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百年历史回顾与经验启示
2021-12-29李资源卢江
李资源 卢江
[摘要]民族工作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的重要部分。中国共产党历来十分重视民族工作,自成立之日起就把民族工作作为党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习近平反复强调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国家统一和边疆安定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華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回顾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百年历程,系统总结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宝贵历史经验,科学阐释这些历史经验的当代启示,对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深远意义。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历史回顾;经验启示
[作者]李资源,中南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卢江,中南民族大学博士生。湖北武汉,430074。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21)04-0054-0008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历史已经并将继续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民族复兴必然是空想。”[1]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发展历程中,一直将民族工作作为党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党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下,准确把握不同时期民族工作的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纲领和政策,开展了一系列民族工作的实践,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时值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回顾党领导下的民族工作发展历程,深刻总结党的民族工作基本经验,对更好开展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深远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百年历史回顾
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2]27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为构建这一命运共同体进行了长期探索,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领导各族人民共同缔造新中国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肩负起实现国家独立、民族解放的使命。在党创立的初期,十分重视在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在民族地区建立基层党组织,一大批杰出的少数民族先进青年与汉族先进青年一起踊跃投身革命斗争,如水族邓恩铭、回族马骏、土家族向警予、蒙古族荣耀先等,为中国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生命。在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群众在建立革命根据地、开展武装斗争和土地革命中建立了不朽功勋。在长征途中,红军与我国西部多个省份的苗、瑶、侗、彝、布依、壮、土家等少数民族人民有了更多的接触。红军每到一地,都充分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向少数民族人民传播党的政治主张,在物质和精神方面对少数民族人民给予无私帮助,为党在后期顺利开展民族工作奠定了深厚的思想和群众基础。“九一八”事变,日本占领我国东北;1937年7月,日本又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中国共产党号召全中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筑成民族统一战线的坚固长城,抵抗日寇的侵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族人民组成海南琼崖纵队,滇桂黔边区纵队,大青山蒙古族游击队,东北抗日联军,冀中、渤海回民支队等,与全国抗日力量一起紧密团结,浴血奋战,取得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反侵略战争的第一次完全胜利。解放战争时期,大批少数民族军民在党的领导下,先后参加了三大战役、渡江战役和解放海南岛的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了新中国各民族的地位和民族关系,是建立在各民族完全平等,团结互助,共同发展的基础之上,使新中国“真正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3]226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实现了民族独立与人民解放,以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中华民族结束了近代以来一盘散沙、任人宰割的局面。
(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各族人民当家作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对新生政权的认同、保证民族工作的正常开展,中国共产党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民族工作,如开展剿匪斗争,稳定民族地区的社会秩序,做好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统战工作,组织中央访问团到民族地区访问,组织边疆少数民族访问团到内地参观等。在1950年国庆典礼上,有不少少数民族代表冲破重重阻力到了北京,他们所接触到的一切,出乎他们的预料,原来迟疑不敢来京的人表示:“我幸而来了!”在结束参观即将离京时,他们一方面留恋北京,一方面又急于回去把自己所亲历、亲见、亲闻告诉本族人民。1951年4月,西藏班禅大师和阿沛·阿旺晋美到北京,受到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的亲切接见,中央人民政府顺利与西藏地方政府达成《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为和平解决西藏问题做出了重要贡献。自1950年起,中央分批组织民族工作队伍赴全国各地开展民族识别工作,更改了历史上形成的对少数民族歧视性或侮辱性的称谓,开展了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大检查,这些举措大大提高了少数民族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增进了民族团结。
在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被载入宪法,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民族地区顺利完成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随着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普遍建立,各少数民族人民独立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真正实现了当家作主。
(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民族繁荣发展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重新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的各项事业开始全面拨乱反正,工作重心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移,重申党的民族政策,恢复民族工作机构,相继开展了平反冤假错案等工作,同时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为这一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1984年,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了政治纲领与法律制度的统一,为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民族政策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1979年4月全国边防工作会议提出了东部发达省市对口支援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方案,推动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同时,加强科技队伍的建设,开展“智力支边”,为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科技人才。到1991年,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细化为“支援为主,互补互济,积极合作,共同繁荣”。2000年世纪之交,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75%的西部地区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新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和重点。经过10多年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卫生等快速发展,民族地区现代化的进程加快,少数民族人民的精神风貌也都发生了历史性变化。这不仅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也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创造了支撑力量。
