴趣的人”[5]。牟林翰虽未直接对包丽进行色情报复,但也以此为威胁,以达到其控制包丽的目的,已经具有了色情报复的嫌疑。这样的色情报复在我们生活中其实并不少见,便利的网络更是给了色情报复肥沃的土壤——一条微博、一个帖子,就足以在一瞬间对一个人造成可能伴随终身的伤害。

色情报复现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都对其采取了防控措施。美国已有 26 个州就色情报复颁布或修订了刑事禁令,日本国会于 2014 年通过了《色情报复受害预防法案》,加拿大、英国和威尔士也于 2015 年先后通过了反色情报复法案[1]289。而美国对此的研究则主要集中在立法建议上。但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此尚未有专门规定。在学理上,虽有学者就报复性犯罪进行探讨,如从行为极化[6]、紧张理论[7]等不同角度出发,分析报复社会型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抑或对于报复网络举报者的行为进行刑法分析等[8],但却少有对色情报复进行理论研究。从法理上对色情报复予以深入研究,研究其特征及成因,同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对于色情报复的定性具有重要意义,也能让全社会引起重视,将色情报复纳入法律规范的调控范畴,从而遏制色情报复的发生。

一、色情报复的特征

(一)色情报复具有明显的性别特征

色情报复的加害者和受害者之间有着鲜明的性别特征,加害者中男性的比例远高于女性,受害者中女性的比例远高于男性。

美国司法部的数据显示,色情报复的加害者80%为男性,受害者70%是女性[9]74;美国网络公民权益倡议组织作出的一项研究也表明,90%的色情报复受害者是女性[10]353。色情报复也是网络跟踪和网络骚扰的一种形式。美国国家暴力侵害妇女调查显示,60%的网络跟踪受害者是女性[10]353。同时,根据 WHOA组织收集的从 2000 年到 2012 年网络骚扰受害者信息来看,向 WHOA报告的 3787 人中,72.5%是女性,22.5%是男性,5%性别未知[10]354。

综上所述,多方研究数据表明,色情报复的加害者多为男性,受害者多为女性。这个结论也符合通常人们对性别的刻板印象——女性更在意自己在性方面的外在评价,因为女性群体身上有着其专属的枷锁——“贞操观”。如果女性与不同的人发生性关系,或是讨论与性行为相关的话题,她们常被视为“荡妇”,为女性团体所不齿;而男性之间对于性行为的讨论则更加习以为常,且当男性与不同的人发生性关系,他们不会为男性团体所排挤。必须承认的是,男女对于性问题的“双重标准”一直延续至今,在传统父权思想影响下,社会对男性的性行为包容度更高,相关的研究也印证了这个观点[11]。

(二)色情报复具有信息来源多样化的行为特征

1.色情信息经同意获得

在现代,由于网络的发达,人们可以简单地拍摄图片视频、发送信息,而关系亲密的伴侣双方拍摄自己或彼此的私密图片和视频的行为并不少见。除了一起拍摄之外,亲密关系伴侣之间交换分享自己性信息的行为也很常见。美国 MATCH 网站在2012 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在 5000名成年人中,57%的男性和 45%的女性在手机上收到过私密图片,38%的男性和 35%的女性发送过私密图片。[12]”显然这些受害者在拍摄或分享的时候,是相信其亲密关系伴侣是不会公开的,但可以看到,不是每一个人都遵守了默认的约定。美国一项名为“爱情,亲密关系和科技”的研究结果显示,每十个人中,就有一个人收到来自前伴侣要曝光不雅照的威胁[4]114。

2.色情信息经偷拍等方式获得

未经同意获得性信息的行为模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未经受害者同意的情况下,拍下个人的不雅照或双方性行为的照片录像,如通过酒店的针孔摄像头拍摄、利用药品使受害者无意识后拍摄等。如在2020年,一男子通过社交平台发布其高中时期偷拍的女同学不雅照并发表低俗言论,导致多名女生受到骚扰及辱骂[13]。又如2021年,上海一高中生在女厕所安装微型摄像头,并用其偷拍的不雅照片及视频威胁多位女生[14]。另一种情况则是通过电子产品,窃取受害者电子产品中原本存在的性信息。在吉祥航空飞行员裸照威胁案中,受害者收到来自陌生人发送的自己的不雅照,并表示这些照片是从受害者的手机里拿到的,然后以此要挟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否则就将照片公开[15]。

