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东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2021-12-25

农村科学实验 2021年31期
关键词:火险森林草原火情

许 兵

(云南省楚雄市东瓜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云南 楚雄 675000)

前言

森林草原火灾具有突发性、灾难性、危害大等特点,森林草原火灾一旦发生,顷刻之间就可以将大面积森林草原资源化为灰烬,还会导致森林草原周边生态的恶化,还可能会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影响林业发展的大事,也是牵涉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

1.东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现状

1.1 东瓜镇基本情况

东瓜镇位于云南省楚雄市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01度33分33.1秒,北纬25度4分32.9秒;东连苍岭镇,南连鹿城镇,西接紫溪镇和吕合镇,北同牟定县凤屯镇和江坡镇毗邻,镇内交通便利,楚大公路、楚南一级路、广大铁路穿境而过。全镇国土面积229平方公里,截止2020年末,总人口148210人(其中户籍人口81093人),全镇辖10个社区、3个村委会,共183个村(居)民小组。

1.2 东瓜镇森林草原资源基本情况

东瓜镇现有林地面积14069.8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2600.9公顷、灌木林地面积1199.4公顷、无立木林地60.2公顷,宜林地187.9公顷,未成林造林地21.4公顷。东瓜镇森林覆盖率58.2%。东瓜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总面积200871亩,涉及9个社区、3个村委会、135个小班;实施省级公益林104350亩,有75个林班、330个小班,涉及3个村委会,7个社区,122个村民小组。

1.3 东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现状

2007年至2021年,东瓜镇虽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但发生了36起火情,这些火情的发生,绝大多数是人为引发,其中烧地埂、烧秸秆、烧火土占62.8%,上坟烧纸、放鞭炮、烧香占12.2%,野外吸烟占4.7%,电线短路占5.5%,外火入境占8.3%,不明火源占6.5%。所以,东瓜镇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形势仍然很严峻,压力依然很大。分析造成森林火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和一系列重要保护措施的实施,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有效开展,辖区生态植被逐步好转,森林覆盖率提高,防火任务也日趋加重。二是通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和惠民工程的实施,辖区农户生产生活用的燃料基本都从原来的上山砍柴、修枝拾落叶转为用电和天然气,林内外草灌生长茂密,枯枝落叶逐年集聚,林下可燃物增多,增加了火险隐患,在高火险天气条件下一遇火源,极易蔓延而形成树冠火,给扑救造成极大困难。三是东瓜镇地处滇中干旱区,冬春干旱、湿度小,而冬春两季正值森林高火险期,近几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暧,东瓜镇的气温也在逐年升高,气温的升高必然加速可燃物的干燥,容易达到燃点而着火。四是辖区部分群众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意识不强,一些山坝结合部的村民还有烧地埂、烧秸秆、烧火土的习惯,给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五是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东瓜镇辖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来的城中村已变为城区,一部分农村变成了城郊,人口逐年增多,野外人员活动频繁,每逢节假日,辖区内的福塔、飞来寺、观音寺、毛菇山、情人谷、老君山等重点森林草原防火区域游客众多,给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2.做好东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对策

2.1 加强领导,层层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

2.1.1 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

每年12月份进入森林草原防灭火期时,镇党委、政府及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要及时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题会议,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及早安排部署,形成党政部门部署好、各个相关办公室(服务中心、所)密切配合、各村委会(社区)严格防范的管理体制,并健全完善《东瓜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预案》,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及时启动开展扑救工作。

2.1.2 明确职责,层层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

镇人民政府要和有森林的11个村(社区)签订《东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保护)目标管理责任状》;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与辖区学校、村(居)民小组、林区农家乐、林区施工单位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村民小组通过召开户长会和各户主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户主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使森林草原防灭火级级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形成镇、村、组、农户四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2 深入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

每年要通过发放森林草原防灭火户主通知书、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开信、中小学生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宣传手册等宣传单(册)和张贴省州市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制作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牌(标语)、召开户长会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意义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民众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意识。

2.3 加强专业扑火队伍和应急扑火队伍的建设

2.3.1 组建专业扑火队伍

每年公开招聘不低于30名的森林草原扑火专业队员,扑火专业队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30岁,森林草原扑火专业队按照“统一管理、统一食宿、统一装备、统一培训、统一指挥”的要求进行管理,吃住在营房,每年的1月1日至森林草原防灭火期结束开展上岗备勤,扑火专业队人员处于24小时待命状态,在接到火情命令后在5分钟内带齐扑火专业工具(风力灭火机、背负式森林灭火水枪、森林草原防灭火水泵等)集结待发,扑火专业队每年要接受统一培训,没有扑火任务时每天都要进行体能训练。

2.3.2 组建森林应急扑火队伍

镇机关要组建一支50人的扑火队,11个村(社区)要分别组建一支由50人年轻力壮民兵组成的扑火应急分队,每个村民小组要分别组建1支10人的扑火先锋队,每年适时组织应急队伍开展扑火培训、演练,在发生森林火情(火灾)的时候,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应急队伍及时投入扑救工作,并负责做好专业扑火队的物资运送、后勤保障等工作。

