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历史脉络
2021-12-27洪美云赵斌
洪美云 赵斌
摘要:回顾19世纪末以来,关于民族、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等问题在学术界形成的四次大讨论,其中清晰可见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历史脉络。而贯穿其中的两个凝聚核心,应是我们理解和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历史逻辑的重要抓手。作为“自在的”民族实体,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中,汉民族无疑起到凝聚核心的作用。作为“自觉的”民族实体,在中华民族建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凝聚核心的作用。进入新时代,作为“自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同样也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强大的政治凝聚核心作用,而这一点理应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中受到重视。
关键词:中华民族;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共同体;民族理论;历史演进
中图分类号:D0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21)01-0067-09
基金项目:新疆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疆‘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系统工程”子项目“维吾尔族与现代化问题研究”(2016AMZ001);中共新疆区委党校校级课题“维护新疆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问题研究”(2019JKZ001)。
19世纪伊始,全球范围内民族主义就甚嚣尘上、大行其道。自此,伴随着民族主义传入中国,关于民族、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等问题在国内不断引起关注,并形成了学术界以下四次大讨论。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晚清民国时期立宪派与革命派看似是民族之争实则是国家建构之争的大讨论;20世纪30年代“中华民族是一个”引发的争论;80年代“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引发的大讨论以及2014年以来“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引发的学术浪潮。在越辩越明的学术论争中,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历史脉络和历史逻辑清晰可见,具体可以归纳为“两个核心”的巨大凝聚作用。一是作为“自在的”民族实体,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中,汉民族无疑起到凝聚核心的作用。二是作为“自觉的”和“自强的”民族实体,中国共产党在中华民族建构的70多年历程中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凝聚核心作用,并从政治上加快了中华民族的团结和凝聚。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华民族的崛起,就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这一点,在以往的学术研究中并没有受到应有的关注和重视。基于此,本文意欲以中华民族“自在的”(Self-being)(几千年的历史演进中的)、“自觉的”(Selfmaking)(近代以来建构的)、“自强的”(Selfimproving)(新时代积极作为的)三个历史递进发展阶段,突出中国共产党在其中的政治凝聚核心作用,梳理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历史脉络,以更好理解党的民族理论的成功探索与伟大实践。
就概念本身而言,近代以前,中国有“华”“华夏”“诸夏”“华”“民”“族”“家族”“宗族”等概念,唯独没有内生出中华民族的概念。作为概念的中华民族是到近代以后,伴随着民族主义思潮在世界范围内的兴起与扩张,被国人逐渐建构起来的。
(一)地域共同体、血缘共同体基础上形成的中华民族实体
中华民族作为概念的、被建构的存在,虽肇始于近代,但作为客观实体的存在,已经有数千年的发展历史。早在秦统一中国以前的漫长历史时期,中华民族就已经开始孕育发展,不同部落间的分化重组形成了夏商周三族的初步融合,即“华夏”民族的雏形。在随后春秋战国的五百多年里,各国群雄纷起争霸、各地人口频繁流动、各族文化相互交融。到秦灭六国,一统天下,“书同文、车同轨、量同衡、行同伦”[1],华夏民族进一步融合周边民族而扩大形成了汉族。主体民族——汉族形成之后就成为一个具有凝聚力的核心,开始向周围的各族辐射,把他们吸收成汉族的一部分[2]27。在之后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无论是唐宋元明清统一时期,还是魏晋南北朝、五代十国分裂时期,汉族这个凝聚核心像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把周围的异族吸收进这个核心,同样作为凝聚核心的汉族也充实了其他民族。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始终贯穿于中国或合或分的历史发展脉络中,既有其他民族融于汉族,也有汉族融于其他民族。前者如两汉时期南匈奴的汉化,南北朝时鲜卑的汉化,辽金元时契丹、女真的汉化等;后者如汉唐时期从中原派往西域的大量卫戍和屯田的汉族士兵融于当地少数民族中(至今新疆的哈密和吐鲁番地区的维吾尔族与和田、喀什地区的维吾尔族在体貌上仍然有很大的差异,就是明证)。交流融合在历史上经常发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民族源流交错的客观存在,构成了我国各民族间源远流长的血缘相亲。不仅如此,汉族还通过关市贸易、往来驿站等建立了贯通全国的经济往来和交通联系的网络,奠定了中国疆域内许多民族联合而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的重要基础,使中华民族在多元一体格局中生发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中华民族愈演进,其消化能力愈大,所同化的异族愈多愈杂,所吸取的文化愈高愈富,而同化的结果,便是国土愈广,人口愈多,文化愈优,活动范围与影响所及亦愈远。”[3]
