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的现实困境与突破路径
2021-12-31朱克涛
朱克涛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发展规划处,江苏 南通 226011)
1 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的现实困境
1.1 对现代学徒制的理解存在偏差
根据试点单位反馈的情况,目前产生现实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各参与方未能真正理解现代学徒制的内涵,或者说选择性地理解了现代学徒制的内涵。认知上的偏差,导致行动上的不一致,最终影响了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
造成对现代学徒制内涵理解偏差的主要原因在于,各方不是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视角来理解学徒项目的开展,而往往是基于感性认识、社会观念、各自利益的角度来理解和看待现代学徒制。一是家长和学生在认识上存在误解。家长认为子女到职业院校读书,主要应该在学校完成学业,长期在企业当学徒,有“打工”“兼职”和学校“转移责任”的嫌疑,在情感上难以接受。学生则更向往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对长期在企业从事岗位学习缺乏心理准备,且签订学徒协议,不利于毕业后升学或自由择业。二是企业在理解上较为狭隘。部分企业虽然参与了现代学徒制项目,但在学徒的培养上,仍停留在订单班或顶岗实习的惯性思维上,在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关标准的制定上参与不足,在师傅配备上要求和标准不高,在对学徒的指导上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不够,未能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三是学校在认识上存在功利化倾向。部分学校从争取政府项目,拓展校企合作平台,提高学校社会影响力的角度来定位现代学徒制项目的申报工作。因此,在申请时表现积极,项目申报成功后,往往因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退缩。学校的功利化认识,导致了专业设置未能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体系未能与职业标准对接,人才培养无法适应经济社会转型需求和行业企业发展需要[1]。
1.2 对现代学徒制项目的经费支持不足
经费问题是制约现代学徒制项目实施的主要问题,也是试点单位普遍反映的问题。在推进现代学徒制项目过程中,学校、企业和学生都面临投入成本大幅增加的压力。
按照理想状态,现代学徒制项目的经费来源应该是多渠道的,主要应包括:学校方的专项预算、企业方的投资和政府方的专项补贴。但在具体实施中并非如此,对于学校来说,财政部门对参加现代学徒制项目学生的拨款方式和其他在校生并没有区别,学校用于现代学徒制项目的经费来源依然是财政上的生均拨款和所收学费两个主渠道,国家级和省级试点并没有专项经费下拨。学校在现代学徒制项目上的投入,若明显高于对普通学生的投入,在少数班级参加试点的情况下尚可承受,一旦全面铺开,将会增加学校的经费支出压力。经费投入直接影响职业院校参与现代学徒制改革的积极性和人才培养质量[1]。对于企业来说,招收学徒增加了管理和运营成本,虽然学徒参加生产可以弥补一部分支出,但相对于企业对学徒的补助支出、师傅补贴支出、学徒在生产中造成的材料损耗支出,以及企业管理成本上升等,差额很大,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经济压力大幅增加,而培训学徒所能带来的收益并不明朗。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在首批163家获得备案的试点单位中,有102家试点合作企业没有经费投入,其余61家试点的合作企业承诺投入资金共13 237.62万元,只占全部项目总资金的22.09%,企业积极性显然还不高[2]。对于学生来说,实习期间所涉及的交通费、生活费等开支也远超出在校期间的支出,而企业给予的岗位补贴仅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总体上来看,在现代学徒制项目实施中,学校投入增加,企业运营成本增加,学徒生活支出增加,政府投入有限。
1.3 政策支持与机构保障不力
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和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支持,增加了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工作实施的难度。
由于校企双方开展学徒培养工作缺少明确具体的法律保障,企业的投入方式、共育人才运行模式、利益保障等只能通过与学校协商来确定,项目到底能给企业带来什么益处充满了不确定性。试点中,有学校反映,部分费用的支付,因缺少法律和政策依据导致操作层面难以执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成功的关键在于校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达到“双赢”,当其中任何一方的预期目标受到削弱时,都会影响整个项目实施的质量。在法律层面,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都与职业教育直接或间接有关,但总体来说,这些法律对在职业教育中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缺乏明确的规定和指导。当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工作的推进需要政策和人、财、物支持及需要明确校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时,很难在现行的法律中找到具体依据。在政策层面,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同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主要从宏观上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提出目标要求,旨在明确试点工作的总体方向和基本原则,并没有给出具体措施和操作细则,也很难为现代学徒制试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供政策依据。在机构保障方面,我国现代学徒制相关工作的开展,其工作职责多叠加在现行的职业教育管理机构功能上进行,缺少专门的机构,更谈不上独立运行的机构体系。
