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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地方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困境及实施路径
——基于多中心协同治理模式的视角

2021-12-31

关键词:民主党派廉政协同

廉政文化建设是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高校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强化高校廉政文化建设不应只是高校自弹自唱的一场“独角戏”,而应当是包含地方政府、高校各部门、全体师生共同参与的“合唱大戏”。因此,从多中心协同治理模式的视角去分析地方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困境和实施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一、多中心协同治理理论的演进及内涵概述

(一)“多中心”理论

20世纪50 年代,英国哲学家博兰尼在《自由的逻辑》中第一次提出“多中心”一词,并对其进行了理论上的阐释。博兰尼认为,社会当中的自发秩序体系是人与人之间凭借个体的主动性相互作用、相互调整形成的,而不能以共同性团体(即集中统一指挥)有意地完成;自发秩序中形成的工作任务是多中心的任务,而多中心的任务,唯有靠相互调整的体系才能被社会管理[1]。

(二)多中心治理理论

20世纪70 年代,美国的两位学者奥斯特罗姆夫妇在经过深入的理论分析和扎实的实证检验的基础上,将“多中心”的概念引入公共事务治理领域[2],创立了多中心治理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与传统的治理理论相比,具有更多的选择、更合理的决策和减少搭便车行为等3 个方面的优势;其强调参与治理公共事务的主体不应只是单一主体,而应是多元主体,且各参与主体之间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着公共事务治理的职能,追求的是能够构建起政府组织、政党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多元治理”模式。[3]但是其局限性在于过度侧重于强调自主治理和自主组织在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并没有明确提出多中心之间如何协同各自的关系和如何发挥协同作用。

(三)协同治理理论

1969年,德国学者哈肯在研究激光理论时,发现并提出其隐藏背后的规律——协同,而后在自然科学领域更深层次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创立了协同学。协同学理论的主要观点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整个系统内部的各子系统若与外界进行了充分的物质和能量交换后,可以使其由原来的无序状态向有序状态演化,即在外界力量的影响下,各子系统相互作用、相互联系而形成自组织结构,进而使其由无序混沌的状态向功能有序的状态转变。[4]简单来说,就是各子系统通过协同效应,可以使整个系统迸发出原来各个子系统所不具有的新功能、新能量。因此,协同学理论在社会领域特别是公共事务治理领域的运用,产生了协同治理理论,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多中心治理理论的缺陷和不足。

(四)多中心协同治理模式

作为在公共事务治理领域的两种不同治理理论和治理模式,多中心治理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虽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但也同样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和共通性,都是在试图研究和回答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与治理权威的多样性问题,都是在寻求多元主体之间合作的路径和构建多元主体之间治理的新方式。因此,将两个治理理论结合起来,运用到公共事务治理领域,即可建立一种新的治理模式——多中心协同治理模式。我国学者北京市社科院张洪武在研究非营利组织治理缺陷时,首次提出多中心协同治理模式,但是并没有对该治理模式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之后,我国众多学者对这一模式进行了深入研究,但仍没有统一的标准定义和内涵。本文认为多中心协同治理是在国家或区域内的公共事务治理问题,政府、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个人等治理主体在参与治理的过程中,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并协同配合,从而达成共同治理目标的过程。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多元化的治理主体;二是各治理主体充分发挥的自身作用和治理权威;三是各治理主体之间平等协同合作;四是以实现治理目标和提供治理效能为目的。因多中心协同治理模式与我国的国情具有一定的契合度,在社区治理、公民参与、医疗卫生等领域得到了广泛运用,甚至上升到党和国家治理层面的运用,如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网格化管理等。

二、多中心协同治理模式下的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困境分析

虽然近些年来,地方高校普遍强化了对师生的廉政文化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是基于多中心协同治理模式的视角,地方政府与地方高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教师、学生等多元参与主体在廉政文化建设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地方政府对推进地方高校廉政文化支持不够有力

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一般情况下,地方高校是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满足辖区内广大民众接受高等教育需求而举办的高校,主要实行省市共管的管理体制,客观上容易使地方高校与当地政府的关系较为疏远,造成当地政府未能深刻认识到地方高校的廉政文化建设是推进我国廉政文化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亦应是本级地方政府廉政文化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导致存在未能及时将地方高校的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本级政府廉政文化体系建设中进行统筹、考虑和安排。如在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仍有较多市县级纪委监委尚未与地方高校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特别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仍是各自为政,沟通交流较少。二是资金政策扶持较少。加强地方廉政文化建设是省市政府的重要政绩之一,因此,在地方廉政文化资源的建设上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而对于地方高校廉政文化建设,主观上认为是其自身的内部事务,与地方廉政文化建设的关系不大,因此,给予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政策、资金扶持明显较少。如某地方高校在校内建设红色文化教育中心所需的资金是由该校自筹;某省要求所有高校拍摄廉政文化进校园专题宣传片,但是拍摄经费亦由各高校自筹或从学校经费中统筹安排。三是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的力度不大。省市地方政府掌握着丰富的地方廉政文化资源和红色文化资源,但较少与高校建立廉政文化资源共同开发与保护机制,推进地方廉政文化资源进校园、地方廉政文化教育进教材与进课堂的积极性不高。