这是作为地域共同体、血缘共同体的中华民族实体在时空序列下的历史演进脉络,而作为文化共同体的中华民族实体的历史演进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中國的历朝历代,不论是汉族抑或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对中华文化的一致认同是中华民族实体不断发展壮大的内在因素。
(二)文化共同体意义上的中华民族实体
秦汉以后,以天下主义和华夷之辨为代表的儒家大一统的价值理念是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发展脉络。“中国人常把民族消融在人类观念里面,也常把国家观念消融在天下或世界的观念里。”[4]诞生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天下观,秦汉以后被历代的儒家学者建构为封建王朝的国家意识形态并一以贯之。天下观不仅包含了四海、五方、九州等地理空间意义上的世界观,而且糅合了畿服、大一统、夷夏之辨等政治理念上的国家观。故天下在古代中国具有双重含义:一是指理想的伦理秩序,“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礼记·礼运》);二是指对以中原为中心的世界空间的想象。作为理想的伦理秩序,天下观是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礼仪秩序,是永恒的、绝对的仁义价值与礼乐规范;作为对世界空间的想象,天下观统摄于类似同心圆的等级差序格局中,即由通过郡县制直接统治的地区(内圈)、通过朝贡和册封控制的藩属国(中圈)以及中华文明无法企及的蛮夷之地(外圈)形成的同心圆辐射结构构筑了帝国辽阔的疆域[5]。由亲及疏,由内及外,中心是稳定的、明确的;而边界是移动的、模糊的,于是天下可以无限放大,也可以缩小,天下是没有边界的。在这样的天下体系中,人群有血缘之分,而无种族之分,因为华夏和夷狄仅是一种文明性的分野。这种分野是相对的,以华变夷、化狄为夏,进而华、退而夷,在中国历史上是常态。正如梁漱溟所言:“这是中国思想正宗”[6]。“它不是国家至上,不是种族至上,而是文化至上。于国家种族,仿佛不存在彼我之见;而独于文化定其取舍。”[6]
彼时,整个中国就是一个“天下”,这个“天下”既没有边,也没有界。在天下体系中,有的只是从中央向远方无限扩散的文明差序格局。在这种儒家意识形态的影响下,无论是秦汉唐宋,还是辽夏金元清,都以中原文化为正统,积极学习和推广汉文化,坚定不移地捍卫中华文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族间的交融。汉族的凝聚核心作用以及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儒家文化的强大影响力终于形成了后世的“中国”。
19世纪,随着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形成,欧洲强国重绘了世界地图,迫使中国和别的许多国家成为一种更大的国际体系的一部分[7]。传统的以儒家礼教为核心的天下秩序土崩瓦解,西方列强携带枪炮和思想观念,“两种强力并于一身而向中国进攻”[8],使中国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刺激了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的自我觉醒。在西方列强步步紧逼的巨大压力下,在奋力抵抗西方这个绝对“他者”的过程中,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的自我意识逐渐觉醒,走上了“自为的”建构之路。
(一)中华民族概念的提出及纷争
在古老的中国拖动着几千年的庞大身躯向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的过程中,解决好构建一个什么样的民族、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国家的双重构建问题成为当务之急。与此同时,民族主义着实“是个令人左右为难的东西”[9]448,如不转向民族主义,帝国内部难以形成强大动员以应对外部压力;而转向民族主义,则动员过程极有可能会反噬自身,将帝国解体。中国的近代转型就是在这样的困境中艰难前行的[9]449。在此背景下,晚清立宪派、保皇派、革命派等各抒己见、纷争迭起,导致“自觉的”中华民族实体自构建之日起就不是一个简单的学术问题,而是夹杂着诸多复杂因素的政治问题。
1901年,深受西方民族主义思潮影响的梁启超发表了《中国史叙论》,首次提出了“中国民族”的概念。随后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中,他在论述战国时期齐国的学术思想地位时提出,“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海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出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10]彼时的梁启超,对于中华民族指代的是汉民族还是中国境内的众多民族,并无定论,时而混用。直到三年后,梁启超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中才明确:虽然中华民族通常指的是汉族,但中华民族同时具有多个民族混合而成的多元属性的特点。梁启超提出的中华民族概念催生了国人关于中华民族探讨的理论萌芽。其后杨度、章太炎等相继开始使用中华民族这一概念,尤其是杨度十分强调中华民族具有的文化共同性和文化稳定性。1907年1月,他在《中国新报》刊登的《金铁主义》一文中,认为民族标准应该重文化而不应该重血统,将中华民族归之为文化族名,“中华之名词,不仅非一地域之国名,亦且非一血统之种名,乃为一文化之族名”。“华之所以为华,以文化言,不以血统言,可决之也。”[11]374杨度认为,生长于中国这块土地上的各民族经过文化交融,不可分割地形成一个中华民族,“至彼时而更加伟大,益加发达而已矣。”[11]369杨度对于中华民族的范围和一体融合的趋势给予了清晰的表达,将中华民族作为多民族文化融合后统一的共同体的思想,对后来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和早期的共产党的民族意识均产生了深刻影响。