(四)新时代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培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着力点,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华民族共同体既是政治共同体,也是经济共同体,中国经济的腾飞和均衡发展,离不开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的积极支持和通力合作,也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关于平衡发展思想的一贯坚持。[4]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开始实施。为强化政策措施、完善顶层设计,2018年进一步提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底,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共产党用8年时间,使中国现行标准下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创造了人类历史上的奇迹。
经过长期发展,中国的国际政治地位空前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也迈入世界前列。中国加大了对外开放的步伐,中华民族也积极融入时代潮流,与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共同谋求发展进步。在共商共享共建原则下,中国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中国脱贫攻坚战的胜利为世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也使国际社会对减贫工作充满了信心。联合国在《消除农村贫困,落实2023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决议草案中,明确写入了习近平倡导的“精准扶贫”“合作共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念,为国际减贫事业提供了中国方案,向世界各国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华民族共同体不断从封闭走向开放,进而融入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同时又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工作的基本经验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实施并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积累了极其宝贵的经验,值得认真总结。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
中国共产党在致力于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的征途中,始终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思想指南,客观、科学回答了“什么是民族,怎样解决民族问题”和“怎样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的民族理论。
第一,马克思主义蕴含解决民族问题的原则和方法。民族问题是社会发展总问题的一部分,始终受到社会总问题的制约。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宣告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诞生,也宣告了人类进入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新历史时期,此后,世界上许多国家纷纷加入社会主义阵营,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民族问题也随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开始成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总问题的一部分。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
“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失。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失”[5]270。这一论断深刻阐明了阶级压迫是民族问题形成的重要原因,揭示了私有制是人类社会不平等的根源,提出要解决民族问题的首要条件是消灭一切剥削制度。
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认为,民族只有发展上的先进和后进之分,并没有什么优等与劣等之别,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都对人类文明的发展作出过贡献;民族不论大小,先进或后进,都应当是国家和社会的平等的一员,所以处理民族问题应当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在如何做好民族工作上,马克思主义发展观认为,无论是自然界还是社会,都处在相互联系和永恒变化发展中,没有孤立存在和一成不变的事物,分析任何事物必须要把它放在具体的环境之下,才能反映出事物的本来面貌。对待民族问题,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法,只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准确把握民族问题的实质。
第二,中国共产党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五四”运动以后,无产阶级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共产主义者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学习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内容十分丰富,但我们不能完全照搬照用,而要根据本国具体情况灵活地加以运用。中国共产党对民族问题的认识是随着中国社会现状的发展变化在不断的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完善的。在经历了两次国内革命战争以及抗日战争之后,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工作领域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逐步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論与中国国情相结合,自主探索出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之路。随着对民族问题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中国共产党结合中国国情对民族的概念有了新的认识,认为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多
项事业的逐步推进中,中国特色民族理论和实践得到进一步发展。第三,为世界各国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了中国方案。二十世纪末,世界局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
化,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两极对立的局面终结,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立进入了更为复杂的历史时期。民族问题是各国在发展中面临的普遍问题,很多国家至今都没有找到很好的处理民族问题的方法,如克里米亚公投入俄、西班牙加泰罗尼亚问题、北爱尔兰民族问题等。与全世界民粹主义泛滥,民族矛盾丛生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在这一问题上却是“风景这边独好”。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世界上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新态势。中国在世界舞台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习近平同志在2014年3月访问德国时指出,“我们将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大义出发,贡献处理当代国际关系的中国智慧,贡献完善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为人类社会应对二十一世纪的各种挑战做出自己的贡献”[6]36。因此,如何准确提炼和归纳中国特色民族工作的成功经验,讲好民族工作领域的“中国故事”,向世界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应有的题中之义。
(二)实施并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要解决好民族问题,在形式上如何组织国家政权是关键。这一问题必须结合我国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以及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平来决定。关于如何在多民族国家进行治理,中国共产党秉持实事求是的作风,进行了长期艰苦的探索,制定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四大政治制度之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随着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而逐步完善。
