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信息技术助力演出艺术传播方式创新*
2021-12-27熊英,于涛,孙洋
熊 英,于 涛,孙 洋
(1.北京《演艺科技》杂志社,北京100007; 2.国家大剧院,北京100031 )
近年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在国家政策扶持驱动下,以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为演出艺术创新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新冠疫情加速了线上演播、云演出等演出艺术传播方式的发展,提升了演出艺术行业发展活力,推动了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
演出艺术是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具有悠久传统的艺术形式,是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文化惠民、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形式。
本文所述演出艺术是指通过演员(人、虚拟演员、声光电机械技术设备载体)的演唱、演奏或动作、表情来完成的直接诉诸人的视觉、听觉的艺术活动。
本文所指的现代信息技术主要包括具有数字化、网络化、多媒体化、智能化、虚拟化等特征的传感技术、计算机与智能技术、通信技术和控制技术等高新技术。
1 演出艺术传播方式创新的机遇与挑战
1.1 国家相关政策驱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应用
近年来,高新技术飞速发展,国家颁布一系列政策扶持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文化行业中广泛应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文化产业发展作出新部署,明确提出壮大数字创意、数字娱乐、线上演播等产业。
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趋势,近年来,推出一系列相关政策,采取多项措施,引导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推动演出艺术等传统文化行业在创作与传播方面创新发展。在《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中已明确提出:促进高新科技在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传统文化行业中的应用,推进传统文化行业在内容创作、传播方式和表现手段等方面创新,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传统文化行业发展活力。2020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促进传统文化业态“上云用数赋智”,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着力发展线上演播、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型业态。推动5G+4K/8K超高清在演艺产业应用,组织实施演播示范项目。《“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等重要政策文件中,均强调着力推动创新数字文化产品,进一步推进文化和旅游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动5G通信网络、物联网、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云计算、边缘计算、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应用与示范。
1.2 疫情对演出艺术的传播:“危”“机”并存
