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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风景林的科学规划建设与高质量管理策略探讨

2021-12-28邱流进

南方农业 2021年2期
关键词:粤北森林公园森林

邱流进

(广东省天井山林场,广东乳源 512726)

1 风景林概念与属性

风景林具有较高的美学价值,一般来说能满足人们审美需求的森林被统称为风景林。具备美学价值的人工林和天然林都是风景林。通过对风景林的系统研究,一般认为风景林具有四大属性。1)生态属性,这是风景林的基础属性。作为生态旅游的对象,为人类提供森林生态环境上的享受。2)经济属性。经济属性也是风景林的核心属性。风景林自身蕴含的蓄积量、景观格局、地貌水体、森林群落等都是其经济属性的体现,与其他森林类型相比,其经济属性具有综合性。3)社会属性。社会属性也被认为是风景林的主导属性。风景林服务森林公园的建设,带给人们舒适的娱乐休闲享受,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4)旅游资源属性。这是其特殊属性。在使用价值和原材料价值之外,风景林属于森林旅游资源的构成,具有森林旅游价值属性。在森林公园风景林的科学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必须实现其四大属性价值的有效统一发挥。

2 森林公园风景林规划建设原则

2.1 保护优先原则

森林公园风景林的建设规划必须秉承保护优先原则,从规划方案的设计到建设实施再到效果评估都必须保护先行。风景林建设作为系统的生物工程,受制于林木生长周期的客观限制,其建设具有长期性特征。长期建设中要重点做好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确保生态平衡,无论是改造还是新建,都必须考虑到森林树种的生活习性,为其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建设或改造中要加强对园区生物多样性的关注,特别是鸟类、昆虫、菌落的保护[1]。保护优先的原则要求对风景林建设实际进行实地考察与综合分析,让森林公园风景林的美学价值和生态价值相统一。粤北森林公园风景林的建设中以保护为基础,各类保护区资源整合,构建完整的生态系统,实现自然的再生产。保护优先,让风景林建设卓有成效,而建成的森林公园风景林也成为当地天然稳固的生态屏障。

2.2 因地制宜原则

森林公园风景林的规划建设中也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对森林公园风景林建设区域的考察,明确当地的土壤水文条件、光照气候条件、生物多样性情况及区域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划等,因地制宜地进行风景林的规划建设。因地制宜原则在风景林建设中最主要的体现是树种的合理选择[2]。尽可能地选择乡土树种,丰富地带植被,提高植物的成活率,保证森林公园风景林的景观效果,也借助乡土树种凸显森林公园的地域特色。粤北森林公园风景林的建设中考虑到当地的山地、丘陵较多的地形实际,优选常绿阔叶矮林、针叶林、灌木林等,群落构成上则让壳斗科、木兰科植物优势得到最大限度发挥,同时因地制宜地配合引入各种观赏植物如杜鹃、玉兰、红花荷等,既做到了风景林规划建设的因地制宜,也取得了良好的景观效果。

2.3 功能分区与分类改造原则

森林公园风景林的规划建设也必须遵循功能分区与分类改造的原则。就功能分区来说,考虑到森林风景资源的特征,对森林公园的建设发展规划进行综合性分析,努力实现森林、湖泊、山地、人文历史、休闲娱乐各需求元素的协调统一,提升其综合效益。如粤北地区的灵溪河森林公园在风景林的规划建设上基于功能分区的考虑,推出了“一圈两廊一基地”的框架结构,地质自然长廊与人文历史长廊相得益彰,森林康养基地融入其中,生态保育、核心景观、休闲娱乐、管理服务区域明确。就分类改造原则来说,考虑到建设区域的立体条件、林分情况、景观建设需求等进行分类改造,配合抚育与自然演替,有条不紊地建设改造。对于立地条件好的区域优先建设,立地条件差的区域后改或者轻度改造。

