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对流动人口定居意愿影响区域差异分析
2021-12-26崔晓颖
□文/ 崔晓颖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 北京)
[提要] 本文选用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运用多元l ogi st i cs 回归方法,在微观个体层面考察不同区域在公共服务供给以及公共服务供给对不同区域流动人口居住意愿影响上的差异。研究结果显示:东北地区在普通公民权利、健康素养水平塑造、就业权利保障三个维度表示的公共服务供给上最弱;东部地区在就业方面的保障比其他地区更加完善,但是东部地区在健康档案建立及健康教育的普及方面较差;不同维度的公共服务对不同区域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影响存在差异,表明不同区域的流动人口对公共服务的需求点不同。总的来说,流动人口的居住意愿会随着公共服务可获得率的提高而增强。
一、引言
《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中国流动人口达到2.36 亿,在我国总人口中占较大比例,也对城市公共服务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研究表明,我国目前公共服务供给的总体水平偏低,而且其供给较少考虑当地的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流动人口市民化的重要参考指标,政府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积极促进流动人口与市民享受同等水平的公共服务,但是政策的提出与落实之间还依然存在差距,公共服务在区域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差异,以及不同区域在公共服务的提供上的短板在何处,公共服务与流动人口居住意愿之间是否存在关系,这些都需要我们运用数据进行验证。本文试图分析流动人口定居意愿与城市公共服务之间的关系,并且尝试找出不同区域之间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的差异,通过不同区域间的差异做出相应的政策调整,更好地满足本地区流动人口的需求。
影响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因素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流动人口自身或者家庭因素,比如人口学特征、人力资本特征、家庭特征、流动经历。Yue Z.etc(2010)认为年龄较小、未婚、受教育程度较高的流动人口更倾向于在流入地长期居留;新生代流动人口的思想更加现代化,他们在城市的定居意愿更加强烈;已婚人群会面对夫妻分居、子女教育等问题,这些因素对已婚农民工的定居意愿会产生消极影响,但也有研究表示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生活预期收益要高于返回流出地的成本,因此已婚流动人口更愿意在流入地长期生活;Ritchey(1976)在文中强调经济收入因素对流动人口的重要性;有学者从收入方面对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进行分析,Todaro(1969)强调迁移的动力是预期的长期收入而非即期的绝对收入。二是社会因素,比如就业状况、社会网络发展、公共服务状况。分析公共服务对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影响中发现,当经济条件改善时,非经济因素(如公共服务)对定居意愿的影响会加强;流动人口在流入城市获得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有利于促进其形成在城市永久居留的意愿。杨晓军(2017)也表示,城市公共服务质量有利于促进人口向城市流动,而提高城市医疗服务质量能够更有效地促进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刘欢(2019)在对户籍制度与公共服务对定居意愿影响的研究中发现,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有助于促进流动人口自身稳定与家庭完整迁移,但基本公共服务的正向作用不足以抵消户籍管制的负向影响。林李月等(2019)的研究发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获得率会随着城市规模扩大而上升,大型城市的流动人口更容易获取城市公共服务且留城意愿较强。总之,公共服务对流动人口定居城市是具有促进作用的,并且不同城市间的公共服务供给也存在较大差异。很显然,在大城市的流动人口已经不只单纯追求高收入,当流动人口的温饱问题得到解决时,会需要更好的社会环境与公共服务,因此不能忽视公共服务提供影响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重要性。
二、数据来源与变量选取
(一)数据来源及研究假设。由于流动人口的基本流向是由西至东、由乡村到城市,并且东西部、乡村到城市之间不仅仅只存在收入水平的差异,东部地区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也相对更加完善,并且近年来东北地区的人口流出较为严重,那人口流出与公共服务短缺是否有关?因此,单独把东北地区列出来,分析其余东部地区在公共服务提供上的差异,基于以上原因,提出了两个假设:
假设1:东中西及东北地区的公共服务供给存在差异
假设2:城市的公共服务水平会对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产生影响
数据来源于2017年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该数据采取分层、多阶段与规模成比例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在全国31 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流入地抽取样本点,监测调查以个人问卷和社区问卷的形式开展,总样本量为 169,989 人。
