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一流多元”发展的时代方位、现实困境与推进策略
2021-12-26金久仁叶美兰
金久仁,叶美兰
“大学与社会之间以及大学内部各部分之间客观存在着密切而复杂的联系。”[1]高等教育的发展理念、发展定位和功能发挥都与时代发展密不可分。不同时代背景下,高等教育应在遵循自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寻求合理的发展方位。高等教育从萌芽阶段的人才培养的一元化功能,到具有现代意义的洪堡大学所主张的科学研究与教学融合发展,直至今日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与创新、社会服务、国际合作交流五大功能于一身的全面发展,体现了其与时代发展紧密结合进而实现自身更好发展并以此满足时代发展对高等教育发展方位提出的新要求的追求。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这一新的历史方位,是高等教育确定自身发展新方位的重要依据,也是不同高等学校确定各自办学方位的重要依据。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我国高等教育着力深度推进从过去注重规模扩张的外延式发展转向当下注重高质量的内涵式发展,更加明确以“一流”为核心关切的内涵建设价值取向,并启动实施了“双一流”建设工程。可以说,“一流”作为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核心价值理念已成为时代发展的重要方位,并成为确定在此方位下具体发展路径的基本依据。在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快速扩张且在短短20年时间内实现从精英化快速跨越大众化进入普及化发展阶段的背景下,“一流”的内涵指涉在不同发展阶段是否发生了变化?发生了怎样的变化?面对当下“一流”之价值主张,高等教育发展还面临着哪些现实困境?如何采用可能且可行的策略消解这些困境?这些都是值得探索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从“天生一流”到“一流多元”:高等教育发展的时代新方位
根据美国著名教育社会学家马丁·特罗的高等教育发展三阶段学说,高等教育发展基于毛入学率这一指标总体上可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低于15%为精英化阶段, 15%~50%为大众化阶段,大于50%则为普及化阶段。基于该理论,伴随着世纪之交的大规模扩招,我国高等教育早在2002年就已经从精英化阶段迈入大众化阶段。2019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1.6%,进入普及化阶段。2020年,这一比例上升到54.4%,预计到“十四五”末,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提高到60%。
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不仅体现为以毛入学率为核心指标的数量变化,更体现为数量变化背后发展内涵的变化。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但“大众化高等教育的质量与精英化高等教育的质量是存在差异的,大众化有着多样化的质量标准”[2]。在精英化阶段,高等教育作为一种更高阶段的教育自带精英光环,但在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后,这种情况已发生了彻底转变。正如20年前无论是研究生、本科生还是专科生,无论是重点大学还是普通高校,都带有“优秀”的光环,“天之骄子”作为一种社会符号加在高校学生身上,只是不同层次高校里的个体在光环的“亮度”上存在些许差距。时至当下,高等教育自带的“天生一流”“光环”已经褪去,这种变化使得我们在理解和阐释当下高等教育“一流”发展的价值内涵和设计高等教育“一流”发展的路径时,必须意识到“单数质量已无法彰显质量的多元意涵,社会亟需一种突破视域局限的复合立体式质量概念,原有指向于数量、规模的‘单数质量’概念开始被摈弃,一种基于过程的包容性强的‘复数质量’概念得以确立起来”[3]。
(一)高等教育“一流”发展是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来看,高等教育“一流”发展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近2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的学校数量、在校生规模持续增加,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持续提升,将其置于时代发展的宏观方位中予以考察,这种数量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既具有偶然性也具有必然性。偶然性主要指涉的是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互动时所触发的高等教育重大变革的节点,即为什么会将1999年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大规模扩张的“元年”,这其实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必然结果。国内外大量研究已充分表明,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高等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使得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因为高等教育的发展必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进程。这种必然趋势因高等教育快速发展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间的互塑关系又成为一种必然要求。高等教育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必须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迈向更高水平。