在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斗争中,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民族观从最初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狭隘民族对立观发展到“五族共和”理念,从“五族共和”的始褒终弃到对中华民族的认同。1912年1月,孙中山在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演说中指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统一。”[12]2同年2月,在致何宗莲电文中指出:“国家之事,由全国五族人共组织之。”[12]60此后,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孙中山逐渐意识到“五族共和”理念的狭隘与局限,他解释道:“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我的意思,应该把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融成一个中华民族;并且要把中华民族造成很文明的民族,然后民族主义乃为完了。”[13]394面对中国现实政局的变化、民族问题的凸显、边疆危机的加深,孙中山对中华民族概念的认识也是不断深化和升华的,希望“合一炉而治之”[13]187,通过“汉族来做个中心”[13]474,融合我们中国所有民族形成一个中华民族,以整合国家力量适应未来之变局。孙中山的大中华民族思想虽有大汉族主义意识的存在,但是并不影响其在中华民族建构过程中的伟大作用。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于20世纪初传入中国,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使国人看到了实现民族解放的希望。李大钊是最先运用中华民族概念的马克思主义者。有学者认为,对完整意义上的现代中华民族意识或观念贡献最大的是李大钊[14]。继在《晨钟之使命》中使用中华之民族之后,李大钊于1917年提出了“新中华民族主义”,“吾国历史相沿最久,积亚洲由来之数多民族冶融而成此中华民族,畛域不分、血统全泯也久矣,此实吾民族高远博大之精神有以铸成之也。……凡籍隶于中华民国之人,皆为新中华民族矣”[15]。李大钊高举“新中华民族主义”的鲜明旗帜,成为早期共产党人建构中华民族理念的代表人物。
无论是梁启超、杨度、章太炎、孙中山,还是早期的共产党人,均在积极探索中华民族实体的建构之路,以实现救亡图存的目的。自此,中华民族逐渐进入国人的視野,成为认知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和意识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
(二)“中华民族是一个”的大讨论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之前,这种被建构的中华民族意识和国家观念并没有在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搅动起巨大的波浪。直到日本人的巨炮和重弹,轰醒了国人的民族意识。在亡国灭种的危机中,国人才开始觉悟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正如学者黄兴涛指出,中华民族成为极度流行的固定词汇还是在日本侵占中国东北,特别是抗战全面爆发之后,才得以实现[16]。“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在中国东北建立伪满洲国,鼓动内蒙古自治,西北地区回汉、蒙汉因民族意识鸿沟巨大而矛盾纷起,从当时的抗战形势着眼,历史学家顾颉刚在《益世报·边疆周刊》发表了《中华民族是一个》一文,大声疾呼中国只存在一个中华民族,人们常说的“五大民族”等,都不宜称作“民族”,把汉满蒙回藏等群体称为“民族”本身就是帝国主义分化和瓦解中国的策略和阴谋[17]。为此,“民族”二字的使用要慎之又慎,日本帝国主义从族源问题上肢解中国、蛊惑人心的阴谋昭然若揭,不能陷入敌人的圈套作茧自缚。而作为当时刚从英国留学归来且深受西方人类学理论影响的青年学者费孝通并不认同“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观点,他根据长期在西南地区的田野调查,从学理角度分析了民族、种族、国家的含义,指出不能用中华民族指代中国境内文化、语言截然不同的种族,不能否认中国境内不同民族客观存在的事实,而要防止敌人分裂中国图谋的关键在于实现政治团体内部各分子的平等。围绕顾、费二人的讨论,吴文藻、张维华、白寿彝、孙绳武、马毅、鲁格夫尔等纷纷撰文发表己见,一时间激荡起了关于中华民族的大讨论。虽然当时的费孝通并不认同顾颉刚的学术观点,但是后来理解了顾氏的良苦用心,此次讨论暂告一段落。
经过此次大讨论,关于中华民族的观念得到了广泛传播和认同,从汉民族深入到了少数民族精英群体,从政治界扩散到了学术界,成了广为人知的固定词汇,从整体的中华民族视角考虑问题已经完全内化为中国各政治派别乃至一般中国人思考民族命运的思维习惯,特别是成为抗日战争背景下中国共产党思考民族和国家出路的重要视角。需要指出的是,在内忧外患的“应激反应”中有志之士、上层政治、社会精英的中华民族理念,并未被社会普遍民众认同接受,反而出现了隔离状态,在中华民族的建构上出现了系统性的问题。可以说,“直到中国共产党进行人民动员之前,普通民众尤其是广大少数民族的共同体意识仍处于混沌状态”[18]。
(三)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关乎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抗日战争爆发后,全國人民共赴国难的抗日热情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相互激荡,使中国共产党反帝反封建的民族理论终于扎根于深厚的民族土壤[19],最终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强化和升华。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受苏联和共产国际的影响以及缺乏对少数民族地区实际情况的真实了解,消灭阶级和剥削的方法和路径成为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问题的主要思路,“我们绝不可在民族运动中抛弃阶级利益”[20]657,“没有阶级的势力,必不能得到胜利”[20]660。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逐步意识到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单纯依靠阶级视角无法动员最广大民众的抗日力量,这促使中国共产党的话语体系重新回归民族国家的语境——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随之,中华民族在中国共产党的话语体系中,已经不仅仅是政治动员的口号,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成为中国共产党奋斗的终极目标和价值取向。在建党百年的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逐渐成长为中华民族的政治凝聚核心,加快和促进了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的团结和凝聚。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换言之,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华民族的崛起。而中国共产党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过程的凝聚核心作用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已初显端倪。