(二)变量设置
1、因变量。将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设为因变量,根据调查问卷中的问题“如果您符合本地落户条件,您是否愿意把户口迁入本地?”作为衡量流动人口是否愿意定居城市的标准,并且为分析方便,将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表示为取值的形式,1 表示“有定居意愿”;2 表示“无定居意愿”;3 表示“不确定”。
2、核心自变量。有众多文章是将城市作为公共服务的研究单位,从城市整体上对公共服务进行分析。本文尝试从流动人口个体出发,以微观数据分析作为公共服务的落脚点,将流动人口在城市中获得的公共服务作为核心解释变量。公共服务的维度是很广泛的,但是介于数据的有限性与可获得性,选取了四个核心解释变量衡量公共服务水平,即健康档案的建立、劳动合同的签订、医疗保险状况、健康教育普及程度。健康教育普及程度为流动人口参加健康教育活动的得分值。劳动合同的签订反映了流动人口就业方面的权利,医疗保险是就业单位给予的基本保障,是就医的必需品。这四项指标反映了城市的普通公民权利、健康素养水平塑造、就业权利保障三个维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控制变量。控制变量是其他影响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因素,根据已有文献的分析结论可知,影响流动人口居留意愿或者定居意愿的因素主要可分为:一是流动人口个人及家庭特征,即选取年龄、性别、婚姻状况、户口性质、收入、受教育水平、就业身份七个变量;二是为流动经历,选取流动时间、流动范围作为衡量变量。此外,又添加了城市所属区域这一变量,用来分析东、中、西及东北地区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差异性,并且在模型中添加了与区域相关的交互项,分析区域因素在公共服务对其城市定居意愿影响作用方面的差异特征。
三、研究方法与模型分析
表1 公共服务与流动人口定居意愿强度一览表(单位:%)
表2 不同区域流动人口公共服务获得差异一览表(单位:%)
(一)研究方法。由于本文的因变量为三分类的变量,因此选用多元logistics 回归方法,本文选用stata.15 进行分析,采用log pseudo likelihood 和Pseudo R2 检验和评价模型的整体显著性和拟合优度。在构建模型时,将城市所属区域作为控制变量,检验城市所属区域与公共服务之间是否存在交互,将城市所属区域分为东、中、西、东北地区四个组别,进而分析不同区域中流动人口获得的公共服务对其城市定居意愿影响作用的差异特征。
(二)描述性分析
1、流动人口定居意愿分析。在全部被调查流动人口样本数据中,有定居意愿的流动人口占比39.01%,而分区域进行分析时发现,仅有东部地区的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为47.34%,定居意愿最弱的区域为中部地区,仅为29.06%。不同区域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是存在差异的,那公共服务水平是否会影响到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由表1 可得,公共服务作为在城市中生存的保障,其普及能够提高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有健康档案的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比没有健康档案的流动人口高3.66 个百分点;同理,居民保险的拥有与劳动合同的签订都会提高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会随着健康教育普及度的提高而增强。(表1)
2、不同区域流动人口公共服务获得差异。表2 列出了不同区域流动人口公共服务获得的差异。数据显示,东部地区除了健康档案的拥有率较低之外,其他公共服务的覆盖率均高于其他区域,可见东部地区在落实公共服务均等化,尤其是劳动市场规范化方面的执行力度较大,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劳动合同签订率为43.34%,远高于其他地区,西部地区流动人口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最低,为23.26%。中部地区流动人口的健康档案拥有率最高,为37.96%,而东部地区流动人口的健康档案拥有率最低,为22.26%,这是由于健康档案的建立更多的与户籍相挂钩,而东部地区的城市对于户籍的限制更为严格,因此东部地区流动人口的健康档案拥有率最低。可见,东、中、西及东北地区的公共服务的供给是存在差异的,因此假设1 得到验证。(表2)
(三)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多项l ogi st i cs 回归分析。文章采用多项logistics 回归方法分析公共服务对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影响。为了检验城市所属区域与公共服务之间存在的交互作用,在模型1 原有的基础上加入4 个与城市公共服务获得相关的交互项,构成了模型2,因变量的参照组为无定居意愿。由于控制变量的结论较为易得,主要对核心自变量进行解释,与无定居意愿的流动人口相比,无健康档案的人的定居意愿更弱,为有健康档案流动人口的0.89 倍;同理,可由数据得出,无居民医疗保险、没签订劳动合同的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更弱,分别为有居民医疗保险、签订劳动合同流动人口的0.73 倍、0.94 倍。随着健康教育状况的提高,流动人口更倾向于有定居意愿,高健康教育状况的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为低健康教育状况流动人口的1.17 倍。即表明流动人口在城市中获得的公共服务对其定居意愿具有重要的影响,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对流动人口定居具有推动作用。
