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调整的逻辑困境、理论归因及实践突破
2021-12-30王强,杨强
王强,杨强
[摘要]专业调整是新建本科院校实现自我发展和服务产业升级的必然途径,也是落实向应用型转变的内在举措。现实中,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调整面临合法性、认同性、供给性困境。从组织变革视角分析,组织成员的有限理性、组织群体的非理性、管理制度的低效是重要的制约因素。为实现动态的专业调整,应加强对组织成员变革的引导、构建专业调整的保障制度,赋权增能以扩大专业设置的自主权和调控权,推动专业调整、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有效适配。
[关键词]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调整;组织变革;
[中图分类号]G6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843(2021)06-0124-05
[DOI]10.13980/j.cnki.xdjykx.2021.06.021
随着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急需大量创新性、应用型人才。新建本科院校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2015年10月,教育部等发布的《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中指出:“鼓励和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将办学思路转向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上来,不断完善转型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招生计划、拨款制度、治理结构、专业设置等领域的深度改革。”[1]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调整优化高校区域布局、学科结构、专业设置,建立健全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2]专业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基础,是新建本科院校产教融合的纽带。现实中,新建本科院校有独特的发展轨迹,从专科到本科的升格,从普通教育向职业教育的转型,从追逐规模扩张到关注内涵提升,要突破原有办学的固有惯性,实现从“重教”向“产教融合”的转变并非易事。本文试图从组织变革的视角探讨专业调整的阻力及危机,完善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
一、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调整的逻辑困境
专业调整是一个多层次、宽内涵的概念,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人才需求在教育领域内的映射。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机构,通过教学模式和培养规格的有效改进,以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求。然而,受既有“惯性”的束缚,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调整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或抵制现象[3] 。
(一)专业调整的合法性困境
2012年9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明确了专业设置的程序和要求,强调高校专业设置和调整应符合自身办学定位和条件,积极主动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具体实践中,“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专业审批、变更和撤销仍带有较强的行政色彩,有限度的专业自主权使高校陷入合法性困境。2020年2月,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简称“《专业目录》”),增补了近年来批准增设的目录外新专业,涵盖基本、特设和控制布点等703个专业。高校在《专业目录》内自主选择设置基本专业、特设专业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控布专业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设为特设专业)需通过教育部的评审;未经备案授权的新专业不得招生宣传。在既有制度约束下,基本专业申请的低门槛和程序的便捷性,使各高校同类专业的布点数目越来越多,专业雷同在所难免[4]。部分控布和新专业设置的高标准、严要求又让很多高校“望尘莫及”,不能及时映射当地职业类型变化和企业发展要求。面对不同类型高校间的激烈竞争,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新建本科院校只能通过大量增设基本专业和少数特设专业,依靠规模扩张获取更多的办学资源,而非关注既有专业的内涵提升与改造,大量就业率较低的红牌专业被保留并继续“病态运行”。
(二)专业调整的认同性困境