1935年8月,中共中央发表《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号召各党派、各界同胞、各军队应该摒弃政见和利害的不同,意见或利益上的差异,团结起来,停止内战,一致抗日[21]21-22。1935年12月,在瓦窑堡会议上,中共中央正式将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作为伟大的战略任务,提出要“建立最广泛的反日民族统一战线”[21]604,以争取中华民族的彻底解放。1938年10月,为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但是国内各个党派各个阶级的,而且是国内各个民族的。”[22]619针对日寇的分裂企图,要“团结各民族为一体,共同对付日寇”[22]619。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就是中华民族内部各阶级、各党派、各民族共同利益的一种凝聚,是基于民族又超越民族、基于阶级又超越阶级的联合,突破了中国共产党早期阶级视角的局限,以民族视角统摄阶级视角,将具有强大政治动员力的中华民族话语纳入了中国共产党的阶级话语体系中。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是中国共产党形成中华民族整体观念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国共产党自觉推动中华民族构建的开端。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召唤下,少数民族不断走上了国家的政治军事舞台,通过参军、参政等各种形式参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构进程,东北抗日联军、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军民、回民支队等英勇抗击日本侵略者,为争取中华民族的独立作出了突出贡献,在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战争中,“各族人民的血流到了一起、心聚到了一起,共同体意识空前增强”[1]。
如何处理与少数民族的关系问题,是事关国族建构的重大问题。成立之初的中国共产党,受苏联民族思想的影响,加上缺乏对中国多民族具体国情的认知,因而主张采用“民族自决”的方式解决国内民族平等问题,最大限度地争取到了少数民族的团结。但是随后经过战火的淬炼,尤其是长征中与少数民族的亲密接触,中国共产党逐渐意识到民族自决的局限性,以自治取代自决,既保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又维护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的利益才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道路。1939年,中国共产党开始在陕甘宁边区的关中、陇东、三边等回族与蒙古族的聚居地区,探索民族区域自治的具体实践。《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明确了“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23]这一施政纲领。为保证《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的贯彻落实,从1941年开始,中国共产党逐步在部分区、县、市设立了民族事务科或民族事务科员[24]。1947年,在前期成功实践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中国第一个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中国成立后,在内蒙古自治区等地方性自治经验积累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根据少数民族聚居的具体情况,先后建立了新疆(1955年10月)、广西(1958年3月)、宁夏(1958年10月)、西藏(1965年9月)等民族自治区。198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定为我国基本的政治制度之一,作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正如周恩来指出,“历史发展给了我们民族合作的条件,革命运动的发展也给我们合作的基础。因此,解放后我们采取的是适合我国情况的有利于民族合作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25]。随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愈加完善,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权益得到了根本保障。对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这个源头变了,根基就动摇了,在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关系等问题就会产生多米诺效应。”[26]只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才能实现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
(四)“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提出