在模型2 中,加入交互项后的作用可以解释为一个自变量的变化因为另一个自变量的影响,从而对因变量产生的影响。数据显示,在加入了区域与健康档案的交互项之后,仅有健康档案一项不显著了。区域与健康档案的交互项对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产生显著影响,与无定居意愿的流动人口相比,健康档案的建立对东部地区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有更显著的正向影响,这是由于健康档案的建立意味着流动人口能更好地享受城市的公共卫生服务,而东部地区是四个地区中最为发达的区域,对于参加公共卫生服务的门槛要求更高,当流动人口有能力获得健康档案时,东部地区的流动人口在公共卫生服务上可获得的回报更高,因此其居住意愿也就更强烈。区域与医疗保险的交互项对流动人口居住意愿的影响也是显著的,数据显示,与其他地区相比,参加医疗保险对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正向促进作用最弱,说明在其他地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要强于东部地区。
区域与合同的交互项同样对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产生显著影响,根据相关模型结果表示,与其他地区相比,签订劳动合同对东部地区的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正向促进作用更强,由于签订劳动合同显示了就业环境的规范性与劳动保障的合法性,当流动人口签订了劳动合同,便能够获得更健全的劳动保护,其工作更为稳定,因此更能够促进其在城市定居。但是,与东部地区相比,中西部及东北地区的就业市场化及劳动保护规范较差,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在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对流动人口居住意愿的影响要小于东部地区。仅有区域与健康教育的交互项是不显著的,表明其他公共服务未因所属区域的不同而对流动人口的居住意愿产生显著不同强度的影响。与无居留意愿的流动人口相比,有健康档案及有居民医疗保险的流动人口会增加“不确定”的发生比,这也表明,有健康档案及有居民医疗保险的流动人口表现出更不愿意离开目前的城市,此类公共服务对于流动人口有一定的吸引力。
四、结论
分区域来看,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在不同的区域存在差异,东部地区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远高于其他地区,但总体来看,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较低。由于东部地区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发展较好,因此流动人口在东部地区城市的定居意愿比其他地区高,但是拥有定居意愿并不代表能够在城市定居,东部地区较为发达的经济也导致了对流动人口的限制较多,定居的门槛较高,因此定居意愿只是反映了流动人口对继续生活在此城市的意愿,流入地城市还应当设立更加人性化的规则制度来保障流动人口的生活权利。
从公共服务的获得性上看,东部地区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险参与率与合同签订率是最高的,说明东部地区在就业方面的保障比其他地区更加完善,但是东部地区在健康档案建立及健康教育的普及方面较差,东部地区应当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及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方面加大力度。医疗保险作为就医的必备品,也是影响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重要因素,当流动人口享受更加全面的保障时,就会削弱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的后顾之忧。所以,在流动人口的流动过程中,要注重医疗保险保障,此项对于流动人口稳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中西部地区的流动人口在健康教育方面的获得性较高,但是其在劳动保障方面较弱,应当完善劳动市场,保障就业人员的基本权利。东北地区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是最弱的,这也可以作为解释东北地区人口流出较为严重的原因之一,公共服务在吸引人口方面还是具有一定作用的,东北地区应当加强公共服务建设,完善劳动市场,增强城市竞争力。
不同方面的公共服务对不同区域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的影响存在差异,健康档案的设立与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正向促进作用最为显著,医疗保险的存在对东北地区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的正向促进作用最为显著。因此,在地理位置与经济发展不具有优势的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应当更加完善城市的公共服务,以此提高对人口的吸引力,减小地域发展的差距。各区域的城市应当弥补自己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的短板,促进公共服务在全国范围内的均等化。
文中所涉及到的问卷中不包括流动人口参加的具体保险的分类,因此在保险方面只选用了医疗保险作为衡量公共服务的指标,不同保险的提供有可能会对流动人口的居住意愿产生不同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