自2020年初,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影响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需要,文化和旅游部及时根据疫情发展和防控的形势要求剧场等演出场所采取暂停营业、有序开放预约限流等措施,演出行业受到了较大影响。为寻找生存空间,立足于演出艺术传播的功能定位和满足大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责任担当,很多演出院团借助科技的力量,开展演出艺术作品的可传播内容数字化创制播工作,以直播、录播、在线视频等形式,借助腾讯、优酷、爱奇艺、B站、有线电视或专属平台终端,通过线上传播手段将演出艺术作品送进寻常百姓家。
2020年3月20日,“越赏清音——上海越剧院一团特别直播公益演唱会”,在十多个线上平台播出,累计观看人次达200多万。国家大剧院开展了一系列的线上演出与影视节目创作工作,据国家大剧院官方统计,截至2021年11月底,线上系列演出已播出98场,全网在线总点击量累计29亿次。一些现场音乐节、泛娱乐化综艺演出等借助B站等长视频平台、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网易云音乐的LOOK直播等线上演播。
演出艺术的线上传播改变了观众的欣赏习惯,观众对“画面”有了更多的期待和要求,也让演出行业的从业者开始更多思考未来的发展走向。演出艺术的“在现场”与互联网的“在现场”,是否将彼此消解艺术的价值?演出艺术线上直播,对观、演双方来说,无疑都是一种全新体验。如何借助科技力量,达到科技和艺术融合,使线上演出真正反映艺术的特点和魅力,让远端的网络观众也身临其境,让线上演出真正具有强大持久的生命力?这对演出艺术数字化制作、传播质量提出了新需求、新课题。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 年6 月,我国网民规模为10.11 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1.6%。另据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2021 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9.44 亿,占网民整体的95.4%,网络视听产业规模突破6000亿元。演出艺术的线上传播兴起较晚,虽然缺少统计数字,但潜在的用户和巨大的市场,值得演出行业的从业者对演出艺术新的传播形态进行探索与思考。
1.3 演出艺术传播方式创新所要解决的问题
信息传播是指信息的流动过程。由于其传播信息的类型、流动的范围、信息状态、传播的方式方法的不同,传播方式可以有多种类型和形态。从传播范围来看,传播方式分为大众传播、组织传播、人际传播和人内(自我)传播四种类型。基于信息化网络方式的现有内容传播活动方式,是一种高度复合的传播方式,其主流介于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两种类型之间,并逐渐向人际传播的类型发展与深化。
演出艺术传播方式创新离不开信息硬件技术、信息软件技术和内容数字化。目前,演出艺术传播方式创新需要解决三个问题。
(1)如何进行传播内容的二次创作
演出艺术作品的传播行为,是在尊重演出艺术作品的艺术表达的基础之上,借助不同媒介渠道的信息化手段,有针对性地向不同媒介渠道的受众进行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传递。将传统的演出进行数字化的制作,通过网络在线传播的方式放送,既是对现场演出的真实记录,也是制作团队运用必要的技术手段与传播呈现方式进行内容层面的媒介化升华,对现场演出进行影视制作的二次创作。这就要求制作人员既熟谙演出艺术,也要遵循传播公用信号的制作规律与创作原则,在舞台演出与影视制作双重维度上,进行符合传播规律的视听创作,实现技术衔接与艺术融合,满足远程观众的收视需求与市场的选择。
(2)如何选择合适媒介的传播表达
演出艺术作品的传播,既需要充分理解舞台艺术的创作内核与本质,又要熟悉不同媒介渠道的内容的创制特点、传播技巧与传播规律,把握好传播方式创新与剧目的契合度,为演出艺术作品找寻到合适的、不同媒介渠道受众可接受的传播表达方式。
演出艺术作品是场景化的作品,需要超高清的画面才能让观众产生现场感。超高清视频可以带来更加丰富的图像细节,更加宽阔的色域空间,而5G的高速率和低时延特点,同步通过XR(扩展现实)技术,让千里之外受众获得和现场观众一样的沉浸式、交互式的观演体验。5G+超高清+8K(4K)+ XR(扩展现实)+云传播等技术,已经可实现高度还原现场,甚至在某些层面超越现场,对演出艺术传播创新具有巨大的作用和推力,这也是解决演出艺术传播和内容创新的最好方法。