随着时代的价值变迁,作为体现时代发展重要成就和推动时代发展重要力量的现代大学必须依靠改变自己的发展方向和发挥多元职能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在尊重自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创新和努力来维持自己的独立地位。进入新时代,“高质量”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发展的重要价值追求。具体到教育领域,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核心价值主张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这一主张具体到高等教育领域时进一步明确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可以说,体现高质量发展价值追求的“一流”已经成为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如何通过自身的创新及努力实现“一流”发展既是高等教育对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的回应,也是其维持自身独立地位的基本手段。
(二)高等教育“多元”发展是高等教育发展新阶段的必然选择
从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阶段特征来看,高等教育从精英化阶段进入普及化阶段之后,基于规模效应的“多元”发展路径是其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高等教育进入新发展阶段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要求和反映,但这种要求和反映背后的逻辑不仅是教育规模的扩大和毛入学率的提高,而且是以“一流”为价值指涉的质量提升。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的“一流”与精英化阶段的“天生一流”存在本质差异,普及化阶段“一流”的核心要求是“各自一流”,即不同办学类型、不同办学层次、不同办学定位的高校在不同赛道上实现各自一流发展,如普通高等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中央高校与地方高校、研究型大学与应用型大学,他们以“一流”为价值指涉的高质量发展必然是基于多元分类的“各自一流”。
在多元发展的格局中,不同高等学校通过自身的创新及努力保有并弘扬个性与特色,在差异化竞争中形成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即在“人无我有、人有我特”的错位发展中维护自己的独立地位和比较优势。但必须注意的是,高等教育“多元”发展并不是自然而然地发生的,“高等教育的分类是多元价值相互博弈和妥协的结果”[4]。早在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曾明确要求“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2019年,《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进一步强调要“分类建设一批世界一流高等学校,建立完善的高等学校分类发展政策体系,引导高等学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再次将“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作为“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内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方向。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多元”发展已成为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政策导向,但是这一政策导向经过多年的努力仍未很好地落实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多元”发展已成为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但这种必然选择并不具有天然性,它需要运用系统性的人为选择来加以建构,这种建构需要在对相互博弈的多元价值加以甄别与选择的基础上进行,因而建构者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发展质量。
(三)高等教育“一流多元”发展是“一流”与“多元”发展的必然旨归
从高等教育发展的本质要求来看,无论是“一流”发展还是“多元”发展,归根到底都是通过“各自一流”实现高等教育整体的高质量发展。换言之,高等教育“一流”发展与“多元”发展在价值追求上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即“一流多元”发展。在高等教育精英化阶段, “一流多元”在价值内涵上主要指涉“一流中的多元”而不是“多元中的一流”,即高等教育所追寻的“一流”发展是在精英化背景下按照同一标准所构建的分层体系中的“塔尖式发展”,而不是在普及化背景下按照不同标准所构建的分类体系中的“多圆交叉发展”。