专业调整作为高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可以通过增设“新专业”与改进“旧专业”以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发展的有效对接。理论上讲,连续多年就业率低的红牌专业理应被及时撤换,回应市场对人才的有效需求。现实中,不同高校所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资源获取能力等存在较大差异,各地特有的组织文化、发展历程、利益关系等对专业调整产生认同性质疑。办学者的认知结构和价值判断直接影响着决策结果,是追求效率还是保障公平,不同出发点导致最终结果截然不同。如果仅为追求效率而强制撤换专业,势必激化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矛盾,招致部分教师的反对和质疑,对学校长远稳定发展极为不利。同时,冗余师资如何分流和安排,对内部管理也带来一定挑战。就教师本人而言,撤换专业必然涉及切身利益,意味着被裁撤专业的教师需要重新学习和再适应。专业之间的关联性,也使部分教师面临专业退出后无法有效完成工作的危机。如果原有专业仍按照既定方式继续招生,稳定的生源能确保办学经费基本持平或略有增加。此外,开办新专业也并非明智之举,大量经费投入背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办学风险和教师利益的取舍下,专业撤换变得异常困难,众多办学效率低下、市场相对饱和的专业被保留。为避免红牌专业被强制撤换,只能期望传统专业通过适度改造变成契合市场发展需求的专业[5]。
(三)专业调整的供给性困境
新建本科院校立足地方、服务地方,理应获得地方政府的认可和支持。然而,地方政府管理低效加剧了专业调整的供给性阻力。长期以来,新建本科院校对省级政府具有绝对的资源依赖。分税制改革后,行政管理重心下移,市级政府财力有限且发展高教事业并非其强制性的政治任务,使得新建本科院校处于“尴尬”境地。實践中,省(市)级政府基于自身的价值诉求,对新建本科院校施加不同的影响,致使教育与产业的聚合效应难以充分释放,将其禁锢于低水平的办学层次上[6]。反观新建本科院校组织内部,激励与约束、准入和退出机制的滞后,阻碍了专业调整的深入推进。为获取更多校内资源和经费支持,院系之间缺乏对区域行业发展趋势的理性分析,盲目追求专业设置的“大而全”“多而广”。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更多关注如何增加专业数目和扩大学生规模,对专业建设的实际成效却无人问津。在地方政府有限投入与高校发展无限需求的博弈下,新建本科院校普遍热衷于创建投入少、门槛低、收益快、名称响的“优质”专业,无视既有专业的教学优化和内涵提升。使“旧专业”改造不彻底,“新专业”建设不给力,过于注重“形式上”的改造,加剧了高校人才供给与区域社会发展的“隐性”矛盾。
二、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调整困境的理论归因
组织变革理论关注组织成员的观念、态度和行为,强调组织在发展中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对组织中相关要素进行及时的调整和改进。大学是一个“松散结合系统”的组织,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矛盾性、冲突性的特征,表现为“有组织的无序状态”[7]。从组织变革视角看,专业调整是大学为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变化进行的革新,以改善和提高组织效能为目标,推动专业人才培养与社会发展需求的有效适配。作为事关学校发展全局的任务,专业调整受到组织内外部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一)变革主体的有限理性导致专业调整的动力缺失
任何组织变革必然涉及人的利益,人们对结果的接受和风险的认同直接影响着变革的态度与成败。随着产教融合的深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势必对专业调整带来影响。加之,新建本科院校具有特殊的发展历程,其专业设置并非完全遵循市场化逻辑,多是升本时原有专业的升级或改造。在市场导向的决策下,专业调整并非简单的局部撤并或增加,仅降低老旧专业的占比即可完成。就业率成为专业保留或裁撤的重要依据,新专业试图与市场进行精准对接,旧专业力求改造满足市场需求。办学者的有限理性将学生变成专业调整的牺牲品,无视教师既有的知识结构和思维习惯,新设专业仅是增设几门与专业名称有关的课程。学生虽然最终获得了与职业相关的毕业证书,但根本不具备从业所需的能力素养,与教书育人的本质背道而驰[8]。
教师作为教育活动的重要实践者,形成了特有的职业状态和组织认同。当专业调整带来职业习惯和价值认知的冲突时,在有限理性的支配下,人们常常依据适当性逻辑而非理性逻辑进行决策,自我抵制变革的情绪和行为也随之产生。为保护个人的既得利益,避免组织内部直接冲突的发生,教师们对专业调整多持中立态度。内在动力的不足致使诸多办学效率低和市场需求少的专业得以留存,特别是与新建本科院校相伴而升的专业,曾有着较悠久的办学历史积淀和较高的人才培养质量,如今却面临难以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要求的困境,让其被迫退出则更为艰难。
(二)非理性的专业调整加剧催生组织变革的惰性
专业调整是新建本科院校适应外部环境变化而进行的理性变革,也是专业内涵提升的探索与改进。为降低专业调整的不确定性,新建本科院校更多地选择观望和等待,不愿主动进行变革创新。实践中,拟改造(增设)专业需要进行严谨的调研和论证,以准确、可靠的外部信息作为调整依据。然而,任何新建本科院校都无法充分地获得专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全部信息,仅凭借互联网发布的有限数据和小样本的调研结果,难以对专业发展进行客观准确的评判。信息来源的非科学性和渠道的单一化,使专业调整存在较强的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倾向。当借助市场力量推动专业调整时,办学者更关注调整的结果和效率,以管理者固有的行政思维进行非理性判断。同时,由于组织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矛盾与冲突,基层院系组织“底部沉重、人数众多”,常根据自身的价值立场和利益诉求对学校的行政决策进行有选择的“执行”或“抵制”,以适应变化“迟缓”的组织惰性[9]。