3.色情信息经电脑技术合成

报复性色情信息并不一定是真实的,也可能是通过电脑技术合成制作的。在现在这个各种技术层出不穷的时代,“AI换脸”早已不是新鲜复杂的技术了。人们只需要下载一个应用软件,就可以实现一键换脸,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而这样的技术也被滥用在色情报复中。加害人将色情作品中主角的脸换成其他人后再次上传,就可以实现色情报复。在中国,这样的情况大多发生在一些有知名度的名人身上。在搜索引擎中输入deepfake,关联的词条都是不同的明星名字以及“自慰”等关键词,售卖这样的“明星换脸视频”也已成了一种“明面上”的“地下生意”。

(三)色情报复具有复合型的结果特征

从本文的案例来看,网络色情报复存在着损害结果严重且难以消除的特征。

1.色情报复损害结果难以消除

在这样一个高速发展的网络信息时代,正如一句流行的话:“网络是有记忆的。”一旦图片或视频被上传到互联网,这些信息就会以极快的速度传播,能被完全删除的概率就无限接近于零。因为这些图像很容易被第三方保存复制,并继续传播。在受害者发现之前,这些信息就已经被无数双眼睛见证过了。就算受害者在发现后诉诸法律,并在极快的时间内勒令加害者删除信息,这些信息也已经传播开来,而受害者不可能一个接一个地找到接收和二次传播的人,这个过程是无限的,根本不可能完成。而只要这些信息还在他人手中,对受害者的损害就不会消除。

2.色情报复带来复合型的损害结果

首先,色情报复导致受害者背井离乡。上文提到,受到色情报复负面影响的女性占绝大多数,而这些负面影响远不是“羞耻”一词能够概括的。加害人在公开这些性信息的同时,往往会附上受害者的个人信息。在一项对 1244 人的研究中,超过50%的受访者表示她们的全名和个人信息出现在自己的裸照旁,20%以上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被附在裸照上[4]113-114。因为色情信息和个人身份的暴露,受害者往往会遭受来自各个方面的骚扰,如羞辱、性骚扰以及周围人异样的眼光等,为了躲避这些骚扰,受害者也许不得不转学,辞去工作,甚至背井离乡、改名换姓。

其次,色情报复给受害者带来严重身心伤害。在南方航空职员偷拍羞辱事件中,有受害者被骚扰和威胁至抑郁后,多次试图自杀未果,最后换掉所有联系方式后,搬家转学[16]。国外的惨痛案例告诉我们,心理上的疾病还会对身体健康产生威胁,在更严重的情况下,受害者甚至会失去生命。18岁的铃木和 21 岁的岩永通过社交网络认识,他们在交往一年后分手,铃木到国外继续学业。在铃木回到日本后,岩永为与其复合,将她的不雅照上传网络,并多次跟踪尾随纠缠。铃木不堪其扰后报警,警方多次试图联系岩永,但都未能成功。后来岩永潜入铃木位于三鹰的家中,将其刺杀。这是日本著名的“三鹰跟踪狂谋杀案”,也是日本颁布反色情报复立法的契机[1]292。

第三,色情报复还可能危害受害者生命安全。一名加拿大女孩 Amanda,在12岁时受到引诱,向陌生人发送了一张自己的半裸照片。一年后,该名陌生男子威胁她继续发送照片,否则就把之前的半裸照公开,Amanda拒绝了。而不幸的是,这名男子知道Amanda的私人信息,于是她身边的同学、家人和邻居都收到了这张照片。事件过后,Amanda开始自残,并多次尝试不同方法自杀,最后于15岁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自杀身亡[17]。

在现实生活中遭到跟踪和骚扰、工作学业受到影响、改名换姓、心理疾病加重、自我怀疑、无法信任他人,甚至失去生命。这些女性受到色情报复负面影响绝不是特例,而是在被色情报复的受害者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些伤害和负面影响会伴随着受害者的一生,有的人不堪重负选择自杀,而没有经历过的人是很难切身体会的。

二、色情报复行为成因分析

根据罗纳德·克拉克和德里克·科尼什提出的理性选择理论,行为人在作出行为之前,会对该行为的成本收益加以衡量,综合考虑其所能获得的成效,以及其行为需花费的精力、可能被判刑的轻重,然后再作出是否行动的决定[18]。色情报复的行为成本低,却可以达到极好的报复效果,且目前我国对其并无刑法规制,行为收益远大于成本。