(3)传播回馈的创作完善
演出艺术传播方式创新不仅要选择适宜的演出艺术作品,选择合适的传播媒介,更体现在传播后的回馈信息的收集。从受众的共情回馈中发掘二次创作的路径、归集演出市场信息及社会效应的情况,使演出艺术传播方式创新落实到提高受众的观感和满意度上。
演出艺术传播方式创新所要解决的三个问题是由此及彼、相辅相成的三个工作层面,是由演出艺术本身的现场审美延伸向媒介受众的审美接受;是由演出艺术的舞台创作延伸为媒介端内容创作;是由演出艺术作品的单向传播延伸到媒介内容受众回馈的双向传播。
2 现代信息技术及在演出艺术中应用
一年多来,演出艺术行业从被动自救“上线”,再到主动拥抱“上云”,在XR 、5G技术、互联网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加持和赋能下,创新了传统文艺演出传播方式,提升了行业发展活力。
2.1 演出艺术传播的相关现代信息技术特点
2.1.1 XR(VR、AR、MR、CR)技术特点及应用优势
XR(Extend Reality XR 扩展现实)技术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和可穿戴设备产生的一个真实与虚拟组合的、可人机交互的环境,包括VR(Virtual Reality 虚拟现实)、AR(Augmented Reality 增强现实)、MR(Mix Reality 混合现实)、CR(Cinematic Reality 影像现实)等多种形式,从通过有限传感器输入的虚拟世界到完全沉浸式的虚拟世界。
VR(虚拟现实)技术,是指通过可穿戴式交互设备,通过体感交互来主动找寻内容的兴趣点,是沉浸式视听观感的人机交互方式,需要借助沉浸式的交互设备“进入”所营造的场景环境中。
AR(增强现实)技术,则是通过计算机技术,将虚拟世界与真实世界相融合,在现实环境中,通过一定的触发点展现出虚拟世界,把虚拟的信息带入到现实的场景中并进行一定程度的互动。
MR(混合现实)技术、CR(影像现实)技术的交互效果类似,但技术原理略有不同:MR技术在“增强”现实世界的同时,也在不断的“增强”虚拟世界,在多媒体环境的整体覆盖下,使置身其中的用户真假难辨,通过全面的触感交互,完整用户的沉浸式体验。CR的技术原理则直接作用于人眼的视网膜神经,其核心在于通过光波传导棱镜,达到欺骗大脑认知的效果,以求带给用户相对更加完整的沉浸感。
云VR通过将计算能力转嫁到云端,能够实现终端设备的轻量化和低成本化。这不仅带来了用户体验的提升,较低的门槛也使得VR在低端用户中普及成为了可能。云VR 的本地设备相当于显示屏,依赖于网络来接收来自云计算平台的高清视频流。
VR全景视频直播业务,整个过程包括视频采集、视频拼接、投影、编码、分发及解码环节,基于5GDN,使用VR直播专属切片,VR视频采集端将多路画面上传至MEC节点,进行多路视频拼接成全景画面,然后投影处理进行编码分发,用户通过轻量级终端实现身临其境的观看体验。基于5GDN的VR直播已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春节联欢会(以下简称:央视春晚)、咪咕音乐会、CBA总决赛、重庆国际马拉松等活动中成功应用。
AR互动应用中,实时性要求和位置识别能力至关重要。将摄像头拍摄到的真实场景,上传到就近MEC节点,进行画面识别,实时关联出相应内容叠加到真实场景中,实现增强现实沉浸式体验。当前,VR直播可以分为表演区和观众区,在观众区引入以用户为对象的虚拟化身,有助于进一步增强视频的社交性。同时,通过Unity、Unreal等开发引擎进行虚拟现实的拍摄与制作,而后传至头显终端,可避免基于用户交互信息的渲染负载。
随着VR直播的常态化,制作上“云”将成为简化虚拟现实内容摄制流程的关键技术。
2.1.2 5G技术+8K( 4K)技术特点及应用优势
(1)5G技术
5G技术是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的简称,相比前几代移动通信技术,5G有三大主要特征:超高传输速率、超低传输延时、超大规模的设备连接。理论上,5G网速是4G网速的10倍到100倍,非常适合超高清视频等大数据的传输和应用;5G传输仅有1 ms的时延,非常适合远程操控等高敏捷应用。
利用5G上下行大带宽、低延时和广连接的新连接特性,演出场馆可满足现场无人机、5G背包等各类移动采集、多视角+VR拍摄、超高清回传等连接要求,无需转播车协同、专线部署,可极大地降低内容制播和媒资传输成本。
(2)超高清视频技术(8K 、4K)特点及应用优势