第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探索的结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实施了一系列具体的民族纲领和民族政策,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最终成型奠定了基础。党早在二大就提出:“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7]8首次提出了解决民族问题的纲领,这也成为我党探索民族工作的开端。中共六大制定的政治纲领中指出:“统一中国,承认民族自决权。”[7]87可见我党在这一阶段的民族工作很大程度上依然受苏联模式的影响。在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少数民族人民创建了革命根据地,建立了红色政权,深化了对民族问题的认识。1934年红军长征进一步加深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实际情况的了解。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日本为了实现全面占领中国的目的,在政治上大肆挑拨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相互交织,形势异常严峻。中国共产党深知“我们决不可陷入日寇的离间政策与间谍政策的毒计”[7]583。而具有民族分离意义的民族自决权和联邦制,不仅不符合当时中国的客观实际,反而易被日本帝国主义和民族分裂分子所利用,唯有统一才是中华民族唯一的出路。中国共产党意识到不能再强调民族自决、联邦制等口号,否则会被少数民族中的反动分子利用,从而陷入被动的境地。毛泽东在1938年六届六中全会上《论新阶段》报告中说到:“允许蒙、回、藏、苗、瑶、彝、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7]595。至此,中国共产党开始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提出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第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实践中证明是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不仅从理论上摒弃了联邦制和民族自决权理论,在实践上也采取了符合中国各民族情况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这一伟大构想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对“分”与“合”两者的辩证关系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自决权强调非合即分,而自治权强调在合的前提之下,合中有分。分是合之下的多元化,为合提供了多元化的可能,合又为分提供了政治权利、安全保障等方面的保证。中国共产党把狭义的民族重新解读为包含了众多民族的中华民族,唤起了各族人民“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凝聚力和团结力,激发了各族人民内心朴素的民族情感,促成了中华民族从社会民族到政治民族的过渡。而多年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成功实践,则证明这一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1934年,党在陕甘边区根据地正宁县回族聚居区龙咀子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回族自治政权——龙咀子回民乡。1936年10月20日,在宁夏豫旺、海原地区建立了最早的县一级政权——陕甘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1947年5月1日,我国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成立,这是中国共产党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解决民族问题的一次成功实践。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各地的民族自治地方陆续建立起来。目前,我国共建有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为做好民族工作、加强各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邓小平指出:“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这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势,不能放弃。”[8]257
第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体现了党的实事求是工作作风。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践中能取得胜利,关键在于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中国共产党一直将调查研究作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性工作。调查与研究是指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对客观实际情况的调查了解和分析研究,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运用。[9]905要解决民族问题,不仅要看到民族问题的表象,更要认清和把握民族问题的实质。毛泽东曾说“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10]109。红军长征经过西南、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时,都会对民族地区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等开展调查研究,针对不同民族的具体情况制定正确的民族政策。在延安时期,西北工作委员会成立了民族问题研究室,在艰苦的环境下,搜集民族问题的相关资料,到民族地区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了回族和蒙古族的历史和现状,形成了《回回民族问题提纲》和《蒙古民族问题提纲》等研究成果。中国共产党正是以这些研究成果为基础,在具体的民族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对中华民族整体性和一致性的认识,即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是生死存亡利害一致的整体,各民族都是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抗日战争后期,时任中共内蒙古工委书记的乌兰夫等深入内蒙古地区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内蒙古一些王公的自治运动不仅带有独立倾向,还有外国势力参与,他向中央提出不仅要揭露这一运动的本质,还要广泛发动群众起来斗争。党中央根据乌兰夫的调查结果和建议,及时化解了民族分裂的危机,使内蒙古出现了团结统一的新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为了摸清我国各民族的基本情况,中国共产党又组织民族工作队伍开展了民族识别工作,经过20多年长期不懈的调查研究,最终确认了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构成的大集体。
(三)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
我国是一个疆域辽阔、发展不平衡的多民族国家。自古以来,各族人民遭受封建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和压迫,生产力的发展受到极大的阻碍和束缚。到了近代,由于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等更是遭到严重破坏。新中国成立时,民族地区的发展明显落后于中东部地区。中国共产党一方面进行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剥削制度和生产资料私有制,极大解放了民族地区的社会生产力,提高了民族地区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大力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从整体上提升民族地区发展水平,维护了国家统一和边疆稳定。
第一,贯彻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观。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的家族》中提出“古往今来每个民族都在某些方面优越于其他民族......任何一个民族都永远不会优越于其他民族”[11]194~195。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也指出:“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也是立国的根本原则。”[12]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一次提出了对待和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也确定了平等互助、民族区域自治等基本指导思想。新中国成立以后,为进一步巩固新生国家政权,中国共产党将民族平等原则贯彻到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的各项工作中,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事业,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首先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彻底消灭了剥削制度,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进一步实现了政治制度、经济体制、分配方式等多方面真正的平等。经过百年努力,2020年底,脱贫攻坚战胜利完成,我国已经消除绝对贫困,民族地区人民与全国人民一起迈入小康社会。
第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国家利益整体理念。整体观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重要方法,其特点是将人类社会置于世界整体的总联系中来进行考察。中国共产党从整体上把握住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和基本矛盾,从发展这一关键环节入手解决民族问题。我国少数民族总人口为1.13亿,仅占全国人口总数的8.49%,但居住地区却占全国总面积的64%,汉族人口众多,经济文化比较发达,但绝大多数居住在仅占全国总面积36%的土地上。民族地区也是自然资源极为丰富的地区,占有全国47%的森林资源蓄积量,75%的草原面积和66%的水力资源蕴藏量,还有许多丰富的矿藏资源都在民族地区。只有把少数民族地区丰富的物质资源与汉族地区丰富的人力资源结合起来,才能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国各项事业百废待兴,中国共产党在重重困难下,实施了一系列重要的帮扶政策来优先帮助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的发展。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战略布局、重点项目、扶贫、文化、科教、卫生事业等方面,均对民族地区给予了各种优惠政策,加快了民族地区的发展。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了“三个离不开”的战略思想,实施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战略,进一步指明了解决民族问题的核心是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进入二十一世纪,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主题,形成了广覆盖、高质量推进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相结合,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国各族群众,历史性地实现了民族地区的脱贫,迈入小康社会。