(一)色情报复行为成本低

如上文所提到的,除了通过攻击电脑系统窃取性信息的行为需要一些技术含量,其他获取性信息的方式都十分简单。AI换脸是通过深度图像生成模型对他人的照片进行分析处理[19]。这看似复杂,其实只需要下载诸如Deepfake一类的应用程序,就几乎可以实现一键换脸。更不用说色情报复的加害者多为受害者的亲密关系伴侣,他们可以直接利用其身份获得受害者真实的色情信息。而目前网络如此发达,有各种免费且使用简单的社交网站可供他们上传受害者的性信息,所以加害者可以很简单地达到色情报复的目的。

(二)色情报复行为难以受到法律制裁

在我国,对于色情报复的行为并无专门立法,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也只有淫秽物品犯罪和侮辱罪。色情报复究竟应属于犯罪,还是单纯的违法行为界定不明。受害者就算鼓起勇气报警,是否移交检察院,检察院是否起诉也取决于办案的警察、检察官。就算检察院提起公诉,也几乎无法以传播淫秽物品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而侮辱罪的定罪标准也是要达到情节严重,如造成受害者自杀等情况,且侮辱罪是亲告罪,它的最高刑也只有三年。而在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受害者只能通过民事手段寻求救济,但是通过民事诉讼救济的过程十分费时费力,且即使最终被判决赔偿,这也仍然无法弥补受害者的实际损害。正如上文提到的吉祥航空飞行员裸照威胁案,被害人为此报警、诉讼多次奔波,最后行为人仅被处治安罚款500元,而受害人却失去了工作、男友以及正常的生活,心理也出现了问题。

(三)色情报复行为效果明显

与低廉的行为成本相比,色情报复达到的效果会十分明显。正如上文所说,色情报复给受害者带来的伤害绝不仅仅局限于不雅照或录像被公开的尴尬与羞耻。受害者可能会遭受看到这些报复性色情信息的人的跟踪或骚扰;其工作也可能受到影响,如在职场遭到骚扰,被辞退或被迫辞职,或难以找到工作;有些人可能还需要搬家、整容或者改名,甚至切断与其所有朋友、亲戚和邻居的联系,甚至一生都活在“被他人认出”和再次在色情信息中看到自己的恐惧中,还有人可悲地自杀。在这些情况下,受害者的婚姻、工作、友谊、家庭、社会人际交往甚至生命都会受到巨大损害。

(四)色情报复行为难以受到社会舆论谴责

色情报复的受害者不仅要面对自身的屈辱感、羞耻感和背叛感,还要面对社会舆论的指责。比起将责任归咎于加害者,社会舆论更倾向于把焦点放在受害者身上。“如果不想被发出来为什么要拍这样的照片/视频?”把性信息公之于众的人固然有错,但这些性信息被公布的根本原因是受害者同意或自己拍下了裸照,或是与他人发生了性关系。社会舆论对受害者的谴责,会成为加害者的力量,加害者们甚至还会觉得自己是正义的化身,认为这样的行为会防止更多的人成为所谓的“老实人”“接盘侠”。但社会舆论却很难关注色情报复侵害行为的违法性、不道德性和犯罪性,致使色情报复侵害行为几乎感受不到社会舆论的压力。

三、色情报复治理对策

美国色情报复产生高峰的开端,正是2010年“Is Anyone Up”这个臭名昭著的色情报复网站的面世[1]291。我国目前也出现了如“原谅宝”“绿帽宝①”等类似应用程序,使色情报复有了专门的渠道,同时也导致越来越多的色情报复随之而生。我国色情报复的受害者更是受到加害者和社会舆论的双重伤害,还可能因为从小的性羞耻教育,产生自我怀疑,却无法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虽然我国还未出现因色情报复死亡的案例报道,但对于色情报复的治理不应在出现惨痛教训后才出现。