1.4 相关标准制定与执行难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区别于传统的订单班和顶岗实习,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岗位不单单是学生运用在校获得的技能进行实践锻炼的场所,更是学生直接获取技能的场所。既然企业由传统的技能实训场转变成技能传授场,就需要深度参与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标准、企业师傅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及相应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在试点中,企业参与相关标准和方案制定的情况并不理想,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企业方面来看,企业虽拥有技术和高技能人才,但将技术技能转换成具体的标准,并以文本的形式予以呈现与实施,仍需不断探索。一方面,各类标准的起草与确定,需要大量的文本工作,这不是企业所擅长的工作,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人力投入负担;另一方面,传统的学徒制以“口手相授”的形式来传授技能,现代学徒制需要在系列标准和规范的约束下完成这一过程,需要企业师傅对实践经验进行梳理总结,融入教学思想,相当于增加了师傅“备课”的环节,无疑增加了企业工作的难度。以上因素导致企业参加各类方案、标准制定和落实的积极性不高。从学校方面来看,学校虽更熟悉文本工作,但对技术技能的理解和把握,不如企业深刻,容易脱离工作实际,而且相关方案、标准最终需要校企双方共同实施,如有一方参与不足,就可能导致实施工作脱离文本标准,造成工作与标准“两张皮”,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因此,标准制定的过程,不仅仅是一个文本写作的过程,也是一个校企双方深化理解、研究磨合、统一认识和谋划实施的过程。
1.5 双导师质量参差不齐
现代学徒制是基于稳固的师徒关系的技术实践能力学习方式[3],技能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和相对稳定的校企双导师混编师资团队,是确保学徒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
双导师应具备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突出的教学科研攻关能力、课程开发与技术实践能力,以及适应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和教育创新的相关能力。试点中,校企双方在师资配备形式上已经做到了“一体化”,但双导师的质量难以保障。在能力结构上,来自学校方面的导师,其优点是专业理论知识相对丰富,不足是缺乏企业真实的生产经验,理论与实践存在脱节现象;来自企业方面的导师,其优点是生产实践经验丰富,不足是专业理论知识和教学组织能力普遍不强。在工作动力上,来自学校方面的导师,由于日常工作量普遍偏大,加之现代学徒制是个新生事物,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摸索,往往为完成工作任务而疲于应付;来自企业方面的师傅,由于企业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不愿意在师傅的培训和经济补贴上增加投入,带徒弟的动力明显不足,有少部分企业甚至没有认真遴选师傅。在队伍稳定性上,企业师傅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师傅的变化会影响学徒培养的连续性。此外,试点中院校和企业之间的人员互聘和双向挂职落实难度大,教师和师傅无法实现有效融通,导致双导师在学徒培养工作上并没有达到“同频共振”的效果,影响了学徒的培养质量。
2 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的突破路径
2.1 引导各方正确认识现代学徒制的价值
家长、学生、企业、学校和政府在现代学徒制内涵的理解和认识上达成一致是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的基本前提。一是更新学生及家长观念。要传递给学生及家长一个信号: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兼顾了学校的知识权威与企业的技能权威两个方面,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更具有竞争力。二是提振企业信心。引导企业认识到培训学徒可以缓解人力资源紧张,并能获得政府给予的政策支持包括资金激励,学徒有可能成为企业的高素质劳动力等。三是强化学校的责任担当。长期而高质量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有助于学校向社会输送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有助于提升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四是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当政府对现代学徒制提出了重大期待,并上升到为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支柱产业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高度时,学徒不再被视为业主或企业的私有物,而是国家公共的人力资源[4]。因此,需要政府在全社会强化相关参与方对现代学徒制的认可。