3 森林公园风景林的高质量管理策略

3.1 统筹分析,立足整体,科学经营

森林公园风景林建设管理必须坚持科学的管理思路,推行科学的管理模式。作为复杂的功能系统,在管理上要处理好自然法则与个人意志法则的关系,综合分析控制系统内的交互作用和人为活动的影响,以最经济的投入达到最理想的管理效果。管理中要关注到风景林生态功能的发挥,做好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这要求界定好风景林的边界,边界的划定要考虑到生物群落的维持与生态系统完整性的保持,以水分、养分的自然流动等科学确定风景林的边界。森林公园风景林的管理要保护与经营同在。生产经营区域可以按照森林经营方案及林业经营规定经营,而森林旅游区则朝着森林旅游服务的方向转变,以精细化的管理实现其景观价值的发挥[3]。粤北森林公园风景林管理中依靠生态保护区域的自然资源条件,带动生态旅游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经济创收又为生态保护提供资金支持,而这都是科学管理、综合统筹的结果。

3.2 完善制度,多元保障,高效管理

森林公园风景林管理要想取得实效,必须以制度和立法为保障。基于立法与制度要求,确定森林公园风景林的生态建设方案,推行管理与经营的责任机制,以带动管理方式与手段的变革[4]。以科学合理的管理与经营机制,实现森林公园风景林管理中保护与发展的统一。1)责任机制。通过责任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应对生态危机,完善生态救济途径,对森林公园风景林生态规划建设中的生态破坏行为进行监督与问责,提升风景林的管理实效。粤北地区风景林管理中引入第三方生态问责机制,由专家、律师、环保组织等构成第三方生态问责体系,以规范科学的问责流程、问责方式和问责标准,让风景林管理更具实效。问责的同时配合生态补偿,为风景林生态救济提供多种途径。2)资金保障机制。风景林建设需要稳定充足的资金支持,而资金的合理使用需要保障价值发挥保障实效。建立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专项资金专项管理,确保风景林建设的持续性与管理的高效化。3)跨区域协同管理机制。森林公园风景林的建设与管理是综合性的过程,在建设管理中也要建立跨区域的协同管理机制,加强区域之间的建设管理联动,以确保生态系统的完整。粤北地区关注区域联动,以区域协同管理实现林业资源优势的整合,并提升风景林生态规划建设的持续性。

3.3 资产评估,效益评估,合理分配

林业部门对森林公园风景林资源有着直接管理权,收益不明显。其在风景林问题上,更多的是承担森林资源培育、防火护林及病虫害防治等公益性工作,而其他部门如旅游部门通过依托森林资源建设旅游区、开发旅游项目,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这意味着森林公园风景林管理中出现了“养山者不受益,受益者不养山”的问题[5]。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进行资产评估、效益评估,在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作用下合理分配。同时关注森林公园林权归属问题,适当地进行林地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让林权证持有者的权利与风景林管理者的建设维护权利独立开来,尝试进行平行管理。粤北地区在风景林的管理上也基于林权改革,实现了林业部门、旅游部门及森林公园的利益合理分配,以三者关系的协调处理实现风景林管理中的合作共赢。

3.4 完善立法,强化执法,管理落地

森林风景林管理中也需要通过立法完善与执法推进,让森林公园的风景林管理更具实效。而这也能很好地解决开发与管理的矛盾、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根据《森林法》《森林公园管理法》等进行森林公园风景林的管理,对破坏植被、项目乱建等行为进行打击处罚,让保护与开发同步、协调,问题处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粤北地区风景林的管理中,通过立法听证、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完善区域立法,从生态保护的角度出台具有地域风景林保护指导性的法律法规,政府部门也致力于当地生态保护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以立法和执法奠定粤北地区风景林高质量管理基础。

4 结语

林业研究与建设实践不断深入,关于森林公园风景林的建设与管理探讨也持续深入,而人们生态环保意识的觉醒与强化,对森林公园风景林建设与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鉴于当前风景林规划建设与管理中存在导向性不清、主体责任不明确、立法机制建设滞后等问题,必须加快风景林建设与管理改革。立足区域发展实际,创新建设思路和管理模式,让风景林建设导向性更强、支持更全面,才能获得理想的建设与管理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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