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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草畜平衡制度 推进草原生态持续向好

2021-12-27陈永泉王坚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林业 2021年9期
关键词:草畜内蒙古自治区全区

陈永泉 王坚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草原是内蒙古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和重要的自然资源。保护草原生态,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近年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全面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是,随着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凸显,超载放牧等不合理利用草原资源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天然草原负荷持续加大,草原监督管理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为了进一步完善草原保护管理制度,引导农牧民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科学合理利用草原资源,通过采取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措施,有效推进了草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予以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成效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保护草原、森林作为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开拓创新、砥砺奋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区草原植被平均盖度达到45%,较2012年提升了5%,处于新世纪以来的最好水平,草原退化趋势整体得到初步遏制,草原生态持续向好。

深化改革取得新成果。多年来,内蒙古通过不断探索和持续深化草原经营体制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牧民保护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全区共落实草原所有权面积10.3 亿亩,落实草原承包经营权面积9.78 亿亩,划定基本草原8.84 亿亩。积极推进草原“三权分置”改革试点,为严格空间用途管控、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奠定了基础。

治理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在以“一法、两例、两规章”为主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下,为适应新时代草原保护的要求,先后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开发中加强草原保护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草原围栏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全区草原生态保护利用的又一重要依据。

草原执法监督打开新局面。2021年,为切实解决破坏草原林地问题,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区组织开展了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2010年以来违规违法征占用、开垦、污染草原林地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草原监督管理制度,每年利用遥感监测变化图斑,组织开展“天空看、地面查、全覆盖、无死角”的草原监察工作,形成全方位、立体化、智能化和网络化的草原监督管理新机制。

草原资源开发利用管控上新台阶。坚持保护优先,落实最严格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按照生态红线内草原、基本草原和一般草原,实行草原征占用分区管控。优化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流程,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把“先预审、再立项、后建设”的源头把控机制落到实处,守住草原资源开发利用底线。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取得新成效。在稳步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大工程的基础上,始终坚持将局部治理与草原补奖政策、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创新管理机制,持续稳步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十三五”期间,全区共完成草原生态治理3600 多万亩,年均种草面积保持在3000 万亩以上。

草原生物灾害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建成草原生物灾害预警中心61 个、专业防治队伍11 支,配备灾害预报员1400 人,具备年均防控5000 万亩草原生物灾害的能力。全区林草与卫健部门密切配合,连续多年保持对草原鼠害防控高压态势,2021年,全区仅有4 个盟市的5 个旗县(区)检出鼠疫疫源点,比去年同期减少了71%。

草原自然公园建设稳步推进。目前,全区有14处极具自然禀赋和人文历史特点的草原被纳入国家自然公园创建试点,占全国试点总数的36%。同时,正在积极申报建设百万亩额仑国家草原自然公园。选取鄂尔多斯、乌拉盖等区域的国有草原作为国有草原建设试点。这些区域将是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的集中投入区、各项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的富集区、草畜平衡的示范区和旅游发展的热点地区。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有效保护草原资源

用《条例》指导落实第三期草原补奖政策。目前正值全面落实国家第三期草原补奖政策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内容的有利时期。待国家第三期草原补奖政策明朗后,自治区林草部门将会同农牧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落实好国家草原补奖政策内容,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加快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科学永续利用草原资源。

制定《进一步加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抓紧制定《进一步加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的指导意见》,争取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下发,进一步细化落实《条例》规定。加强部门协同,压实各级政府职能职责,切实加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同时着手起草《草畜平衡和禁牧区调整办法》,不断优化管理措施。

全面宣传《条例》,做到家喻户晓。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介,开展《条例》宣讲活动,深度解读《条例》各项内容,让广大农牧民正确理解《条例》的立法初衷和重大意义,在全社会营造保护草原、热爱草原的良好舆论氛围。举办草原监督执法培训班,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的培训,让《条例》成为指导内蒙古全面提升草原畜牧业发展水平的根本遵循。

创新机制,开展草畜平衡监测评价工作。目前,内蒙古正在进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全区共布设草原监测样地1 万多个,目的就是全面查清草原生态状况和生产能力,为科学核定草原适宜载畜量提供依据。为加强草畜平衡区监管,自治区林草部门将利用高分影像,科学研判超载风险区,定期向盟市推送超载问题区域,根据“草”“畜”两项指标,科学评价草畜平衡制度执行情况,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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