第三,维护了祖国边疆稳定。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过程中,经济利益共同体的建构是保证政治共同体稳定的决定性因素。我国有60%的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在边疆省区,约2.2万公里陆地边界线中有约1.9万公里在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是维护祖国统一和安全,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屏障。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为了消除历史上形成的民族隔阂,先后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保障民族平等的法律法规,向民族地区派遣工作队,帮助少数民族人民解决困难。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加快对民族地区对口支援和帮扶的同时,还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对维护国家和民族地区的稳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事实证明。国家的安定团结,离不开民族的大团结,巩固的边防,离不开边疆少数民族人民的积极拥护,只有雄厚的物质基础才能构筑边疆的铜墙铁壁。
三、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工作的现实启示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13]70中国共产党在百年民族工作中,牢牢把握时代的脉搏,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做好民族工作,交出了一份令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党的民族工作百年历史对我们今天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了宝贵经验和深刻启示,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强民族工作法制建设。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
一个民族的思想共识,需要坚强有力的政党来推动凝聚,思想一旦涣散,共同体就会瓦解。纵观近代以来的世界历史,可发现,民族构建和民族国家建设,无不是由政党及其领导下的政权所主导。[14]1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百年来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等各项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坚强保证。进入新时代,虽然国际政治局势变幻莫测,但是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流,我们仍然需要高度重视党的领导对做好民族工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要作用。因为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实现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才能保證我们的各项事业顺利发展。而民族工作的主题和重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所不同,我们要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在复杂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解决不同历史时期赋予我党的历史任务。2021年正值“十四五”开局之年和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的时间节点,中国共产党要牢牢把握这个机遇,加强自身建设,在政治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四个看齐”,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向着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思想基础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人们对共同体本体的价值认知、归属认同与现实反映,是一个附着于多民族形成发展的历史,根植于各阶层民众内心的多样、历时、立体的意识关系。[15]习近平指出,无论是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还是改革开放时期,“民族大团结都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不可少的保证”[16]88。当前国际局势日益复杂,民族民粹主义抬头、国际恐怖事件频发、欧洲难民问题日益增多、国际霸权主义加剧。同时,国外一些反华势力企图通过挑起中国的民族矛盾来达到其政治目的,他们一方面鼓动疆独、藏独、港独、台独等民族分裂势力兴风作浪,另一方面在舆论上也对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行攻击。因此,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指导下,牢固树立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显得格外重要。我们要在政治上加强“五个认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在各民族人民的心中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只有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才能够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只有实现了民族复兴才能从容应对复杂的国际局势。
(三)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做好民族工作的目标指向
自建党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团结教育方面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良好模式。在新时代,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推动了少数民族人口由边疆流向内地,由西部流向东部、由农村流向城市,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不仅有城乡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也有民族文化的冲突与融合。在新形势下,应促进各民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打破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差异而造成的民族隔阂。如果说做好民族团结教育是加强民族团结的重点,那么在新时代构建合理的社会结构则是加强民族团结的一个重要抓手。社会结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成员的组成方式及其关系格局。社会结构失衡是造成众多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的基础性原因,而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则源于社会结构的稳定、协调和整合。[17]2014年5月,习近平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18]281。在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又进一步提到:“我们要顺应这种形势,出台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19]。我们要在民族平等原则下,结合地区的实际情况,尊重民族差异,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使多元一体理念在新时期能更好地体现,为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提供保障,夯实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社会基础。
(四)加强法制建设是新时代民族工作行稳致远的法律保障
政治制度和法律法规是社会发展和稳定的两翼,政治制度要顺利实施必须有完备的法制作为保障,一个国家法律的完备程度也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治理水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必须要在相应法律的框架之下才能平稳运行。1949年,作为临时宪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对民族区域自治做出了基本的规定,构成了新中国民族工作的法制基础。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正式颁布实施,与《宪法》一起成为民族法制体系的核心内容。随着民族工作的进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机构和地方政府都制定了民族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形成了完备的中国特色民族法制体系。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各族人民的合法权益,也能进一步促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顺利实施。新时代,党中央提出要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民族事务的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依法治国这一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之下,给我们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工作法治体系,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律保障指明了方向。一是要堅定不移贯彻依法治国理念,将维护民族团结、保护各民族人民的合法权益等纳入法治轨道,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二是要结合民族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积极探索民族工作领域的新立法,着力构建更加完备的民族工作法治体系;三是要健全民族法治执行监督检查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监督体系,保障党的民族政策得到贯彻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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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润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