2.4 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及零报告制度

东瓜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村(社区)要实行森林草原防灭火期24小时值班制度及领导带班制度,严禁值班时脱岗、漏岗,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村(社区)每天17:00以前向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零报告本村(社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5 做好辖区重点人员、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单位调查统计工作

2.5.1 辖区“五种人”统计

每年要统计更新镇辖区“五种人”(痴、聋、憨、哑、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造册登记工作,并落实其监护人,和监护人签订责任书,要求监护人切实做好监护工作。

2.5.2 辖区坟山坐落、坟主信息统计

每年要统计制作辖区林区每个坟山坐落及坟主的花名册,以便在清明节、春节等重要祭祀扫墓时段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管控工作。

2.5.3 辖区重点防火单位信息统计

每年要统计在林区施工的单位、农家乐等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单位,与之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并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6 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数字化信息化应用

2.6.1 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野外监控

一是利用好与移动通讯公司合作建设的野外视频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每天做好野外视频监控、管理、登记工作,确保一有火情出现,能及时发现、扑灭;二是有条件时购置使用森林草原防灭火无人机,提高野外监控工作效率。

2.6.2 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办公系统的安装使用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全部安装防火通讯,加强防火工作信息畅通,及时发现和处理森林火情。

2.6.3 加强护林员定位系统使用

对辖区护林员全部安装定位系统,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每天分时段督查护林员上线情况。

2.7 强化火源管理,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2.7.1 开展野外用火巡护工作

制定《东瓜镇野外火源巡护方案》,组建野外火源巡护队,对辖区林区开展巡护工作,在森林草原防灭火高火险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从每年的2月22日至森林草原防灭火期结束,结合东瓜镇实际,野外火源巡护可设为十个组,由镇属办公室(服务中心)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从镇机关、站所抽调,每组调配车辆1辆,每组巡护时间为1周并循环开展,对野外用火实行“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把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及初发阶段。

2.7.2 实施“清明节”上坟预约制

为认真开展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在辖区实施“清明节”上坟预约制,即每个村(社区)对辖区内的坟基,分坐落、分地点约定3—4天的上坟时间,坟主在约定的时间上坟,而且提倡用植树、送花的方式文明祭祀,不准烧香、烧纸、生火做饭。在“清明节”期间,镇政府从镇机关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森林草原防灭火包保工作队,充实到各村(社区)、村委会、村民小组,对我镇辖区的坟山、林区主要路口进行专人守护,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2.7.3 配齐配强护林员队伍,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日常防控

目前东瓜镇聘请林业员30名,要在每年的防火高火险期新增临时护林员30人,加强巡山护林工作,要求每个护林员有巡山记录,每个月巡山不少于20天,每季度召开林业员会议1次,通过制定管理制度、开会学习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护林员的护林知识和护林责任心,通过配齐配强护林员队伍,切实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2.8 切实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投入

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镇级财政预算,确保灭火设备购置、队伍建设、车辆配置、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宣传、工资待遇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常态化开展。一般镇政府每年应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约780000元,其中专业扑火队员工资470000元,森林草原防灭火期保障车辆2辆费用150000元,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培训工作经费60000元,防灭火物资购置维护费用100000元。结合东瓜镇实际,镇级需要配备的防火物资器材如下:森林草原风力灭火机20台,背负式森林灭火水枪20台、森林草原灭火水泵1台(含6000米的输水管)、2号工具500把、10kg塑料水桶200支、油锯3台(开设防火隔离带用)、钉耙、锄头、铁锹各30把;各村委会(社区)需要配备的防火物资器材如下:森林草原风力灭火机1台,背负式森林灭火水枪1台、2号工具100把、10kg塑料水桶50支、钉耙、锄头、铁锹各10把。

2.9 依法治火

2.9.1 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通过加强《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让辖区群众严格履行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主要宣传内容包括:一是要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及野外用火管理相关知识,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为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其中,3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在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到来之前,确因生产、生活需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时限为每年的12月1日至次年的2月底以前结束)。二是要宣传高火险期严禁的行为:进入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严禁在林区内和森林草原周边烧荒地、烧蜂;严禁烧火取暖、烧烤食品和野炊;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严禁使用火把照明、吸烟等其它一切野外用火活动。三是要宣传失火责任追究: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小孩失火家长负责,憨、聋、痴、哑和精神病人失火由监护人负责,醉酒人失火由本人负责等。

2.9.2 加强森林草原防火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草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森林草原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追究法律责任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草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对故意纵火者,要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只有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森林火灾肇事者,依法处置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期烧地埂、烧秸秆、烧火土等违法行为,才能更好地以案例警示群众,提高林区群众森林草原防灭火自觉性,切实保护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3.结语

东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现状及对策。通过对东瓜镇防火工作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围绕健全机制和队伍、加强宣传和巡护、强化火源管理、经费投入、依法治火等方面提出了对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关键在乡镇,基础在乡镇,重点在乡镇,我们要切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猜你喜欢

火险森林草原火情
火情侦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策略
驻马店市高森林火险天气气候特征分析
提高森林草原火灾治理能力四川“三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获批准通过
/ 阿坝州“两会”期间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 /
关于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的几点看法
一种面向森林火情监测的四旋翼无人机系统
吉林省启用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科技创新系统
人民调解扑灭“紧急火情”
电视机起火了
防火迟到