专业是人才培养的平台,本无高低贵贱区分,不同专业的发展前景也并非一成不变。通常办学前景好的专业往往需要更多的资源予以支持,若无视办学实力和既有资源,非理性地增设所谓前景好的专业,势必带来校内资源分配的厚此薄彼,激化院系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给学校发展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和未知风险,固化既有专业的稳定性。在应用型政策的引导下,为防范专业调整与办学目标的背离,新建本科院校更需要理性看待并适度调整,规避因急功近利变革引发的办学资源内耗和浪费。
(三)管理制度的缺失阻碍专业调整灵活性与时效性
制度是掌权者为增进自身利益所塑造的手段,是确保组织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随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地自我强化[10]。一直以来,新建本科院校受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干预和制约,办学缺乏自主权,无力改变固有内部管理制度和组织结构。受传统以学科为基础组建院系思维的影响,基于组织外部行政力量助推下的专业调整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色彩,自上而下被动执行,专业设置同质化、社会契合度低等现象较为普遍。
在政府为主导的专业设置和调整体制下,由于质量评估监控制度和退出机制的缺失,难以对专业设置的“失范”现象进行有效约束和管理,加剧了人才培养与行(企)业需求对接的“失灵”。同时,由于行政化的专业准入审批和科层化的内部组织管理,使得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调整的责任主体缺失并表现出明显的两极分化。一方面,办学者通过所谓民主的“集体投票”来决定专业的取舍,盲目赞同缺乏深入思考的决策,助长“群体无知”现象。另一方面,依据办学实际以院(系)为主体进行专业布局,易受“组织惯性”的制约,表现出明显的低效和守旧。受行政管理思维的影响,预警和退出机制的弱化使得既有专业保持着十分强劲的发展惯性,专业一经审批开设,基本上就固定并延续下来。实践中,新建本科院校早已习惯按照政府的行政指令被动地调整专业,而非作为独立的办学实体立足社会发展和产业需求主动地升级改造,专业趋同愈加明显。市场化导向与传统办学思维的对立,实质上将专业调整置于一种相对无序或自为的状态。
三、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调整困境的实践突破
伴随产教深度融合的推进,固有的专业调整方式和策略已不适合新建本科院校应用型办学发展的需要。如何有效应对产业转型升级带来的专业调整和人才需求的改变,实现组织变革的目标,需要组织成员、管理团队和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协调、共同配合。
(一)鼓励组织成员积极参与变革
组织变革是组织成员理性选择的过程,具有经济人价值判断的有限理性[11]。为实现个人或组织利益的最大化,加剧专业调整中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发生,首先,組织成员要正确理解和认同专业调整的价值和意义,强化组织成员之间的有效沟通、信息分享、交流反馈,明确专业调整的目标和方向,促进成员形成共同的价值认知,相互协作、共同克服变革中的矛盾和冲突;其次,办学者要发挥科层管理的优势,激发组织成员的内聚力,将专业调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集体价值观的形式引导各组织成员。肯定和鼓励教师深入企(行)业开展产学合作,通过恰当的奖惩策略引导教师主动参与专业调整,培养敏锐的职业洞察力,增强教师自觉变革的意识,削弱由于片面认知产生的抵制行为,推动专业调整目标与实现路径的有效协调;最后,努力提升院系领导的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不断进行自我学习和反思,审时度势、与时俱进,提升政策决策的科学性和专业调整的针对性。注重对团队成员的行为约束,防止搭便车现象的发生,积极向师生传达专业调整的实施愿景,创设公平信任的氛围,化解组织变革的阻力。
(二)寻求简政放权与自主办学的有机结合
新建本科院校作为独立的办学主体,依据产业结构转型和职业岗位需求的变化,培养具有扎實专业基础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理应具有专业设置、调整和裁撤的主动权。然而,政府作为高校的宏观管理者,利用行政手段把控着专业设置和调整的权力,缺乏对市场供求信息的洞察,加剧专业调整的低效和滞后。厘清政校关系,推动政府简政放权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相结合,促进专业转型、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有效适配,首先,要明确利益主体的角色定位。政府是专业调整的“促进者”和“协调者”,应进一步简政放权赋予各级(类)高校更多自主发展的权力。新建本科院校是专业调整的微观实践者,理应充分发挥自身的实践优势,立足办学实际和特色,结合区域发展和市场需求理性地进行专业调整和优化。其次,突出政府在专业调整中的主导地位。发挥政府固有的管理职能优势,对专业布局进行发展预测和整体规划,借助质量评估、经费资助、信息公开等方式推动专业调整的市场转向,引导同层次(类型)院校差异化和错位发展。最后,改变专业目录的功能,从专业设置的“条件限制”转变为“指导建议”。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政府对专业调整进行宏观的指导和管理,突出新建本科院校办学的主体地位。同时,强化专业设置的标准建设,明确专业设置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在确保达到国家专业设置基本标准要求的前提下,注重专业个性和特色发挥[12]。
(三)完善组织机构专业调整保障制度