超高清视频是视频技术继模拟、标清、高清后的新一轮代际演进,与5G、人工智能等同为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发展方向。2012年,国际电联确定了超高清视频基本标准,包括4K和8K两个层级,这两个层级并不是发展替代的关系,而是各有优势应用场景。其中,8K是一种极致视频应用,每一幅画面有3 300万像素,清晰度是高清的16倍,是4K的4倍。8K还具有更高帧率、更宽的色彩范围、更接近人眼的高动态范围,提供最为接近人类视觉的宽广视野。因此,8K技术可以加强观众的临场体验感,非常适合演出艺术等对图像质量要求极高应用场景。
5G+8K(4K)相互赋能、相互支撑的融合应用,同时满足高速、泛在、大屏幕、超临场、极精细等特征,前所未有的高画质、低时延交互、随时随地可用的视频业务平台已经诞生,可以实现家庭文体娱乐消费升级,满足各行各业精细视频应用的需要。“5G+8K”以信息技术制高点,强力拉动算力、存储、网络、终端显示等产业的高速升级换代,推动众多产业爆发出丰富多彩的融合媒体新业态、新商业模式。
2.1.3 5G+云+AI技术特点及应用优势
5G为演出行业基于云和AI的转型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5G技术克服了过去限制用云计算与AI的问题,如数据来源、传输带宽和时效性等问题。5G所具有的大带宽、低延迟特性,可赋能媒体制作、终端请求、云边服务、视频服务平台及CDN 分发、手机终端等云超分服务中的各个环节。AI云超分业务的实现,除了基于AI的超分辨率技术外,还得益于5G传输、编解码、边缘计算、CDN等诸多技术的加持。见图1。
依托5G网络,云计算和AI会渗透到企业内部,众多应用将可以实现云化和智能化。基于“5G+云+AI”的合力,越来越多的演艺机构开始进行全面的转型,进入到由云端的数据来制定决策的时期。
2.2 演出艺术传播创新方式的实践
受新冠疫情影响,文艺院团、演出经营场所积极推动新信息技术应用于演艺领域,探索演出艺术作品直播、录播、影片、VR、AR等多种形式制作、以及线上演播、云演艺。
2.2.1 5G+8K(4K)成为戏剧演出艺术传播的新手段
近年来,海内外剧院团很多都在探索开展运用超高清8K(4K)影像技术制作戏剧演出艺术电影,或采用8K超高清云分发、5G+8K转播车等技术和设备进行戏剧演出的直播,呈现在8K电视、5G手机及各类显示终端,5G+8K成为戏剧演出高雅艺术传播的新手段。
2017年,日本放送协会(以下简称 NHK)以8K形式播出了马林斯基剧院芭蕾舞团演绎的《胡桃夹子》。此后,NHK又联袂意大利国家电视台(RAI)和巴黎歌剧院等机构,先后推出斯卡拉歌剧院版的歌剧《假扮园丁的姑娘》、巴黎歌剧院版的芭蕾舞剧《天鹅湖》等优质舞台演出的8K超高清直播。2020年5月9日,NHK制作团队采用了6架8K摄影机进行录制和后期制作了巴黎国家歌剧院全明星版芭蕾舞剧《吉赛尔》,并在8K卫星频道播出。
自2015年起,国家大剧院先后制作推出《阿依达》《长征》《这里的黎明静悄悄》等4K/8K超高清歌剧电影。2019年5月,国家大剧院将舞剧《天路》通过“5G+4K”技术成功落地首都电影院(超大尺寸4K LED电影银幕)直播,并同步进行4K超高清直播。另外,国家大剧院与上海广播电视台联合,采用8K和全景声技术,摄制了中国首部8K全景声歌剧电影《这里的黎明静悄悄》。
2020年8 月8日,国家大剧院首次联合超高清视频(北京)制作技术协同中心、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等多家单位,进行了全球首次“5G+8K”“华彩秋韵”的音乐会直播。此次8K直播部署了8个呈现点位,使用8K机顶盒、8K电视机和5G手机等设备,实现消费级的8K机顶盒配套8K电视机播放,以及同环境下5G手机直接接收信号播放。其中,北京市海淀区展示中心的显示终端更是使用了尺寸超过200㎡的LED大屏幕。
2020年以来,广州大剧院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华为)、中国联通、演出方、视频平台多方联合,选取芭蕾舞剧《胡桃夹子》《堂吉诃德》和《2021广州大剧院新年音乐会》等不同类型的节目进行拍摄或高清直播,观众可通过电视、手机观看,甚至可以利用VR设备进行沉浸式观演体验。
2.2.2 即时拍摄,瞬时导播,同步传播