(一)立法惩戒色情报复行为

我国可以就色情报复行为进行法律规制,如参考日本法律中的禁制令,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禁制令,要求加害者删除其色情信息,如加害者不删除,可要求平台删除[1]294-295。虽然禁制令不能使加害者受到刑事处罚,但至少可以在受害者申请禁制令后停止损害的继续扩大。我国对色情报复行为并无针对性的法律规定。正如上文所述,在我国,几乎无法使用刑法规制色情报复行为,受害者要寻求救济,一般只能通过向加害者进行私下和解或通过主张隐私权受到侵害等民事诉讼程序。而这种情况下,不仅受害者的损害不能受到控制,反而可能会因为诉讼时间过长而导致损害扩大,或是为了和解向加害者付出更多的经济或其他代价。

同时,我国也可以参考如美国等对色情报复进行专门刑事立法的国家或地区,将色情报复入罪,进行刑法规制。如在美国新泽西州,未经同意传播他人的色情图像、视频、录音或其他任何复制品,将会受到最高30000美元的罚金或3-5年监禁[20]。出于节约司法资源的考虑,单独设立新的罪名显然不具有可行性。但可以通过司法解释,将色情报复纳入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范围中。比如,若以针对性的报复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则入罪的淫秽物品数量将降低。

此外,社区矫正等恢复性司法手段的适用也十分重要。在色情报复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对加害者适用恢复型司法手段有利于其教育矫正。且社区矫正的同时可以对加害者颁布禁止令,要求其在禁止令期间不接触电脑、网络等,避免对受害者的再次伤害,同时也可以使受害者走出会被再次报复的阴影[21]。

(二)加强对色情报复的法律监管

国家可以通过立法规定网络传播平台和技术软件的审查义务[22]。如用户通过网络平台传播报复性色情信息的,平台可利用信息过滤技术对其进行事前拦截。如事前拦截不成,应在受害者要求平台删除或采取其他措施时进行配合。对于如Deepfake的技术提供者,应要求其对用户上传换脸的文件进行审查,以及用户实名制。除此之外,也可以要求运营商对受害者的损失进行连带民事赔偿责任,以促使其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23]。

同时还可以增加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时将色情报复及时制止。若是加害者根本无法通过网络平台分享报复性色情信息,或在广泛传播前就被拦截,加害者也无法达到其报复的目的。

(三)增强对公民性观念的教育

色情报复对受害者,尤其是对女性的影响为何如此之大,与社会的受害者有责论,以及家庭中对于女性特有的性别羞耻和“贞操”教育存在深刻关系。我们从小就被教育性是羞耻的,而女孩子要保护自己的贞操,有些地方甚至认为女性的贞洁比生命还要重要。所以在性信息被公开之后,受害者们并不愿意选择与身边的人商量,于是他们就会承担更重的心理压力。这也体现出家庭教育对于预防色情报复的重要性。如何让受害者放下其心中的“贞操包袱”,这也许是中国作为一个具有长期性羞耻传统的国家,需要长远思考及讨论的问题。

而在色情报复中,除了直接的加害者,围观者其实也是伤害受害者的重要角色。正如有学者所说:“我们可以教我们的孩子如何举止得体。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完全消除网上的破坏性行为,但是我们可以改变我们对待它的方式。我们可以减少网络暴徒,教育围观者在鲨鱼即将到来时警告游泳的人,而不是眼睁睁地看着悲剧发生。[24]”公民的素质与社会的素质息息相关,公民意识的蒙昧,对受害者以及社会风气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如果能教育公民不做色情报复的帮助者,使得色情报复没有围观者,或使围观者都怀着善意对受害者发出提醒,而非推波助澜,将报复性色情信息二次传播,想来,网络上的“色情”也就无法成为对他人的“报复”了。

四、结语

色情报复一般被认为是一种报复行为,如今也不仅限于报复。由于网络传播迅速且广泛,它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且不易消除的损害。如今网络色情报复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重大社会问题,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将色情报复行为视为犯罪。色情报复的受害者多为女性,加害者多为男性。而行为多发的原因,主要是行为成本低但报复效果明显,且行为人在社会舆论中并不处于劣势。就此,对该行为的防治应以法律、监督及教育多种手段共同进行,提高行为人的行为成本,并使得报复效果降低,才有可能遏制色情报复行为。

注释:

① 该软件的使用方法是:将一人的照片导入后,系统会匹配出该人是否出现在其云端数据库的色情信息中,如有,系统将会给出“绿帽”,而其云端数据库中色情信息的来源为色情网站以及用户自行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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