1.预测调研机制。新建本科院校“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决定了人才培养和专业调整的市场导向,不仅要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也要符合高校自身发展的需要[13]。为杜绝非理性的专业调整和布局,开展广泛的市场调研至关重要。在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对人才需求进行科学的预测,将专业调整从事后被动弥补转变为事前主动规划。一方面,对既有专业进行改造,建议由校内(外)专家协助行业协会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基于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发展的趋势对人才需求进行合理的调研预测,为专业调整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另一方面,主动对接区域内的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邀请行(企)业人员参与新设专业的可行性调研论证,基于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的实际需求,结合自身的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寻求新旧专业间的平衡,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为发展契机,提升人才的培养时效性和社会适应性[14]。
2.动态调整机制。新建本科院校大多数专业伴随升本而来,具有一定的历史性和周期性,从专业审批、开设到成为主干专业需要大量的资源支持。面对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新建本科院校普遍较为谨慎地进行专业的调整和取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专业调整和更新实行动态管理。首先,采用渐进的方式调整,改造旧专业与设立新专业有机结合,避免大刀阔斧的盲目改造对日常教学和管理带来负面影响。立足办学特色,实行传统专业与优势专业的差别化改造,整合相近学科或从传统学科细化再生新的专业或方向,对办学质量差、就业率低、发展受限的专业要果断进行合并或撤销。其次,为降低专业调整的风险,较理想的选择是以扩宽专业口径为基础,强化专业作为课程组合的性质,优化传统的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以灵活的课程体系实现人才培养方向与就业取向的多样性,构建专业和课程双向互动机制,推动跨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建设[15]。最后,结合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培养层次和学科特点,以专业的更新调整带动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的转变,用规范化的管理制度约束不同利益主体的权责利,确保专业调整的顺利实施。
3.评价预警和退出机制。深化“管办评”改革将赋予新建本科院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然而,在享受自主办学提高管理效能的同时,也需要对面向社会的问责机制予以约束。基于此,完善新建本科院校分类办学、分级管理、动态预警、及时退出等机制尤为重要。首先,建立“以需求满足为导向”的专业动态评价预警机制。立足社会发展需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联合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对区域内新设或原有专业的办学水平进行检查和评估,将结果作为经费划拨和校企合作支持的依据。借助外部机构的监督评价能及时发现专业调整的问题,促使院校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激发主动进行专业变革的动力。同时,依托工程、医学、师范等专业认证,树立专业建设的质量意识和培养标准,结合区域人才需求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反馈进行动态预警,为新建本科院校后续招生、实习、就业、专业改造等提供有价值的供求信息。其次,实行专业退出的分类管理,有选择、有步骤地缩减或淘汰“低效”专业,实现教育资源的整合与优化。结合社会需求和办学定位,将新建本科院校既有专业体系划分为重点、一般和待调整三大类。重点关注待调整专业的改造和升级,系统分析相关专业的入学报考、学生就读、毕业分配、就业失业等信息,以问题解决为导向制定具体、可操作的调整方案,在客观评价的基础上对待调整专业进行取舍。特别是与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关联度弱、就业率低、服务面窄的“三无”专业,在充分调研和理性研判的基础上,采用停招、限招、隔年招、重组撤销等方式进行合理调整。同时,也不能忽视对一般专业的引导和监管,及时作好专业发展的布局规划,避免因脱离办学目标和市场需求而沦为待调整专业,甚至置于被撤销的边缘。
四、结语
专业调整是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内在要求,也是一项进行不断完善的系统工程,有赖于教育主管部门、高校、企业等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同互助。在国家应用型转型政策的助推下,新建本科院校紧紧围绕培养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高质量应用技术型人才为目标,依托学校组织管理效能的提升和专业调整更新制度的优化,在开展广泛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准确把握社会发展的趋势和区域经济的要求。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和质量底线的服务意识,立足办学定位、学科发展、专业布局、人才培养的现实需求,在组织内部“柔性”管理原则的指导下,通过赋权增能以调动组织内部成员参与专业调整的积极性,促进专业调整、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有效适配。