1978年,中国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大幕,中国经济得到飞速发展。一方面,从国内背景来看,东西发展的差异、内陆与沿海的差异、发达省区与边疆民族地区的差异以及社会阶层的分化、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等带来的利益冲突也反映到了国内民族关系上。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在利益和政策的刺激下,前所未有地被激发出来,而中华民族整体意识有意或无意地被搁置、被淡化。另一方面,从全球背景来看,自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世界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兴起,导致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多民族国家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国内外的复杂因素,迫使作为多民族国家的中国必须进行自我反思——多民族国家建构何以可能?怎样处理好中华民族的建构与中国几千年历史之间存在的张力问题?如何理解中华民族与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关系?这些都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重大民族理论问题。1988年,费孝通基于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和现实国情,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著名论断,以“自在的”中华民族和“自觉的”中国民族,勾画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过程。为了回应现实问题和民族理论研究的需要,费孝通将中华民族视为高一层级的民族,将汉、满、蒙、回、藏等经过30年民族识别工作确认的56个民族视为低一层级的民族,还有更低一层次的现在仍然未被识别的“民族集团”,所以说中华民族的统一体是存在着多层次的多元格局[2]44。“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提出,使得中华民族和56个民族的关系在理论上得以解决[27]。自此,“多元一体”理论成为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华民族建构的最重要的理论视角。“一”是主线和方向,“多”是要素和动力,多元聚为一体,一体容纳多元。“多元一体”既体现了充分尊重“多元”,坚持平等和谐,又凸显了高度认同“一体”,不断同心聚力。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先人们留给我们的丰厚遗产,也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1]
中国共产党通过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探索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正确道路,不仅使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历史飞跃,使中华民族越来越成为不可分割的命运共同体。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华民族的认知经历了从不成熟到成熟、从不完善到完善的历史发展过程,这种认知是基于中华民族是血缘的、经济的、文化的、政治的及命运的共同体,不仅实现了对西方民族理论的超越与发展,更为未来人类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经过了“自在的”民族实体(几千年發展形成)、“自觉的”(在西方列强侵略等外力压力下)民族建构,进入了“自强的”民族共同体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最大的特点是其对自身发展有着清醒的认知,对自身的建构途径有着清晰的思路,是中华民族强起来的具体体现。
(一)共同体的理论视角
共同体概念(Community)的研究始于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nnies)1887年发表的著作《共同体与社会》。在此书中,滕尼斯提出,共同体主要是以血缘、感情和伦理为纽带而联系起来的、具有共同价值及融洽情感的结合体,彼此之间关系密切、休戚与共、守望相助。共同体是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而社会是一种暂时的、表面的共同生活,是一种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品[28]。共同体的基本形式包括亲属(血缘共同体)、邻里(地缘共同体)、友谊(精神共同体),他们不仅是各部分加起来的总和,更是有机地浑然生长在一起的整体[29]。“共同体”关系才是人类关系的真正本质。基于19世纪末工业革命的推进引发的诸多社会问题,英国著名社会学家齐格蒙特·鲍曼(Zygmunt Bauman)在《共同体》一书中指出,共同体是“基于主观上或客观上的共同特征(或相似性)而组成的各种层次的团体、组织”[30]1。“在共同体中,我们能够互相依靠对方。如果我们跌倒了,其他人会帮助我们重新站起来。”[30]3共同体有不同的层级,“既包括小规模的社区自发组织,也可指更高层次上的政治组织,而且还可指国家和民族这一最高层次的总体,即民族共同体或国家共同体”[30]1。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社会“虚幻的共同体”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依据唯物史观的致思逻辑,基于现实的个人的生活世界,提出了真正的共同体思想,即人类在经历自然的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必然走向真正的共同体。真正的共同体追求的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马克思认为,只有符合全人类共同利益和历史发展规律的命运共同体才是一种真正的共同体,也才能真正推动人类的自我解放以及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马克思坚信真正的共同体是人实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体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31]。