在上述价值主导下,无论是过去的“211工程”“985工程”,还是当下正在施行的“双一流”建设工程,都是按照同一标准在同一赛道、同一体系里确定不同高校的“优先发展次序”,这种“优先发展次序”在精英化阶段会对不同高校的独立性及“一流”发展产生一定的威胁。让我们把视线拉回到高等教育扩张的“元年”——1999年,当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仅有1 071所,其中中央各部委下属学校248所,到了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已达2 740所,而“双一流”高校仅为137所,如果剩下的2 603 所“双非”高校仍按照同一标准在同一赛道、同一体系里发展,既会造成极大的发展挤压和同质性资源建设浪费等问题,也将直接影响我国高等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因此,当下高等教育“一流多元”发展需要改变传统“塔尖式发展”的“一流”分层发展模式,重构一种基于分类后的“多圆交叉”的平行差异化发展模式,进而实现全部高校在平行分类体系下的“多元中的一流”。
二、从制度惯性到分类不清:高等教育“一流多元”发展的现实困境
“共识几乎是成功实施政策改革的先决条件。”[5]80客观地说,在高等教育规模快速扩张后构建的基于分类的多元发展路径已经成为高等教育领域乃至全社会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共识,尽管对如何基于分类进行多元发展仍存在价值混淆及意见不一等问题。在“一流多元”共识达成后的高等教育分类发展仍难以从政策文本走向具体实践,传统高等教育精英化制度安排下的分层体系所产生的制度惯性与“一流多元”分类体系下的新价值主张间的博弈,相关利益主体基于资源配置与资源享有的自觉行动意愿,以及高等学校基于分层基础上的分类所引发的方向不定等因素,是高等教育“一流多元”价值理念落地生根过程中所面临的系统性困境。
(一)制度惯性:高等教育“一流多元”发展的制度困境
美国著名制度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在其著名的“制度变迁理论”中提出制度具有惯性:社会中的各种制度在施行过程中具有一种类似于物理学中的“惯性”,新旧制度间的交替并不意味着新的政策文本的出台会使旧的制度的作用立即消失,旧制度的影响也不会因为某一具体政策法令的废止自然消解,新制度作用的发挥与旧制度作用的消解不仅取决于新制度的可行性设计,还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旧制度施行时所产生的惯性的影响。
当我们用制度的惯性特征来审视高等教育“一流多元”发展从政策文本到具体实践所面临的诸多困难时,制度惯性为这些困难的产生提供了一种可能且合理的解释。正如上文所述,无论是过去的“211工程”“985工程”,还是当下正在施行的“双一流”建设工程,都是在精英化价值主张下的“一流中的多元”而非“多元中的一流”,而“一流中的多元”本质上依然是传统的高等教育分层体系而非分类体系。如果说在精英化阶段这种分层体系具有正面的积极影响抑或是至少不会产生系统性消极影响的话,在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后,庞大的高等教育体系只有分层体系而缺乏分类体系,将会直接影响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可以说,分类发展作为高等教育新的主要价值主张取代传统的分层发展主张已成为“不得不”的必然选择。然而,时至今日,我国高等教育政策体系所秉持的精英化分层发展及基于精英化分层发展所构建的系统化制度仍坚如磐石,分类发展作为一种新的价值主张仍停留在政策文本中。
(二)资源差距:高等教育“一流多元”发展的动力困境
资源是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这里所指涉的资源既包括传统的人、财、物等各类办学资源,也包括人才称号、项目支持、评价导向等各类发展性资源。在高等教育资源配置高度依赖政府分配的背景下,政府对高等教育资源分配所秉持的规则对高等教育发展定位发挥着重要的指导性作用。换言之,高等教育从精英化阶段的分层发展走向普及化阶段的分类发展,政府的资源支持作为引导高等教育“一流多元”发展的重要指导性力量,亦应由过去依据分层体系予以差异化支持转向依据分类体系予以差异化支持。
客观上,不同办学定位下的不同高校获得的资源支持存在十分明显的差距。科研主导的研究型大学仍“赢者通吃”,它们不仅在科研和创新体系内获得比其他高校更多的外部支持,在其他方面也同样占据优势。高等职业院校、应用型普通高校在获得资源支持方面则处于不利地位。政策自上而下的设计所造成的资源支持差距削弱了高等职业院校、应用型普通高校及附置于其中相关个体的分类发展,导致高等职业院校及应用型普通高校不愿“安分守己”,不愿在自己的赛道中争创特色优势,而是千方百计向研究型大学靠近以获得更多的支持。它们在分层体系中仍处于不利地位,而这种不利处境只有在它们也选择科研优先的情况下才可能得以缓解,因为“对于大学来讲,都存在着很强的向外部拓展资源的冲动,这个冲动是很强烈的”[6]。因此,高等教育普及化背景下“一流多元”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合理的价值主张无论听起来多么迷人,无论国家在政策文本中如何强调分类发展的重要性、迫切性,作为践行高等教育分类发展主体的不同高校在“理性判断”后仍会将这一价值主张束之高阁。“个体责任感和团结自尊感是学术繁荣和大学正常运作及其社会功能发挥作用的前提和条件”[7]4,国家对于不同类型高校资源支持的系统性差距削弱了内置于其中的个体和团体自觉转型发展的意愿,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国家推动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意愿强烈但现实仍困难重重提供了部分解释。
(三)分类不清:高等教育“一流多元”发展的路径困境