大型情景史诗《伟大征程》是科技与演出艺术融合的大型演出,在艺术呈现与演播上,综合应用三维视频动画、经典油画作品运用、大量的经典史料的彩色修复、AR增强现实技术、即时拍摄、抠绿拍摄、投影成像等技术手段,竭尽所能地以多样化的艺术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完美呈现建党百年辉煌成就丰富内容。演出当晚,情景化的戏剧表演拍摄画面,8路5G+4K超高清视频信号实时传输至导控台,进行镜头实时剪辑、实时调色等处理,在现场主屏幕上即时同步呈现出细腻的电影质感画面,也为远程观众带来沉浸式现场观看体验,实现了大型演出中舞台剧“即时摄影、瞬时导播、实时投屏”的创新传播。
2.2.3 5G+8K、AI、云技术的综合运用
5G+8K超高清视频技术和AI、云技术的综合运用,赋能线上演播的体验更沉浸、更自由、更细腻。线上演播促进了演出艺术作品生产效率的提高,众多高质量的线上作品超越了线下的视听体验。越来越多的大型综艺演出也采用线上直播的方式,央视春晚更是全面展现了现代信息技术与演出艺术融合应用。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以下简称“总台”)以总台超高清视音频制播与呈现国家重点实验室为研究平台,积极推进8K超高清电视的科技创新,研发了8K制播呈现全链路试验系统。2021年2月,总台8K超高清电视频道在台内以IP网和5G网组播方式进行播出试验,并进行央视春晚8K直播。
2021年央视春晚,还首次运用云演出模式,使用XR技术“云录制”、AI+VR裸眼3D技术。春晚现场,“云”端演员通过提前录制、并经过XR技术包装的视频参与演出,并与现场演员密切联动。同时,依托 5G 技术,“云观众”(远端的观众通过高速网络实时观看现场演出),与剧场内的观众一起参与演出互动。多种技术手段融合的云演出模式,融通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实现了跨时空的同台互动表演。
2021年,总台联合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以及中国广电,除夕夜将央视春晚的8K超高清电视信号传送到北京等10个城市公共场所的大屏幕同步直播。这对超高清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2022年1月,总台将正式开播8K超高清电视频道,越来越多的观众可真正体验到8K超高清节目带来的无与伦比的视听享受。
2.2.4 5G助力智慧剧场
应用超高清、沉浸式视频技术的线上演播带来超越线下的视觉体验,线上演播呈燎原之势,为规模化可持续发展,演出机构与相关机构合作,探索智慧演出场馆建设,推动演出艺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
《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建设数据中心、云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产业“云、网、端”基础设施。华为提出构建“文化新基建”设想,以“云+边+网+端”系统,即应用云服务,采用Media Cube媒体边缘系统、5G专网技术,传播至智能化终端,探索建立智慧剧场,助推打造行业标杆。
中国国家话剧院、中国联通和华为三方,共同探索基于5G专网、MEC、切片技术、智慧专线、FTTR等技术在智慧剧场的应用,2021年9月8日,成立“5G智慧剧场联合实验室”。三方将共同推进剧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提升剧场智慧化水平,逐步实现创新科技在剧场智慧管理、智慧运营、观众体验、线上演播、多剧场联动直播等场景的应用落地,打造行业领先的“5G智慧剧场”示范,推动“5G+4K/8K超高清+云网一体”在演出行业的应用,促进线上演播与线下演出相结合,助力演出艺术业态创新和剧场数字化升级。见图2。
图2 5G智慧剧场联合实验室技术实现方案
3 未来趋势与建议
未来演出艺术传播方式创新发展一定是在内容数字化、传播网络化、剧场智能化的基础上前进。演出艺术作品将会融合越来越多的高清视频、数字影像、XR、3D、自由视角(多视角直播技术)、元宇宙等现代信息技术新技术,拓展传统艺术作品无法表达的场景,增强演出场景沉浸感、现场感。
自由视角,也称“全景视角”,指在节目播出时,直播方利用多机位或环绕机位,向用户提供环绕整个场地的任意角度视频信息,供用户以旋转切换的方式找到自己希望的视角和最佳追随观看位置,捕捉演员表演过程中精彩的细节瞬间。
元宇宙(Metaverse)是由Meta和Verse组成,Meta表示超越,verse是宇宙universe的意思,合起来通常表示互联网的下一个阶段,由XR、3D等技术支持的虚拟现实的网络世界。