总之,共同体是人类社会存在的重要形式,无论是人类早期的部落、氏族,还是民族、国家,都是人们基于一定的共同利益诉求而采取的群体生活方式。共同的利益基础无疑是共同体的现实根基。因此,不管如何定义共同体,其作为一种事实存在及价值诉求,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始终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的提出
中华民族共同体一词的提出最早见于考古学家夏鼐的《新中国的考古学》一文。他指出:“现今全国的少数民族还很多,他们虽和汉族不同,但各兄弟民族的祖先在悠久的历史过程中,与汉族的祖先建立起日益紧密的联系,今日大家一起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32]1986年,历史学家黎澍就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方式提出了“暴力和战争征服”[33]的观点,而地理学家周维衍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不是靠单一方式完成的,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既有战争方式,更有和平方式,和平是主要的方式,战争只是起到了催化的作用,加速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和巩固[34]。几位专家学者虽然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过程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但对何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并没有展开讨论,也没有引起更多学者的关注。直到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及当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之后,这一概念才进入学者的视野,引发了新一轮的学术大讨论。
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祖国辽阔疆域、共同书写祖国悠久历史、共同创造中华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这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基本条件,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就此而言,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指中华各民族在历史演进中结成的相互依存、共享共担的有机统一体和亲缘体。就概念结构而言,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复合概念,由中华民族和共同体两个概念整合而成,二者之间有着密切关联,共同构成了一个内涵丰富的统合性概念[35]。从构成因素看,中华民族共同体是由共同繁荣发展的经济共同体、代表国家形态的政治共同体、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文化共同体等方面构成。从本质上看,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2014年9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指出:“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26]这一论述,一是强调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和一体性,强调中华民族作为实体民族的存在;二是有利于摆脱和消解长期以来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存在的关于民族和中华民族问题的诸多争议。从中华民族到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以更为宏大的共同体理论来理解中华民族,更加凸显出中华民族是一个有机统一体。这个统一体是一个共同体不是联合体,56个民族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56个民族依赖于中华民族共同体而存在发展,56个民族和中华民族的关系,不是单纯地叠加或机械地堆积在一起的,而是多元与一体的关系,更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无论从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国家愿景、国际社会日益加剧的民族竞争的客观现实,还是从国内面临的侵蚀和消解中华民族共同体内部凝聚力的各方面因素来看,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都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有深厚的历史根源和历史基础,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的现实需要和战略选择。
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一切的政治核心,其在中华民族转向中华民族共同体过程中的凝聚核心的作用既是历史事实也是发展方向,这是毋庸置疑的。2017年10月,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增加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表述。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中华民族写入宪法。这些都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对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主动作为,这不仅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问题的厚重反思与主动作为,也是立基于现实经验、时代需求的综合考量。这种发展理念和实践逻辑不仅超越了西方以边界为特征的民族国家的构建逻辑,而且实现了对马克思民族理论的超越发展,是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提供的新理念、新话语和新贡献。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迈向真正共同体的阶梯