(二)部分地方高校的各级党组织对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举措不够扎实

一是在校级党组织层面。虽成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或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并把强化学校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范围,但是在意识层面仍不同程度上认为廉政文化建设是软指标、做虚功,不仅耗时费力,而且还很难取得立竿见影又让人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二是在二级党组织层面。对强化廉政文化建设更多只是体现在记在纸上、贴在墙上、停留在口头上、落实在会议上,在落实具体工作中存在“会议强调的多,会后抓落实的少,突击性开展工作多,有计划、有组织开展工作少,临时性抓的多,抓常抓长的少,可用资源多,真正占领的阵地少”[5]的四多四少的现象。如某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会后,发现部分二级党组织未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会议的主要精神;在巡察工作中发现,绝大多数二级学院网站的党建工作模块很少提及廉政文化建设及廉政宣传的内容,廉政文化宣传的网络阵地建设存在较多的“真空”地带。三是在基层党支部层面。对强化廉政文化建设的观念存在模糊或可有可无的错误认识,认为廉政文化建设就是给支部党员上党课作报告、与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等工作,有的甚至认为廉政文化及廉政教育约束的是领导干部或机关干部,跟基层普通党员的关系不大,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廉政文化建设向基层延伸。

(三)部分地方高校民主党派对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民主监督不够到位

一是民主监督落实不到位。部分民主党派成员对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缺乏主动性,发挥监督作用的意识不强,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或建议多、批评少的情况。二是民主参与的活力不足。部分民主党派对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知之甚少,且自身缺乏主人翁精神,导致他们参与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或极少参与。如某地方高校组织的廉政书画比赛及廉政征文比赛中,民主党派成员的参与度极低,参与或提供廉政书画、文章数量为零。三是缺乏必要的保障机制。很多高校都乐见民主党派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尚未建立健全民主党派参与相关工作的执行保障机制,导致民主党派提出的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不一定能够及时被采纳。

(四)部分地方高校教师对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引领示范不够强

一是主体认同感不强。绝大多数教师能做到认真负责、严谨治学,但在思想认识上认为传授专业知识、答疑解惑就是完成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对引领和传播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角色认同感不强,未能充分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二是教师纪法意识不强。多数专职教师只专注于研究所从事专业,较少深入学习党纪政纪国法,纪法意识不强,特别是随着高校学术资源和科研经费的不断增加,存在不少教师套取、挪用科研经费等违纪违法问题,不仅败坏校风学风教风,也不利于推动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如某省教育系统通报的教师违反廉洁纪律被立案审查的就达20 多件次,占所有违规违纪案件数量的37%,另外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也达20 件。三是廉政文化理论研究不深入。多数高校虽设立党建研究的专项课题,但是申报廉政文化建设专项课题的教师极少,也未成立廉政文化建设理论研究团队,导致廉政文化建设方面的理论研究处于低水平状态,无法形成具有高校自身特色的廉政文化。如某地方高校公布的22 项党支部工作专项课题中,廉政文化建设课题只有1 项,只占4.5%;50 项校级专项课题中,涉及廉政文化建设的只有1 项,占比2%,涉及红色文化建设的只有4 项,占比8%。

(五)部分地方高校学生对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态度不够积极

一是较为被动地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大学生是地方高校校园里最大的群体,但往往被看作是廉政文化教育的主要对象,而不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之一,导致大学生群体都是被动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对廉政文化建设存在消极甚至抵制的情绪,本应该发挥的学习传承载体作用亦未能得到充分体现。二是对廉政文化产品缺乏兴趣。众多地方高校的廉政文化创建工作更多是按上级部署的规定动作来开展,很少有自选动作,缺乏对廉政文化内容和题材的挖掘和创新,导致很多廉政文化产品对大学生缺乏渗透力、感染力和亲和力。三是接受廉政教育方式单一。对大学生的廉政文化教育主要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题讲座报告等形式的宣传和说教为主,很少整合利用课堂、校园网、广播、宣传橱窗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QQ、抖音、快手等新媒体的资源,廉政文化教育和宣传的手段单一,导致大学生对廉政文化建设出现冷漠、消极甚至抵触的情绪。

三、基于多中心协同治理视域下地方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路径

根据多中心协同治理模式的内涵,各参与主体应发挥自身的作用并协同配合以达成治理目标。因此,在地方高校廉政文化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以及地方高校的各级党组织、各民主党派、教师、学生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参与主体,应积极发挥作用、通力协作配合,为开拓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一)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统筹引领作用

一是加快角色转变。省市地方作为高校的主办单位或共建单位,应自觉向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参与者角色转变,主动将地方高校的廉政文化体系建设纳入省市地方政府廉政文化建设体系进行统筹规划,为地方高校的廉政文化建设提供基本遵循和依据。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出台有关地方高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方面的政策性规定,设立地方高校廉政文化专项经费,对地方高校的廉政文化基地建设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对地方高校教师申请的廉政文化建设专项课题给予政策倾斜,以提高地方高校及教师强化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三是加大引领地方廉政文化进校园的力度。省市地方政府拥有丰富的地方廉政文化资源,要积极搭建校地廉政文化资源共建共享的机制与平台,既可实现校地优秀廉政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和保护开发,也可充分发挥地方廉政文化资源的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功能。