2.2 加大现代学徒制项目专项经费的投入
可以说解决好经费问题,也就解决了现代学徒制项目实施的动力问题。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大对项目的经费投入。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的过程中,要激发企业的积极性,仅凭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是远远不够的。追求经济利益是企业的本性,企业自身运营良好,才有能力担负社会责任。政府可以通过直接补贴、税收调整、政策优惠、奖励激励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实际支持力度,为企业全身心投入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持。另一方面,需要改革政府投入方式。目前,政府对承担现代学徒制项目学校的支持,延续了以往按生均直接拨付学校的方式,由学校和企业双方商讨项目投入形式,在资金的使用和受益上并没有体现企业的主体地位,因此,很难发挥企业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我国可以参照英国等国家的做法,由政府按照企业招收的学徒数量及学徒毕业的质量等指标给予企业直接的经费补贴。
2.3 完善制度与机构保障推动形成良好生态
健全的制度保障体系和完善的运行保障机构是现代学徒制走向可持续发展良好生态的保障。一是要将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摆在首位,为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改革提供政策保障。二是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大力推动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改革的有效实施。三是要完善组织机构保障,推动形成层级合理、职责清晰、行动有力和多方参与的组织机构保障体系。现实表明,现代学徒制实施较为成功的国家,也是相关法律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德国双元制的高质量首先归功于其严格的规制性制度要素。德国联邦政府的《职业教育法》和各州的学校为德国双元制的开展提供了严格的法律规范[5]。就运行保障机制而言,英国现代学徒制运行过程中,形成了较为系统的保障机构,按照工作职责可划分为总体负责部门、项目开发与管理部门、实施管理部门与具体实施部门等四大类别[6],我国现代学徒制工作的开展,在保障机构设置方面要尽量避免因工作职责叠加而造成现行职业教育管理机构履职能力弱化现象,推动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机构体系。
2.4 制定系统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标准体系
建立科学规范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标准体系,是保障学徒制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形成多方参与的育人合力。一是要充分调动各类行业协会的积极性,发挥其专业和资源优势,指导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工作。各类行业协会在政策理解、信息咨询、行业发展规划、发展动态、人才需求及人员培训等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且具有丰富的专业人才资源和广阔的交流平台。二是充分发挥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各级各类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对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进行指导、评价、服务的专家组织,要充分发挥其在相关标准的制定,专业、课程、教材、实训基地和实训室建设的指导,以及教学质量监督和评估、师资培训等方面的作用。三是推动建立各类标准框架。调动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同研制标准,推动形成系统的现代学徒制质量标准体系,并加强对标准执行的考核。
2.5 建立科学的双导师选拔与激励机制
要推动形成双导师育人合力,需要从机制上下功夫。一是要健全双导师教学团队的选聘机制。校企双方在教学团队的组建上,要做到制度在前、标准在前,选拔工作在后,以有效的机制助推工作质量的提升。二是要完善双导师教学的有效运行机制。双导师队伍建立后,要通过师资的融合,提升合作育人效果。企业导师重点讲授技能操作,突出技术技能的传承;学校导师针对企业导师的实践操作,讲授技能操作要点蕴含的相关理论知识[7]。双导师教学团队通过内部的充分沟通协同,达到育人效果最大化。三是完善双导师队伍的互聘共用机制。通过校企双方的导师双向挂职锻炼和横向课题联合研发等形式,推动校企双方人才共用、资源共享、项目共研,实现校企在联合培养人才的基础上深度合作,形成良好的互利互惠机制。四是完善双导师队伍的经费保障机制。要确保企业导师在增加工作量的同时,收入得到相匹配的提高,以此来激发导师的工作积极性。
3 结 语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推进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国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需要认真总结三轮试点中形成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努力消除各参与方对现代学徒制理解的偏差,增加项目经费支持力度,强化政策支持与机构保障,努力改变相关标准制定与执行难现状,推动双导师质量稳步提升,构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良好生态,推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