2013年,习近平主席在出访俄罗斯时首次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倡议,呼吁国际社会树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意识[36]。2015年,习近平主席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发表题为《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讲话。他指出,要“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37]。2017年,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题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演讲,他进一步阐述了中国为什么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构建一个什么样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及怎样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问题[38]。2017年,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39],“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39]。2018年,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为全党、全国人民的集体意志和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不仅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初心和使命,更以为世界谋大同为担当和使命。
马克思共同体理论认为,真正的共同体才是人类共同体的理想追求,而中国共产党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在马克思主义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的引领下,坚持以共同发展为目标,引领世界各国做到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美美与共,最终实现人类的共同繁荣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密切相关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基础性的作用,能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在世界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方向,更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想愿景。“四海一家”“协和万邦”“天下大同”,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宏大工程在一种“天下”视野的观照下被合理引渡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大场景中。以中国传统的和合文化提升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宽度,以大同理想提升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深度,以仁义精神提升人類命运共同体的高度,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愿景交相辉映。由此,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不但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天下情怀,也融合了人类自古以来的共同追求;既是着眼于人类未来的深邃思考,更是解决现实挑战的正确路径。
作为实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是现在进行时,而不是现在完成时。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客观存在的实体,也是需要被不断构建的实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历史脉络,不仅是回应现代国际体系的环境刺激和西方列强的蚕食鲸吞的被动结果,更与中国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有着密切的关系。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作为概念,在经历了时间化、民主化、政治化、意识形态化①的所有过程后,最终被建构起来,但这样的建构并非主观意志的任意行为,而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在此期间,作为“自在的”民族实体,汉民族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中起到凝聚核心的作用;而作为“自觉的”和“自强的”民族实体,中国共产党在中华民族建构过程中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政治凝聚核心的作用,同时不断地将中华民族聚集为密不可分的血缘共同体、经济共同体、文化共同体、政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以中华民族共同体带领中华民族走向复兴与富强的明天,通过人类命运共同体指引人类迈向更加光明与美好的未来。
①按照德国史学家科塞勒克的说法,一个“词语”(word)只有在达到或接近“四化”水平的时候,才能被定义为“基本概念”(basic concept)。所谓“四化”,一是“时间化”,二是“民主化”,三是“政治化”,四是“意识形态化”。参见张凤阳《现代性研究的“语言方案”——科塞勒克概念史方法论旨趣的政治哲学释读》一文,载于《学术月刊》2018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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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