演出艺术行业应积极关注自由视角、元宇宙Metaverse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应用,以应对其对行业带来的影响。
3.1 加大原创演出艺术产品数字化制作、线上演出
疫情期间线上演播快速发展,大量演出艺术作品借助线上演播突破时空界限,拓展传播范围,惠及了更多民众。但线上演播投入大,演出艺术作品的线上生产也并非仅是线下内容的简单复制,而是二度创作崭新的业务场景拓展,需要挖掘临场体验所不同的价值点和体验点,基于互联网消费场景创造新的内容生产、用户链接和商业模式等。大多演出机构,尤其戏剧舞台艺术本身难以正常运转,如何平衡成本与收益,兼顾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更是当下行业最难的课题。
建议:政府颁布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并研究制定演出艺术网络化传播实施标准,引导规范线上演播发展;通过搭建演出机构和科技企业的合作平台,建立演出艺术在线演播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开展演出艺术网络化演播转型示范工程,为线上演播提供可供参考的模式和技术样本。文艺院团为主体的演出艺术产业机构,应积极做好各种资源储备,包括资金储备、技术储备、人才储备和内容资源储备,加强原创演出艺术作品的创作,以获得相应的收益。
3.2 画质提升带动多专业协同突破
超高清画面的清晰度、动态范围、细节、层次都明显优于高清画面,8K超高清影像带来的超级清晰画质以及观看屏幕尺寸的扩展,使演员的皮肤质感和面妆的色彩、演出服装、舞美布景和道具等一目了然,这对拍摄现场的灯光、舞美、服装、化装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制作超高清精品节目的过程中,精致的画面效果背后,不单单是视音频技术的迭代,更是诸多相关专业的配套升级、协同突破。
建议:加强演出艺术直播、录播、摄制影片等方面的舞台美术的发展研究;通过专项资金和科技攻关项目支持,加强相关专业技术设备配套升级,推动多专业协同突破。
3.3 健全线上演播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线上演播以网络公开传播为方式,以作品及其表演为内容,由于合理使用认定标准不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健全,由此引发多方面版权争议。一是国内很多剧院(场)以引进海内外院团的演出剧目为主,极少原创剧目,演播、改编其他机构(人)作品未获授权许可,侵害原作者的改编权、表演权和广播权等权利;二是即使线上演播为“免费演播”“不以营利为目的”,如何认定仍需司法实践的澄清;三是其他平台未经许可转播线上演播内容,侵害作者和相关主体的合法利益等等。
建议:完善针对线上演播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和演出艺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建设,进一步推动线上演播产业作品授权许可的集中化、便利化和规范化发展;实行线上演播备案登记机制,引入数字技术措施防范风险,依法治理。
3.4 大力培养现代信息技术与演出艺术生产制作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
随着线上演播的不断发展,演出机构对5G、人工智能、云计算、多媒体技术等信息技术人才的需求剧增。演出机构的舞台设计制作专业人员,多来源于艺术院校或艺术专业。无论是艺术院校还是综合院校对艺术专业学生的培养,还是以艺术为主,很少涉及基础学科课程教学,演出艺术领域既懂艺术又通晓高新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尤其缺乏能够针对线上场景进行再创作的人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网络化传播的质量。
建议:对艺术专业学生的培养中,特别加强物理、数学、通信等基础学科的教学,夯实基础知识;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等相关项目驱动演出艺术科技多层次人才培养,制定信息技术应用人才培训计划,加快演艺行业高新技术人才培养;吸引具有现代信息技术背景的跨界人才,实现复合型应用人才多渠道、多元化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