(二)充分发挥地方高校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是地方高校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在净化学校政治生态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协调推进、部门各司其责、师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意义,积极制定廉政文化建设发展规划,从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内容、形式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将其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廉政教育、干部培训教育以及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二是地方高校各二级党委要强化主动作为。各二级党委要切实承担起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将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分解到各教研室、各党支部,形成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责任的管理机制;要主动对接有关学生工作部门,在服务和管理学生的过程中开创性开展工作,运用多方位、多视角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的“三进”工作,扎实占领廉政文化建设的思想高地。三是地方高校各基层党支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基层党支部作为党组织的“神经末梢”,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毛细血管”,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6]因此,基层党支部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党支部,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到支部党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日常提醒等工作中,打通地方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党员的廉政文化素养。

(三)充分发挥地方高校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

一是完善民主党派监督的途径。将民主党派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畅通民主党派的监督渠道和建议反馈机制;聘请民主党派担任监督员、宣传员,传播和弘扬廉政文化的正能量,为廉政文化建设添砖加瓦。二是激发民主党派的参与活力。民主党派是凝聚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发挥政党政治整合功能的重要力量。[7]因此,要积极邀请民主党派参与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民主党派在地方高校中的“主人翁”意识,以激发民主党派的参与活力,进而更加积极主动地动员各自所联系的社会群体、成员深入了解廉政文化知识、参与廉政文化活动[8]。三是健全民主党派参与的保障机制。探索和创新民主党派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激励保障机制,以鼓励民主党派参与的积极性;出台民主党派成员参与廉政建设的保护机制,以保护和增强民主党派成员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信心和勇气。

(四)充分发挥地方高校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

一是增强教师的参与主体角色认同。要加强对地方高校教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师德师风、党纪政纪和廉洁诚信教育,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学术道德和对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角色认同、身份认同、文化认同,更加自觉、更有责任、更大毅力地加入到廉政文化建设中来,并以自身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春蚕吐丝的奉献精神培育人、塑造人、提升人。二是发挥教师的引领作用。鼓励广大教师结合自身的专业、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研的规章制度提出可行性建议,并内化为自身恪守廉洁自律、职业道德、学术道德的行为准则,影响和带动其他成员自觉遵循和执行。三是鼓励教师参与廉政文化理论研究。要充分发挥地方高校自身在科学研究方面的独特优势,增设廉政文化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组织专家学者、骨干教师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研究,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理论,进而为学校廉政文化建设的具体实践提供理论遵循。

(五)充分发挥地方高校学生的传承载体作用

一是增强学生学习传承廉政文化的积极性。大学生既是地方高校廉政文化教育的主要群体,也是地方高校廉政文化的主要传承者。因此,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身心发展的规律,从专业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出发,充分挖掘潜藏其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因素,从而实现廉政文化教育与专业学科知识教育有机融合,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学习传承廉政文化。二是增强学生对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兴趣。要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最新讲话精神以及新修订的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充实和完善思政课中的廉政文化因素,以提高教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要充分发挥图书馆、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报刊等校园文化平台以及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网络新媒体的作用,宣传和弘扬廉政文化,营造崇廉尚廉的校园氛围;结合大学生实际,设计令学生喜闻乐见的廉政晚会、廉政动漫、廉政书画、廉政知识竞赛、廉政微电影创作等廉政文化活动,以培养学生对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的兴趣和好感度。三是抓好典型榜样的示范载体作用。要及时挖掘、培养和树立起学生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典型榜样的示范载体作用,如抓好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青马工程”学员等在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抓好学生会、学生社团、班级中优秀学生干部廉洁修身的榜样引领作用,进而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到廉政文化建设中来,逐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见证、人人受益的良好局面。[9]

注释:

[1]迈克尔·博兰尼:《自由的逻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 年,第199 页。

[2]熊光清、熊建坤:《多中心协同治理模式:一种具备操作性的治理方案》,《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8 年第3 期。

[3]李平原:《浅析奥斯特罗姆多中心治理理论的适用性及其局限性----基于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共治的视角》,《学习论坛》2014 年第5 期。

[4]杨志军:《多中心协同治理模式的内涵阐析》,《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0 年第4 期。

[5]付振河:《当前廉政文化建设应着重解决的几个问题》,《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3 年10 月8 日,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3/1008/c40537-23121363.html.

[6]任芃飞:《建强党的“末梢神经”》,《共产党员网》2018 年11 月28 日,http://www.sxdygbjy.com/content/2018-11/28/89_198582.html.

[7]焦少会:《论民主党派在中国政治现代化进程中的历史作用》,《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9 年第1 期。

[8]朱灿焕:《民主党派参与廉洁政府建设的对策探讨》,《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 年第1 期。

[9]雷国平:《新时代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思考》,《智库时代》2020 年第1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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