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完善草原监测工作 服务林草高质量发展
2021-12-27杨勇常书娟郑淑华日图刘爱军
杨勇 常书娟 郑淑华 日图 刘爱军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遥感及应急技术储备重点实验室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监测规划院
草原监测是草原保护、修复及合理利用的重要基础,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筑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抓手,更是推进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多年来,内蒙古在草原监测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这些成果不仅为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了依据,更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内蒙古草原监测工作成效
草原监测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内蒙古草原监测评价不断向制度化和规范化迈进。全区建立了草原监测评价“五个一”体系,即一项草原监测评估制度、一支草原监测评价专业技术队伍、一个日渐完善的地面监测网、一套实用的监测指标、一个信息化管理平台。基于“五个一”体系,按时对全区草原返青、长势、生产力、枯黄,以及重大生态工程实施效果、33 个牧业旗天然草原冷季可食牧草储量和适宜载畜量进行动态监测,及时编制发布了内蒙古草原返青、长势、33 个牧业旗天然草原冷季可食牧草储量和适宜载畜量监测报告、2020年度全区草原监测报告,为全区草原保护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数据。
监测技术日益进步。应用以多源遥感技术为核心、地面固定监测为补充的“天上看、地上查”关键技术,对全区草原进行实时、动态及全方位的监测。基于多源遥感技术构建的草原生物量和植被盖度估算模型已广泛应用于行业部门,实现了对草原生物量和植被盖度的连续动态监测。
地面监测网逐步形成。20世纪80年代,内蒙古建立了86 个不同区域和类型的草原固定监测样条。截至2021年8月,已建立1500 个常规准固定监测点和90 个固定监测点,而且还在逐年增加,正在形成布局合理、运行规范的地面监测网络。这些地面监测站点能够同时对气象、植被和土壤进行动态、全面细致的监测和实时数据传输,与遥感监测相结合,数据取长补短,为草原保护、生态修复、草畜平衡等重大决策服务。
草原监管水平有效提升。在全国率先利用高分遥感数据对草原资源属性变更进行年度动态监测,以草原资源专项清查数据为基础,以旗县为单位,进行不同年度草原属性变更的图斑分类提取,对非法占用草原地块进行有效甄别,为草原监管和执法提供技术支撑,使草原监管和执法有据可依。
新时期草原监测工作存在问题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对照新时期林草高质量发展对草原监测工作的要求,内蒙古草原监测工作仍存在一定不足。
现有标准体系已不适应新时期新要求,亟待重新梳理和更新。面临林草融合新形势和新问题,有些现行标准已不能适应新发展理念的要求,现有草原标准化体系建设需要统一、简化、协调、优选甚至重构。
监测指标体系不够健全,急需尽快完善。内蒙古草原面积大、分布广、类型多。多年来,草原监测多注重植被盖度和生物量(生产力)两个指标,但仅仅依靠这两个指标难以科学地进行草原生态状况评估。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制度》落实不到位。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对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作出了明确要求。但由于重视不够、技术力量薄弱、经费短缺等原因,导致《制度》落实不到位。目前,仍未按《制度》要求形成5年一次清查、10年一次详查的规范。
地面监测点覆盖能力不够,特别是固定监测点需要加强基础建设和网点建设。构建全区固定基准监测网络体系是建设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0世纪80年代,全区在不同草原类型区建立了86 处定位观测样条,开始了内蒙古草原生态状况定位监测研究,为内蒙古乃至全国草原保护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但遗憾的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由于财力及人力限制,这些定位观测样条全部被放弃,导致内蒙古没有地面固定监测样地,草原定位监测一度成为空白。2013—2019年,利用退牧还草和草原生态修复资金,内蒙古建设了90 个地面固定监测点,但覆盖能力远远不够。因此,急需专项经费保障,在主要草原区进一步增设固定监测点,以尽快形成监测网络体系。
新时期草原监测工作思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等重大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深入人心。为更好服务全区林草高质量发展,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草原监测工作。
认真梳理和加快制修订现行标准体系。对现有发布及制修订的标准开展评估,梳理和优化现有标准体系,重点解决与林草高质量发展不相协调的交叉、矛盾和滞后等突出问题和技术内容,融技术、管理于一体,并使之科学化和系统化,加快林草标准体系建设,尽快制定出林草标准化发展规划。
加强草原监测评价标准体系建设。针对草原生态环境评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定量评价和多源遥感数据的生态环境评价,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建立一套完整的草原生态修复和监测评价标准体系。
加强草原监测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尽快健全各级草原监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培育壮大草原监测专业技术力量和实用人才团队,提升监测能力。各级政府设立草原监测工作专项经费,实施基层技术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分层次组织基层技术人员参加人才培养、异地研修、集中培训等,加快形成布局合理、队伍精干、装备精良和运转高效的监测体系。
加强地面固定监测网络建设。尽快完善草原固定监测点建设,形成覆盖全面、布局合理、运行规范的地面监测网络体系。结合全方位草原遥感监测,进一步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监控体系,加快推进由粗放监测向高精尖方向发展,实现对天然草原和重点区域全方位和全过程的动态监测,提高区域生态综合监测和决策支持能力。
推进建立草原利用程度评价制度,创新草畜平衡监管机制。充分利用地面固定监测网络及“天空地一体化”的监控体系,对草原生态状况进行精准监测,科学评价草原健康状况和利用程度。依据评价结果建立奖惩制度,对草原生态状况改善明显的地区给予生态补偿奖励;反之,对草原出现退化的地区给予处罚。同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对草原利用方式和利用程度作出调整,加强对重度利用草原行为的惩处,逐步改变传统的草畜平衡监管模式,不断促进对天然草原的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