科学合理的分类办学是落实高等教育“一流多元”发展理念的关键性举措,缺乏科学合理的分类办学,“一流多元”很难真正从价值理念走向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这里所说的分类办学是分类型办学而非分层次办学,尽管分类型办学与分层次办学间存在广泛且密切的关涉,但它们之间的差异同样显而易见。高等教育“一流多元”应在分类型办学的基础上进行分层次办学,但我国现行高等教育发展常常将分层次办学置于分类型办学之上,从而使高等教育发展的方向变得模糊不清,由此造成不同类别高校的办学方向摇摆不定。
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一直坚持分类办学原则,但这种分类本质上是在分层基础上的分类。尽管分类形式多样,但形成的都是“金字塔”式的排列,无论是位于塔尖的高校还是位于塔底的高校,都具有高度重叠性。之所以会高度重叠,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是不同分类的“尺子”是相同的,标准是一致的。显然,这与“一流多元”所主张的“多圆交叉”发展在价值上是背离的。受制度惯性、国家高等教育资源配置规则等因素的影响,高等教育若要实现价值回归,仍任重而道远。
三、从理念重塑到协同发力:高等教育“一流多元”发展的推进策略
通过上文分析可知,尽管“一流多元”作为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应然的发展理念已成为各界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共识,但仍面临着制度困境、动力困境、路径困境等系统性困境。这些困境的存在,制约了“一流多元”从价值理念走向发展实践,也阻碍了高等教育更高质量的发展。因此,针对当下我国高等教育“一流多元”发展所面临的系统性困境,设计多元协同的推进路径是推动“一流多元”从理念走向实践的关键。
(一)重塑“分类优先”的发展理念
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所秉持的“分层优先”理念,使得高等教育“一流多元”更多关注的是“一流中的多元”而不是“多元中的一流”。在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后,基于分类的“多元中的一流”发展越来越成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具体到我国当下高等教育发展的实践,构建一种基于“分类优先”的“多元中的一流”发展理念势在必行。
构建这一新的发展理念,一方面要彻底改变过去基于“分层优先”的“一流中的多元”发展理念指导下的系统性价值构建,重构基于“分类优先”的“多元中的一流”理念指导下的新发展模式。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多元中的一流”从理念走向实践,重点推行普通高等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分类发展,将普通高等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作为功能不同但地位相同的高等教育类别予以“大体相当”的发展支持,改变过去因“分层优先”形成的“金字塔”式的一元中心所造成的高等职业教育不利处境,为高等教育的整体高质量发展提供路径参照。
(二)落实“资源引导”的制度安排
“政策是对现实情况的一种调整或规范。”[8]有效的政策设计所形成的制度供给是推进高等教育“一流多元”发展的基本保证,而资源的合理配套是制度有效落实的重要支撑,尽管“资源与条件好只是大学办学质量高的一个单向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一厢情愿的充分条件而已,并不构成双向的充要条件”[9]。在过去以“一流中的多元”为理念的系统性制度安排下,高等教育发展已形成既定发展范式,基于既定发展范式基础上的资源配置所形成的既得利益同盟势必会对新价值主张下的资源重新分配设置各种障碍。因此,破旧立新以化解各种阻力,是推进高等教育“一流多元”发展必须面对且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具体而言,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在传统制度价值主张下系统谋划新价值主张落地生根的系统性制度安排,还应考虑高等教育领域的新制度安排与社会其他领域的制度安排可否形成合力,将高等教育“一流多元”发展的制度安排有效地嵌入到整个社会制度体系之中,切实通过系统性制度安排为高等教育“一流多元”发展保驾护航。另一方面要通过资源调配来全力推动各项制度从政策文本走向发展实践,发挥资源配置在多元中心高等教育体系构建中的调控作用,确保原先处境不利的高校获得更多的资源支持,避免口号式地“放空炮”,真正通过打破既定资源分配原则来调动发展主体的内在动力,实现由传统政府主导下的“规定赛道”向不同高校基于自身高质量发展价值追求的“适性赛道”的自觉转变。
(三)构建“多圆交叉”的发展路径
高等教育“一流多元”发展的核心要义是建立在分类基础上的“多元中的一流”,而这种“多元中的一流”本质上倡导的是“多圆交叉”的差异化发展而非“金字塔”式的分层发展。因此,如何构建高等教育“多圆交叉”的差异化发展路径是践行“多元中的一流”发展理念的关键。
要推行“多圆交叉”的发展,一方面要构建“多圆”体系,政府要创设高等教育分类发展的不同的“圆”以帮助不同类型、不同办学特色的高校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圆”并在各自的“圆”中实现一流发展,不同高校也要根据自身的办学历史、学科特长、地域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特色等因素理性地选择有利于形成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圆”。另一方面要“交叉”,分类并不意味着分别、分开,而是“在建设分类别、分层次的高等教育机构、学科体系的基础上,实现不同类别和层次之间的贯通或沟通”[10]。在“交叉”互动中实现“多圆”间的有序竞争,通过竞争引导不同高校从外部制度遵从下的同质发展逐渐向基于交叉竞争的各自一流的发展范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