参考文献:
[1]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EB/OL].http://www.moe.gov.cn/srcsite/A03/moe_1892/moe_630/201511/t20151113_218942.html
[2]習近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EB/OL].http://www.moe.gov.cn/jyb_xwfb/s6052/moe_838/201809/t20180910_348145.html
[3]马廷奇.产业结构转型、专业结构调整与大学生就业促进[J].中国高等教育,2013(Z3):56-59.
[4]马晓慧.管理到治理视域下的高职专业动态调整机制[J].教育与职业,2016(16):38.
[5]顾拓宇.地方师范院校组织转型的路径依赖困境及内在机制探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9(10):15.
[6]丁奕.转型地方高校发展的路径依赖与锁定效应分析[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6):163-165.
[7][9]张斌.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的困局与出路[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8(24):49-55.
[8]李俊义.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设置的轨迹及调整路径[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7(8):63.
[10]Nelson.Recent Evolutionary Theorizing about Economic Change[J].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1995(33):180.
[11]李桂荣.大学组织变革成本分析[J].教育研究,2006(1):33-40.
[12]陈晓娟.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问题、成因与机制重构[J].职业技术教育,2019(22):17-22.
[13]杨山.高校专业结构调整的目的与依据[J].教育评论,2008(1):29-31.
[14]季芳芳.地方本科院校学科专业结构的现状、问题及调整对策[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4(11):106.
[15]陈琦.产业转型升级下高职院校专业调整:原则、内容及机制[J].职业技术教育,2018(23):19.
(责任编辑:许高蕊)
The Logic Dilemma, Theoretical Attribution and
Practical Breakthrough of the Major Adjustment in Newly-built Universities
——Discussion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Organizational Change
WANG Qiang, YANG Qiang
(Yuncheng University, Yuncheng, Shanxi 044000, China)
Abstract: Major adjustment is an inevitable way for self-development of Newly-built Universities and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service industry. And it is also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implement application-oriented transformation. In reality, the major adjustment of Newly-built Universities is faced with the dilemma of legitimacy, identity and suppl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organizational change, the limited rationality of organizational members, irrationality of organizational groups and inefficiency of management system are important factors that restrict major adjustment. In order to realize the breakthrough of dynamic major adjustment, Newly-built Universities should strengthen the guidance, encouragement and support for the change of organization members, construct the guarantee system of major adjustment in Newly-built Universities, empower and expand the autonomy and control right of major setting, and promote the effective adaptation of major adjustment, personnel training and market demand.
Key words: newly-built universities; major adjustment; organizational 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